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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加工承揽合同范文合集十篇加工承揽合同 篇1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一般来说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等。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揽人用自己的设备、技术、材料和劳力,应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定作合同与买卖合同经常被混淆。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法律之所以区分各种有名合同,并在实体法和诉讼法中针对各类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原因在于立法者对各种契约关系中的利益关注程度不同。首先,从实
2、体法即合同法的规定来看,虽然二者具有相似性,但定作合同还是有着与买卖合同的显著区别:比如合同法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承揽方未经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等。法律赋予定作人如此诸多的权利,也就是让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反过来也就是说,只有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合同,法律才确认其为承揽合同。从合同当事人的角度来解释也就是说,只有在定作人有控制生产人生产过程、而相关商品生产人也同意定作人对自己的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时,双方才称得上达成了“加工承揽”的合意。在现实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诸如“留置权”的约定,但如果
3、该合同中没有定作方控制生产过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该合同明确排斥定作方对生产方的必要控制,则不论双方在合同中如何约定留置权,都不能认定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承揽合同。 其次,从诉讼程序法来看。最高法在关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解释中,明确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诉讼管辖地,做如此规定,是为了达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通过诉讼管辖权的制度构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实的发生地,以方便办案。这说明司法机关关注的也是承揽合同的加工过程,审查的重点也是加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从这一方面来看,说明法院系统亦认为注重加工过程约定的合同才是承揽合同,反过来解释就是,不注
4、重加工过程而只注重标的物交付和转让的合同的应当是买卖合同。由此可见,二者的区别关键在于: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如果一个合同规定了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的控制权,而且这些控制权显然属于该合同的重要部分,则该合同应属于承揽合同,反之则属于买卖合同。二、其他具体区别:1、买卖合同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承揽人完成工作后的一项附随义务。2、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都是一定的物;在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是一定的行为。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
5、约定的出卖人应交付的物;承揽合同中的标的物只能是承揽人严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工作成果,这种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着特定的尺寸和功能。5、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在工作成果未完成之前,随时可以解除合同;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并无此权利。6、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起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可由买受人承担,也可以由出卖人承担。承揽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工作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因此,实务中最重要的是审查该合同有无意在强调标的物的接受人对生产进行控制的内容。比如审查合同有没有约定标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选材
6、或者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权、是不是享有单方设计变更权或终止定作权。这些约定不一定全部具备,但是必须能显示出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没有体现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应认定为买卖合同。反之则认定为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2承揽合同(供加工承揽用)订立合同双方:承揽人_,以下简称甲方;定作人:_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 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第二条 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加工定作物样品需要封存的,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当保存,作为检验的根据);第三条 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
7、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第四条 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及图纸、技术资料;第五条 原材料交付时间、地点、包装、检验方法、运输;第六条 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第七条 乙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向甲 方交付定金_元;乙方应_年_月_日前向甲 方交付预付款_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
8、,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_偿付违约金。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_的违约金。6、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第九条 乙方的违
9、约责任: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_的违约金。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它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第十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
10、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于_年_月_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公证处、_物价局、 _银行各存一份。定作人:_承揽人:_代表人:_代表人:_开户银行:_开户银行:_帐 号:_帐 号:_签订日期:_年_月_日加工承揽合同
11、篇3甲方:_乙方:_代表:_代表: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甲方:中国_公司,地址:_电话:_电传: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国籍:_乙方:_国_公司,地址:_电话:_电传: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国籍:_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加工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产品)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第二条交货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车站(经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_套负责运至_港 口 交付乙方。第三条来料数量与质量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乙
12、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第四条加工数量与质量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第五条加工费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_年为每套_币_元;合同订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_币_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第六条付款方式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
13、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第七条运输与保险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第八条不可抗力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第九条仲裁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提请中国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在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仲裁裁决
14、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第十条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第十一条合同的续订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_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第十二条合同文本与文字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以中、_两国文字书就,两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其他1.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运输及保险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的_%.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足,
15、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第十四条合同条款的变更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_(盖章)乙方:_(盖章)代表:_代表:_年_月_日_年_月_日加工承揽合同 篇4合同编号:_甲方:_(承揽方)乙方:_(定做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 加工成品品名:_规格:_数量:_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1甲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乙方检验。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
16、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乙方调换或补齐。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1甲方在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2甲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乙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乙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第五条 价教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17、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乙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甲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乙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甲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1交货地点和付款办法:在乙方厂内交货,由甲方自提;在交货日期前乙方可陆续交货,甲方可陆续验收付款。2甲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乙方接收的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
18、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甲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甲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乙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第九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_第十条 结算方法及期限_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_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违约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二、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乙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
