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读《孔乙己》有感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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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读孔乙己有感15篇读孔乙己有感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信任大家肯定领悟了不少东西,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读孔乙己有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读孔乙己有感1今日无意中翻到初三年纪的语文书,不知为何,我又打开了孔乙己的那一页。作者是鲁迅先生,“读书人”孔乙己便是他笔下众多的人物之一。关于孔乙己的凄惨的故事,发生在封建统治阶级时期的鲁镇。文章开篇便有一段形容孔乙己的文字: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脸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好像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
2、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这便是文章主角“读书人”孔乙己。他“穿长衫”却又“站着喝酒”,是死要面子,又自欺欺。这么看来,他似乎是一个可怜、可笑,又可悲的人。孔乙己原也读过书,后来却只能替别人抄书来换得一碗饭吃。但他又好吃懒做,行偷窃之事。一届读书人,为何落得如此地步?在他仕途无望的时候,为什么不做一些别的事来养活自己?究竟还是因为那个时代,那个时代的人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里,多数人家砸锅卖铁,只为家中能出个秀才;多数穷人家的孩子苦读十年,也不过是为了那一个秀才的名头;考到中年亦或是老年的也大有人在,范进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但孔乙己也讲诚信,欠
3、着的酒钱总会还上。在与孩子们分茴香豆时,五指罩住碟子,一边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既和善又古板。到后来,他死性不改,偷书被丁举人打断了腿。同是读书人,为何差别这么大?那时候的读书人,读的真的是一个“才”“德”吗?到了酒馆,众人毫不顾忌地取笑他,他红着脸说“不要取笑!”“是跌断”,瞧瞧,还死要面子呢。丁举人的残暴,众人的麻木,社会的阴暗,最终造就了这样一个可怜、可笑,又可悲的孔乙己。再后来,书中写到“我已经许久没有再见孔乙己了”,或许他离开了鲁镇,或许他死在了街头总之,没有个善终。那个时代太黑暗,若孔乙己生在现代,那定是被冠上“国学大师”之名的人物。生不逢时,便是他了。读孔乙己有感2鲁镇的
4、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高大身材,青白脸色,皱纹夹伤痕。之乎者也,固执己见,落众人笑柄。当他穿一件好像十几年没洗过的破布长衫出现在店里柜台前,众人都提了精神,因为人人都可以捻起这个读书人的一点笑话作为谈资,这时连空气都变得愉快起来。他不过是没钱吃饭喝酒,不过是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不过是又跑去偷窃被人给打了,在那样混乱不堪,人人求自保的环境里,这些算不得稀奇事儿,唯独他在众人笑里来,笑里走。穷人不笑穷人,人笑他穷而死要面子,十年如一日穿着的长衫便是最好的证明。这长衫,他不曾脱过,他不想脱,他也脱不掉。何以使他对长衫情有独钟?店中人笑孔乙己脸上的伤疤,这肯定又是偷盗被打了,
5、他却义正词严,读书人偷书不能称之为“窃”,这句极富讽刺意味的话至今仍被人品尝。他是读书人,读书人哪个不穿着长衫?但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中,也没有功名利禄,谁认可他读书人的身份?只有他自己。他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教条,他硬是要将自己塞进社会的上流。他以为穿长衫就高人一筹,所以偷书也不能称作窃,至于伤,倒像是值得炫耀的捍卫高尚人格的标记。他既要做为人敬重的读书人,又难以将生活过得真正的亮堂,所以穿着长衫来麻痹自己,躲避现实,活在泡沫般的梦境里。幸运的是,他并不单纯是个穿长衫,同街头混混混为一谈的人,长衫也带给他为读书人的原则和和善。来店里,他从不赊账,间或没有现钱,他也会在小黑板上记一笔,不出
