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完整版教学ppt课件全套教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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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121世纪民商法学系列教材世纪民商法学系列教材第八届全国高校出版社优秀畅销书一等奖第八届全国高校出版社优秀畅销书一等奖上海市精品课程参考用书上海市精品课程参考用书知识产权法教程知识产权法教程(第五版)(第五版)总主编 王利明王迁著目目 录录第一章总论第一章总论第一节知识与财产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第三节知识产权的特征和性质第四节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程序保障第二章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第二章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第一节著作权的概念第二节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目目 录录第三章著作权的客体第三章著作权
2、的客体第一节作品的概念第二节独创性第三节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第四节作品的分类第四章著作权的内容第四章著作权的内容第一节著作人身权第二节著作财产权目目 录录第五章著作权主体和著作权的归属第五章著作权主体和著作权的归属第一节著作权主体概述第二节作者第三节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与行使第六章邻接权第六章邻接权第一节邻接权概述第二节表演者权第三节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第四节广播组织权第五节其他邻接权目目 录录第七章对著作权的限制第七章对著作权的限制第一节对著作权的限制概述第二节合理使用第三节法定许可第八章著作权侵权及法律责任第八章著作权侵权及法律责任第一节直接侵权第二节间接侵权第三节对技术措施与权利管理信息的
3、特殊保护第四节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目目 录录第九章专利法律制度概述第九章专利法律制度概述第一节专利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第三节专利制度的作用第十章专利权的客体第十章专利权的客体第一节发明第二节实用新型第三节外观设计第四节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目目 录录第十一章专利权的主体第十一章专利权的主体第一节发明人或设计人第二节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第三节合作发明与委托发明的权利人第四节外国人第五节受让人目目 录录第十二章专利申请、审查与授权的实质条件第十二章专利申请、审查与授权的实质条件第一节专利申请日第二节专利申请文件第三节单一性原则和申请的分案第四节专利审查第五节复审第六节专利授权的实质条
4、件第七节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目目 录录第十三章专利权的内容第十三章专利权的内容第一节专利权内容概述第二节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内容第三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内容第十四章对专利权的限制第十四章对专利权的限制第一节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第二节强制许可目目 录录第十五章专利侵权及法律责任第十五章专利侵权及法律责任第一节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第二节假冒专利第三节法律责任第十六章商标法律制度概述第十六章商标法律制度概述第一节商标的概念和功能第二节商标的分类目目 录录第十七章商标权的取得第十七章商标权的取得第一节取得商标权的途径第二节商标注册的对象符合法律要求的特定标志第三节商标的申请与注册第十八章商标权的内容第十八
5、章商标权的内容第一节商标专用权的含义第二节商标专用权的续展第三节商标专用权的消灭第四节商标专用权的转让与许可目目 录录第十九章不侵犯商标权的行为第十九章不侵犯商标权的行为第一节描述商品或服务的特征第二节说明商品或服务的用途第三节商标权用尽第四节基于其他正当目的或理由的使用第二十章商标侵权及其法律责任第二十章商标侵权及其法律责任第一节商标侵权行为第二节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目目 录录第二十一章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第二十一章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第一节驰名商标特别保护概述第二节我国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机制第三节对驰名商标的认定第一章第一章 总论总论第一节第一节 知识与财产知识与财产从字面来看“知识产权”是指
6、“对知识的产权”,而“产权”是指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权,因此,“知识产权”表面上可被理解为“对知识的财产权”,换言之,知识是一种法律意义上受保护的财产。第一章第一章 总论总论l发明创造、文艺作品等由信息构成的成果之所以能够成为法律上的财产,是出于推动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和保护某些特定利益的公共政策需要。因此,这些成果是否能够被承认为财产以及财产权的范围如何,都取决于法律的界定;它的变化与扩张也需要得到法律的确认。因此,并非所有的“知识”都能够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产生“知识产权”。第一章第一章 总论总论l第二节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l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一、知识产权的概念l知
