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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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指导原则指导原则培训培训201 201 年年 月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国家总局于2016年12月14日修订印发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对原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中药品电子监管、疫苗等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修改完善了第一部分药品批发企业和第二部分药品零售企业有关条款,新增了第三部分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的内容。原内容原内容20162016版内容版内容变更说明变更说明条目条目内容内容条目条目内容内容说明四、本指导原则批发企业检查项目共258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6项,主要缺陷项目(*)107项
2、,一般缺陷项目145项。本指导原则零售企业检查项目共180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 4项,主要缺陷项(*)58 项,一般缺陷项118项。说明三、本指导原则检查项目分三部分。批发企业检查项目共256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10项,主要缺陷项目(*)103项,一般缺陷项目143项;零售企业检查项目共176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8项,主要缺陷项(*)53项,一般缺陷项115项;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检查项目共185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9项,主要缺陷项(*)70项,一般缺陷项106项。说明项目内容变更检查项目数量变动检查项目数量变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认证检查结果
3、判定:认证检查结果判定: (1)现场检查时,检查组应对所列条款检查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条作出评定。 (2)每一条款检查内容中,凡有一条未达标的,该条款即为缺陷项目。其中,严重缺陷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主要缺陷项目不合格为主要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 (3)合理缺陷项目认定原则:药品经营许可证中经营范围未核准的项目,即为合理缺陷项目。合理缺陷项目不予评定,计算缺陷项目比例数时,从标准项目总数中,减去合理缺陷项目数,计算公式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缺陷项目比例数缺陷项目比例数*100%对应缺陷项目总数对应缺陷项目总数-对应缺陷检查项目合
4、理缺项数对应缺陷检查项目合理缺项数检查项目结果判定严重缺陷项目(*) 主要缺陷项目(*)一般缺陷项目0020%通过检查0020%30%限期整改后复核检查010%20%1-不通过检查010%-010%20%0030%对应的缺陷项目中不符合项目数对应的缺陷项目中不符合项目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检查项目检查项目结果判定结果判定严重缺陷严重缺陷项目(项目(*)主要缺陷项目(主要缺陷项目(*)一般缺陷项目一般缺陷项目000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00药品批发企业43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限期整改药品零售企业34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330药品批发企业10药品批发企业29药品零售
5、企业5药品零售企业23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7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221-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0药品批发企业10-药品零售企业5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70药品批发企业10药品批发企业29药品零售企业5药品零售企业23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7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2200药品批发企业43药品零售企业34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新增内容:新增内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判定结果判定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药品批发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部分变更变更内容内容原内容原内容20162016版内容版内
6、容变更说明变更说明条目条目内容内容条目条目内容内容*00201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增加严重缺陷项*04902经营疫苗的,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独立冷库。*04902储存疫苗的,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独立冷库。主要缺陷项变更为严重缺陷项,变成储存疫苗*06101 企业采购药品应当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06101企业采购药品应当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主要缺陷项变更为严重缺陷项*066
7、01 企业采购药品时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06601企业采购药品时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主要缺陷项变更为严重缺陷项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药品批发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部分变更变更内容内容原内容原内容20162016版内容版内容变更说明变更说明条目条目内容内容条目条目内容内容*03601 质量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规定;(二)质量否决权的规定;(三)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四)质量信息的管理;(五)供货单位、购货单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及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等资格审核的规定;(六)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运输的管理
8、;(七)特殊管理的药品的规定;(八)药品有效期的管理;(九)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十)药品退货的管理;(十一)药品召回的管理;(十二)质量查询的管理;(十三)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十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十五)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十六)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十七)设施设备保管和维护的管理;(十八)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十九)记录和凭证的管理;(二十)计算机系统的管理;(二十一)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二十二)其他应当规定的内容。*03601质量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规定;(二)质量否决权的规定;(三)质量管理文件的
