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brussel ator模型的我国知识产权管理系统耗散结构生成机制-陈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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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O r y n | SM5d3 ,l(W:v65,CW: )l: :SES( BGL , CGL ) ;SEMS( SS C )Te:( ) ,3,CW:,pV,W:v65q,pV3=,Z_/7M5;l( ) ,o,CD!,W:v65pV3,Z_/7M5。K 1:sSM5d3。n5,VsSM5di#+;Q,Brusselator5r,i| Md9,S= uM5d3L_。TAU:CSvuM5di,u ,s6?rui,d=,EtuM546。1oM:M5;Brusselator;fQ V : kjjbydc ms|:G DSM:A cI|: ( ) S | z n v | Z r p u n v z
2、 | s Q v v n v r p r | s V r y y r p n y | r Z n n t r z r r z v P u v n O n r q | O r y n | Z | q r yChen Wei , Li Jinqiu( School of Economy and Management , Harbin Engineering University , Harbin , China)N o n p :In this paper , dissipative structure theory is used to analyze the formation mechani
3、sm of the structure of Chinas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system First , this paper theoretically analyses the rationality and its characteristics ofdissipative structure of China s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system ; then based on the Brusselator model and itstranslation in management , e
4、mploys the relevant statistical data of the regions in and , and conducts an empirical validation of dissipative structure of Chinas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system Research results show that :at the present , the dissipative structure of China s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system in mo
5、st regions has notformed , regions forming dissipative structures in China only accounted for about ,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systems of some developed regions have not formed the dissipative structure , and internal disorder degree in system ofthese regions is high , which will hinder the i
6、mprove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level in these regions X r d | q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 Dissipative Structure ; Brusselator Model ; Potential Function= 近年来,基于系统论或战略管理视角的知识产权管理引起国内外学者广泛关注,研究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结构剖析、系统绩效评价及系统协同测度等方面。在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结构方面,大多数学者从系统论视角分析内部结构,如有学者认为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可分
7、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获取、知识产权利用和知识产权许可等子系统 ,或知识产权创造发明、保护、运用和人才培育等子系统 ,或知识产权创造子系统、知识产权运用子系统、知识产权保护子系统及知识产权管理子系统 。也有部分学者基于知识产权管理视角,将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分为知识产权开发子系统、知识产权运营子系统和知识产权保护子系统 。在系统运行绩效评价方面,不少学者采用定量模型或组合评价方法对系统运行效率或绩效进行评价。如基于DEA TOPSIS组合模型评价知识产权管理系统运行绩效 ;基于多种组合评价模型对知识产权管理系统运行绩效进行评价 ;基于微粒群算法定权改进的TOPSIS法对知识产权管理系统运行效果进
8、行评价 ;从合作专利质量及数量方面评价知识产权管理系统运行效率 。在系统协同测度方面,陈伟、于丽艳等 基于序参量法、复合系统协调度模型 , 测度万方数据区域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运行情况及演化规律,或基于耗散理论构建熵变模型,测度系统运行效率及演化态势 。通过解读现有研究成果发现,虽然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研究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之处: 大多数研究侧重分析系统的构成、运行绩效或协同度等方面,而知识产权管理系统耗散结构的形成是系统有序运行、协同发展并显著提升系统绩效的前提基础,但鲜有学者从系统演化发展视角分析知识产权管理系统耗散结构的形成; 定性分析系统结构的研究较多,从定量角度,通过构
9、建数理模型分析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结构生成机制的研究不多。鉴于此,本文基于Brusselator(布鲁塞尔器)模型,对其化学反应表达式进行管理学转译,并结合耗散结构理论分析我国知识产权管理系统耗散结构形成条件与机制,通过实证分析,对我国各地区知识产权管理系统耗散结构形成进行判定,为进一步剖析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演化条件及规律奠定基础。 耗散结构是开放、非线性系统形成的一种具有自组织性的稳定结构。该类系统与外界环境不断进行物质及能量交换,当系统内部某个参量变化达到阈值时,通过涨落,使系统发生突变,从而由混沌无序演化为在时间、空间或功能上有序稳定的状态 。系统耗散结构的形成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 开放性。开
10、放系统通过与外界不断进行物质、能量交换,才能形成耗散结构; 远离平衡态。系统必须远离平衡态,才可能发生突变并向着有序状态演化; 非线性。系统内部元素及子系统之间存在复杂的作用关系; 涨落现象。系统通过涨落现象实现整体的有序结构。满足个条件的系统才可能形成耗散结构,从而实现整体的有序发展及演化。耗散结构的形成可以通过物理热力学中熵的概念进行量化及客观判定 , 。虽然利用熵概念来刻画和分析系统耗散结构具有一定科学性与客观性,但以往研究中很多学者认为负熵流入是系统耗散结构形成的必要条件,实际上并非如此 它仅是耗散结构形成的一个充分条件,耗散结构形成的必要条件是负熵流入必须达到一定阈值。后来有学者指出
