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某银行会计制度上海实施细则(试行)(讨论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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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会计核算管理,适应邮政储蓄银行会计处理综合化的需要,根据中国邮政储蓄会计制度 ,结合上海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规范上海各级邮政储蓄银行机构的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第三条第三条邮政储蓄银行会计核算是利用核算资料,对储蓄各项经营过程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核算与监督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第四条第四条邮政储蓄银行会计核算工作的任务是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各级邮政储蓄银行机构对外办理的经济业务以及内部经济业务的过程,真实地反映邮政储蓄银行经营成果。第五条第五条邮政储蓄银行会计核算的目的是:一、反映经验成果,履行会计监督职能。二、维护自身
2、利益和荣誉。三、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减少差错,确保账务正确。第六条第六条一级支行为最基本的会计核算单位。第七条第七条各级机构的负责人是本机构会计资料的第一责任人。第二章第二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第一节会计工作组织和事权划分第八条第八条各级机构要严格执行本实施细则,按照职责要求,加强对邮政储蓄银行会计工作的管理,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主要职责分工如下:一、分行的职责。分行是全市邮政储蓄银行会计工作的主管和实施机构,负责执行全市统一的邮政储蓄银行会计制度,并对本辖行内的会计规定和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组织全市会计培训,负责全市资金清算工作。可根据本市会计核算工作的需要
3、,依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会计制度 ,制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会计规定和实施细则并上报总行备案。二、一级支行的职责。一级支行是本一级支行邮政储蓄银行会计工作的管理和实施机构,负责具体执行上级制定的会计规定和实施细则,保证本机构的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和有效,并对本辖行内会计规定和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组织全行会计培训。三、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的职责。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是邮政储蓄银行会计工作的实施机构,执行上级制定的会计规定和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九条一级支行及一级支行以上各级邮政储蓄银行机构应配备具有一定业务素质、持有银行业从业资格证书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第十条第
4、十条各级机构可根据业务量大小,配备一定数量的具体承办各项会计核算工作的人员:一、分行设置主管、会计、出纳、凭证管理、库管员等岗位。主管岗位设会计主2管、清算主管、凭证主管,会计岗位设储蓄会计员、会计检查员、清算会计员、清算操作员,出纳岗位设清算出纳员,凭证管理岗位设凭证管理员。二、一级支行设置主管、会计、出纳、凭证管理、凭证员(实物管理)等岗位。主管岗位设会计主管、凭证主管,会计岗位设储蓄会计员和会计检查员,出纳岗位设现金出纳员、银行出纳员、管库出纳员,凭证管理岗位设凭证管理员。三、营业网点设置支行长(支局长、网点负责人) 、综合柜员、柜员岗位。第十一条第十一条以上岗位在同一机构中,支行长(支
5、局长、网点负责人) 、综合柜员、柜员不得相互兼职;会计主管和储蓄会计员不得相互兼职;凭证主管和凭证管理员不得相互兼职;清算主管、清算会计员、清算出纳员不得相互兼职;会计检查员与储蓄会计员不得相互兼职;分行、一级支行出纳员与任何岗位不得相互兼职;分行、一级支行、网点任何岗位不得跨机构跨级兼职。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会计、出纳人员必须执行定期轮岗制度。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岗位职责:一、分行会计主管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进行会计管理工作;2、 组织有关会计法规、制度和文件的学习;3、 组织全市会计核算、决算工作;4、 对分行储蓄会计员进行授权;5、 负责储蓄业务会计制度管理、会
6、计报表与信息披露、会计业务管理和指导;6、 组织全市会计人员培训工作;7、 组织全市会计检查工作;8、 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于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9、 负责对本部门及各级机构会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本机构会计数据的真实可靠。二、分行储蓄会计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进行会计管理工作;2、 负责实施全市会计核算、决算工作;3、 进行相关会计操作;4、 负责分析全市会计报表;5、 负责实施全市会计人员培训工作;6、 负责重要凭证、报表档案的整理装订;7、 负责对本部门出纳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本机构出纳的工作准确无误;8、 及时
