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委托鉴定、评估移送表.docx
《对外委托鉴定、评估移送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对外委托鉴定、评估移送表.docx(1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对外委托鉴定、评估移送表对外托付 鉴定、评估 移送表 移送法院 (部门)办案人电 话案 号托付类别申请人 单位名称(个人)托付代理人电 话单位名称(个人)托付代理人电 话被申请人 单位名称(个人)托付代理人电 话单位名称(个人)托付代理人电 话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案情摘要 鉴定缘由鉴定目的、要求鉴定所需资料明细审判长签章: 年 月日 庭(处)长签字: 年 月日 主管院长签字: 年 月日 移送法院(部门)公章: 年 月日 技术鉴定处收卷人:收卷日期 年 月日中院技术鉴定处业务询问办公室设在 933 室, 电话:63070933 实施方法及移送表的电子版在中院 FTP 站点 网址为 ftp:
2、/135.8.3.252:2222 对外托付评估、拍卖、变卖流程 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承办全院对外托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在工作中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刚好依法办理。严格审查评估、拍卖中介机构资质。根据公允、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待当事人和评估机构。对外托付评估、拍卖事项应建立较为完善的登记制度,各种手续齐全、完备。同时作好报表上报,数据统计、分析工作。一、对外托付评估1、本院承办的各类诉讼和执行案件须要进行资产评估的由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对外托付评估,各审判业务庭不得自行对外托付。2、须要进行司法评估的案件,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供应身份证明以及托付评估资产所需的相关资料。案件承方
3、法官要对案件资产的质量、数量、所在地点、证照手续、权属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填写评估确定表,一式四份送审判管理办公室。3、审判管理办公室在接到承办庭送交的评估确定表后,应审查所供应的标的物是否精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符合要求的,应刚好签收,并注明签收时间,同时将评估确定表三份交还承方法官、一份存入对外托付司法拍卖档案。14、审判管理办公室对确认的司法评估事项,应刚好通知相关的各方当事人到场选定评估机构。各方当事人协商一样,选定同一评估机构的应予准许; 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不能达成一样或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选择的,采纳随机摇珠产生的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当事人下落不明缺席的,采纳随机摇珠产生
4、的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审判管理办公室在当事人选定评估机构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托付书并办理完成对外托付评估的相关事项和手续(外地机构除外)。经办人员在送达托付时应要求接受托付的评估机构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并批注签收时间。当事人在接到评估机构缴费通知后,拒绝交纳或延迟交纳评估费用的,按终结评估处理。5、当事人对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要求重新评估的,案件承方法官及所在审判业务庭应仔细审查,是否准许,应刚好依法作出确定。对重新申请评估的,其办理程序和要求按本条第2、3、4项的规定执行。二、对外托付拍卖和变卖1、本院执行变现权中涉及对外托付司法拍卖和变卖工作统一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审判管理办公
5、室应严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和司法说明执行,依法进行对外托付司法拍卖工作。2 本院托付司法拍卖,应当要求拍卖机构进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渝东分所拍卖。拍卖实行电子竞价方式或传统拍卖方式,并以电子竞价方式为主,传统拍卖方式为辅。保留价在10万元以上的标的物的拍卖,应当采纳电子竞价方式。本院审理的企业破产案件,需拍卖破产财产的,按本方法执行。2、审判、执行部门审理和执行案件,须要以拍卖方式变价处理财产的,应当制作拍卖确定表一式四份,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移送审判管理办公室。拍卖确定表应当包含案号、案由、承方法官及联系电话、拟拍卖标的物、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联系方
6、式等基本状况。以下材料,作为拍卖确定表附件,一并移送司法技术部门:(一)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二)拍卖标的物的司法评估报告;(三)拍卖标的物的权属证明;(四)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托付书;(五)拍卖标的物现状状况调查资料,包括标的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范围、地点;标的物新旧程度、外观状况、瑕疵状况、归属及占有运用状况;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3 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的基本状况及联系方式;(六)拍卖的详细要求,包括拍卖标的物保留价、保证金数额、是否完整或分零拍卖、拍卖方式(电子竞价或传统拍卖方式)、拍卖费用的支付、拍卖佣金限额、成交价款支付期限、标的物交付期限、特别资产竞
7、买人资格条件要求、优先权人权利保障要求等;(七)其他因拍卖须要应当移送的材料。 属国有资产的应在备注栏注明。3、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拍卖确定表及其附件,应当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刚好签收并对拍卖相关事项进行登记。4、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外托付司法拍卖工作人员在受理拍卖确定表后,应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渝高法发(2022)42号关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工作的补充规定(一)制作选择司法拍卖机构申报表,通过法院OA办公系统发送至市高法院司法技术部门内勤邮箱。由市高法院司法技术部门组织选择确定司法拍卖机构。5、审判管理办公室在收到市高法院司法技术部门选择司法拍卖机构通知书后,应当刚好向托付拍卖机构
8、出具拍卖托付书,移送相关资料,并同时向重交所渝东分所发送拍卖托付书副本,函告其托付拍卖状况。拍卖托付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托付法院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受托拍卖机构名4 称、案由;(二)拍卖标的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新旧程度、外观状况等;(三)是否整体或分零拍卖、拍卖保留价、拍卖公告媒体及要求、拍卖的时限要求;(四)竞买登记手续办理方式,竞买保证金数额和交纳方式;(五)拍卖方式(电子竞价方式或传统拍卖方式);(六)标的物的交付时间和方式;(七)拍卖佣金、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八)拍卖标的物涉及的过户税费、欠缴的规费等费用的担当者及其支付方式;(九)其他须要明确的事项。6、拍卖成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对外 委托 鉴定 评估 移送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