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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跨界河湖联合河长制实施细则跨界河湖联合河长制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实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爱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水陆统筹、区域联动理念,主动创新河湖治理机制,打破行政区域壁垒约束,以联合为着力点,树立统筹、融合、协调的平台化合作思维,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深度合作,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和新时代治水事业开拓新路径。二、总体目标 持续深化苏州河长制湖长制改革,通过深度整合涉界河湖的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等河湖治理工作力气,精准施策、综合整治、系统治理,开展跨界河湖治理的联动联管,全面构建共商共治、整体联动、高效协同的联合河长制工作运行格局,实现河湖监
2、管无死角、零盲区,全面推动全市河长制湖长制高质量发展。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务实高效。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务实、管用作为检验联合河长制工作成效标准,各方要以坚决、醒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肩负起抓好交界河湖爱护的责任,要根据职能职责、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实实在在做工作,真真实切抓落实,确保河湖管护治理各项工作取得成效,真正使机制制度发挥作用。(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驾驭交界河湖管理现状,在解决水环境表象性、现象性问题基础上,各方要深查细究根源性、潜在性、隐患性问题,及从根子上、源头上化大力气补好跨界河湖治理短板,真正做到标本兼治。对社会媒体关注的问题、群众反映剧烈的问题要提高站位、强化
3、担当,做到早发觉、早处置,真正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真正使群众百姓有获得感。(三) 坚持协商互重。河湖交界各方应当本着相互敬重、大局为重、求同存异的原则加强协调连接,河流下游要主动对接上游,左岸主动对接右岸,湖泊占有水域面积大的主动对接水域面积小的,在团结协作、同治共护的前体下,协调明确河湖管护任务、工作进度、标准等。各方应在落实河长湖长属地管理责任同时,自觉接受联合治理机制约束,自觉维护和谐合作的氛围,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四) 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利用联合河长制的平台机制,深化探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律,创新河湖联合治理模式,在实践探究中寻求良策、摸索规律,在沟通合作中总结阅历、深化相识。各地要
4、因地制宜,紧紧结合地方实际,进行方法创新和手段创新,形成一批有亮点有创新的治水良策。四、详细工作:(一)建立跨界河长制度。交界河湖各级河长应分别聘请交界对方相应河段河长为跨界河长,交界各方可实行共聘或互聘形式,聘请对方相应的各级河湖长为跨界河湖长,共同参加各自方的河长制工作,交界各方要公布跨界河道名录及联合河长名单。(二)实施一河(湖)一策。根据综合治理、精准施策的要求,借助联合河长制平台,共同开展体检,逐一会诊, 制定一河(湖)一策,列出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结合地方实际,确定河湖管护年度任务,组织相关地方和部门逐项落实。(三)开展监督检查。交界各地要健全巡查监督
5、制度,督查河湖治理成效,对道路交通不便、河网密集、乡村腹地等交界河道要进行定期巡查;对重要交界河湖支流、重点区域要实行四不两直或靶向式等方式进行联合巡查,实现联合督查全覆盖,要通过实时的、长效的联合巡河监管,着力发觉和推动解决涉水问题,严防水污染问题的死灰复燃。(四)严格考核奖惩。建立联合河长责任体系,将 联合河长制的考核纳入全市各级考核体系,层层压紧压实各级河长、各级部门,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级河长办要开展综合评价,严格兑现考核要求,做到有奖有罚。通过树立显明导向,推动河长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五、主要机制 (一)联合会商机制。通过定期
6、召开联席会议、互发简报、相互致函等形式,建立健全行政边界地区工作信息沟通平台,沟通、通报相关状况,传达有关文件或会议精神,分析研判各方制度执行状况,探讨改进工作方法,协调解决行政边界地区水环境突发事务等。(二)联合巡河机制。建立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各级河长联合巡河机制。交界市(县)区级河长每年联合巡河2 次;交界镇级河长每季度联合巡河 1 次;交界河道村级河长每月联合巡河 1 次;水葫芦、蓝藻生长繁殖等敏感时期应增加巡河频次。(三)联合治理机制。跨界河道联合河长要参加河湖干流及支流综合整治,共同开展巡河、护河、治河工作,制定河湖保洁制度,落实管护责任,明确管理范围。对老百姓反映剧