7、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于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三、分行会计检查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检查工作;2、 负责实施全市邮政储蓄银行会计检查工作;3、 发现有违规操作现象时,缮发“会计工作审核意见书” ,并跟踪整改情况,情况严3重时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4、 负责形成各类检查报告,上报总行或报送同级审计、风险合规部门等;5、 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于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四、分行清算主管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进行清算管理工作;2、 组织有关会计法规、制度和文件的学习;3、 及时掌握清算账户、备付账户余额变
8、动及差错处理情况;4、 负责清算制度管理、业务指导等工作;5、 负责全市的清算资金管理,发现异常情况,积极查找原因并予以处理;6、 对清算会计员、清算操作员、清算出纳员的相关操作进行授权;7、 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于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8、 负责对本部门及各级机构会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本机构会计数据的真实可靠。五、分行清算会计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进行清算会计核算工作;2、 负责分行资金划拨与管理,进行相关清算操作;3、 每天进行上下级对账,保证账账、账实相符;4、 负责清算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5、 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
9、于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六、分行清算操作员职责1、 核对与上级中心不一致交易;2、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差错交易进行处理;3、 对有风险的差错要取得相关授权,对需要跟踪处理的交易进行定期跟踪;4、 负责差错处理档案的整理装订;5、 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于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七、分行清算出纳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进行出纳工作;2、 每日核定商业银行账户留存额,确保资金正常划拨;3、 定期与会计核对资金变动情况,并进行手工账、系统账、会计账的核对,确保“三相符” ;4、 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于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八、分行凭
10、证主管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进行凭证管理工作;2、 组织有关会计法规、制度和文件的学习;3、 对分行凭证管理员相关操作授权;4、 定期检查凭证核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5、 负责对本部门及各级机构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 对于丢失、作废等需要重点审核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并按规定安排凭证管理员4做好事后处理工作。九、分行凭证管理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进行凭证账务管理工作;2、 做好全市储汇重要空白凭证需求量计划及库存控制;3、 进行相关凭证管理操作;4、 负责重要凭证档案的整理装订;5、 定期与库管员进行账实结
11、存核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十、分行库管员职责1、 做好凭证库房的日常管理工作;2、 会同凭证管理员做好重要空白凭证的收到、下发、上缴及检查等各项具体工作。十一、一级支行会计主管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进行会计管理工作;2、 组织有关会计法规、制度和文件的学习;3、 组织全行会计核算、决算工作;4、 对一级支行储蓄会计员、出纳员相关操作进行授权;5、 组织全行会计检查工作;6、 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于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7、 负责对本部门及各级机构会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本机构会计数据的真实可靠。十二、一级支行储蓄会计员职责1、 严格遵
12、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工作;2、 负责实施全行会计核算、决算工作;3、 进行相关会计操作:会计凭证的录入、报表打印及审核、监督应收应付款挂账清理;监督内部分户核算;4、 对一级支行出纳员相关操作进行授权,负责对本部门出纳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本机构出纳的工作准确无误;5、 分析本一级支行会计数据;6、 每天与上级、下级、本机构各系统间、出纳进行账务核对;7、 审核出纳员上报的网点备用金额度提出修正意见,报主管审批后予以调整;8、 发现网点违规进行会计操作或备付金超限等,缮发“会计工作审核意见书” ;9、 做好网点收入分配统计工作10、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