9、管理;(四)质量信息的管理;(五)供货单位、购货单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及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等资格审核的规定;(六)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运输的管理;(七)特殊管理的药品的规定;(八)药品有效期的管理;(九)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十)药品退货的管理;(十一)药品召回的管理;(十二)质量查询的管理;(十三)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十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十五)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十六)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十七)设施设备保管和维护的管理;(十八)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十九)记录和凭证的管理;(二十)计算机系统的管理;(二十一)药
10、品追溯的规定;(二十二)其他应当规定的内容。修改第二十一项药品电子监管相关内容,变更为“药品追溯的规定”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药品批发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部分变更变更内容内容原内容原内容20162016版内容版内容变更说明变更说明条目条目内容内容条目条目内容内容*05701企业应当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现药品质量可追溯,并满足药品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05701企业应当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修改药品电子监管相关内容*06201 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
11、料,确认真实、有效:(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四)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五)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六)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06201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确认真实、有效:(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的证件复印件,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四)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
12、)样式;(五)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第二项与第六项合并,增加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药品批发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部分变更变更内容内容原内容原内容20162016版内容版内容变更说明变更说明条目条目内容内容条目条目内容内容*06901 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紧急救治等特殊情况,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形,企业可采用直调方式购销药品,将已采购的药品不入本企业仓库,直接从供货单位发送到购货单位,并建立专门的采购记录,保证有效的质量跟踪和追溯。*06901除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紧急救治等特殊情况,以及其他符合国
13、家有关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不得采用直调方式购销药品。拆分为06901和06902两条06902企业在上述特殊情况下,采取将已采购的药品不入本企业仓库,直接从供货单位发送到购货单位的直调方式购销药品的,应当建立专门的采购记录,保证有效的质量跟踪和追溯。09201 企业应当严格审核购货单位的生产范围、经营范围或者诊疗范围,并按照相应的范围销售药品。*09001企业应当严格审核购货单位的生产范围、经营范围或者诊疗范围,并按照相应的范围销售药品。一般缺陷项变更为主要缺陷项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药品批发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部分变更变更内容内容原内容原内容20162016
14、版内容版内容变更说明变更说明条目条目内容内容条目条目内容内容11201企业委托运输药品应当有记录,实现运输过程的质量追溯。委托运输记录至少包括发货时间、发货地址、收货单位、收货地址、货单号、药品件数、运输方式、委托经办人、承运单位等内容,采用车辆运输的,还应当载明车牌号,并留存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复印件。10901企业运输药品应当有记录,实现运输过程的质量追溯,运输记录应当至少保存5年。变更运输药品(不论是否委托运输)应有记录11202委托运输记录应当至少保存5年。10902委托运输记录至少包括发货时间、发货地址、收货单位、收货地址、货单号、药品件数、运输方式、委托经办人、承运单位等内容,采用车辆
15、运输的,还应当载明车牌号,并留存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复印件。*08101 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应当按规定进行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并及时将数据上传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系统平台。删除药品电子监管码相关内容08201对未按规定加印或者加贴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或者监管码的印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拒收。08202监管码信息与药品包装信息不符的,应当及时向供货单位查询,未得到确认之前不得入库,必要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08402购货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验收药品和进行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扫码与数据上传。*10201 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应当在出库时进行扫码和数据上传。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药品批发
16、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附录部分变更附录部分变更内容内容附录(一)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附录(一)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原内容原内容20162016版内容版内容变更说明变更说明条目条目检查项目检查项目所对应附录检查所对应附录检查内容内容条目条目检查项目检查项目所对应附录检查内所对应附录检查内容容05101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保温箱应当符合药品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企业运输冷藏、冷冻药品,应当根据药品数量、运输距离、运输时间、温度要求、外部环境温度等情况,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和温控方式,确保运输过程温度符合要求。*05101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保温
17、箱应当符合药品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企业运输冷藏、冷冻药品,应当根据药品数量、运输距离、运输时间、温度要求、外部环境温度等情况,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和温控方式,确保运输过程温度符合要求。一般缺陷项变为主要缺陷项目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药品批发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附录部分变更附录部分变更内容内容附录(二)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附录(二)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原内容原内容20162016版内容版内容变更说明变更说明条目条目检查项目检查项目所对应附录检查内所对应附录检查内容容条目条目检查项目检查项目所对应附录检查内所对应附录检查内容容*05701企业应当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
