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保护投资者利益要靠法律——“21世纪商法论坛”专家观点集粹.docx
《2022保护投资者利益要靠法律——“21世纪商法论坛”专家观点集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保护投资者利益要靠法律——“21世纪商法论坛”专家观点集粹.docx(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2保护投资者利益要靠法律“21世纪商法论坛”专家观点集粹 编者按在日前由清华高校举办的“21世纪商法论坛”上,国内法学界专家就如何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以更有效地爱护投资者利益进行了研讨。本报将部分专家在论坛上发表的主要观点刊登出来,以便读者了解。资本市场管制目标是爱护投资者利益中国政法高校教授、闻名法学家方流芳表示,中国资本市场管制的唯一目标,是爱护投资者利益。这里所说的投资者是相对于公司经理层、投资银行人员、专业投资人员以外的外部投资者,即社会公众人员。方流芳认为,中国股市事实上始终是政府发起、限制和管理的。假如仅仅阅读法律文本,不难看到,中国有全世界最为严格的遏制市场欺诈的法律。在理
2、论上,中国证券法、公司法和监管架构是足以遏制任何欺诈的;在国有股、法人股份不能流通的状况下,因为大股东不能通过买卖股票而获利,公司大股东在理论上没有任何动因操纵市场。根据法律,上市公司的董事、经理在任职期间不许转让他们持有的股票。因此,他们在理论上是没有动因去利用内幕信息而干脆进行交易。中国证券市场没有柜台交易、全部股票都由登记公司集中存管;中国没有股票期权交易、不允许透支买进股票、不允许卖出当时没有取得全部权的股票,因此,在理论上,几乎没有可能发生自我交易、对敲交易等市场操纵活动;电脑集中竞价、自动配对成交的交易方式也使监管者更简单发觉和追踪异样交易。由于代表限制权的股份不进入流通,公司收购
3、是在流通市场之外进行的,在理论上,收购纯粹给流通股股东带来利益,发起人、机构股东和公司管理人员无法从中获得任何利益,也没有可能利用收购而进行内幕交易。然而,在理论上没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在事实上都发生了。2001年,中国证券市场每个月都爆出重大新闻,投资者信念大挫。这些说明管制是失败的,未能有效爱护投资者。究其缘由,方流芳认为,假如管制目标存在利益冲突,而管制者又是利益冲突的一方,管制必定走向实现管制者利益的目标,而偏离另外一些目标。在中国资本市场,管制目标是有冲突的。一是帮助国有企业“脱困”与投资者爱护冲突。通过发行股票为国企筹集资金,将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的风险转移给公众投资者,这是发行市场的主
4、要任务。因此,这是两个很难同时实现的目标。二是发行配额与市场监管冲突;三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股票的充分流通冲突。另一方面,资本市场又存在管制过度问题,有些管制是不必要的,徒然增加成本。有调查报告表明,九十年头中期以来,中国流向海外的资金已超过引进的外资,其缘由就是过度管制。管制目标冲突、过度管制和管制不足是中国资本市场管制失败的重要缘由。因此有效管制目标应非常明确,管制者和管制目标不应存在利益冲突。(段春华依据录音整理)构建维护股东权的法制系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商法经济法探讨室副主任刘俊海认为,爱护股东权利绝非公司法一部法律所追求的立法宗旨,而是我国整体市场经济立法的宗旨之一。立足于中国股
5、东权的爱护实践,大胆借鉴发达国家爱护股东权的先进立法例、推断与学说,进一步健全中国的股东权爱护体系意义甚大。刘俊海说,近现代“公司法”的历史就是一部为股东权爱护而奋斗和努力的历史,“公司法”事实上就是股东权爱护法。股东权爱护程度如何,不仅干脆关系到股东个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公司制度本身的存废,并进一步波及公司的劳动者、经营者、消费者、债权人、交易客户、公司所在地居民、公司所在地政府乃至全社会的利益,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他认为,为了周密地爱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投资者主动性,充分发挥公司制度在中国改革与发展事业中的应有作用,中国立法机关分别颁布了公司法和证券法。但我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东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2 保护 投资者 利益 法律 21 世纪 商法 论坛 专家 观点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