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核心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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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核心制度 一、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一)凡来我院就诊的病人,首诊医师必需刚好赐予诊断和治疗。 (二)首诊医师要仔细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并作好规范的病史记录。诊断不明确的应首先请本科上级医师会诊。 (三)涉及两科或两科以上疑难病例,由首诊医师书写病历,并邀请有关医师共同协商处理。如不能取得一样看法,由科主任协商解决,必要时报告医务科协调解决。 (四)涉及两科或两科以上的危重抢救病例,由首诊科室负责组织枪救,被邀科室的医师必需随喊随到,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五)对收住院的病人,不得因无床或专业处理困难等缘由拒收病人。 (六)首诊科室和医师应敬重门诊和急诊
2、科收住病人的调配,病人收治有不当之处,应在诊治后提出看法。若平诊病人收错科别或专业组,马上与相关科室联系,收入应收科室,不能让病人自行去他科,病例由应收科室书写。 (七)若遇烧伤、车祸和其它意外损害大批伤病员时,由首诊医师负责通知医务科,请示院领导进行有效的组织支配,指挥抢救工作。 (八)限于技术和设备缘由,对不能解决的危重、紧急伤病员,要赐予紧急处理,待联系好转院单位后再转院,确保路上平安,并报请医务科帮助解决。 二、查房制度 (一)总要求: 1.查房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医疗问题,保证医疗质量,提高医护人员的基础理论和诊疗水平,查房时间必需得到充分保证,不能以任何借口冲挤查房时间。 2.科主任和
3、主治医师查房前,由住院医师指导实习医师打算资料,报告病史,并提出主要需解决的问题。 3.主任查房,主治医师查房时应作必要的病情分析,并对诊疗方案下达指示。 4.上级医师的查房看法和确定,由下级医师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5.对危重病人,主治医师及住院医师应随时进行视察,了解病情改变,必要 时请示主任作必要处理。 6.科主任每周五大查房,指导和检查本科疑难危重病人的诊断及治疗,检查病历书写,检查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状况的了解及化验报告的分析等。 7.院领导及医务科定期或不定期参与各科室查房,检查了解病人治疗状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刚好探讨解决。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级医师查房:每
4、日上午1次,应由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及有关人员参与。查房内容:重点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安排;确定重大手术及特别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看法,提出改进措施;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检查关键性医疗制度的执行状况。 2.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上午一次,应有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参与。查房内容:要求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和探讨,听取医师和护师的反映,倾听病人家属的陈述;检查病历并订正其错误记录;了解病员状况改变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看法;检查医嘱执行状况及治疗效果;确定出院、转科问题。 3
5、.住院医师查房:每日至少二次查房,主治医师查房前带领实习医师细致询问和检查所管的病人。重点巡察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术后病员;下午重点巡察重危、手术后病人,检查当天医嘱执行状况,检查化验报告单并开写次晨特别检查的医嘱;主动征求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看法,耐性说明。 (三)科主任查房程序: 1.查房程序: (1)查房前住院(实习)医师先查所管病床。 (2)主治医师重点查新、重、疑难病例,巡察本组全部一般病床,查房依据实际状况可简可繁。 (3)常规带病历牌查房。 (4)外科:首先查看当日打算手术的病人,包括术前检查、定位、诊断等。查房时应先查危重、疑难病人及新病人。 2.查房内容
6、: (1)新入院病人: 住院(实习)医师汇报病史或病情改变,目前诊治状况以及进一步处理看法。 主治医师查阅病历,复核病史及体征并进行现场指导并示范(如规范的体格检查方法等)。 高度概括病史,如新病人的病史体征及诊断依据,并指出汇报中的对与错,结合病人对下级医生的诊断、处理表态并讲明理由。 查房除诊断、鉴别诊断分析外,要留意涉及治疗措施、目的及依据、辅查及预料分析。 有针对性涉及新学问、新技术。全面诊断,必要时全面检查。 (2)已被查过房的病人: 住院(实习)医师汇报评价目前症状、体征及化验结果,提出进一步诊疗看法,了解下级医师对该疾病该病人病情驾驭的状况。 主治医师对入院后诊治经过及目前存在的
7、问题进行总结,对前次查房诊断及处理的修正。 主治医师查房时应对上一次查房看法执行状况,检查项目进行复核,分析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的缘由。 对危重疑难病例,应重点提出目前紧急处理措施。 (3)查房方法: 留意诱导启发式查房,发挥下级医师、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留意医学模式的转变,对患者及家属看法亲善,通过医患感情沟通减轻患者的恐惊感和焦虑心理。 运用规范语言并留意语言艺术性。 (四)查房纪律: 查房时关闭通讯工具,上级医生查房时,本组住院(进修)、实习医生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或中途随意离开,应留意查房秩序和个人仪表。 三、分级护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
8、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平安,制定本指导原则。 其次条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依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实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第三条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导原则执行。 第四条 医院临床护士依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安排,为患者供应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五条 医院应当依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平安,提高护理质量。 第六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
