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新媒体时代法制宣传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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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新媒体时代法制宣传研究 国家领导人先生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发言中强调:要对“法治中国建设”这一方面的规划活动做出更加有效的研究和相应的制定,对国家所表现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整体上表现出的法治建设进程、社会成员需求方面的变化等一系列因素加以必要的统筹考虑,由此来保证其中的规划能够进一步保证符合实际情况并具备相应的科学性。众所周知,法律是担当社会良知守卫、谋求社会成员福祉、实现社会正义性和公平性的工具。在如今“互联网+”的技术和事业均处于“上升期”的如今,新媒体的类型和使用办法也是层出不穷的,应采取何种方式借助于此类新媒体开展更具备“社会吸引力”、更具备创意性的宣传办法尤其是法制宣
2、传的开展,长期以来都是各方的“重点探索对象”。 一、网络新媒体时代所具备的特点及宣传者获得的新机遇 持续的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使得其间无数的新型媒体如数字电视、手机、网络之类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应用和普及。此类媒体和报纸、广播之类传统形式的媒体相比,其能够将先前的“信息接收者”和“信息传播者”等方面予以相互融合,使得各方都能够成为彼此间的“对等交流者”,在其中的宣传方面,此领域体现出的特点表现为内容方面的“个性化”和“海量性”、宣传形式“化互动”、宣传途径“多样化”等层面。新媒体时代背景下借助于公众号、微信、微博等手机媒体为代表的现代化科学技术,将之和公民自身需求情况相互结合,推送其需要的内容和信
3、息,从而使得公民能够在其间成为传递、宣传的主体之所在,并由此最大程度上提升其主动性和及时性。 二、法制宣传在网络新时代下表现出的特点分析 (一)法制宣传力度缺乏到位性。截止目前,为数众多的网络新媒体所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形式基本上都局限于线上法制宣传网络平台方面,其宣传内容也基本上都是法制素养教育层面内容,如法制教育网、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之类都是如此,其中推送的各种法制信息和内容尽管和先前相比显得更加“灵活化”,和国民之间的互动性也因此较先前有所提升。但因为以新媒体为基础的法制宣传体系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形成,其中的宣传办法也显得过于“零散化”,故而一直以来都没有获得足够有效的宣传效果,因此造成
4、相应的法制宣传力度一直不高。(二)法制宣传内容过度“碎片化”。一般来说,网络新媒体方面所开展的法制宣传内容都是密切联系于其所采取的宣传形式,借助于网络媒体所形成的有关平台所共同构建起的宣传内容基本上都是国家方面所出台的各种法律、法规之类的文件、相应的法制方面的时政要闻、各种近期出现的法制新闻、法制领域的精品课程之类,也有很多的数字电视媒体平台也都相应地形成了各种“社会与法”领域的专门宣传平台,将之和公民生活实践情况相互结合,从而对公众“零距离”讲解法制知识;也有一些被设立于手机媒体方面的“法制信息宣传专栏”,其可以对诸多法制信息和内容做出主动推送。(三)权利使用与法制宣传缺乏匹配性。在如今,网
5、络新媒体的出现一方面会对法制意识提出前所未有的高要求,同时也对各方面应用法制知识这一方面的能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新要求首先是公民缺乏足够的法律知识维权意识层面存在缺憾。在如今“互联网新时代”这一背景下,国民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涉及范围也处于持续的“扩张”过程中,借助于互联网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和工作度具备跨时空、跨地点等方面的特性,但与此同时,其间各种网络侵权和纠纷之类状况也“层出不穷”,而公民对此类事件所表现出的维权意识实际上并不高;其次是法制宣传活动一般都有很强的理论性,对权利的使用大为不利。就其间的各种法律信息和内容在网络、手机等一系列媒体上的推送形式角度来说,其的内容基本上都仅限于法律法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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