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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浙江省流通领域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浙江省流通领域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浙江省流通领域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依据国家局关于加强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工作的要求,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我省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秩序,逐步形成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平安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平安有效,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二、工作目标针对我省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销售以及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中存在的平安隐患,以保证公众用药平安有效为目标,进一步明确和
2、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市场开办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形成责任明确、工作落实的监管格局。进一步落实和强化巡查、检查工作制度,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日常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力度,依法查处一批制售假劣中药材案件,重点打击制售染色、人工增重、掺杂掺假等假劣中药材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三、时间支配从7月至10月,集中开展为期4个月的流通领域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平安专项整治行动。(一)制定方案(7月)。各市局结合本辖区内流通领域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与质量的现状和省局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安排或方案,并于201*年7月31日前上报省局。(二)开展自查(8月
3、20日前)。列入重点监管的城乡集贸市场,药品经营企业和运用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医疗机构要依据本方案主要任务进行仔细自查自纠。各市局应仔细组织督促和指导有关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并结合日常监管和前期平安隐患排查状况,确定本地区需重点检查的对象和主要平安隐患点。(三)集中检查(10月10日前)。各市局要加强协调,统一支配,统筹辖区内监管力气,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并做好对县级局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刚好立案查处。对全部列入重点监管的城乡集贸市场全部要进行现场检查,对有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药品经营企业以及运用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医疗机构按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现场检查。现
4、场检查要形成检查记录。(四)督查总结(10月)。省局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状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指责;对案件查处工作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工作中玩忽职守、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各市局对专项整治状况进行仔细总结,形成报告,总结报告和浙江省流通领域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于201*年10月15日前上报省局。四、主要任务(一)城乡集贸市场是否非法出售中药饮片、原料药和药品制剂产品;是否非法出售毒性中药材、野生动植物药材等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产品;是否存在出售人工增重、染色、硫磺熏蒸、掺杂掺假等假劣中药材行为;是否存在非法加工中药饮片、
5、挂靠经营、过票经营等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调剂中药配方、代煎中药等行为;是否存在商品标签标识不规范、购进验收销售等各环节台帐记录不规范等状况;是否存在经营户储存条件差,易影响产品质量等状况。(二)药品经营企业购销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渠道是否合法,入库验收和储存养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违规分装中药饮片的行为,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是否合格。(三)医疗机构运用的中药饮片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票据索取、台帐记录、入库验收和储存养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中药饮片质量是否合格。扩展阅读: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及中药制剂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及中药制剂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时间:201*-6-4作者
6、:食药监办201*114号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局),顺德区卫生和人口安排生育局:为巩固201*年度中药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保障中药饮片及中药制剂质量平安,依据省局“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及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总体工作部署,省局确定进一步加强对中药饮片及中药制剂生产质量管理及检验工作的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要求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生产企业要强化遵守法律诚信意识和质量风险意识,坚固树立“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理念,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确保中药饮片及中药制剂质量平安;要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设置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并确保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限制职责,企
7、业负责人及其他部门人员不得干扰或阻碍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职责;完善文件体系,明确药品生产及质量管理等关键部门及人员的质量职责;严格落实供应商审计工作,确定及变更供应商应进行质量评估或审计,并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强化生产过程管理,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生产质量限制的各项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加强质量检验及产品放行管理工作,中药饮片及中药制剂每批产品出厂销售前要进行全项检验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产品放行前,全部生产记录及检验数据均应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查并符合要求,不合格产品严禁放行出厂。二、加强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和检验有关要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当制定中药材购入、储存、养护、运用等管理制度;加强供
8、应商审计管理,建立健全中药材供应商和购进中药材的质量档案,固定中药材产地;严格根据国家药品标准、地方中药材标准对中药材进行全项检验,检验合格的中药材方可投料运用,严禁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以非药材冒充药材行为。中药饮片生产应以中药材为起始原料,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和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炮制工艺进行生产,严禁外购中药饮片半成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行为;规范中药饮片批号编制工作,每批产品必需是质量和特性符合规定限度的均质产品,一般应以同一产地、同一采收时段、同一炮制工艺生产出来的中药饮片为一个批号;应刚好填写批生产记录,并依据验证结果确定收率范围,做好物料平衡。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当配备与
9、所生产品种相适应的检验仪器设备和检验人员,对每批产品必需按国家药品标准或地方中药饮片标准进行全项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销售;每批中药材及饮片均应按规定进行留样,中药材留样至少应当保存至产品放行后1年。申请201*年版药品GMP认证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照实申报全部拟生产品种,省局将定期在公众网站公布已通过认证企业的生产品种;通过201*年版药品GMP认证后新增生产品种的,企业应当配备与新增生产品种相相宜的检验仪器设备,并书面报市局备案,市局应依据须要支配现场检查,省局将不定期组织抽查。三、加强中药制剂生产质量管理和检验的有关要求中药制剂生产企业应制定中药材及中药饮片购入、储存、养护、运用等管理制度,建立供应商资质档案、购进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档案;完善供应商审计管理,加强对中药饮片供应商检验实力的审计,对于未配备与相关品种相适应的检验仪器设备的饮片生产企业,不得将其列为中药饮片供应商;固定中药材及饮片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6页 共6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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