2022年黑龙江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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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黑龙江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2 市、县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3 其他防汛指挥机构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警级别及发布 3.2预防预警信息 3.3预防预警行动 3.4预警支持系统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2级应急响应 4.3级应急响应 4.4级应急响应 4.5级应急响应 4.6 不同灾难的应急响应措施 4.7信息报送和处理 4.8指挥和调度 4.9抢险救灾 4.10平安防护和医疗救援 4.11信息发布 4.12应急结束
2、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3技术保障 5.4宣扬、培训和演习 6 善后工作 6.1救灾 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6.3水毁工程修复 6.4 灾后重建 6.5防汛工作评价 7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7.3嘉奖与责任追究 7.4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做好洪水灾难的防卫工作,实现防汛工作提出的确保大江大河、大中型水库、大中城市和主要交通干线平安,确保人民生命平安的工作目标,做好洪水灾难突发事务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水灾难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省经济社
3、会持续、健康发展供应防洪平安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条例、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务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范围内洪水灾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水灾难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难、山洪灾难(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难)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难。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限制洪水向
4、管理洪水转变,不断提高防汛工作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以防洪平安为首要目标,实行平安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工作根据流域或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听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加,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担当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省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有防汛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工作。有关行业(单
5、位)可依据须要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行业(单位)防汛工作。 2.1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省的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办)设在省水利厅。 2.1.1 省防指组织机构 省防指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军区副司令员、省水利厅厅长、防汛专职副指挥任副指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委宣扬部、省水利厅、省气象局、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平安监管局、省农业委员会、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国土资源厅、哈尔滨铁路局、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
6、队、省广播电视局、省经济委员会、省测绘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等厅局负责人和省武警总队、65426、93163部队的首长为指挥部成员。 2.1.2 省防指防汛工作职责 实行国家防总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防汛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和指令,组织制订全省洪水灾难应急预案,刚好驾驭全省汛情、灾情、工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统一调控和调度全省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指挥(副省长):负责省防指全面工作。 副指挥(省政府副秘书长):帮助指挥开展工作。 副指挥(省军区副司令员):帮助指挥协调、调度全省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参与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 副指挥(省
7、水利厅厅长):帮助指挥调度全省防洪工程,组织水利和防汛专家供应技术支持。 专职副指挥:帮助指挥抓好全省防汛日常工作,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开展防汛工作,组织防汛形势会商。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全省防洪工程建设与水毁工程修复安排。 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实施全省防汛救灾资金预算,刚好下拔并监督运用。 省委宣扬部:正确把握防汛抢险宣扬工作导向,刚好指导新闻宣扬单位做好防汛宣扬报道工作。 省水利厅:负责防汛日常工作和全省防洪工程调度管理,供应水利和防汛技术支持,组织落实全省应急度汛工程以及水毁工程修复建设工作。 省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料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影响汛情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
8、和预报。汛期刚好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难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省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供应气象信息。 省交通厅:负责汛期水上和马路运输,为紧急抢险物资、人员和撤离危急区人员供应必要的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省建设厅:负责城市城建设施的平安度汛工作。 省公安厅:负责全省汛期的社会治安保障工作和紧急防汛期组织群众平安转移工作,保障社会稳定、防洪和水利工程设施、设备平安以及群众平安转移。 省平安监管局:负责监督和处理防洪抢险救灾中重大平安事故工作。 省农业委员会:刚好驾驭农业受灾状况,负责农业救灾和复原生产工作。 省农垦总局:负责做好本系统内的防汛抗洪工作。 省森工总局:负责本系统内的防汛抗洪工作。 省民
9、政厅:组织核查灾情并刚好向省防指供应灾情信息,负责灾民基本生活保障和灾民房屋复原重建工作。 省卫生厅: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援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对山体滑坡、倒塌、泥石流等地质灾难监测、防治等工作,以及协调解决抗洪抢险救灾占地、用地问题。 哈尔滨铁路局:负责全省铁路系统工程设施的平安度汛工作,保障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设备的铁路运输工作。 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负责防汛期间交通管理,保障防汛指挥、抢险、救灾等专用车辆行驶畅通无阻,在紧急防汛期可根据省防指吩咐实行交通管制。 省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电台、电视台开展防汛宣扬工作。刚好精确报导经省防指审定的汛情、灾情和各地防汛抢险动
10、态。 省经济委员会:负责协调防汛和抢险救灾所需的物资和食品,保证刚好供应。 省测绘局:为防汛供应测绘技术和有关成果。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本系统通信工程的平安度汛和防汛通信保障工作,在紧急防汛期间无偿供应应急通讯设备。 省电力公司:负责保障防汛抢险救灾、抢排渍涝和应急救援的供电。 65426、93163部队:担当重大抗洪抢险和救灾任务。帮助当地政府转移危急地区的群众。 武警总队:负责实施抗洪抢险和救灾任务,参与重要工作和严峻险情的抢险工作。帮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帮助当地政府转移危急地区的群众。 2.1.3 省防办职责 承办省防指的日常工作,贯彻省防指确定,根据要求组织全
11、省防汛工作,指导、督促全省有防汛任务的市县政府制定和实施防卫洪水方案,指导、检查、督促防山洪灾难预案,督促有关防汛指挥机构清除河道、湖泊范围内阻水物,负责特大防汛经费的申请与安排及运用监督,负责省级防汛物资的安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省防汛指挥系统建设与管理等。 2.2 市、县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有防汛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必需设立防汛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工作。防汛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并设立常设办事机构。 2.3 其他防汛指挥机构 水利部门所属的水利
12、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洪任务的重要水利水电工程、有防洪任务的大中型企业依据须要成立防汛指挥部。针对重大突发事务,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详细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 1预警级别及发布 3.1.1 依据洪水灾难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依次划分为特殊严峻(级)、严峻(级)、较重(级)、一般(级)四个预警级别。 3.1.2 预警级别坚持动态确定原则,依据洪水灾难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实行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13、 3.1.3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要以各级政府的名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警报器、宣扬车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别人群及学校、医院等特别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刚好实行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预防预警信息 3.2.1气象水文信息 各级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难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刚好报送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峻洪水灾难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打算。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刚好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2小时内报到省防办,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省防办,为防汛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供应依据