6、一月便能还清。他教小孩子们认字,穷困潦倒的他买茴香豆,一颗一颗分给孩子们吃。咸亨酒店里,多的是比孔乙己有钱的人,可是除了他,谁还给孩子们买茴香豆?当孩子们吃完,眼巴巴地望着他时,他笑眯眯地拿起书读,一个亲善的老头跃然纸上。或许是这身长衫,让他在面对孩子和学问时,释放出他压藏已久的责任与担当,重新唤醒他关怀天下的大情怀,他不是一般人,他是读书人。世人都说他迂腐至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恰恰以为,长衫又是他争的一大证明。没有得到科举的认可,所以长衫是他苦读的唯一见证。平凡而贫困的孔乙己如何能轻松放下科举失利的哀思,他不甘。他卑微地向社会讨求最终一点自尊,无论如何不愿放下读书人特有的清高本质。即使
7、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愿靠劳动赚取钱财,他写字是为了做学问,而不是拿去卖钱。他当然明白自己的境况,长衫给他的幻境又能维持多久?当他饥饿难受地趴在酒店门坎上,渴求一杯温酒时,掌柜的只记得他还欠着钱。孔乙己期盼用一身长衫展示自己的别出心裁,换来他人的敬重,舍命地在黑暗社会里争得自己的位置,可是连这点自尊也被蹂躏践踏。最终他闭上了眼睛,不用再这么乏累。我真真实切地感到孔乙己的可怜。长衫给他带来的,是令他不至于苟且的微弱自尊,是燃起他内心责任的火苗,也是世人的唾沫与讪笑,还是捆绑他直至死亡的枷锁。我不禁怅然若失,孔乙己那脱不掉的长衫啊!读孔乙己有感3人们说古希腊的悲剧是命运的悲剧;莎士比亚的悲剧是主子公的
8、悲剧;易卜生的悲剧是社会的悲剧;鲁迅说:“悲剧是把美妙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在人们眼里,悲剧一般是催人泪下的,可是当你读了孔乙己之后,眼泪不会夺眶而出,而是内心感到一阵阵的痛楚,这原委是命运的悲剧;主子公性格的悲剧;还是整个社会的悲剧呢?要我来说,这应当是社会的悲剧。孔乙己读过书却未能“进学”,虽然不能当上官,但是却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一脑袋“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落后思想,死守读书人的“清高”。他“身材很高大”却不愿脱下作为读书人标记的长衫,不愿与“短衣帮”为伍,满口之乎者也这些都足以体现孔乙己既穷且酸,迂腐可笑,好吃懒做的性格。但是,真正导致孔乙己这种变态性格的产生是来自于社会根源,来
9、自于封建科举制度对学问分子心灵的毒害。孔乙己命运的悲剧也体现了当时社会的冷漠。孔乙己这样一个不幸的人却成了众人取乐讪笑的对象。掌柜讪笑他;“短衣帮”讪笑他,甚至连小孩也取笑他。孔乙己被打折腿后,众人不但不怜悯他,仅而愈加取笑他,掌柜惦记的不是他的生死,而是他欠的十九文钱。这些都能很好地反映当时人与人之间冷漠的关系,然而这正是统治阶级残酷压迫劳动人民,用封建思想对人民由于当时社会的腐朽与黑暗所引起的。“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很好得表明白孔乙己在那个社会的必定结局。当时,孔乙己被打折了腿已无力求生,可见孔乙己的命运是那样的凄惨。然而事实上,真正悲伤的不仅仅是孔乙己个人,而是当时那个腐朽的社会
10、,那个冷漠社会。读孔乙己有感4孔乙己一个熟识的名字,从小到大不知听了多少遍。怀着一颗新奇的心去看这篇文章,这篇老师将要讲的课文。无疑,这应当是我最仔细的一次预习了。他那凄惨的一生,他所谓的无助与可怜,在我的心中画下一个个符号。他又穷又懒,但却还自命清高;他自欺欺人,但却还死要面子;他迂腐不堪,但却等级明确。我觉得他很可笑吧,明明没有什么真才实学但却非要装出一番书生风范,应当是在劝慰自己吧。他原先拥有一份替人抄书的差事但却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籍纸张笔砚一起失踪。后儿就去做了偷盗的事。心中总有一个疑问,他不是自认为自己是一个读书人么,那他为什么还要连人带书籍纸张笔砚一起失踪?为什么要去做偷
11、盗的事情?他这种行为配得上“读书人”的称号吗?明显,在我心中的答案是“不能”。一个举止如此低俗的人还自命清高,真是注定的可悲。孔乙己那高不成低不就的心态,也算是他一生凄惨的重要缘由吧。他成天渴望着一天能考取功名,得到高官俸禄,但却不为现实好好斟酌。他不去反思,更看不清自己是哪般模样。倘如他肯低一些头,加入短衣帮的行列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吧。一个认不清自己的人,一生,注定可悲。孔乙己所处的那个年头已经日行渐远,但他那种自找的“注定可悲”仍在我们身边萦绕,肯定要认清自己。读孔乙己有感5鲁迅是我国文化革命的一大主将,他用笔做武器,向封建的旧社会发起攻击,将那个时代社会中各色人物的生存状态描写得淋漓尽