13、;11、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于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十三、一级支行会计检查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检查工作;2、 负责实施本行邮政储蓄银行会计检查工作;3、 发现有违规操作现象时,缮发“会计工作审核意见书” ,并跟踪整改情况;4、 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于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5十四、一级支行出纳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进行出纳工作;2、 定期与会计核对资金变动情况,并进行手工账、系统账、会计账的核对,确保“三相符” ;3、 负责网点备用金的上缴下拨,每日检查网点库存现金结余,发现超限报告会计
14、;4、 每季根据资金往来的情况对所辖网点的备用金额度提出修正意见报会计审批;5、 进行相关出纳操作;6、 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于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十五、一级支行凭证主管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进行凭证管理工作;2、 组织有关会计法规、制度和文件的学习;3、 确保各类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的安全;4、 对一级支行凭证管理员相关操作授权;5、 定期检查凭证核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6、 负责对本部门及各级机构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 对于丢失、作废等需要重点审核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并按规定安排凭证管理员做好事后处理工作。十六、一
15、级支行凭证管理员(账务管理)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进行凭证账务管理工作;2、 在系统内操作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的请领、发放,做好全行重要空白凭证需求量计划及库存控制;3、 手工登记各类凭证的请领、发放情况;4、 每月编制重要空白凭证使用情况的月报表;5、 负责重要凭证档案整理装订;6、 定期与库管员进行账实结存核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十七、一级支行凭证管理员(实物管理)职责1、 负责库存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2、 负责与押钞员、点钞员办理实物尾箱、出入库现金等交接手续;3、 定期与凭证员(账务管理) 、出纳员进行账实结存核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4
16、、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十八、网点支行长(支局长、网点负责人)会计工作职责1、 组织所辖网点会计工作的开展;2、 对相关操作进行授权;3、 审批所辖网点资金往来及备用金留存额度;4、 做好所辖网点资金安全和效益管理;5、 对所辖网点进行不定期盘点金库的现金,做好对出纳工作的监管。十九、网点综合柜员会计工作职责1、 正确操作自己权限范围内的联机交易及授权;62、 确保尾箱现金、重要单证账实相符;3、 做好与柜员、业务员等的交接工作;4、 负责本网点每日备付金留存额度的确定;5、 会同柜员一起,配合支行长(支局长、网点负责人)做好资金安全及资金效益的管理。6、 手工登记“现金日记账” 。二十、网点
17、柜员会计工作职责1、 正确操作自己权限范围内的联机交易;2、 确保尾箱现金、单证账实相符;3、 做好与综合柜员的交接工作。第二节会计基础工作管理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储蓄会计基本核算要素包括:会计科目、会计凭证、记账方法、账务组织、记账规则、计息规则和编制报表等,以及与之相应的账务核对和监督检查程序。第十五条第十五条会计凭证是各项会计活动的原始记录,是办理业务和记账的依据。一、填写凭证必须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字迹清楚,符合规定。会计凭证的基本要素包括:年、月、日;大小写金额;凭证编号和摘要;相关人员签章等。二、各级会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审查、核对会计凭证,确保会计凭证真实、有效。三、以计算机
18、传输的信息(含交易信息和记账凭证等)经各方确认后视为合法会计核算依据,可按规定处理。其数据信息日终处理时,应纳入会计凭证管理。第十六条第十六条会计账表包括会计报表、总账、明细账、登记簿以及各种分户账等。第十七条第十七条会计核算必须遵循有账有据,当时记账,事权划分,当日结账,内外对账,钱账分管的原则。核算质量要达到账账、账款、账据、账实、账表、内外账六相符。第十八条第十八条邮政储蓄银行会计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记账单位为元,记至角分。第十九条第十九条记账要求:一、数据输入,必须由有权人员办理,非有权人员不得输入任何数据。二、数据输入,必须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做到数字准确,摘要齐
