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与民营分工发展调查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有与民营分工发展调查报告.docx(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国有与民营分工发展调查报告社会福利、利润最大化与国有、民营之间的协调众所周知,国有经济就是指生产资料归国家全部的一种经济类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的功能和目标主要在于弥补“市场失灵”,或者“市场创建”。美国经济学家谢泼德曾指出,对于私人公司的投资来说,一个新行业或项目可能太大或太有风险,它们将会要求政府担保、供应补贴和其它津贴,因此,干脆使其成为国有企业更为合理。从西方国家给予国有企业目标的实践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只有处在商业领域的国有企业才被给予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即使属于制造业中的国有企业也并不主要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在具有肯定垄断性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国有企业的首要任务是
2、增进对国家或社会的服务,或者说,国有企业的目标主要在于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所谓民营经济是指民间私人投资、民间私人享受投资收益、民间私人担当经营风险的一类经济,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一类经济。市场经济体制下民营经济的主要功能在于,为消费者供应各种日用消费品;为其它厂商供应原料、中间品和技术装备等中间产品;在竞争机制的作用下,推动技术进步;发觉成本与创业。由于竞争和扩大企业附加价值的内在驱动,企业具有发觉成本的动力,而发觉成本并降低成本是创业的本质,因此,市场经济中的民营企业必定担当着创新创业的社会功能。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与私营经济已经实现了共存和协调。目前我国的经济既是一个快速增
3、长的经济,也是一个转轨中的经济,我们尚不具备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为国有和私有经济在功能分工上供应的条件,我们始终面临着国有与民营经济之间冲突重重的局面。但我们已看到了国有与民营协调发展的良好趋势。在改革和转轨之初,国有经济在全部制结构中占有较高比重,民营经济的稀缺性确定了国有经济的主导性本身是符合社会福利最大化要求的。随着转轨的加速,民营经济的生成和扩张不仅表明社会中有一类经济起先担当起利润最大化的职责,也表明国有经济应当专注于“市场失灵”状态下的社会福利最大化。已经有理论证明,在经济增长和转轨状态下,伴随着民营经济的壮大,国有经济将其收益用于再投资时,更多地用于社会公共福利是合理的。随着人均资本
4、拥有量的不断提高,随着民营经济不断提高的增长率,国有经济的收益更多地用于社会公共福利,而削减用于经营性的比例同样是合理的。所以,在发生了经济较快增长和经济转轨的状况下,只要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在功能上实行合理分工,两类经济就可以实现共存共荣。公共产品、私人产品与国有、民营之间的协调经济学早已证明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有着自身的自然和社会特性。多数学者都认为,国有经济通过其所供应的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来履行其使命,民营经济通过向社会供应的产品和服务就是私人产品而担当自身的职责。当然这是一种志向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并不存在于同一个市场上,也就不存在竞争和对立,两者确定可以
5、共同存在。然而,在转轨经济的实践中往往难以达成这种状态,通常是国有经济过于强大,不仅生产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而且还大量生产私人产品,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在同台竞争。即使在经济转轨中期,这一问题依旧非常突出。国有经济担当了供应过多的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这的确会使得社会安排更公允,但这是以牺牲社会效率为代价的。依据“生产可能性边界”理论,假如在社会的生产可能性边界上,每增加一单位国有经济供应的公共产品就必需相应地削减一单位民营经济生产的私人产品。由于投资生产公共产品的资金必需从社会中的经济组织或个人通过税收获得,而税收存在着效率的替代效应,据世界银行对几十个人均收入相仿的国家所进行的对