11、该方法更多是从定性角度进行理论分析,较难应用实际数据进行实证判定 。因此,为了全面剖析系统耗散结构的生成机制,本文结合耗散结构理论,对布鲁塞尔器模型进行转译,在此基础上确定系统耗散结构形成的阈值条件,并利用实证数据进行验证。? SM5d+s在分析我国知识产权管理系统耗散结构形成条件与生成机制前,首先需要明确我国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的内部构成。基于相关学者研究 ,本文认为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是由知识产权开发管理子系统、保护管理子系统和运营管理子系统构成的综合管理体系,以此构建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结构如图所示。m M5d科技进步与对策 年万方数据 从图可以看出,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是一个开放的“活”系统,不仅系统
12、内主体要素之间、子系统之间存在技术、知识、信息等的交流,而且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也不断产生信息流、资金流、人才流等能量交互。这种内外部环境交互主要表现在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主体要素通过R&D经费及R&D人员投入,开发与创造出专利、商标及版权等知识产权成果;在市场主体要素的引导下,知识产权成果以新技术、新产品形式实现技术市场化,并获得新产品销售收入和出口额等经济效益;政府管理部门通过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约束与规范市场主体要素的知识产权行为及活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维护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可见,各子系统虽然在功能上具有一定差异性,但彼此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通过要素在子系统间流动,推动知识
13、产权管理系统的自组织运行。通过以上解析可知,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是一个开放的、具有自组织性的复合系统,同时,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具有耗散结构的一系列特征。? 7b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是一个与外界环境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的开放系统。其中,知识产权开发管理子系统通过技术获取、研发人才和R&D资金流入实现物质交换,推进产学研合作,提升系统内高校、科研院所等主体的研发能力,提高系统内政府、企业等主体的管理效率;对于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子系统,在知识产权成果商业化和市场化过程中,通过专利、商标和版权等知识产权成果转让、出资、许可经营以及交易信息的流入,实现知识产权的有效配置与知识产权价值的创造;在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子系统中
14、,主体需要及时解读国家政策,通过法律、技术和管理等手段实施知识产权保护,通过网络、媒体、广播等途径不断从外部环境中获得知识产权信息,同时,利用信息服务平台发布专利、商标及版权等知识产权信息,明确知识产权归属问题,避免知识产权纠纷或侵权事件发生。? ? 开放性系统远离平衡态,通过与外界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产生系统势能,从而促进系统朝着有序方向发展。知识产权管理子系统具有各自特点,功能上具有一定差异性,导致各子系统的势能不同,从而形成各子系统间、子系统内部的势能差,促进系统整体趋向非平衡态。其中,在知识产权开发管理子系统内部,不同主体在经济发展、科研实力、运营目标等方面的差异性导致系统内物质和能量等
15、要素结构不断发生变化,使系统处于非平衡状态。在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子系统内,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法规监督与规范企业、中介机构等知识产权活动及行为,促进系统远离平衡态,朝着有序方向发展。在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子系统内,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等主体依托政府颁布的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对侵权行为施以制止、诉讼、赔偿等多样化管理活动,从而增大系统内部势能差,推动系统趋向非平衡态。? dL知识产权管理子系统间存在复杂的非线性关系,影响系统整体演进。其中,知识产权开发管理子系统是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创造系统,是系统整体运行的根本,也是保护子系统和运营子系统的前提,只有通过研发经费及人员投入等,知识产权开发活
16、动才能实现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子系统是进行知识产权市场交易、实现知识产权效益和价值的系统,是系统整体运行的核心,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知识产权保护子系统是系统整体运行的关键并为其它两个子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保障。正是系统各子系统间、系统与外部环境间的这种相互作用,导致系统出现随机性涨落、倍增或饱和效应等现象,呈现出非线性特征。? A hC在非线性系统中,系统远离平衡态,随机的小涨落可能通过非线性耦合和连锁效应被迅速放大,形成整体上的巨涨落并引发系统突变,使系统朝着新的有序态发展。知识产权管理系统中存在涨落现象,如在知识产权管理开发子系统中,企业或政府研发投入的微小变化会导致技术
17、或新产品研发强度变化,进而影响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新产品产出及市场效益。由此可见,在知识产权开发管理子系统远离平衡态时,这种研发投入的微小涨落通过非线性耦合作用进一步放大,导致系统发生突变,影响到子系统与其它子系统的演化方向及运行状态,促使系统整体进入新的耗散结构分支并趋向稳定有序状态。基于上述分析可知,探究知识产权管理系统耗散结构形成条件有助于识别系统有序演进机理、根本动力和内在机制,判定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稳定有序发展的基本条件,从而揭开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发展的“黑箱” ,为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发展水平、释放知识产权活力、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现实意义。结合耗散结构定义 ,本文认为知识产权管理系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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