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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仔细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行政监察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则。 其次条本规则所指“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确定事项、重要干部(人事)支配事项、重大项目支配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用事项。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探讨确定本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 第四条探讨确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需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确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必要时可进行会议表决
2、。 第五条主任是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干脆领导责任;其他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和其他工作负有向主任主动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责任。其次章“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第六条须要集体会议集体探讨探讨的重大决策包括: (一)探讨确定贯彻执行党的路途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确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探讨提出实行的方案、措施。 (二)审定以*名义上报的文件、重要会议的有关事项。 (三)酝酿本单位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各项业务工作安排、要点、总结。 (四)审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方法。 (五)探讨确定本单位自
3、身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探讨确定本单位党支部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六)探讨确定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七)探讨异样、突发性事务的决策和处理;对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探讨确定重要信访件的处理和人大、政协提案的回复办理。 第七条需会议集体探讨探讨的重要干部(人事)任免包括: (一)审定成员的分工及调整。 (二)探讨本单位职能配置及调整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三)探讨确定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重要问题。 (四)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探讨确定干部(人事)的任免、举荐、考核、表彰、嘉奖和处分等重要事项。探讨确定
4、干部(人事)的培育、选拔、沟通、教化、调配、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五)人员晋职晋级等事项。 第八条需会议集体探讨探讨的重大项目支配包括: (一)年度经费预算及需追加的经费开支;经批准的年度单位预算在执行中的重大变动事项。 (二)审议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等项目。 (三)基本建设、修理项目等相关事项。 第九条需班子会议集体探讨探讨的大额度资金的运用事项包括: (一)大额度资金运用,均采政府选购程序。 (二)大宗办公设备的购置及固定资产的处置事项。 (三)涉及职工福利待遇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探讨确定其他须要会议集体探讨确定的重大事项。第三章决策程序及要求 第十一条本单位集体探讨确定“三重一大”
5、事项,要召开集体会议,需上报相关部门批准的,根据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一)确定议题。议题原则上由*主任提出并确定。 (二)会议打算。议题材料由分管负责人打算。对重大问题和重要议题,在会前要充分调研、协调和论证,形成比较成熟的看法,打算可供选择的方案。 (三)会议探讨。集体会议原则上由*书记、主任主持,实行一事一议。 (四)会议表决。集体探讨确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需进行表决。依据探讨事项的不怜悯况,可实行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对每位成员的表决看法记录备查。表决后,根据少数听从多数的原则,由主持人宣布正式确定。对于看法分歧较大的事项,应暂缓作出确定。 第十二条探讨确定“
6、三重一大”事项,以超过应到会成员数的三分之二方能开会,以超过应到会成员数的二分之一通过形成确定。 第十三条依据探讨议题的须要,可请相关人员列席会。列席人员可就相关议题发表看法,但无表决权。 第十四条探讨确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做好会议记录,载明会议名称、时间、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记录人员,每项议题探讨、表决状况及最终确定看法和形成确定的依据和理由。 第十五条对发生重大突发事务和紧急状况,来不及召开会议探讨确定的,主要责任元可急事急办临机处置,但事后必需刚好向召开有关会议通报。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会议后应刚好形成会议纪要,由*主任签发,并发出确定事项的通知。必要时,将决策状
7、况向上级报告或备案。 第十七条会议作出确定后,应明确落实确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方法,按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实施。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改变,需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必需再经会议集体探讨探讨同意。第五章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 要严格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对本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要依据须要,适时向党员通报有关“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状况。 第十八条 探讨确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需严格遵守本规则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看法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二)不准
8、在会议上临时动议; (三)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负责人工作调动、职务任免时,突击探讨人事调整、财务报销、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经会议集体探讨作出的确定,必需坚决执行,个人无权变更。因特别状况确需变更的,由会议集体探讨确定。个人看法被推翻后,允许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确定之前,必需仔细执行会议集体作出的确定。 其次十条 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在探讨同与会人员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要有回避问询程序,本人应主动回避;除经组织同意公布的以外,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会议内容,对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其次十一条 本规则的执行状况要作为年度工作总结、年度目标考核、班子考评、党风廉政建设
9、责任制考核及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要内容。 其次十二条 凡属下列状况,要追究相应责任: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变更集体确定的; (二)除紧急状况外(见第十六条规则),对于应集体探讨确定的事项未经集体探讨,而由个人或少数人确定的; (三)未向会议供应真实状况而造成错误确定的责任人; (四)决策执行中出现异样状况,未刚好向领导汇报或未作出补救措施的; (五)其它因违反本规则而造成失误的。 其次十三条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干脆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其次十四条对给国家、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峻政治影响的责任人,依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担当的责任,依纪依法追究。第六章附则 其次十五条本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次十六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9页 共9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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