7、识产权是人们依法对自己的特定智力成果、商誉和其他特定相关客体等享有的权利。l二、知识产权的范围二、知识产权的范围l传统知识产权可大致分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其中著作权自成一体,而专利权和商标权被合称为工业产权。之所以有这种划分,是因为这些权利的应用领域不同。l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不断有新的非物质客体被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新型知识产权应运而生。包括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权和商业秘密权等。第一章第一章 总论总论l第三节第三节 知识产权的特征和性质知识产权的特征和性质l一、知识产权的特征一、知识产权的特征l(一)客体具有非物质性(一)客体具有非物质性l(二)专
8、有性(排他性)(二)专有性(排他性)l专有性又称排他性,是指非经知识产权人许可或法律特别规定,他人不得实施受知识产权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 (三)地域性(三)地域性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除非有国际条约、双边或多边协定的特别规定,否则知识产权的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第一章第一章 总论总论l(四)时间性(四)时间性l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有多数种类知识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的,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就不再受保护了。l 二、知识产权的性质二、知识产权的性质l 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也即是一种私权。l知识产权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包括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围绕智力成果、商业标识和其他非物
9、质成果形成的财产关系。而且这种财产关系是建立在等价有偿、意思自治的私法原则之上的。尽管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相比有其自身的特殊之处,但适用于知识产权的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都来自于民法。第一章第一章 总论总论l第四节第四节 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程序保障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程序保障l 一、临时措施一、临时措施l(一)临时措施概述(一)临时措施概述l 临时措施是指法院在对案件的是非曲直作出最终判决之前,先行采取的保护当事人利益的措施。l(二)诉前责令停止侵权(二)诉前责令停止侵权l (三)诉前证据保全(三)诉前证据保全l著作权法第51条、专利法第67条、商标法第66条规定: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
10、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l (四)诉前财产保全(四)诉前财产保全第一章第一章 总论总论l 二、管辖与时效二、管辖与时效l 在对侵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中,诉讼管辖对于原告而言是很重要的因素,因为适当的管辖地不但可以节省原告的旅费、住宿等诉讼成本,还可能对日后的执行较为有利。与其他侵权诉讼相比,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无论在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方面都有一些特殊之处。第一章 总论2014年,北京、上海和广州成立了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的级别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下列案件:(1)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
11、机软件民事和行政案件;(2)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第一章 总论(3)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同时,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广东省内上述第一项和第三项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可见,在这三家知识产权法院的辖区内,上述案件的级别管辖有特殊之处:无论这些纠纷的一审案件的标的额大还是小,都统一由知识产权法院进行管辖。思考题思考题l1 1 在我国发生的多起因将他人的作品、姓在我国发生的多起因将他人的作品、姓名等注册为商标而引发的纠纷中,被控侵权名等注册为商标而引发的纠纷中,被控侵权的商标注册人均声称的商标注册人均声称“该商标是依照中
12、国法该商标是依照中国法律申请注册并享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对注律申请注册并享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对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行为受我国法律保护册商标的合法使用行为受我国法律保护”,并据此提出侵权抗辩。你认为这种抗辩理由并据此提出侵权抗辩。你认为这种抗辩理由能否成立?能否成立?l2 2 根据伯尔尼公约的规定,只要创作根据伯尔尼公约的规定,只要创作成果构成作品,就自动在伯尔尼公约成成果构成作品,就自动在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受到保护,无须履行登记或其他手续。员国受到保护,无须履行登记或其他手续。请问:该公约是否彻底消灭了著作权领域的请问:该公约是否彻底消灭了著作权领域的地域性?地域性?第二章第二章 著作权法律制度
