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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情况的调查报告今天我给大家带来了关于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情况的调查报告,有需要的小伙伴一起来参考一下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下面大家参考!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情况的调查报告按照年初主席会议工作安排,我委在霍顺祥副主席的带领下,先后深入到县国土、住建、房管、农林部门和部分乡镇、村(社区),采取走访调查、座谈讨论、查阅资料、现场交流等方式,对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调查。赴西充县国土资源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考察学习,并与华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互动交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 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从20xx年8月底停旧换新首发第一本不动产权证至今,我县始终坚持积极推
2、进、稳妥实施、平稳过渡的指导思想,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方法、求实的举措,通过理顺关系、健全制度、再造流程、建设平台,助推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县共受理并完成各类不动产登记181xx件,其中颁发不动产权证7729件,不动产登记证明10388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组织保障强劲有力。一是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编办、组织部、政府办、国土、住建、房管、农林、农经、财政、法制办、人社、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国土、住建、房管、林业、农
3、经等单位抽选业务骨干集中办公。二是建立了县不动产联席会议制度,通过集体决策,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组建了专门机构,20xx年8月30日,安岳县不动产登记局、安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原财政支付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县编办明确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制人数4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从房管部门划转5人,林业部门划转3人,国土资源部门划转14人;现到位编制人员24人,在岗工作人员19人,其中临聘人员7人。标志着我县的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整合到县国土资源局,由多个部门变为一个部门即县不动产登记局负责监管,由多个机构变为一个登记机构即县不动产登记
4、中心进行登记。四是健全了工作机制,制发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安府办发20xx186号),建立了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安府办函20xx202号),出台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的通知(安委编发20xxxx4号),印发了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和制度(安国土资发20xx52号)等10条规章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相关部门互相监督、密切配合,确保了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序、稳妥、有效推进。(二)信息平台接入成功。建设信息平台是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的关键,20xx年以来,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全市统一选购了省厅下发的超图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着手开展我县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系统建设,该系统现已成功接入国
5、家基础信息平台。(三)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从高效、便捷、优质出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从刚成立时的原财政局办公楼到全部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共开设7个服务窗口,从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实行不动产登记一条龙服务,提高了效率,方便了群众,赢得了口碑。(四)工作流程规范有序。一是整合工作职责。坚持不变不换的原则,先行整合土地与房产登记职责。积极开展全县土地房产范围内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抵押登记、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等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二是再造工作流程。20xx年8月底前,对照条例规定,国土、房管部门协调配合,完善了不动产登记统一发证流程再造。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
6、记操作规范出台后,结合工作实践,对工作流程进行了再完善、再规范。三是移交登记档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房管部门按既定的档案移交方案,数字化档案和纸质档案全部移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是实施国土档案数字化。1986-2022年农房审批档案完成扫描录入239818户,60848件,占工作总量的90%;国有土地档案完成扫描录入131013件,占工作总量的100%,其中县城区766xx件、乡镇64588件。农村地籍档案扫描录入113697件,占总量的70%。五是推动数据采集与数据整合。数据采集按照外业控制测量要求,县城中心城区38.5km2,已完成测绘14.7km2,占工作量的38%。乡镇测绘工作已进场开
7、展;数据整合现已完成4.1万户,占工作总量的44%。二、存在问题及困难(一)职责整合周期长,实现多证合一压力大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短期内将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和土地登记等职责全部整合集中到县不动产登记局(中心)承担,工作量大面广,困难多、任务重、压力大。一是整合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涉及到各个部门间重大利益调整,有的认为其主要职能被划转,无形中削弱了部门的权力,因此,个别部门在主观上不想放、不愿放。直接表现为部门之间推诿扯皮,有意无意的延缓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资料移交方案的制订和实施。二是受人员、经费、时间等条件制约,要实现全域开展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和土地登记还有许多基础数据需要采
8、集和整合,(二)平台建设困难多,实现互通共享任重道远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必须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与住建、农林等部门审批信息、交易信息等必须实时互通共享。然而,从国家层面看,尚未启用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这给基层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增加了难度。从市县层面看,20xx年,我县与全市一样启动了不动产信息平台建设,但由于开发与运用不相统一等因素,目前诸多信息很难兼容。因此,信息资源能不能互通共享,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制约因素。(三)技术标准统一难,登记成果应用受限尽管国家已经出台了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实施规程,但由于各部门进行登记采用的技术标准
9、和口径不一,大大地增加了部门之间成果转化与共享的难度。表现在:一是在研究方法上,各部门测量坐标、精度等均不统一;二是在土地类型上,各个部门(如农业部门、林业部门和国土部门等)标准和范围不同。正因如此,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基础数据库建设面临着极大压力和困难。(四)内设机构待完善,业务技能提升迫在眉睫现有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人员,大多数从国土、房管、农林等部门的原登记人员划转而来。不动产统一登记涉及内容多、程序复杂、专业性强,业务技能是全方位的,而原分散登记的国土、房管、农林等部门,登记人员只需掌握相对狭窄技能,尚未完全适应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因此,加强不动产登记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综合素质是当务之
10、急。三、下步工作建议(一)主动作为,强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系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打破部门利益,始终坚持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为指南,主动作为,强势推进。一是政府要重视。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基层扎实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二是部门要担当。国土、编制部门要克服畏难情绪,主动作为,主动协调,认真调研,化解矛盾,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整合方案,为政府当好参谋。三是纪律要严明。登记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一旦制定、出台,相关部门要讲政治、守规矩,严格执行,不得各行其是,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建立平台,实现共享抓紧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实行四统一,是不
11、动产统一登记的先决条件之一。重点在于向上呼吁国家层面抓紧启用全国统一的信息平台,省市层面建立与之相匹配的专用信息平台,为县级开展这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真正实现从上到下信息共享。(三)统一标准,加强基础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应加强基础工作。呼吁国省层面,一是加紧研究不动产权利体系,进一步细化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二是整合现有各类不动产登记技术规范,制定出台统一的技术标准。三是制定有关信息化标准。四是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有关制度,如不动产统一调查制度。(四)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一要加强对土地管理法、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快速提高不动产登记人员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水平。二要加强对受理范围、受理方式、办理流程、房地测绘、登记信息系统操作等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尽快提高不动产登记人员的业务素质。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8页 共8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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