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关于加强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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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关于加强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看法各市(州)水务(水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区农林水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水利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为全面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确保水利工程许久发挥效益,依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22-2022年)、*省人民政府*省质量发展纲要(2022-2022年)和水利部贯彻质量发展纲要 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看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看法。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心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化实行科学发展观,坚固树立质量第一、平安为先的理念,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
2、政府监督,夯实质量管理基础,完善质量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水利建设质量实力和水平,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平安和效益,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供应强有力的水利支撑。二、工作目标通过持续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到2022年,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水利工程质量合格率、质量检测抽检率达到100%,大型工程综合优良率达到75%以上;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行业崇尚质量、人人关切质量的良好氛围;健全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实现质量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利工程质量全程可控,人民群众对水利工程质量特殊是民生水利工程质量的满足度明显提高,水利工程质量技术
3、创新实力明显增加。三、提高质量意识水利工程质量干脆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公共利益和公共平安,关系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特殊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看法,增加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把质量放在水利工程建设的首位,进一步提高质量责随意识,带头重视和加强质量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正确处理质量、进度和投资的关系,进一步强化质量风险意识,延长质量管理、监督链条,确保责任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制度到位,确保事关公共平安和生命财产平安的重点质量问题解决到位,确保水利工程长期稳定发挥效益。四、落实质量责任(一)落实从业单位质量主体责任。
4、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运行管理等从业单位是水利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负总责,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担当监理责任,质量检测、工程监测、鉴定评估等单位对检测、监测和鉴定评估结论负责。运行管理单位对工程运行期间的质量成果巩固、修理养护负责。相关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超限超载运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单位担当。(二)落实从业单位领导责任。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运行管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按各自职责对所承建项目、运行管理的工程质量
5、负领导责任。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或工作失误导致重大质量事故的,除追究干脆责任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三)落实从业人员责任。勘察设计人员对其签字的设计文件负责。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责任人根据各自职责对实体工程质量和签字确认的质量检验评定结论负责。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按各自职责对监理工作负责,对签字确认的验工计价表和质量验收评定结论负责。质量检测、工程监测、鉴定评估等从业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检测、监测、鉴定评估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结论负责。运行管理人员对工程科学合理调度、平安规范运行负责。建立质量限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强化对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状
6、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根据质量规范操作。造成质量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从业人员的责任。(四)落实质量保修责任。水利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由原施工、监理单位无条件担当保修责任,所需费用由责任方全额担当。因主体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修理,其保修期从返工、修理工程通过鉴定、验收之日起重新计算。对因工程质量问题给工程运行管理单位造成损失的,责任方要依法担当质量损害赔偿责任。(五)落实运行管理责任。运行管理单位对工程试运行期间的质量状况及通水、蓄水、机组启动等阶段验收、鉴定评估、竣工验收结论负监督责任。工程试运行阶段、移交运行后,因违规违章操作、超期超载超限运行、无序蓄泄水量(升降水位)或
7、巡查检查不到位、修理养护不刚好等缘由造成的损坏由运行管理单位负责。因运行管理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操作不规范、调度运行不当或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除追究干脆责任人责任外,还要追究运行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六)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运行管理等从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各自职责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签字确认的质量检验评定结论、验收结论负终身责任。因调动工作、退休等缘由离开原单位的相关人员,如发觉在原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或未切实履行相应职责,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也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五、严格质量管理(一)完善质量
8、管理体制。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保证,监理、检测单位限制,政府、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构建政府监管、法人负责、企业保证、社会参加的质量工作格局。深化建管体制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并落实建管一体的责任机制。加强对参建单位现场管理机构设置及合同人员到位、履职、出勤状况的监管,严厉惩治出借借用资质、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及擅自变更、削减合同人员等行为,把质量管理的工作重点由单纯重视实体工程质量,转变为既重视实体工程质量,又重视质量行为和质量过程。(二)严格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根据国家颁布或国际通用的标准示范文本,规范编制水利工程招标文件,把工程招标工作关注的重心由注意企业资质、
9、业绩转变为更加注意人员、队伍的实力、素养、业绩。适当划大标段,科学支配工期,吸引有实力的企业持续投入骨干力气参加工程建设,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出借借用资质投标等行为。主动推动电子招投标和无标底招标、合理低价中标,营造公开、公允、公正和诚恳信用的市场氛围。大江大河治理、大中型水利枢纽建设、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水库除险加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重点输供水工程建设等,要在招标文件、工程建设合同中明确施工质量优良等级要求和奖罚措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将质量目标分解到工程建设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个工序,并与验工计价结合起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程质量全程可控。(三)严格项目法人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
