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企业之间借款合同9篇.docx
《2022企业之间借款合同9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企业之间借款合同9篇.docx(2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2企业之间借款合同9篇企业之间借款合同1一、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什么是借款合同?199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法没有对借贷双方的主体作出限制。在司法实践中,公民个人间的借款合同以及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企业间借款合同一直被作为无效合同来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在司法实践中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法律依据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9月23日给四川省人民法院的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该批复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
2、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而这里所指的“有关金融法规”,系指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6月28日发布的贷款通则。贷款通则第二条明确规定:“本通则所称贷款人系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 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是,由于贷款通则的发布者是中国人民银行,其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部门规章,而不是行政法规。因此,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司法实践中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的根本原因是因其贷款主体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部门规章的规定。那么合同法对合同无效的情形又是如何规定的?合
3、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具备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适用上述第五十二条第(六)款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必须是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被直接适用的依据,即贷款通则在性质上属于行政规章,而不属于行政法规。综上所述,作者认为,从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并不能推定企业间借款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作为实践中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的直接依据贷款通则在性质上属于部门规章,建议在立法上对此作出调
4、整。二、企业间借款合同的诉讼风险尽管在法律界对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存在争议,但是目前的司法审判实践仍依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处理。因此,如果企业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依据双方的借款合同提起诉讼,则比较其他类型的借款合同,在诉讼过程中存在特定的诉讼风险。从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及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来看,一般在这类诉讼中除本金可以得到保护外,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在诉讼中亦存在因合同违法而被法院制裁的可能性,即法院可能会发出制裁决定以收缴借款合同中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及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之日期间内的利息。三、企业间借贷的合法
5、途径作者认为,在现行的司法实践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企业间的借贷可以选择委托贷款的方式。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企业之间借款合同2协议编号:甲方: 乙方:地址: 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甲方向集团申请资金,经集团批准,由乙方借款给甲方,为明确责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从_年 月 日至_年 月
6、日。 第四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结息_ 确定借款月利率_ .资金占用费按日计息,按月结息,每月由乙方出具利息通知单给甲方,甲方借以计提资金占用费。 第五条 还款甲方按先还息再还本的原则偿还,甲方应在借款到期日连本带资金占用费一并归还乙方 第六条 逾期甲方无法按时归还借款的,集团可以按以下标准提高支付乙方资金占用费利率,同时由集团加收额外管理费。逾期期限:调高幅度:额外管理费(按本金的以下月利率计算)第七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提交集团财务管理部协调解决。第八条 适用对象本协议适用于经集团批准的资金申请借款,签订双方应为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本部。甲方(公章) 乙方(公
7、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企业之间借款合同3经_(下称贷款方)与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自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种类)贷款(大写)_,用于_,还款期限至_止,利率按月息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_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
8、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利息。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第六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9、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其他_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第九条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借款方:_贷款方:_借款单位:_贷款单位:(公章)_(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经办人:(章)_法定代表人:(章)_负责人:(章)_经办人:(章)_开户银行及账户:_签约日期:_签约地点:_企业之间借款合同4应计征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范围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也应按合同贴花,借款合同的计税金额为借款金额。企业
10、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在印花税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1号)中所规定的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作为经济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中所规定的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包括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由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银发19961
11、73号)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因此,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而作为征收印花税的借款合同虽然概念适用上也遵从经济合同法的规定,但是根据国务院令198811号文的规定,其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这里的银行是指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 199155号)的规定,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需要
12、注意的是,金融企业与银行企业的区别,金融企业包括银行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企业,银行金融企业是指国家专业银行、区域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以及其他综合性银行。可以说,印花税征收范围内的借款合同基本上遵从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银发1996173号)中的界定,也就是说对贷款方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即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由此可知,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缴纳印花税。此外,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在从事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对经济活动的实
13、质课税与经济活动的合法性问题应正确予以理解与运用,国家对贷款业务是作出了限制及禁入性规定,但对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款业务,就营业税而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函1995156号)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而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又作出了“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的规定。综上所述,从税收层面上来说,印花税征收范围内的借款合同是一种狭义上的借款合同,而并非经济合同法所界定的广义上的借款合同。如最高人民法院
14、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法释1999第3号)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两者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却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企业之间借款合同5甲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乙方需要,向甲方短期借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为(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乙方用于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年日止。借款到期后,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延期。第四条:借款利率和计算、结息及罚
15、息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2、借款利息自借款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乙方指定接受款项的账户为: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日计算,贷款到期后利随本清,日利率=月利率30.3、罚息:若乙方未按约定期限还款,从逾期之日起照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到清偿本息为止。逾期借款罚息利率为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50%。对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在借款期限内按约定的借款利息计收复利,借款逾期后按本条本款第一项约定利率计收复利。第五条:借款的给付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一次性向乙方给付借款,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 。第六条:还款原则1
16、、 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还款,均按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偿还。2、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或甲方同意宽限的期限)清偿全部借款本息。第七条 借款的担保1、抵押登记手续的办理:如乙方未能在20xx年5月14日前还清全部借款本息,乙方承诺无条件在20xx年5月 日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确保甲方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的他项权利。2、乙方抵押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相关费用。3、乙方确认并保证用于此次借款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楚,没有为其他第三人设定他项权利或其他形式的权利瑕疵。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的用款
17、计划、财务会计报表等文件资料。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财务资料2、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不得挪用。3、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4、乙方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以逃避对甲方债务的偿还。5、在未还清甲方的借款本息之前,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6、本合同项下借款未清偿之前,乙方如发生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合资、停业、歇业、解散等足以影响甲方借款债权实现的行为,乙方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等情形,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不利影响,均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7、乙方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
18、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评估、登记、鉴定、公证等费用。第十条 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一项义务,甲方有权行使以下权利:1、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全部未清偿债务的本金、利息、费用。2、按贷款本金的2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3、乙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承担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所载明的罚息。4、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采取司法手段处置乙方抵押财产。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冷水江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2 企业 之间 借款 合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