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集中”工作情况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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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集中”工作情况汇报“三集中”工作情况汇报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制度工作情况汇报自治县人民政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和扎实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完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优化我县政务环境,现就我县贯彻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制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三集中”制度的有关规定行政审批“三集中”,是指部门所有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所有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所有审批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2*22号)、自治区党委办
2、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2*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7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桂政发202*15号)等有关文件均明确规定: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双重管理和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要按照便于工作、方便群众的原则,纳入当地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禁止杜绝“明进暗不进”和“两头受理”行为。二、我县落实“三集中”制度的基本现状我县政务服务中心(以下
3、简称“中心”)自202*年12月成立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深化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至目前,进驻中心的部门共47个,设服务窗口47个,其中30个部门设独立窗口、17个部门进驻综合窗口,各窗口工作人员共72人。所有进驻部门均以文件形式任命本部门窗口首席代表和首问责任人,明确首席代表职责、权限和授权给窗口办理的事项及权限。窗口工作人员调整均办理相关准入准出手续。据自治区“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系统统计,已进驻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共699项(含下放事项及子项),基本达到自治区“应进必进”和实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与服务行为视频监控双重监
4、督要求。另外,经市政管办同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人社局三个单位分别设立分中心。三、落实“三集中”制度存在的问题(一)认识不足,落实不到位一些进驻部门领导对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工作认识不足,以业务量少、人手少为由缩短了窗口对外办公时间,有的由原来每个工作日对外办公调整为每周只对外办公一天或两天,有的调整为每个工作日只上午对外办公,未认真落实“三集中”制度。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所有部门(包括自治区垂直管理部门)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必须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达到“三集中”要求。目前,虽然已有47个部门进驻中心,但设立独立窗口的30个部门中
5、有安监局、水利局、环保局、烟草局、卫生局、药监局、消防大队、物价局、畜牧水产局、住房公积金、公路局等11个部门均调整了窗口对外办公时间,使得群众办事还得往部门跑,给群众办事带来极大不便。另有文体局窗口、地震局窗口也要求准备调整对外办公时间,房管所窗口要求准备撤出中心。上述现象,既不符合相关文件贯彻落实“三集中”制度的要求,也不符合自治区、*市对我县政务服务工作的考评要求,同时也给我县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群众反响强烈。(二)重视不够,履职不充分1一些部门领导对进驻中心的工作人员重视不够,没有按照自治区要求选派业务精、能力强、作风正的同志进驻窗口,有的部门经常调整窗口人员或抽调窗口
6、人员回单位上班,特别是个别已调整对外办公时间的窗口经常有请假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县的政务服务形象。2一些部门对窗口工作重视不够,平时对窗口工作疏于监管,了解情况不多,既未切实履行“三集中”制度,也未督促本部门窗口工作人员按照中心的相关管理要求履职。上述两个不重视,造成一些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纪律松散,经常有迟到、早退、离岗和随意请假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窗口的服务水平,也增加了中心的管理难度。(三)授权不到位,“两头受理”仍存在从自治区“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系统统计的数据看,我县已有699项(含下放事项及子项)进驻中心,但由于部门对窗口授权不到位,实际只有少部分事项能在窗口受
7、理办理,仍有一部门事项在原单位办理,没有真正把业务前移至窗口办理,存在“明进暗不进”“两头受理”或“体外循环”现象。四、落实“三集中”制度不彻底的影响切实贯彻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制度是建设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需要,是优化我县政务环境的重要举措,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三集中”制度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将带来严重影响。一是不便于群众办事;二是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腐败滋生;三是不符合自治区、*市对我县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评要求。五、工作建议为进一步深化和扎实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制度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完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优化我县政务环境,现针对以上
8、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如下:召开全县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制度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一)重申贯彻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制度的重要性与坚决性。(二)限期整改。整改要求:1.各审批职能部门原则上整合资源设置行政审批机构,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内设行政审批机构,在不改变机构隶属关系的前提下,连同审批事项、审批权限、工作人员成建制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接受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2.充分给窗口授权。各部门对窗口行政审批受理权、审核权、协调处置权、办理结果送达权、应诉代理权授权率要达到100%,审批权授权率、制证权授权率要达到8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应做到应进必进。3.要求已调整对
9、外办公时间的独立窗口恢复周一至周五每个工作日正常对外办公;4.按自治区要求选派业务精、能力强、作风正的同志进驻窗口工作,窗口人员在窗口工作原则上要一年以上(特殊原因除外);5.窗口办件要实行“八公开”。各进驻部门制作本部门办理事项办事指南,内容包括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的项目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6.各进驻部门统一使用自治区“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办理行政审批,及时录入办件相关数据,不能以任何理由少录或不录。7.凡已进驻中心事项,必须在窗口受理办理或窗口受理,内部运转,窗口出件,按承诺期限办结。不得再在原单位受理办理。(三)整改验收。由政务服
10、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进驻单位进行整改验收。对仍未按照上述要求落实的,由县纪委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对相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追责;如垂直管理部门未按上述要求落实,由县纪委监察局将具体情况向市纪委监察局汇报,建议市纪委监察局与其上级部门沟通督促其落实。上述验收纳入年终绩效考评。扩展阅读: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工作的调研报告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工作的调研报告根据省厅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工作调研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调研工作,现结合我局去年以来开展的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工作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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