9、,规范医院的分级护理工作,对辖区内医院护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护理质量和医疗平安。 其次章 分级护理原则 第七条 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实力为依据,并依据患者的状况改变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 具备以下状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改变须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困难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峻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运用呼吸机协助呼吸,并须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须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急,须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第九
10、条 具备以下状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须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改变的患者。 第十条 具备以下状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第十一条 具备以下状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二)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第三章 分级护理要点 第十二条 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依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安排,根据护理程
11、序开展护理工作。 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一)亲密视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改变; (二)正的确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视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三)依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实力供应照看和帮助; (四)供应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十三条 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严密视察患者病情改变,监测生命体征; (二)依据医嘱,正的确施治疗、给药措施; (三)依据医嘱,精确测量出入量; (四)依据患者病情,正的确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平安措施; (五)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六)实施床旁交接班。 第十四条 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
12、要点: (一)每小时巡察患者,视察患者病情改变; (二)依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依据医嘱,正的确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依据患者病情,正的确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 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平安措施; (五)供应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十五条 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2小时巡察患者,视察患者病情改变; (二)依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依据医嘱,正的确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依据患者病情,正的确施护理措施和平安措施; (五)供应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十六条 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3小时巡察患者,视察患者病
13、情改变; (二)依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依据医嘱,正的确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供应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十七条 护士在工作中应当关切和爱惜患者,发觉患者病情改变,应当刚好与医师沟通。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十八条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护理规章制度、护士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严格遵守执行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疾病护理常规,保证护理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 医院应当刚好调查了解患者、家属对护理工作的看法和建议,刚好分析处理,不断改进护理工作。 其次十条 医院应当加强对护理不良事务的报告,刚好调查分析,防范不良事务的发生,促进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其次十一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托付省级护理质量
14、限制中心,对辖区内医院的护理工作进行质量评估与检查指导。 第五章 附 则 其次十二条 本指导原则自2009年7月1日施行。 四、疑难病例探讨制度 1.各临床科室每月至少一次疑难病例探讨会。 2.对诊断不明,治疗困难或典型病例,由主治医师提交全病室医生进行探讨,必要时可提交大内科、大外科或请有关专科进行联合探讨。 3.探讨时由主管医师或实习医师打算资料汇报。由科主任主持,并要求其它医师充分发言,科主任总结。 4.记录要求: (1)记录格式为: 探讨时间: 年 月 日 主 持人: 出席人员: 患 者 姓名: 性别: 年龄: 负责住院医师: 负责主治医师: 探讨目的: 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依次