18、统,实现药品质量可追溯,并满足药品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1.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系统,能够实时控制并记录药品经营各环节和质量管理全过程,并符合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2.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范相关规定,在系统中设置各经营流程的质量控制功能,与采购、销售以及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运输等系统功能形成内嵌式结构,对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判断,对不符合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行为进行识别及控制,确保各项质量控制功能的实时和有效。*05701企业应当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1.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
19、相适应的计算机系统,能够实时控制并记录药品经营各环节和质量管理全过程,并符合药品追溯的实施条件。2.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范相关规定,在系统中设置各经营流程的质量控制功能,与采购、销售以及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运输等系统功能形成内嵌式结构,对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判断,对不符合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行为进行识别及控制,确保各项质量控制功能的实时和有效。删除药品电子监管相关内容,变更为建立“符合药品追溯的实施条件”的计算机系统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药品批发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附录部分变更附录部分变更内容内容附录(二)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附录(二)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原内容原内容2016
20、2016版内容版内容变更说明变更说明条目条目检查项目检查项目所对应附录检查内容所对应附录检查内容条目条目检查项目检查项目所对应附录检查内容所对应附录检查内容*06101企业采购药品应当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1.药品采购订单中的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应当依据数据库生成。2.系统对各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能够自动识别、审核,防止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的采购行为发生。*06101企业采购药品应当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1.药品采购订单中的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应当依据数据库生成。2.系统对各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能够自动识别、审核,防止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的采购行
21、为发生。主要缺陷项变更为严重缺陷项,对计算机系统要求未改变09201企业应当严格审核购货单位的生产范围、经营范围或者诊疗范围,并按照相应的范围销售药品。1.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时,系统应当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及库存记录生成销售订单,系统拒绝无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或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任何销售订单的生成。2.系统对各购货单位的法定资质能够自动识别并审核,防止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的销售行为的发生。*09001企业应当严格审核购货单位的生产范围、经营范围或者诊疗范围,并按照相应的范围销售药品。1.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时,系统应当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及库存记录生成销售订单,系统拒绝无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或无
22、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任何销售订单的生成。2.系统对各购货单位的法定资质能够自动识别并审核,防止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的销售行为的发生。一般缺陷项变更为主要缺陷项,对计算机系统要求未改变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药品批发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附录部分变更附录部分变更内容内容附录(二)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附录(二)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原内容原内容20162016版内容版内容变更说明变更说明条目条目检查项目检查项目所对应附录检查所对应附录检查内容内容条目条目检查项目检查项目所对应附录检查内所对应附录检查内容容10105启运时应当做好运输记录,内容包括运输工具和启运时间。系统应当按照规范要求,生成药品运输记录。1
23、0001企业应当按照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运输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运输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批发企业系统应当对药品运输的在途时间进行跟踪管理,对有运输时限要求的,应当提示或警示相关部门及岗位人员。 系统应当按照规范要求,生成药品运输记录。检查内容合并10301企业应当按照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运输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运输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批发企业系统应当对药品运输的在途时间进行跟踪管理,对有运输时限要求的,应当提示或警示相关部门及岗位人员。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药品批发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附录部分变更附录部分变更内容内容附录(四)药品收货与验收附录(四)药品
24、收货与验收原内容原内容20162016版内容版内容变更说明变更说明条目条目检查项目检查项目所对应附录检查内容所对应附录检查内容条目条目检查项目检查项目所对应附录检查内容所对应附录检查内容04708库房应当有验收的专用场所。1.药品待验区域有明显标识,并与其他区域有效隔离。04708库房应当有验收的专用场所。1.药品待验区域有明显标识,并与其他区域有效隔离。删除第四条电子监管码相关内容,其他内容不变2.待验区域符合待验药品的储存温度要求。2.待验区域符合待验药品的储存温度要求。3.验收设施设备清洁,不得污染药品。3.验收设施设备清洁,不得污染药品。4.待验区按规定配备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与数据上传
25、设备。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零售企业 变更内容(略)变更内容(略)新增内容新增内容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体外诊断试剂(药品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经营企业*02101、*02201、02403体外诊断试剂(药品),质管员学历、工作经验要求:主管检验师、3年以上;验收员学历要求:检验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检验师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售后服务人员:检验学中专以上学历部分条款内容介绍部分条款内容介绍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药品批发企业药品批发企业p * * *0020100201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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