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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精选保险合同范文锦集十篇精选保险合同范文锦集十篇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保险合同10篇,欢迎大家共享。保险合同 篇1合同编号:_保险人:_注册地址:_法定代表人:_职务:_托付代理人:_身份证号码: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人:_电话:_传真:_账号:_电子信箱:_被保险人:_注册地址:_法定代表人:_职务:_托付代理人:_身份证号码: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人:_电话:_传真:_账号:_电子信箱:_第一章 基本险。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
2、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担当保险责任。第一节 保险责任第一条 车辆损失险1.下列缘由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遇自然灾难(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实行施救、爱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其次条 第三者
3、责任险: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运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遇人身伤亡或财产的干脆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赐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其次节 责任免除第三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1.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2.地震、人工干脆供油、自燃、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4.两轮及轻巧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5.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接着运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第四条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担当赔偿责任,保险
4、人也不负责赔偿:1.被保险人全部或代管的财产;2.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全部或代管的财产;3.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4.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第五条 下列缘由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1.斗争、军事冲突、扣押、罚没;2.竞赛、测试、进厂修理;3.驾驶员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4.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5.保险车辆肇事逃逸经公安部门侦破后;6.保险事故发生前,未按书面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7.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以及在此期间受到
5、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第六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1.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2.被保险人或其驾驶员的有意行为;3.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第三节 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第七条 车辆的保险价值依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第八条 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为五个赔偿档次:5万元
6、、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第九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应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办理批改。第四节 赔偿处理第十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供应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第十一条 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第十二条 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合同 篇2:
7、李某20xx年11月1日入职到某报社处任广告业务员工作。李某入职时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直至20xx年1月20日,双方才签订了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20xx年1月20日,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没有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李某接着上班。20xx年2月29日,李某与报社协商一样解除劳动关系。李某工作期间,报社直至20xx年5月才起先为李某购买五项社保。李某离职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约20xx元,离职时,报社没有向李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离职后,李某提起仲裁要求报社为其补缴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期间的五项社保、合同到期后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为职
8、工购买社保是法定义务,只要在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内,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社保,单位都有义务为其补缴。目前一般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都不干脆支持补缴社保恳求,而是须要职工挚友通过确认劳动关系的方式,来向社保机构投诉,从而达到补缴社保的目的。2、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对用人单位的要求,单位应当签订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支付双倍工资。本案中是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没有签订。事实上,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同意持续劳动关系的,单位就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样会产生双倍工资。3、由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恳求,而与单位协商一样的情形下,单位是不须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9、。本案中,其实报社存在违法用工行为,李某完全可以以报社违法用工为由而提出辞职,这样就可以享有经济补偿金。这提示我们职工挚友,不同的离职方式,在经济补偿金问题上,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一、劳动实力鉴定区分工伤待遇的前提是进行劳动实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实力的,应当进行劳动实力鉴定。劳动实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也就是我们说的伤残级别,它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经过劳动实力鉴定后,不同的伤残级别和护理级别,享有不同
10、标准的工伤待遇,接下来我们会一一来进行介绍。二、住院治疗期间的待遇,这个不论级别1、住院期间因医疗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没有进行认定工伤前,有单位垫付,认定工伤后,单位可向工伤保险基金报销。2、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别状况下经批准可延长至24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保持原来的工资待遇不变,假如是计件工资的,按工伤前的6个月平均工资计算。3、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由单位负责支付。4、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参照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因公出差人员伙食补助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5、残疾器具费及康复费,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工伤职工经工伤医疗机构建议,转往外