13、概述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l第一节第一节 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作品及相关客体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这一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著作权仅指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即作者之外的民事主体对作品之外的客体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邻接权在中国依著作权法的规定特指表演者对其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组织对其播出的节目信号和出版者对其设计的版式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区别于其他知识产权的一个特点是它同时包括人身权利(又称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又称经济权利)。 第二章第二章 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l第二节第
14、二节 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一、特许出版权时期一、特许出版权时期特许出版权并不是真正的著作权。它是一种封建政府或君主授予的出版特权,是一种公权力。而且能够获得特许权的只能是出版商,而不是作者。而现代意义上的著作权绝不是出版商的权利,而是作者的权利。第二章第二章 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二、现代著作权保护时期二、现代著作权保护时期 随着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资产阶级取代封建统治者而登上政治舞台。而能够创作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分子在西方也作为资产阶级的一部分成为统治阶级。政治地位的提高使他们自然努力为自己谋求经济利益。而政府也日渐认识到保障作者的利益才能鼓励
15、和刺激创作活动。在这种背景下,现代意义上的著作权制度开始产生。第二章第二章 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l【问题与思考】【问题与思考】l1、简述著作权的广义与狭义概念。l2、论述大陆法系著作权制度和英美法系版权制度的差别。l3、论述著作权发展的两大阶段。l4、思考:我国古代有真正的著作权保护吗?l5、论述安娜女王法的意义。第三章第三章 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l第一节第一节 作品的概念作品的概念l首先,“作品”必须是人类的智力成果。l其次,“作品”必须是能够被他人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l最后,只有具有“独创性”的外在表达才是“作品”。l第三章 著作权的客体典型案例猕猴的自拍照不是作品一名
16、英国摄影师在印度尼西亚拍摄时,一只猕猴趁其不备抢走了他的照相机。由于当地常有游客造访并给猕猴拍照,猕猴已经会模仿人类使用照相机的行为。这只猕猴连续按下快门进行“自拍”,其中有张照片既清晰又令人捧腹,在网上风靡一时。第三章 著作权的客体一场法律争议很快产生:猕猴的自拍照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其权利归属于谁?在那名英国摄影师出版其摄影集并在其中收录了猕猴的自拍照后,“善待动物者”组织向法院起诉,称作为拍摄者的猕猴享有自拍照的版权,摄影师未经许可展示和出版照片的行为构成侵权,因此应当将侵权所得利润返还给那只猕猴,并禁止摄影师今后再实施类似侵权行为。第三章 著作权的客体美国加
17、州联邦地区法院认为:美国版权法并未规定动物可成为作者,以往的判例在分析作者身份时所用的术语也是“人”。同时,可作为参考依据的是,美国版权局在其版权登记手册中明确规定:作品必须是由人创作的。由自然现象或动植物的活动形成的结果不能进行版权登记。法院因此认定,猕猴不是美国版权法意义上的“作者”,当然也无诉权。第三章第三章 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l第二节第二节 独创性独创性l 一、一、“独创性独创性”中的中的“独独”l(一)(一)“独创性独创性”中中“独独”的含义的含义l独创性”中的“独”是指“独立创作、源于本人”。l(二)具有(二)具有“独独”的两种情况的两种情况l1、从无到有进行独立创作l2、以
18、他人已有作品为基础进行再创作第三章第三章 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l (三)“独”是对表达的要求l “独”是对表达的要求,也即能够成为作品的表达必须是独立形成的,而非源自他人。如果前人的表达已经客观存在,另一人通过独立的艰苦努力再现或还原了相同的表达,并不符合“独”的要求,换言之,仅仅是“自己动手”,还不一定能形成作品。第三章第三章 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l 二、二、“独创性独创性”中的中的“创创”l(一)对(一)对“独创性独创性”是否包含是否包含“智力创造智力创造”要求的不同理解要求的不同理解l(二)(二)“独创性独创性”中中“创创”的含义的含义l 1 1“创创”与智力创作空间与智力创作空
19、间l 2 2“创创”与专利法中的与专利法中的“创造性创造性”l 3 3“创创”与成果的质量和价值与成果的质量和价值l 4.“4.“创创”与作品的长度与作品的长度l (三)(三)“创创”的高度的高度第三章第三章 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l 三、独创性与侵权作品的认定三、独创性与侵权作品的认定l 对侵权作品的认定应遵循长久以来国际上公认的公式:“接触+实质性相似”。如果被控侵权作品的作者曾接触过原告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同时该被控侵权作品又与原告作品存在内容上的实质性相似,则除非有合理使用等法定抗辩理由,否则即可认定其为侵权作品。至于被告利用侵权作品的行为侵犯何种专有权利,则需要结合被控侵权内容的