19、全;调整账务信息必须根据会计主管签发书面通知输入。支付款项不得超过限额。三、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的凭证,其数据必须指定专人复核,并核对金额及平衡关系。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各种应收应付款项应在 3 个月内结清。第三章第三章 会计核算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第一节邮政储蓄银行会计账务组织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邮政储蓄银行的账务组织分为分户核算和科目核算两个系统。分户核算是按账户进行核算,由外部账户和内部账户组成,外部账户包括储户分户账和特约客户分户账等,内部帐户包括银行分户、清算账户、代收付分户和特殊内部账户等;科目核算是7按科目进行核算,由记账凭证汇总表、会计账簿和登记簿等组成。两者都必须根据统一凭证按照双线核算
20、原则分别进行核算。两者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核对。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邮政储蓄银行设置的账表主要有:一、分户明细账。分户明细账是分户核算的主要形式,是各科目的明细记录,可以是按明细科目设置,也可以按内部账户设置。其中储蓄存款分户也是一种分户明细账,是掌握储蓄存款余额和计算利息的主要依据,必须依相关会计科目、储蓄种类、档次按户建账。二、日记账。日记账是指按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的账簿。包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用于逐日核算和监督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入、付出和结余情况。三、分录流水账。分录流水账是在日间记账过程中由计算机产生的过渡性账务。是各项业务输入计算机的完整原始记录,也
21、是生成账簿、凭证、报表的重要数据源。四、总账。总账是科目核算的基本账簿,是明细分户账的汇总,为编制会计报表提供资料。总账按一级会计科目设置。五、登记簿。登记簿是对特定业务事项进行的辅助记录。是储蓄会计账务的重要组成部门。用于对储蓄会计事项进行考核、被查以及表外科目的明细核算。主要包括:现金登记簿、缴款登记簿、拨款请求登记簿、拨款登记簿、银行缴款登记簿、内部支票使用登记簿、外部支票登记簿、长短款登记簿、重要凭证发放、接收登记簿、重要凭证请领登记簿、重要凭证分类汇总登记簿、重要凭证分户登记簿、重要凭证作废、丢失登记簿、重要凭证销毁登记簿、重要凭证账实不符登记簿、银邮对账不符登记簿、日核对不符登记簿
22、、月核对不符登记簿、与上级核对不符登记簿。六、邮政储蓄银行会计报表。邮政储蓄银行会计(日、月、季、年)报表是按科目综合反映本机构当天(月、季、年)全部业务活动情况和轧平当天(月、季、年)全部账务的主要工具,也是上级监督考核和汇总统计报表的依据。会计报表应分别于日终、月终、季终、年终编制。第二节会计科目及事项管理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邮政储蓄银行银行会计科目体系由总行统一规划、编号设置。邮政储蓄银行银行会计科目必须全国统一设置。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分行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设置本市邮政储蓄银行银行内部账户,但全国统一的内部账户由总行设置。其中代收付类的分户,各支行在报分行备案后,可以在本支行范围内自
23、行设置。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会计事项由总行统一增加、删除、修改。会计事项的增加、删除、修改必须遵照真实性原则,对确有发生的业务进行核算,并且事项对应的核算分录不得违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第三节会计机构管理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邮政储蓄银行银行会计机构的增加、变更和撤并包括分行、支行、网点8的增加、变更和撤并。市内会计机构的增加、变更、撤并由分行负责审批,分行会计机构的增加、变更、撤并由总行负责审批。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会计机构的增加、撤并必须建立在邮政储蓄银行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并保持会计核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延续性。被撤消的会计机构在撤消前必须会同上级机构会计人员进行账务清查,做到账务核算真实、完整、
24、平衡,且最终所有会计科目应清理为零方可撤消。清查人员完成清理工作后必须形成书面的清理报告,作为会计档案保管。第四节会计工作交接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邮政储蓄银行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负责的会计工作全移交给接替人。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第三十条第三十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一、已经受理的会计业务尚未在系统中进行处理的,应当处理完毕。二、打印出移交的全部记账凭证、明细账、总账、日记账、登记簿等,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三、整理出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
25、写出书面材料。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本人会计系统工号等内容。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主管负责监交,会计主管交接,由部门负责人监交。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一、现金、重要空白凭证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科目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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