11、地治疗或者配置协助器具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参照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三、一至四级伤残,享有的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12、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四)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根据规定比例共同负担。扣除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后,月伤残津贴低于全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四、五至六级伤残的1、职工五至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是不行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五级、六级工伤人员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应当持续。是否保留劳动关系的选择权在于工伤职工的选择。但是不论是否保留劳动关系,都享有一次性伤残补
13、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工伤职工选择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能支配工作的,拿正常工资,单位不能支配工作的,拿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保险合同 篇3甲方:代表人:电话:乙方:代表人:电话:风险提示: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须要依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乙方是我国国内规模大、以旅游涉外饭店为主体,依照国际标
14、准为海内外客商供应高水准商务旅游服务的大型现代化旅游顾问公司,为了提高其在同业中的.竞争力,体现乙方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人性化经营理念,甲方为乙方的会员客户依据其积分供应相应的交通意外保险,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协议。详细内容如下:第一条:合作方式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简单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担当、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1、乙方作为投保人为其优质客户投保甲方_人身意外损害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_年_月核准)。2、优质客户是指一年之内累计积分达到_分的客户。其次条:承保方案1、保额:人民币_元(综合)。(
15、未成年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额以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为准。)2、保费:人民币_元份。3、保险期间:_年。4、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本保险,超出部分,甲方不担当保险责任。5、在一个保险期间内,客户增加的积分每达到_分,乙方为其接着投保下一个年度本保险1份。第三条:承保流程1、乙方随时整理其客户资源,收集客户资料,寄送保险确认书。2、每月_日乙方向甲方供应加盖公章的优质客户人名清单打印稿及电子版各一份及保险确认书和团体投保单,同时缴纳保费。3、甲方根据乙方供应的投保资料制作团体保险单及出具保险卡,交由乙方寄发被保险人。4、每一期被保险人的起保日期相同,甲方于收齐投保资料和保费的次月_日起担当保险责任。5、被保
16、险人出险后_日内,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申请理赔。第四条:保险确认书须由被保险人填写并在被保险人签字栏签字(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字)。第五条:在本协议书签字并盖章生效后,如双方的任何一方有终止本协议书的要求,应提前_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第六条:如乙方供应的客户投保资料与实际状况不符,甲方不担当相应的保险责任,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担当。第七条:保密约定风险提示: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殊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1、合作中,乙方供应的客户资料及信息,甲方应妥当保存,并保守客户个人信息,此项约定合作结束后仍持续
17、有效。2、甲乙双方在合作中均应保守因合作所知悉的双方的商业隐私和客户资源、信息等。第八条:违约条款风险提示: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需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1、合作中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守约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2、在合作期内,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终止该合作的,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第九条:本协议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甲方代表(签章):_年_月_日乙方代表(签章):_年_月_日保险合同
18、 篇4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保险责任的起先及交付保险费其次条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_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起先。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收取第一期保险费且同意承保时,应发给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其次期及其次期以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第三条其次期及其次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交
19、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其次期及其次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交保险费的利息。保险费第四条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按年交付、按半年交付、按月交付。按年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半年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半年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月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每月的1号至月底。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为本合同的保险
20、费交付方式。第五条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分为趸交、xx年交、20年交、30年交。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为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合同效力的复原第六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2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交清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复原。保险责任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生存至养老金领取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以下二种方式之一给付养老金:1.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两倍一次性给付养老金。2.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16.8%(男性)或14.8%(女性)给付
21、养老金直至身故。若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不足xx年身故,其受益人可接着领取,直至领满xx年止。以上养老金的领取方式由投保人在投保时确定,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二、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养老金领取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损害以致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并返还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即行终止。三、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养老金领取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损害以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接着有效。但若被保险人于
22、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本公司不再负身故保险责任,仅返还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险费。四、若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发生于交付保险费期间内,从其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免交本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接着有效。保险合同 篇5第一章 保险对象第一条 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其次章 保险期限其次条 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第三章 保险金额第三条 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壹万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保险
