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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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高新技术工业村T2厂房T2A6-B)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保 荐 人: 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本次发行简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 2,1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16.00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1年 6 月1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8,4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吴涵渠作为公司控
2、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郭卫华、沈毅、赵旭峰、邱荣邦、黄斌、杨四化、矫人全、吴振志、彭世新、王昊翔、李军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其他股东梁怀文、陈国雄、邱俊、王黎山、任胜江、古莹、黄永忠、杨叶叶、岳彩轩、蔡海燕、王勇、孙信中、杜金盛、王启权、王胜国、赵士宏、胡学华、吉少波、钟东、刘钦红、李昌桂、胡建平、李明泉、国成科技、检测中心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4、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1年5月30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
5、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章的全部内容。 一、 实际控制人和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吴涵渠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
6、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郭卫华、沈毅、赵旭峰、邱荣邦、黄斌、杨四化、矫人全、吴振志、彭世新、王昊翔、李军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 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
7、司股票的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其他股东梁怀文、陈国雄、邱俊、王黎山、任胜江、古莹、黄永忠、杨叶叶、岳彩轩、蔡海燕、王勇、孙信中、杜金盛、王启权、王胜国、赵士宏、胡学华、吉少波、钟东、刘钦红、李昌桂、胡建平、李明泉、国成科技、检测中心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 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0年6月20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当年实现的利润和以前年度累积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
8、股东共享。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为4,999.01万元。 三、 特别风险提示 1、 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与国内众多的LED显示生产厂商相比,公司定位高端市场,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LED显示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已具备一定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品牌优势和客户优势。但是,受资金制约,公司在研发实力和技术水平等方面与业内国际行业龙头企业尚有一定差距。与此同时,随着行业进入者的日益增加,尤其是国际产业布局的调整,公司将同时面对来自国内外同行业企业的竞争。因此,若公司不能持续在技术、管理、规模、品牌以及工艺改进、新产品开发等方面保持优势,公司在国内的行业领先地位将受到一定影
9、响。 2、 国际业务拓展风险 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海外市场是公司销售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境外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8.21%、44.84%和45.96%。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LED显示系统等产品已销往全球超过40个国家和地区。根据发展战略,公司将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海外市场的政治、经济和其他条件较为复杂,商业环境的变化、市场竞争的加剧等,都可能加大公司国际业务拓展及经营的风险。此外,汇率波动、贸易壁垒等因素也进一步增加公司在海外经营的不确定性。公司LED视频显示系统一般应用于海外大型显示项目,倘若出现质量问题将产生较大
10、的负面影响且不利于公司的国际业务拓展。公司具有潜在的国际业务拓展风险。 3、 依赖金融类客户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LED视频显示系统、LED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电子回单系统,其中LED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和电子回单系统主要销往银行、证券等金融类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对金融类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50%。未来,公司将扩展LED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在交通信息指示等领域的运用,并加大LED视频显示市场的开拓力度,增加对非金融类客户的销售收入。但是预计以银行等金融类企业为主的客户结构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将继续存在。所以如果金融类客户的需求和采购计划发生重大变化,将引起公司收入和利润的波动。 4
11、、 技术更新及技术团队管理的风险 公司是国内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出口龙头企业之一,无论是生产规模还是产品质量在国内同行中均居领先地位。若公司未来无法持续且及时更新技术、开发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将面临因产品性能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而失去客户的风险。公司为客户提供LED显示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为行业用户提供定制化服务。而定制化服务对产品生产周期和配套技术服务的响应速度要求较高。未来,若公司不能根据客户要求的进度及时完成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就会存在失去客户的风险。 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公司培养了一支稳定的骨干技术研发队伍,公司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这些掌握公司产品核心技术的研发人员。人才的流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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