20、特征和被告的行为加以具体判断。第三章第三章 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l第三节第三节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l 一、思想一、思想l (一)著作权法不保护(一)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思想”l 著作权法并不保护抽象的思想、思路、观念、理论、构思、创意、概念、工艺、系统、操作方法、技术方案,而只是保护以文字、音乐、美术等各种有形的方式对思想的具体表达。l(二)思想与表达的分界(二)思想与表达的分界l在许多情况下,思想和表达的分界点并非十分清晰。 第三章第三章 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l(三)(三)“混合原则混合原则”与与“场景原则场景原则”l“思想”与“表达”的混合是指在某些情况下
21、,对某种“思想”只有一种或极其有限的表达。l而“场景理论”是指在文学作品之中,如果根据历史事实或者人们的经验、观众的期待,在表达某一主题的时候,必须描述某些场景,使用某些场景的安排和设计,那么这些场景即使是由在先作品描述的,在后作品以自己的表达描写相同场景也不构成侵权。第三章第三章 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l二、操作方法、技术方案和实用功能二、操作方法、技术方案和实用功能l在英美法系版权法理论中,工艺、系统、操作方法、技术方案和任何实用性功能都属于“思想”的范畴。l著作权法只保护具有独创性的表达,任何实用性的因素,包括操作方法、技术方案和实用功能等,都不在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之内。第三章第三章
22、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l三、事实及对事实无独创性的汇编三、事实及对事实无独创性的汇编l(一)事实本身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一)事实本身不受著作权法保护l客观事实本身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l(二)事实与时事新闻l(三)对事实无独创性的汇编第三章第三章 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l四、官方正式文件四、官方正式文件l法律、法规,政府决议、决定、命令,法院判决等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官方正式文件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l我国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著作权法不适用于“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第三章第三章 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l五、竞技
23、体育活动五、竞技体育活动l竞技体育活动展现的是运动力量和技巧,无论其中的动作组合是否为“独创”的,由于其并非以展示文学艺术或科学美感为目标,不能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同时,对竞技体育技巧或比赛策略的设计也仅是一种方法或思想,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第三章第三章 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l六、公有领域的作品六、公有领域的作品l作品如果因超过保护期等原因进入了公有领域,则成为人皆得而免费用之的公共财产,不能再为任何人所垄断。l 七、违禁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七、违禁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l2010年著作权法修改之前,第4条第1款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这一规定的初衷可能是
24、为了防止非法作品的作者取得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但这是没有必要的。第三章第三章 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l第四节第四节 作品的分类作品的分类l一、文字作品一、文字作品l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l二、口述作品二、口述作品l口述作品亦称口头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第三章第三章 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l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作品l(一)音乐作品l(二)戏剧作品l(三)舞蹈作品l(四)曲艺作品l(五)杂技艺术作品第三章第三章 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l四、美术、建筑作品
25、四、美术、建筑作品l( (一一) )美术作品美术作品l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参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第1款第8项。l( (二二) )建筑作品建筑作品l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解释,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参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第1款第9项。l(三)实用艺术品受保护的条件(三)实用艺术品受保护的条件第三章第三章 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l五、摄影作品五、摄影作品l根据著作权实施条例的定义,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l六、影视作品六、影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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