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医疗:公司章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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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章章 程程 二二二二二二年年二二月月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 3 第二章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第三章 股股 份份 . 5 第一节第一节 股份发行股份发行 . 5 第二节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第三节第三节 股份转让股份转让 . 7 第四章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第一节第一节 股东股东 . 8 第二节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1 第三节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股东大会的召集 . 15 第四节
2、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第五节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股东大会的召开 . 18 第六节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第五章第五章 董董事会事会 . 27 第一节第一节 董董 事事 . 27 第二节第二节 董事会董事会 . 30 第六章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5 第七章第七章 监事监事会会 . 37 第一节第一节 监事监事 . 37 第二节第二节 监事会监事会 . 38 第八章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0 第一节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 . 4
3、0 第二节第二节 内部审计内部审计 . 44 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4 第九章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通知和公告 . 45 第一节第一节 通知通知 . 45 第二节第二节 公告公告 . 46 第十章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6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节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6 第二节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解散和清算 . 47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修改章程 . 49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附则附则 . 49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第一章 总
4、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维护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武汉华康世纪洁净室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按截至2019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0682300843F 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
5、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400,000 股;于 2022 年 1 月 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Wuhan Huakang Century Medical Co., Ltd. 第五条第五条 公司住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77 号光谷金融港 B4栋 8-9 层 1 号房,邮政编码:430000。 第六条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6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0,560万元。 第七条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第八条 董事
6、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对公司、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财务负责人。 第二第二章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行业的繁荣与发展。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医疗器械类生产: 6856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 医疗器械类、类、类经营(凭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核定范围经营);可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第、类医疗器械贮存、配送服务(含体外诊断试剂,冷藏、冷冻库);净化工程,医疗净化工程,空气净化工程,厂房净化工程,实验室净化工程,管道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
8、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机电设备调试及维修,建筑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压力管道安装(GC2 级)、压力管道设计(GC2 级);压力容器安装(1 级);消防设施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放射防护设计与施工,气流物流系统的设计、安装及维护;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集成、维护空调系统清洁工程;实验室配套设备、空气净化设备、不锈钢产品、建筑材料、电气材料、金属材料、消毒用品(不含危险品)、计生用品、日用百货、化工用品(不含危化品)、五金配件、化妆品、办公用品的销售;净化工程设备及配件售后服务;医疗器械的维修;医院的后勤管理;医疗净化、智能化、装饰、放射防护、医用气体等专业工程设计咨询、技术咨询与服
9、务;洁净厂房、净化实验室工程设计咨询、技术咨询与服务医疗净化、智能化、装饰、放射防护、医用气体等专业工程设计咨询、技术咨询与服务;洁净厂房、净化实验室工程设计咨询、技术咨询与服务;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技术服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三章第三章 股股 份份 第一节第一节 股份发行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
10、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公司的发起人共计 9 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认购股份数额认购股份数额 (万股)(万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出资(认缴)出资(认缴)时间时间 出资出资 方式方式 1 谭平涛 4670.8990 58.9760 2019年11月28 日 净资产折股 2
11、 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42.7970 11.9040 2019年11月28 日 净资产折股 3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92.0000 10.0000 2019年11月28 日 净资产折股 4 武汉康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81.5360 6.0800 2019年11月28 日 净资产折股 5 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396.0000 5.0000 2019年11月28 日 净资产折股 6 胡小艳 312.3650 3.9440 2019年11月28 日 净资产折股 7 重庆金浦医疗健康服务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6.8
12、000 4.0000 2019年11月28 日 净资产折股 8 陈岩 4.7520 0.0600 2019年11月28 日 净资产折股 9 王长颖 2.8510 0.0360 2019年11月28 日 净资产折股 合计 7,920.0000 100.0000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5,600,00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以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13、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
14、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15、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具体实施细致依据最新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第三节 股份转让股份转让
16、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 25%;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17、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第一节 股东股东
18、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
19、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
20、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
22、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
23、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公司不得无偿向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向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或者实际
24、控制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对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债权或承担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债务。 公司与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之间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交易,应严格按照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25、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节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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