23、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第四章 保险责任第四条 本保险为定期意外损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损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因意外损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因意外损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因意外损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因意外损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损害以致永久完全丢失劳动实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丢失部分劳动实力、身体机能的根据丢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
24、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损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第五章 除外责任第六条 由于下列缘由所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有意或诈骗行为;斗争或军事行动;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或残废。第七条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所支出的医疗和医药等项费用,保险公司不负给付责任。第六章 保险费率第八条 保险费率依据行业(工种)或工作性质分别订定。第七章 保险手续和保险费的缴付第九条 投保时,投保单位应填写投保单一份和全体被保险人名单一式三份,经
25、保险公司核定承保后签发保险单。第十条 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可以指定受益人,假如没有指定受益人,以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第十一条 在保险单有效期间,投保单位如因人员变动,须要加保或退保,或因被保险人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填写变动通知单一式三份,送交保险公司据以签发批单,作为保险单的附件。被保险人中途离职,不论已否办理批改手续,均自离职之日起丢失保险效力,保险公司应退还已缴的未到期保险费。第十二条 投保单位应在保险起保日一次缴清保险费,有特殊约定的可分期缴费。保险公司于收到保险费后,保险单起先生效。分期缴费的,如在约定期限内不能交付时,保险单即行失效。第八章 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
26、效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废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通过投保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并供应下列单证:保险合同 篇6编号:保险代理公司名称:地址:邮编:联 系 人:电话:被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国保险公司分公司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同等协商达成一样,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托付乙方代理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其次条代理地域范围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_内代理保险业务。第三条代理业务范围(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1._ ;2._ ;3._
27、;4._ ;5._ ;6._ ;7._ ;8._ ;9._ ;10._ 。(二)乙方为甲方代理险种的承保限额(按每一危急单位):_以内;_ 以内;_以内;_ 以内;_以内;_ 以内;_以内;_ 以内;_以内;_ 以内。(三)乙方为甲方在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险种及承保限额内代理展业。(四)乙方应运用甲方供应的标准格式保单。对于该标准格式保单乙方无最终条款说明权、出具批单处理权、查勘定损理赔权。第四条责任范围(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所产生的保险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担当。(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马上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担
28、当。1.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向乙方所做业务客户诋毁、排斥乙方,给乙方造成工作不利,关系不畅,损坏代理人声誉的行为;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手续费的;3.甲方在授权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损害代理人、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4.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的业务出险时,不能刚好理赔,并按规定赔付;5.甲方在处理乙方代理业务的赔付时,有假赔案等欺诈行为。(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马上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担当。1. 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而事后又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追认;2. 乙方通过代理权的行使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3. 乙方与被保险
29、人或其他第三方隐瞒重大事项欺瞒甲方;4.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划缴保险费的。第五条保险费的划缴方式和期限乙方在甲方出具保险单后 日内或收入款项达到 万元币时将所收的保险费(保险储金)划缴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 。第六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一)甲方依据乙方实收保险费的数额及险种的不同,按国家财政部、保监会的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1._ % ;2._ % ;3._ % ;4._ % ;5._ % ;6._ % ;7._ % ;8._ % ;9._ % ;10._ % 。(二)手续费按月(季)结算,并于每月(季)初_天内将代理手续费以转帐方式付给乙方。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
30、务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1)在签发保险单前,甲方对乙方在授权内范围代理的保险业务有最终确认权。(2)有权调整乙方所代理的财产保险的险种。(3)有权要求乙方为甲方保守商业隐私。(4)有权要求乙方在从事代理业务中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2.甲方应尽下列义务:(1)甲方应为乙方供应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宣扬材料、业务单证、条款等必要的用品。(2)甲方应依据乙方代理保险费的实际数额按规定付给乙方代理手续费。(3)甲方应主动帮助乙方建立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各种帐簿、报表。(4)对于乙方反映的问题,甲方要主动帮助解决,供应必要的帮助,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要仔细听取,主动接受,促进代理工作发展
31、。(5)甲方应为乙方保守商业隐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供应相关的条款、单证、业务资料等。(2)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3)有权要求甲方为乙方保守商业隐私。(4)有权对保险代理工作及甲乙双方相关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并有权向甲方上级单位及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反映。2.乙方应担当下列义务:(1)乙方应将收取的保险费,保险储金以及存款利息于规定交款日划缴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2)乙方应按甲方供应的保险条款、费率、单证、实务等有关规定代理保险业务,并妥当保管甲方供应的单证、资料。(3)乙方在代理业务时,应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
32、义务。(4)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隐私。(5)乙方应帮助甲方为保户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帮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赔工作。第八条合同有效期(一)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二)本合同期满前 天内,甲乙双方如愿接着保持代理关系,应重新签订代理合同。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第十条代理合同的终止及其效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样并达成书面协议,代理合同即告解除。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应担当相应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二)甲方不按规定将代理手续费
