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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荒山承包合同范文集合8篇荒山承包合同 篇1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山林的管理,并充分开发、利用本村的山林资源,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同意将下述山林承包给乙方。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顶头铺山界:东至冷水山,西至山脚老路,南至大安源山,北至大安源山。二、承包期限和承包费用1、承包期限为20年,即从20xx年3月1日到20xx年2月29日;2、承包费用为叁仟壹佰贰拾元整(¥:3120元),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费。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第一款中的两处山林在乙方承包期间一切山林权属纠纷甲方应协助解决。2、甲方应协
2、助乙方管理所承包之山林及遇到天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3、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经营权流转,流转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对所承包林区有自主经营管理,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2、乙方应按期一次性缴清承包费用。3、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管理所承包的林地。4、承包年限内,乙方须保留娘竹肆百根(柒寸以上),分布均匀,如若支数不足,乙方须按当年的市场价给予赔偿。5、顶头铺全面为雷达财、雷卸根叁人,林水根叁人,共拾叁人的山。五、本合同自甲
3、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同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六、本合同生效后,20 年3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之合同自动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村委会备案。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20 年3月1日甲方_县_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_,执行董事。乙方_县_乡_村_村民小组。荒山承包合同 篇2发包方(以
4、下简称甲方):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职务: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为有效开发利用甲方荒山、荒沟资源,增加甲方集体经济的收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荒山、荒沟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承包标的的位置、四至范围、面积、权属:1、位置:2、四至范围:东:南: ; 西:北:;3、面积:4、权属:标的物为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甲方具有处分权。 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四至范围示意图作为本合同书附件一。第二条、承包期限为30年,自 年月 日起至年 月日。第三条、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乙方自承包之日起,在承包地内如挖沙、取土所得费用,按纯收入的 %向甲方提交,做为集
5、体经济收入。第四条、本合同条款,甲方保证已经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获得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即视为承包事宜已通过民主议定程序。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作为本合同书附件二,甲方保证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的真实性。第五条、通往承包地点的道路、便道,乙方有权无偿使用和进行维修,不需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因承包经营需要从甲方处接水、电,甲方应当允许,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在承包年限内,乙方在对承包土地开发、建设、利用、经营过程中,如果与村民发生矛盾,甲方有义务予以协调处理。乙方在办理立项、建设、规划等事项审批时,需要甲方提供手续等方式协助的,甲方应当予以协助。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任
6、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由主张本合同无效,包括不得以程序、权限等理由主张无效。否则,视为违约。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第九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况发生改变,而影响双方履行各自义务: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第十一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承诺,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以外,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但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
7、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均不需负法律责任,但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第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荒山承包合同 篇3发包方(甲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承包方(乙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为发展地方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大通本地的经济发展,根
8、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和上级开发荒山精神,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荒山承包经营问题,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大通回土自治县 镇 村 荒山,面积约 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范围是:东至 边界,南至 边界,西至 ,北至 *二、承包期共三十年,即期限为:*年十月一日起至*年九月三十日止。三、承包款交纳办法:1、荒山按 元( 元整)/年进行承包,承包期限为三十年。分两次付清承包金,签订合同时交付现金 元( 万元)整,在20xx年交付现金 元( 万元)整。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
9、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1)承包荒山范围大通回土自治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土地使用权证。(2)荒山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如果该荒山属村民小组的,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村民会议(由18岁以上村民组成)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名同意;如果该林地属村民委员会的,要有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名同意。(3)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4)所在地镇政府对林地发包方案的批复文件。3、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林地性质必须是商品经
10、济林地。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荒山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如因甲方发包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4、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水、电设施、灌溉及交通道路设施,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如原有设施不足,甲方要做好辖区内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承包荒山范围内开通道路,修筑灌溉设施,构建临时住宿、办公用房和其他养殖棚舍,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5、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
11、生产。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二乙方权利义务:1、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荒山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荒山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但必须告知甲方备案。4、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5、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承包林地擅自转包或将经营权
12、转让,如乙方确实需要转包或转让,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转包或转让手续。在确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取得权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6、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7、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围内的道路、灌溉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做好道路畅顺、灌溉设施完好。五、乙方在承包的林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林和经济林或其他经济作物、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六、承包的荒山,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乙方
13、所有。七、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双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八、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因乙方在承包地域投入而提高土地利用价值,有权从甲方处获得相应的补偿;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添附的不便移动的林木、房产等财产由双方协商作价,协商不成时,依法评估由甲方接收,并一次性付清相应价款。动产部分由乙方自行处置。九、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荒山,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甲方村民不提出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合同期满时,承包林地内的林木若因未
14、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九、违约责任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叁拾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第九条第一款处理。三如因甲方发包的
15、荒山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的荒山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第九条第一款处罚。十、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十一、在承包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
16、份,送有关部门备案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荒山承包合同 篇4甲方:山西省永和县阁底乡辛角村委会负责人: 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为发展农业生产,改造和合理使用荒山荒沟资源,加快农业经营规模化,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上辛角村的两座荒山两条荒沟,发包给乙方从事农业等生产经营,其一,菜湾里50亩,四至为南至小梁头,北至金生地,东至忠林的地畔,西至堡疙塔。其二,国类坪60亩,四至为南至小渠口,北至忠林的地畔,东至阴地里地畔,西至大路。二、承包期限为70年,自20xx年4月15日至20xx年4月1
17、4日止。三、承包费共计贰仟元整(小写:¥ 20xx元)四、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交清承包费。五、甲方保证该荒山荒沟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六、针对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七、权利与义务:1、乙方取得荒山荒沟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牧副多种经营发展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荒沟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2、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
18、理采伐许可证。3、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行使任何权利。5、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证,并将宗地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造地费用人民币30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