19、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乙方不再需要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三、未按合同约定包装定作物,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应此而支付的费用。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皮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_%偿付违约金。五、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或酬金总额的_%的违约金。六、异地交付的定作
20、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乙方代为保管时,应当偿付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七、由于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八、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乙方调换、补齐的,由甲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九、擅自调换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乙方有权拒收,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乙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乙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二、_合同
21、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订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已付工程价款的_%,人民币_元,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工程款。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甲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停工待料的损失。四、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_%偿付违约金。五、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六、
22、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由于战争或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告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发生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1由_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_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 其他事项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2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己双方通过协商另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23、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为期_年。甲方:_(签章) 乙方:_(签章)法定代表人:_(签章) 法定代表人:_(签章)电话:_ 电话:_签约日期:_年_月_日签约地点:_加工承揽合同 篇5认立合同双方:承揽方:定作方: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长春吉林高速公路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单立柱三面广告牌加固翻新扩大面积的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加工 成品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
24、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物品不得偷换。1.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双方协商。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 由承揽方提供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3.承揽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第五条 总价款为 合同签订后,订作商付给承揽方 元(即总价款的 %),在加工量达到 %,定作方
25、付给承揽方 元(即总价款的 %),在加工量全部完成时,在定作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承揽方 元(即总价款的 %),预留 元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
26、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交货地点为长吉高速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30日。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第十一条 其它(如: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
27、。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
28、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
29、作部分价款总值的(3050的幅度)或酬金总额的(3050幅度)违约金。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在承方应当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十一、在承揽方制作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害及由于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承揽方负责。第十三条
30、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
31、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第十四条xxx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
32、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定作方: (盖章) 承揽方: (盖章)代表人: (盖章) 代表人: (盖章)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年 月 日订
33、承揽加工合同(二)现有_单位将_(地点或加工件全称)交予_加工。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公平的原则特制定以下条款,望双方遵守。甲方:_乙方:_一、工程项目1、工程名称_2、工程地点_3、工程范围_4、工程期限自至完工,共计天。(不可抗拒原因顺延)二、甲方在合同签订时要将所加工产品的成套图纸交付乙方,以便乙方施工。乙方在受到图纸后详细查看后交由甲方签字确认。乙方在看图时不明确的地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图纸的技术交底,甲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不能答复的技术问题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所有加工产品图纸及技术交底资料由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同样具备合同法律效应)三、质量要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加工或有
34、甲方技术交底资料加工。乙方不得擅自改动。不合格加工件由乙方负责。四、加工产品交付地点_。五、加工产品(工程)总价人民币_元整,大写(_元整)。(此金额不含税金及其它费用。如有要求另行协商。)六、付款方式_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乙方总价定金 _。2、乙方需要向甲方加工件所需原材料时,乙方向甲方提供材料订购单或能材料订购单据时支付乙方总价 _。3、加工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支付乙方总价_。4、加工件安装或交付时支付乙方总价_。5、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加工件总额。七、产品质量保修期1、玻璃_2、钢材_3、铝材_4、油漆_5、喷塑_八、安全生产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
35、及监理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九、验收:甲方应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或竣工报告单七日内组织验收,七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工程全部合格,同时甲方履行合同后续责任,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可对本合同工程随意处理。十、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向对方赔偿对方损失。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合同质量要求完成施工任务。逾期一天应赔偿甲方总价的5,提前按照同等奖励。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在双方属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十二、本合同共页,附件共页,一
36、式_份,双方各持份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束、工程款付清后自行失效。(本合同所有来往电子邮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章) 乙方:(章)电话: 电话: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开户行: 开户行:_年_月_日加工承揽合同 篇6甲方: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合同订立地点:乙方: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合同订立地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砂、碎石、片石等地材加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加工地材名称及单价一、砂石料加工为综合包干单价,单价内含人工费、机械维修费、材
37、料费、场内转堆费、场内装车费、所有加工用电费、机械燃油费付邮费、料具费、照明费、所有人员工资、人员进出场费、管理费、利润等。二、乙方在开工后,必须买好所有人员的工伤保、医保及社保。第二条 机械及原材料提供方式甲方提供原材料(山碴)到碎石厂现场,提供所有设备(含碎石设备_台、装载机_台、破碎锤_台、挖掘机_台、电力设施、生活设施),由乙方利用路基挖方料(山碴)进行加工成甲方所需要的砂、碎石产品。第三条 加工砂石料质量要求乙方加工的砂、碎石、片石等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需达到国家标准建筑用砂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加工,其质量要求只能为甲方提出的有效粒径为标准。第四条 加工砂石料数量本工程在_时
38、间内预计加工砂石料数量合计为_万m33,具体数量由甲方向乙方下达使用计划,乙方应按甲方下达的计划编制砂、碎石或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加工计划,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若业主中途调整生产计划,乙方需服从甲方整体安排。第五条 砂石料数量确认方法及价款支付方式一、每月_日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月砂、碎石等用料清理汇总,以甲方签认过领料单作为计算依据制作计价单,并扣除乙方在甲方领取的油料、五金等材料总价款,该计价单由甲方计划经营部、工程部、机物部进行签认,经总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并加盖加盖甲方印章,作为支付乙方价款的凭据。二、甲方根据计价单按80%的比例支付计量款,另_%在乙方未再甲方加工原材料后一
39、个月之内付清给乙方,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或合同终止_个月内不计利息退还。(若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从乙方交纳的履约金及结算款中代扣代付)。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一、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实施对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试件取样、试验进行管理,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二、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其加工能力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收回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加工承揽任务,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关系,合同终止时一次性付清乙方所有的加工产品计量费用。三、负责提供施工用电(高压端)引入到乙方加工场地,如有场地电机超负荷运转造成变压器损坏乙方概不负责。四、负责提供施工用水引入到乙方加工场地内。五、负责协调关系。六、负责下达砂、碎石等石料需用量计划,确保每天所需的石料。七、负责组织车辆运输吧原材料(山碴)运输到乙方施工现场,并承担运输费用(场内运输费由乙方承担)。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在满足合同约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对自有人员、甲方提供的设备进行合理调配,在甲方的监督下自主组织砂石料的加工等相关事项。一、上足本工作的生产工人,保证生产需要,负责按甲方要求组织岗前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活动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