33、支付给乙方,经乙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转外,还应担当相应利息。(三)乙方不按规定划缴保险费、储金,经甲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缴保险费、保险储金外,还应担当相应利息。第十二条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要刚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请仲裁或诉讼。第十三条附则(一)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代表签字(盖章)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保险合同 篇7甲方:_乙方:_为了保证旅游者在旅游期间的人身平安和经济利益,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协办乙方保险业务事项
34、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对象: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旅行参与出境(含港、澳、台地区),入境和国内团队旅游者以及随畴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甲方代办投保。二、保险期间: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入境旅游者自其入境后参与旅行社支配的旅游行程起先,直至该旅游行程结束并办理完出境手续出境时止;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自其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支配的交通工具起先,直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支配的交通工肯时止,被保险人自行终止旅行社支配的旅游行程,其保险期间至其终止旅游行程时止。三、保险责任:根据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四、责任免除:根据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五、赔付比例:根据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六、投保手续:
35、甲方每组织一个旅游团队,应在出团前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甲方将投保单传真至乙方专用传真机,乙方在收到甲方投保依据后,正常工作日应在当天出具承保确认书并传真给甲方,休息日及节假日在专用传真机收到旅行社传真时即自行确认,无须再发确认书。七、保险费的结算与支付及劳务的支付:甲方为乙方代收的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每个月五日前(节假日顺延)统计前一月保险费并通知乙方,经核对无误,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给乙方。乙方每月收互保险费后,按实收保险费的5支付给甲方作为劳务酬劳。八、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时,甲方应事发后三天内通知乙方,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或结案后
36、供应有关索赔单证(包括当地公安部门 证明、医疗证明、缘由、地点、估计损失或赔偿金额等),主动帮助乙方处理赔付,做好事故的核查工作。乙方在责任明确、资料齐全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条款规定给付保险金。九、本协议所称意外损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被保人无法预料和不行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猛烈损害的事务。十、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年。有效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则接着生效。十一、对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随时修改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代表(签字):_代表(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附件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旅游人身意外保险预约单(略)保
37、险合同 篇8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兹退还贵公司上述保险合同,并申请终止该保险合同中全部的主合同和附加合同。请贵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相应金额予保险合同投保人。若另有其他附加金额也请一并退还。贵公司于收到投保人终止保险合同的书面申请之次日零时起,所负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投保人声明:本保险合同并无任何转让、抵押的事实;本人未有破产和涉及与本保险合同的诉讼、仲裁事项。注:一、为维护您的权益,请勿在空白申请书上签署。签署前,请慎重核对所填写的资料。二、签名须本人亲笔并与本公司存档的投保单或经本公司认可的签名相符。三、若投保人通讯地址已更改,请按新通讯地址正确填写,否则原通讯地址将被视为无更改或
38、无错误。四、请将保险合同和有效证件复印件连同此申请书一并递交。五、银行账户必需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全部。六、现金干脆给付适用于支付金额小于1000元(含)的退费。七、支付金额大于1000元的退费以现金支票形式支付,并且必需由投保人本人持身份证于3日内前往银行解款领取现金。此致敬礼!xxx20xx年xx月xx日保险合同 篇9保险合同一般采纳书面形式。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主要体现形式和证明。此外,投保单、暂保单、保险凭证、批单等也在不同程度上构成保险合同的一部分。1、投保单又称要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文件,投保单本身不是合同,但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单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2
39、、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一般由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上载明白双方当事人的详细权利义务,主要包括保险条款、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期限等以及其他一些特殊约定内容;保险单是保险合同双方确定权利义务和索赔理赔的主要依据。3、保险凭证是保险公司签发给投保人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订立的书面文件,一般不记载保险条款,实质上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具有与保险单同等的法律效力。4、暂保单是在某些状况下,正式出具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之前,保险公司签发给投保人的临时保险凭证,其作用是证明保险公司已经同意承保,暂保单一般都有一个有效期限,待保险单出具,自动失效。5、批单是保险公司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出具的修
40、订或更改保险合同内容的书面文件,其实质是对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一经签发,就成为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合同 篇10第一章 保险对象第一条 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其次章 保险期限其次条 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第三章 保险金额第三条 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壹万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第四章 保险责任第四条 本保险为定期意外损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损
41、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1. 因意外损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2. 因意外损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3. 因意外损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4. 因意外损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损害以致永久完全丢失劳动实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丢失部分劳动实力、身体机能的,根据丢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损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第五章 除外责任第六条由于下列缘由所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 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2. 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有意或诈骗行为; 3. 斗争或军事行动;4. 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或残废。第七条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所支出的医疗和医药等项费用,保险公司不负给付责任。第六章 保险费率第八条 保险费率依据行业(工种)或工作性质分别订定。第七章 保险手续和保险费的缴付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