12、致,用比方等各种手法对一般百姓的麻木不仁和封建统治者的残酷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让人看得激烈、生气又难受.读孔乙己有感孔乙己是鲁迅先生在“五四”前夕发表的一篇白话小说。这部小说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孔乙己他恒久也脱不下的长衫和众人对孔乙己的讪笑。孔乙己纵然有很多不是:他好喝懒做,死要面子,到处偷窃,但他也是封建社会下的受害者呀,他的种种不是都是因封建科举制度造成的呀。在顾客眼里,孔乙己只是个供他们讪笑的对象;在掌柜眼里,他连十九个钱都不如;在丁举人眼里他可生可死。他活着的唯一作用就是给别人当笑料,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不恰好反映出当时的世态炎凉吗?再看看当今这个法治社会一个个“
13、最美”英雄脱颖而出:“最美老师”张丽莉,“最美司机”吴斌,“最美乘客”陆学华这些英雄都给我们留下了一笔财宝,一笔精神财宝。就拿“最美乘客”陆学华来说吧:22年月3日晚上7点左右,正驾驶大巴从宝应赶往扬州的司机突然晕倒,坐在第一排的乘客陆学华,一个拥有十多年货车驾龄的一般乘客,箭步上前,稳住了方向盘,让车上的乘客免遭悲剧的发生。在这惊心动魄的9秒中,陆学华完备的诠释了什么叫最美。这些“最美”的英雄们都是生活在我们四周的一般人、平凡人。关键时刻,他们用行动告知了我们,什么叫无私,什么叫责任,什么叫最美。倘如我们人人都有剧烈的责任感,自告奋勇的志气,就像韦唯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
14、成美妙的人间。”让我们每个人都多一份责任,多一份担当吧!让我们一起弘扬中华美德,引领华蜜成长吧!读孔乙己有感6读孔乙己有感例文举荐一个阴霾的世纪,整个社会都沉醉在一种人人不同等的压迫剥削,豁然梭至那书店中小说书柜专台前,低调而缄默。任凭窗外小雨淅沥,我却手捧着它狂人日记被那悲愤的孔乙己的遭受所打动了。“窃书不算偷!”一个强劲的声音在我心中呼喊。带着中国人民心底的悲伤,和着下层人民对学问的渴求,共鸣起来。在这期间,涌现出多数平民作家,鲁迅便是其中闻名人物之一。他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使我百读不厌,常引我浮想联翩。鲁镇的酒店格局,一个身材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与伤痕夹杂其中的清贫书生孔乙己,时常光顾于
15、此,人们早已习惯这样了,进餐同时少不了几句戏弄与讽刺的话语,可一连好几天,他都不光顾酒店了,引得人们争论纷纷。读到这一幕,我不禁对孔乙己心生怜悯,怎么能这样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的书生呢?我怀着对孔乙己的怜悯,愤愤地往下接着读,此时掌柜的发话了:“昨天,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去偷书,被抓后死不承认,结果被打了一天一夜,出门时腿折断了。”啊!真是个博取别人怜悯的小人,才会做出这种下流偷窃的勾当。可他偷的却单单是一本书,这我好像误会孔乙己了。一行醒目的字夺入眼眶,天啊!孔乙己在端午节时分,死去了,而在死前所说的最终一句话,便是“窃书不算偷!”啊!一股钦佩之情油然而生,夸美纽斯说:“书籍是世界的养分品”,中国
16、古话讲,开卷有益,而孔乙己,单为了这“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让诸如此类有志而善读的书生饱尝“养分”呢?窃书虽是不光彩的事情,但这是穷人丰满学问头脑的一种方式。孔乙己的死和那强劲的话语,左右着我,不禁感慨万分,潸然泪下,真是为了“读书事业”而奋斗。开卷有益,不开卷而绝无益。“窃书不算偷!”这声音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也鼓舞着我更加努力地读书!读孔乙己有感7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呼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激励中国人坚持抗拒,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
17、点哀痛:哀痛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头;有一点生气:生气大家对政府的不信任。种种缘由让我的泪不禁流下。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困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似乎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实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朝气,但是经常被人发觉,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孔乙己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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