14、。 3.2.2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状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2小时内报到省防指,省防指4小时内报告国家防总;18条中河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2小时内报到市防指同时报告省防指。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洪水量级、影响范围、事务发展趋势和已经实行的措施等。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受超标准洪水攻击,以及其他不行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马上启动抢险预案,快速
15、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沉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精确报告。 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马上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快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后2小时内报省防指,省防指在4小时内上报到国家防总。当水库遭受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行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马上启动抢险预案,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沉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平安转移争取时间。 3.2.3洪水灾情信息 (1)洪水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难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
16、洪水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刚好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水受灾状况,防汛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驾驭受灾状况,并刚好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马上上报,重大灾情在灾难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状况报到省防指,省防指在4小时内上报到国家防总,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刚好上报,为抗灾救灾供应精确依据。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规定上报洪水灾情。 3.3预防预警行动 3.3.1预防打算工作 (1)思想打算。加强宣扬,增加全民预防洪水灾难和自我爱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打算。 (2)组织打算。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
17、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建设。 (3)工程打算。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大中城市刚好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平安度汛方案。 (4)预案打算。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和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预案、山区防卫山洪灾难预案。探讨制订防卫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打算。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省、市、县分别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
18、位应储备肯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打算。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山洪易发区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刚好传递。 (7)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觉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湖泊、水库、滩涂、人工水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峻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3.3.2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刚
19、好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状况和洪水走势,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刚好预报最新水情,为预警供应基本依据。 (2)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根据权限向社会发布。 3.3.3渍涝灾难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难预警区域、级别,根据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打算工作。必要时,通知低凹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刚好转移人员和财产。 3.3.4山洪灾难预警 (1)凡可能遭遇山洪灾难威逼的地方,应依据山洪灾难的成因和特点,主动实行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亲密联系,相互
20、协作,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刚好发布预报警报。 (2) 凡有山洪灾难的地方,应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难防卫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难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难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平安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发放明白卡。 (3) 山洪灾难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觉危急征兆,马上启动当地防山洪预案,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防汛指挥机构,以便刚好组织抗灾救灾。 3.3.5紧急预警
21、省防汛办根据洪水灾难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对级(特殊严峻)、级(严峻)的洪水灾难刚好向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提出预警建议。 3.4预警支持系统 3.4.1洪水风险图 (1)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探讨绘制本地区的城市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难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 (2) 防汛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平安转移安置的技术依据。 3.4.2洪水灾难应急预案 防汛指挥机构应依据须要,编制和修订洪水灾难应急预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 按洪水灾难的严峻程度和范围,并与特殊严峻(级)、严峻(级)、较重(级)、一般
22、(级)四个预警级别相对应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依据不怜悯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水利、防洪工程按批准的调度权限进行调度。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应根据省防指批准的调度运用安排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其他水库应根据有管辖权的市(县)防汛指挥机构批准的限制运用安排调度。省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刚好报告有关工作状况。 4.1.4洪水灾难发生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23、4.1.5洪水灾难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状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务,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觉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马上向有关部门报告。 4.1.6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水灾难,或者突发事务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刚好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状况。 4.1.7因洪水灾难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难,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实行有效措施切断灾难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难的扩散,并刚好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4.2级应急响应 4.
24、2.1出现下列状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1)松花江、嫩江、黑龙江、乌苏里江的某一条江发生特大洪水; (2)多条中河同时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决口; (4)大型和全国防洪重点中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垮坝; 4.2.2级响应行动 (1)省防指指挥主持会商,防指成员参与。视状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作出防汛应急工作部署,向省应急管理办公室提出级应急建议,各级政府发布相应信息,加强工作指导,并将状况上报省委、省政府、松花江防总。省防指亲密监视汛情、工情的发展改变,做好汛情预料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12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省防指增加值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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