15、记录发言人姓名、职称、内容(至少三人以上)。 总结看法:经探讨明确的主要问题、治疗措施。 (2)记录在特地的疑难病例探讨本中。 五、死亡病例探讨制度 1.凡死亡病例(包括放弃抢救病例)均应进行探讨。 2.一般应在死亡一周内召开,特别病例应刚好探讨,尸解病例探讨不迟于四周。 3.死亡病例探讨由科主任主持,探讨目的,明确死因。从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仔细吸取阅历教训。 4.死亡病例由主管医师及实习医师打算资料、报告病历并规范记录。 5.记录要求: (1)死亡病例探讨本(原始记录)记录格式: 年 月 日 死亡病员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 入院诊断、死亡诊断、死亡时间。 负责住院医师、主治医师 。
16、主持人姓名、职务、职称。 参与人员姓名、职务、职称。 依次记录发言人姓名、职务、职称(至少三人以上)。 死亡病例探讨总结看法、阅历、教训。 (2)将探讨记录记录于死亡探讨记录本上保存。 六、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一)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由主治医师、科主任和护士长组织,并电话或书面对医务科报告,必要时院领导参与指挥,全部参与抢救人员要听从领导,听从指挥,肃穆仔细,分工协作,主动抢救病人。 (二)抢救工作中遇到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问题时,应刚好请示和邀请有关科室会诊予以解决。 (三)医生护士要亲密合作,口头医嘱护士应复述一遍,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四)做好抢救记录,要求精确、清楚、扼要、完整,并
17、精确记录执行时间。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病人,即使未办入院,也必需刚好、精确、完整地书写好抢救记录,留医务科存档备案。 (五)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刚好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填写病情危重通知单贴于病历首页的后面。 七、会诊制度 (一)院内会诊: 1.凡遇疑难病例应刚好申请会诊。紧急会诊可干脆电话联系,全部会诊均按急会诊处理,后补会诊申请,被邀请人员必需随请随到。一般会诊10分钟以内到位。 2.会诊应由经治医师提出,科主任签字同意。被邀请会诊医生由科主任或相应专业最高职称医师担当,值班时间可由主治医师以上担当,会诊时邀请方应有科主任和经治医师陪伴会诊。 3.全院大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
18、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与,被邀请人员由主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担当,在会诊前一天将病史摘要送交被邀请科室。院内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主持,医务科派人参与。 (二)院外会诊: 1.本院一时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 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联系。 (1)急诊:通过电话联系,刚好请会诊。 (2)平诊:于会诊前三天,由申请科室填写会诊单和书面病情介绍交医务科寄发有关单位,确定会诊时间。 2.由申请科室负责接待会诊医师,供应病历资料。院外会诊应由科主任、经治医师陪伴,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主持。 3.未经医务科同意,主管院长批准,医师不得擅自邀请外院医师会诊。 4.在诊疗过程中,依据患者的病情须要或者患者要
19、求等缘由,须要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状况,征得患者同意后,由科主任报医务科同意,主管院长批准。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实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 5.邀请会诊的科室需向医务科供应拟会诊患者的资料,内容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者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状况,由医务科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或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 6.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医师不得提出会诊邀请: (1)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我院的技术力气、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供应必要的医疗平安保障的。 (3)会
20、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外出会诊: 1.未经医务科批准,医师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2.医务科接到会诊邀请后,在不影响我院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平安的前提下,刚好支配医师外出会诊。会诊影响我院正常业务工作但存在特别须要的状况下,经院长批准后,方可派出会诊。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务科不得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1)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或者我院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3)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4.医师接受会诊任务后,应当具体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
21、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根据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四)关于会诊的留意事项: 1.凡会诊、转诊均应书写会诊申请单,紧急会诊时可会诊后补写。 2.会诊医生会诊时必需查阅被会诊人的具体原始资料,包括协助检查单和必要的X光片等。 3.疑难、危重、预后不良或有医疗纠纷倾向的病例,要刚好组织会诊。 4.专科疾病原则上专科治疗,必要时转入专科治疗。 八、手术分级制度 (一) 手术分级管理: 1.低年资住院医师(本科毕业后工作三年、专科工作五年、医士工作七年)可担当一类手术的术者、二类手术的第一助手。 2.高年资住院医师可担当二类手术的术者,一部分三类手术的第一助手。 3.主治医师可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及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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