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政府采购专家评委评标机制的思考和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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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完善政府采购专家评委评标机制的思考和建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专家评委评标机制的思考和建议政府采购其实就是专家评委采购。专家评委的专业知识水平、评标态度、工作责任心直接影响着一个政府采购项目的成功与否。笔者从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多年,发现在实际采购操作过程中,特别在评标、定标的关键阶段,专家评委有时却并没有发挥出专家的作用,造成中标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价格很不理想,集中采购机构似乎好心办成了坏事,采购人、供应商不时埋怨、投诉,给政府采购的阳光形象、声誉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一、当前专家评委评标机制中存在的问题由于当前的实际工作中,没有具体约束专家评委评标的体制机制,导致一些专家评委有些时候在评标室内评标
2、时,没有完全尽到作为评标专家应尽的责任,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不看标书,脱稿打分。有的评委自以为对投标人的情况熟悉,投标人花上多少个日日夜夜精心编制好厚厚的一本投标文件,他评标时翻都不翻一下,拿起笔就按照自己心目中的投标人优劣直接填写评分表。评标时是该就事论事,还是就人论事?如此看菜下筷,带观点评标,导致公平、公正大打折扣。二、仓促下笔,敷衍了事。遇上大的采购项目,有时投标人较多、评标时间紧迫,但有的评委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评标时谈笑风声,临要下班了就急翻标书瞎打分,或借口有事,随便填好评分表应敷了事。对待严肃的评审工作态度草率、轻慢,你暗示他应该对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打分时,他却道:
3、我的评分表我签字我负责 !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人员有苦难言、哭笑不得。三、避实就虚,得过且过。由于诸多原因,有的评委与投标供应商很多都脸熟,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担心评标内容泄漏,于是评标时充当老好人,抱着谁都不得罪的态度,都给高分,滥竽充数。 四、附炎趋势,奉迎讨好。专家评委很多是采购人行业里的拔尖人才,与采购人领导都是老朋老友的,抱着迎合采购人的心理,于是评标时看采购人的脸色行事,有意无意的征求采购人的意见,或者直接请采购人评标前先发表一番自己的倾向性意见,走过场,评标结束时还喜形于色, 我们是为业主服务的,皆大欢喜,皆大欢喜 ,严肃的评审工作流于形式,无形中也给其他投标人授人以柄: 我早就知道
4、是这样的结果,我说不来陪标的。 五、强词夺理、妄加评判。采购人一方评委对别的专家评委的一致性意见发出挑战,评标前公然发布倾向性意见,还振振有词: 这是我们领导的意见,别个品牌中了我们是不会要的,我们上门考察过,这个牌子是最好的 。六、目无原则、滥行职权。有的评委为了某方面的利益而毫无原则地评标,对意中人胡乱打高分,对潜在中标人肆意打压、扣分,严重损害了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利益。二、应切实加强和提高专家评委对政府采购评标工作的责任意识政府采购,阳光操作,源头治腐,竞争择优,充分发挥公共财政支出的使用效益。作为政府集中采购的操作执行机构,对专家评委的作用是寄予厚望的,也作出了很大努力(严辞拒绝采购
5、人、有关领导的不合理要求,专车接送、热情接待专家评委),毕竟,采购人、招标人都不是专家,质量的优劣、价格的高低、服务的好坏,一切只好也只能靠专家评委来定夺。专家评委有自己的丰富的专业知识,同时也应该有自己的原则、立场、观点,采购人的意见只能作为参考。总是看采购人的脸色行事,总要征求采购人的意见,要专家评委评标何益?好比原告、被告、律师、法官的关系,能否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能否体现法律的公正与无私,法官首当其冲、当仁不让。面对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委不能作出正确的评判,未能坚持自己的原则立场,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也就失去了意义。笔者认为:一、专家评委应该对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专家评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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