7、烈的蓝藻、水葫芦治理、水面保洁、涉水违建、岸坡整治等诉求要共同探讨切实有效的管护方案,提高治理水平。(四)联合执法机制。对交界河湖水环境治理状况主动开展互查、协查,要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对一河(湖)一策的目标任务清单和在巡查发觉的问题事项要明确解决措施,共同处置。对属地不清的跨界违法行为和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协商制定政策,根据轻重缓急,持续推动,逐个解决。(五)联合监测机制。各方对河道交界段水质监测点进行整合,重点对干流和支流以及入河排污口定期开展水质联合监测,并通报交界河道水环境质量状况,定期召开河道环境监测协调会,开展污染源的排查分析和治理工作的推动落实。(六)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
8、河湖交界地区工作信息沟通平台,定期通报交界河湖相关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水环境风险源排查、违法企业整治、信访舆情受理等方面的状况,实现信息共享。六、保障措施 (一) 发挥河长办组织牵头作用。交界河湖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指导各方共同建立跨界河湖联合河长制,负责制定跨界河长联络机制、 一河(湖)一策、河道保洁、协调共治等相关制度,明确各级跨界河长的职责。组织对跨界河长制工作的检查、指导,帮助处理跨界联合河长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较大问题,担当对联合河长制落实状况的监督和考核。(二)河湖长制组成部门形成合力。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河湖长制各
9、组成部门在联合河湖长的统一指挥下,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河湖管理爱护合力。各级水行政机关要主动落实河湖管理主体责任,仔细履行法律法规给予的职责。(三)落实水环境应急处置措施。交界各方要共同制定水环境应急预案,注意强化应急训练,提高应急处置实力。发生水环境突发事务时,在报请当地政府的同时,刚好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通知可能受影响周边区域的河湖协作部门实行应对措施,跨界各区要主动帮助和相互协作,在人力、物资、设备、信息等方面赐予支持和帮助。(四)建立和完善互动沟通制度。跨界各区要学习沟通各方及周边地区兄弟部门水环境整治的好阅历、好做法,主动组织开展观摩学习,共同提高河湖治理实
10、力和水平。激励交界河湖相邻区域部门之间,共同组织开展培训学习、理论研讨活动以及互派干部进行短期挂职熬炼等等,主动营造互帮、互助、互学,共同提高的氛围。七、相关要求 (一) 突出联合河长巡河重点。县(市)级河长要组织河湖长制组成部门进行联合巡河,要围绕一河(湖)一策方案,开展专项巡河行动,推动和督促问题的整改;镇级河长联合巡河要突出对两岸居民河道共治的宣扬、河长制公示牌设置、断面水质、基层河长履职和任务完成状况;村级河长联合巡河要突出对交界河道村民乱堆乱放乱建的常态化管控,河道垃圾的清理工作以及水域良好生态风貌的管护状况等等。(二) 大力推动信息化建设。各级河长办应根据业务主导、信息化统筹的原则
11、将联合巡河、联合整治、交办督办、联合河长公示及变更、公示牌相关信息、联合治理成效等信息数据刚好主动上报、入录智水苏州河湖长制系统,工作中应不断运用和娴熟运用该系统,充分发挥河湖监管的信息化支撑作用。 (三)加强信息报送和宣扬。各市(区)应将跨界河道联合河长制建立工作中的创新工作、典型案例或阅历总结等相关信息刚好报送市河长办,并主动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的沟通与对接,扩大工作影响力,为河湖治理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不断完善细化制度措施。各级河长办要细心做好工作部署和制度解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河长制改革的工作要求上来,确保联合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依据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状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流程。河湖跨界各方中有涉及外省、市行政区域的,可参照本细则规定,会同联合方依据实际状况进一步补充、完善、修定相关规定。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8页 共8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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