19、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临汾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各存一份。甲方(签署):公证处
20、:乙方(签署) 年 月 日荒山承包合同 篇5订立合同双方: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的经济效益目的,甲方将坐落在六组西北的大岛山东坡处的荒山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一、承包面积: 亩 四至:东: 西:南: 北:二、承包期限:50年(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三、承包价格:每年10元每亩。(合计金额:-小写: )四、付款方式:逐年付款(乙方给甲方留欠承包款条)五、植造树种:梨树、松树六 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承包
21、给乙方的荒山,已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根据会议内容与乙方签订合同。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的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必须保证原有柠条成活率,否则终止承包合同。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改变该荒山的林业用途,该荒山所用权不变归甲方所有。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承担。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镇林
22、业站一份。甲 方: (盖章)代 表: (签字)乙 方: (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荒山承包合同 篇6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为响应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号召,更好更快地绿化荒山荒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所承包荒山荒地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一、承包的范围:本合同所订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点在埇桥区符离镇梁套村的西山,小地名为。其四至界限为(见附图):东至:南至:西至:北至:二、承包的期限:承包期限为70年。即xxx
23、x年12月1日起至xxxx年12月31日止。三:承包的方式、用途:甲方将采取出租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荒山荒地的流转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绿化、栽植干杂果、生态(农家乐)旅游等。不改变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设。四、承包的面积、价格及支付方式:1、荒山:亩,亩/元。2、荒坡地:亩,亩/元。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额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费;每次承包费的交付以乙方提供的收据有甲方收款签字为准。五、地面附属物的处置1、石榴:株(含大中小)
24、;合计元。2、杏树:株(含大中小);合计元。3、杂树:株(含大中小);合计元。以上承包范围内树木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共同协商,一次性作价补偿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款给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其后的各种收益也归乙方所有。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2、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所承包范围内山林应完整的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无权属争议,协助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3、甲方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占有权、收益权
25、和继承权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的所有权。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与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承包范围外的突发事情。5、甲方应无偿提供给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6、甲方应及时向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林地、林木权属变更登记,并积极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对其承包范围内的荒山荒地进行自主经营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甲方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
26、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2、承包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扶持、优惠、补助等合法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4、乙方需依约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费。5、乙方在承包期内除交纳所承包费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权拒绝。6、承包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承包范围内的路网、供电及灌溉等设施进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设相应的护林用房等护林设施,其费用自理。7、在承包期内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时,其补偿费用为乙方所有,所剩余未征用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
27、,双方也可平等协商后选择终止合同。8、承包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9、承包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10、承包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11、在承包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放弃经营,则所租赁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所有。12
28、、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14、本合同实施期满后,甲方愿意继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继续承包。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本合同签订后需由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公证。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者利益的;(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灾害、国家征占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4)、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
29、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2、乙方不按时交纳承包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给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4、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废除。5、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合理合法的理由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果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向守
30、约方支付违约金;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1、承包期间,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者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非法占有乙方种植植物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承包的荒山荒地,则每延迟一个月应向乙方偿付万元的违约金。3、乙方如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承包费的,每延迟一月,应当向甲方按每亩元偿付违约金。九、合同纠纷处理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均可向林业部门、乡镇政府或司法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其他约定1、本合同未
31、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公证机关各持一份。附件:1、承包租赁荒山荒地地形图2、甲乙双方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林权证复印件3、其他重要证件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等)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公证(鉴证)机关(盖章):年月日荒山承包合同 篇7发包人(甲方):乡村村民委员会承包人(乙方):开发公司兹有乡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协商,决定由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该处荒山西起,东至,北起,南至。共计亩。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棵(其中成材树棵),李XX,均已挂果,其他杂树棵。
32、三、承包期为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前_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计划地培育幼林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棵,否则少一棵罚款215;元。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215;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
33、协助执行规定的实施。若有违反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村委会代表人:(盖章)乙方:(盖章荒山承包合同 篇8甲方(出租方):乙方(承包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村部两委会研究决定,双方本着平等、资源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将位村东北荒坡,租给乙方栽植
34、核桃树、种植、养业等。四至:东至柳沟河西畔,西至新推道路外边,南至高速公路,北至杨槐林和杨树林北边。不准毁坏杨、槐林木。西边道路由乙方无偿使用。二、出租期限承包期可分三期、为50年。三、第一期为20年、即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乙方应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费20万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优先继续承包权20年、如乙方放弃二期承包权,所享用不予退还。二期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继续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权10年,也可无偿退出。四、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共计人民币:¥200000元贰拾万元整)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35、2、依法维护双方的权益不受任何侵犯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拥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2、合同期内如果国家对荒山荒坡进行补贴或征用,地上附着物归乙方,土地补偿金甲、乙双方对半分成。3、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进行转租。合同期满后,乙方有续租的优先权,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七、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除双方协议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违约则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缴纳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如果甲方违约则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除地上物外,缴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八、纠纷的解决方式在合同的旅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当地法院即代县人民法院。九、其他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个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合同签证:XXX年XX月XX日第26页 共26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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