10、门要依法遵规组建项目法人,加强对项目法人的管理和考核。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要在相应的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签订质量监督书。要全面负起建设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依法择优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要加强合同签订、履约管理,强化对参建单位现场机构设置和合同人员到位、履职、出勤状况的监督管理,除不行抗力因素外,严禁承建单位随意变更、调整、削减合同人员,严格根据不低于合同资质、实力、业绩的条件、标准审核合同人员变更,严格对有关单位的质量行为、质量过程和实体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对甲方选购供应的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质量担当责任。(四)严格勘察设计管理。勘察、设计
11、单位要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仔细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勘察、设计全过程的质量限制。勘察单位供应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需真实牢靠。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要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必需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注明规格、性能、型号等技术指标。严格执行水利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主动推动水利工程设计标准化,推广应用成熟牢靠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要加强工程现场服务,大中型水利工程必需设置现场设计代表机构,小型水利工程应配备满意工作须要的设计代表。要建立健全施工图纸会审、会签制度,刚好解决设计问题,依法遵规进
12、行设计变更。设计单位要按规定参与工程验收,对工程施工质量是否满意设计要求提出明确看法。(五)严格施工管理。施工单位要根据合同规定,设置现场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平安管理负责人和满意工程建设须要的管理人员。要强化对施工人员到位、履职、考勤管理,严禁擅离职守,严禁未经项目法人批准或合同变更随意调整、变更、削减合同施工人员,严禁以劳务分包名义转包工程,严厉打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甚至出让、转卖工程等行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平安管理负责人每月驻守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22天,其余时间离开现场须经项目法人、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13、落实施工单位三检制,加强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限制,对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激励施工单位开展质量、平安管理标准化建设,主动引导施工技术人员干脆从事水利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必需根据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合同施工,运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必需符合质量设计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施工质量检验和质量评定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单元(工序)工程未阅历收或质量检验评定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单元(工序)施工,保证各工序质量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的要求。(六)严格监理管理。监理单位要根据合同规定,设置现场监理机构,配备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满意工作须要的其他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强化监理人员到位、履职、考勤管理,
14、严禁未经批准或合同变更随意调整、变更、削减合同人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每月驻守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22天,其余时间离开现场须经项目法人书面批准。主动适应水利监理资质管理部门的改革调整,加强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到位、履职、出勤状况的监督。建立健全质量限制体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工程合同,对工程施工、设备制造行为、过程与质量实施监理,并对质量担当监理责任。监理人员必需持证上岗,根据监理规范要求,编制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实行旁站、巡察、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式,对水利工程实施监理。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不得运用或安装,施
15、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单元(工序)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规定组织或参与施工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做好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对其监理的水利工程提出明确的质量评价看法。(七)严格质量检测管理。严格开展施工自检、监理平行检测,主动推动第三方检测。质量检测单位要取得省级及以上质监部门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才能担当质量检测、检验工作。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质量检测活动,确保质量检测工作科学、精确和公正,刚好、精确地向托付方提交质量检测报告,对质量检测结果负责。对存在工程平安问题、可能形成质量隐患或者影响工程正常运行的检测结果,质量检测单位要刚好向托付方和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16、八)严格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管理。项目法人和参建单位要严格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开展质量评定和验收,做好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管理工作。单元工程、隐藏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数据必需从工程现场采集,必需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检测、检验成果要与现场实际吻合,并经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严禁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主体工程,严禁以施工单位质量检测结果代替监理、质量检测单位质检结果,严禁以事后监督代替事前、事中监管,严禁以各种名义补办质量检测评定手续,严厉打击编造施工、质检资料等行为,严禁以他人名义代签、事后补签质量检验评定表格、文件等现象。对于闭门造车,编造施工、质检资料的,一经发觉要从严从快惩处,并记入
17、不良记录。对于冒名顶替签字、默许他人代签的人员,要同时追究双方的责任。(九)严格工程档案管理。项目法人和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根据有关档案法规制度,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使项目档案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开展,确保项目档案刚好收集、规范整理、平安保管,达到完整、精确、系统、平安的验收标准。参建单位要刚好组织收集、整理技术文件和资料,建立健全档案资料收集、整编工作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刚好性、精确性。要适应信息化、数字化管理要求,加大照片、视频等电子音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力度,拓宽档案资料收集渠道,丰富档案资料管理手段。档案保管期限、保密等级要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并作为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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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关于 加强 全省 水利工程 质量管理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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