6、比分析,每增加l%的税率,经济增长率下降0.36%,投资增长率下降0.66%,生产率的增长率下降O.28%。明显,假如税收过高,整个社会生产的效率就会降低。社会通过征税由国有经济供应更多的“公共产品”,其结果就会削减人们的收入和消费,也会削减私人投资,社会的税收水平最终也会削减,社会福利不升反降。相反,假如假定国有经济的投资为零,公共产品完全由民营经济生产,这会出现两种状况:假如是纯公共产品,由于这类产品不具有竞争性而无法定价,也无法实现消费的排他,私人生产无法实现投资的效率,投资不行能收回,私人资本最终确定得退出,甚至根本就没有进入,最终就会出现公共产品的供应不足。假如由民营经济供应更多的准
7、公共产品,由于这类产品要不行以定价,但受益不具排他性,要不受益可以排他,但价格无法确定。在这两种状况下,都会出现效率不足问题。假定民营经济对可定价的准公共产品实施了定价,维护了企业的利益,具有主动的一面,并且通过人为方式限制消费的范围。然而,从全社会角度看却就是一种效率减损;假如民营经济针对社会受益可排他而确定了受益人群,维护了企业的支出,也具有主动意义,但在难以定价的状况下,企业确定的价格往往高出消费者情愿支付的价格,社会的不公允程度就会增加,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也会因此而下降。因此,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国有经济最好留存于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生产领域,应当从竞争领域退出,而民营经济应主要集中于
8、私人产品的生产领域,只有这样,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才可以实现协调存在。垄断产业、竞争性产业与国有、民营之间的协调产品是有形的或总能被人们所感知的,在有形的产品背后对应着的是产业。生产纯公共产品的产业是社会公益性产业;生产准公共产品的产业多数是自然垄断产业;生产私人产品的产业就是广阔的竞争性产业。然而,就世界范围来看,产业的全部制形式即某种全部制在产业中的比重却很困难。在多数市场经济国家中,社会公益性产业由政府举办的国有组织来维持,竞争性产业是私营经济的天下,这一点具有普遍性。而不同的是在自然垄断产业,美国主要实行私营为主,政府规制的模式,在20世纪80年头民营化以前的英国、法国和德国,主要实行国
9、有制为主,再加肯定的政府规制的模式。80年头以后,欧洲的这些国家也起先逐步实行美国模式。在安排经济体制下,全部产业都是国有制的,最典型的就是前苏联,这种模式已经被证明是没有效率的,也是不行维持的。在经济转轨国家,很多国家首先将竞争性产业实施了民营化,然而,在自然垄断产业、社会公益性产业中,依旧保持着国有制模式,最典型的就是目前的中国。然而,自然垄断又分为强自然垄断和弱自然垄断,或可竞争的自然垄断和不行竞争的自然垄断。由于目前国有经济具有政府权威、政策优先、市场垄断、资本和技术等比较优势,应当分布于原材料能源等基础工业、基础设施和垄断性服务业,而应从日益丢失竞争力的一般竞争性产业退出;民营经济具
10、有低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企业家精神、硬预算约束、与本土市场的亲和力、敏捷的生产规模调整和市场退出机制等比较优势,应当集中于广阔竞争性产业领域,并且从手工业、简洁加工业、贸易流通业起先,逐步向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型产业升级;从当地市场向全国市场、国际市场扩散。只有这样,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才能实现产业上的协调发展。控股、参股与国有、民营之间的协调对国有和民营经济的协调不仅要考察其外部关系,还应深化到企业内部。就企业而言,最重要的就是由产权结构引起的限制权安排。粗略地讲,企业的产权结构可分为控股和参股模式。假如企业由国有经济控股,企业的性质就是国有的;假如民营经济控股,企业的性质就是民营的。假如企业是国
11、有控股,民营经济参股,由于企业并不完全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民营经济最终会选择退出或根本就不参加。除非这种企业是垄断性的,即便减除掉外部性仍能获得高额垄断收益。在实践中,这样的案例有许多,出于垄断性国有企业的高额利润,一些民营企业主动地参加进去,即使没有限制权也是可以接受的;有些民营企业出于战略考虑,先以参股的形式参加到垄断性国有企业之中;有的则是考虑到国有企业拥有政策上的优势,比如获得银行贷款、避开地方政府的干扰等等,主动地投靠国有企业。但是,这些终归是短暂性的,难以实现长期的协调共存。假如企业是民营控股,国有参股,企业的限制权驾驭在民营资本的手中,企业会自觉地追求利润最大化。这种状况下,民营企业可以解决资金等问题,国有经济可以搭民营企业努力经营的便车。因此,后一种模式完全可以做到国有与民营经济的长期协调与共存。第7页 共7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