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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施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提高县级医院的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我县全面实施各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一、项目目标为全县培训107名骨干医师,培养一支留得住、用得上、临床基本功扎实、掌握相关学科适宜技术、能满足农村患者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骨干医师队伍。二、项目内容(一)培训医院。鼓励已经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院,适当多承担一些培训任务。(二)县级医院。包括县级综合医院和县级中医医院。(三)带教医(技、护)师及培训对象。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
2、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带教医(技、护)师;培训对象以县级医院主治医师或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的执业医师为主,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安排护理和医技人员。(四)培训方式。采取“导师制”,由接受培训任务的医院确定对应的二级专科并指定专人承担“一对一”临床技能培训任务。(五)培训时间。原则上1年(202*年9月202*年9月)。临床医师不少于1年;护理和医技科室人员可半年轮换(如有轮换则报送计划人数加倍);总培训时间不能少于分配任务。(六)培训内容。重点培训学员的临床思维、医患关系有效沟通和临床技术操作能力,帮助他们熟练掌握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适宜的临床技术,提高他们对部分疑难重症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及治疗知
3、识,同时,适当学习县级医院专科建设和管理基本知识,确保培训学员学成归来后能有效提高所在县级医院的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七)培训指标。全县计划在综合医院选送87人,中医医院选送20人参加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参加省内培训人员请按照区域就近、专业对口的原则安排。三、实施原则(一)统筹安排。要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要求,把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的实施,与“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我县卫生人才培养的合力,有效互补,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二)分级负责。县卫生厅负责培训方案制定、名额分配
4、、项目组织实施及协调;县级医院承担所派出培训人员的食宿补助及交通费用。(三)注重实效。县级医院要从本地区疾病谱、农村居民医疗需求及医院长期发展规划出发,选送适宜骨干医师到三级医院培训。培训医院要加强学员的带教、管理和考核,确保学以致用,取得实效。四、组织实施(一)县级医院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明确需要重点发展的二级专科,精心选派骨干医师参加培训。同时,主动和培训医院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本单位受训人员培训期间的整体表现,并妥善解决出现的问题。(二)要加强对培训人员的带教、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确保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发给学员“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省卫生厅视为完成2
5、02*年度继续医学教育任务。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医疗机构要从全省卫生改革和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实施项目对于改善我县农村居民看病就医条件、提高县级医院诊疗水平、完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结合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明确主管部门和责任人,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成效。(二)认真组织,确保实效1、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管理制度。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2、合理分配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各医院要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培训管理工作,为受训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
6、条件,指派临床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医德医风好的医师承担带教培训工作。3、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培训效果。六、监督管理和总结评价(一)卫生局负责县级医院的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对工作突出的医院要予以表扬,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二)考核评估。每半年、一年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评估内容包括骨干医师水平能力提高情况、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对医院重点科室建设的贡献情况、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情况等。扩展阅读: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施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2*670号)精神,提高我省县级医
7、院的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我省全面实施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一、项目目标为全省县级医院培训207名骨干医师,培养一支留得住、用得上、临床基本功扎实、掌握相关学科适宜技术、能满足农村患者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骨干医师队伍。二、项目内容(一)培训医院。省卫生厅确定省级培训医院和天津对口支援甘肃培训医院;各市、州卫生局根据本地区三级医院资源分布情况确定培训医院后,将任务分解到各培训医院。鼓励已经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院,适当多承担一些培训任务。(二)县级医院。包括县级综合医院和县级中医医院,每个县原则上选派3人。(三)带教医(技、护)师及培训对象。原则上要求具
8、有副高以上职称或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带教医(技、护)师;培训对象以县级医院主治医师或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的执业医师为主,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安排护理和医技人员。(四)培训方式。采取“导师制”,由接受培训任务的医院确定对应的二级专科并指定专人承担“一对一”临床技能培训任务。(五)培训时间。原则上1年(202*年9月202*年9月)。临床医师不少于1年;护理和医技科室人员可半年轮换(如有轮换则报送计划人数加倍);总培训时间不能少于分配任务。(六)培训内容。重点培训学员的临床思维、医患关系有效沟通和临床技术操作能力,帮助他们熟练掌握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适宜的临床技术,提高他们对部分疑难重症疾病的诊断、
9、鉴别诊断及治疗知识,同时,适当学习县级医院专科建设和管理基本知识,确保培训学员学成归来后能有效提高所在县级医院的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七)培训指标。全省计划在综合医院选送147人,中医医院选送60人参加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其中,赴天津进修104人(含天津对口支援我省已安排的44人),省内三级医院进修103人。请未选派赴天津进修人员的市州再按照名额分配表(附件3)增派60人。参加省内培训人员请按照区域就近、专业对口的原则安排。三、实施原则(一)统筹安排。要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要求,把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的实施,与“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住院
10、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我省卫生人才培养的合力,有效互补,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二)分级负责。省卫生厅负责培训方案制定、名额分配、项目组织实施及协调;各市、州卫生局负责本区域内接受培训任务的三级医院和派出培训人员的县级医院的组织、协调、管理、考核和资料上报工作;接受培训任务的三级医院免收项目学员各类培训费用,并负责提供食宿方便;县级医院承担所派出培训人员的食宿补助及交通费用。(三)注重实效。各县级医院要从本地区疾病谱、农村居民医疗需求及医院长期发展规划出发,选送适宜骨干医师到三级医院培训。培训医院要加强学员的带教、管理和考核,确保学以致用,取得实效。
11、四、组织实施(一)省卫生厅负责制定全省项目执行方案并组织实施。(二)各市、州卫生局负责制定本市(州)项目执行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报省卫生厅备案。(三)各县级医院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明确需要重点发展的二级专科,精心选派骨干医师参加培训。同时,主动和培训医院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本单位受训人员培训期间的整体表现,并妥善解决出现的问题。(四)各培训医院要按照培训方案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培训。要加强对培训人员的带教、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确保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发给学员“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省卫生厅视为完成202*年度继续医学教育任务。五、工作要求(一)加
12、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承担项目的医疗机构要从全省卫生改革和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实施项目对于改善我省农村居民看病就医条件、提高县级医院诊疗水平、完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结合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明确主管部门和责任人,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成效。省卫生厅成立由王晓明副厅长任组长,中医、医管、规财、农卫、科教各处(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到三级医院进修培训项目领导小组(见附件2)。(二)认真组织,确保实效1、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管理制度。省卫生厅制定了甘肃省县级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
13、,各市、州卫生局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2、合理分配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各市、州卫生局要根据甘肃省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3)统筹安排本地区培训学员的选拔、带教、管理及考核。各培训医院要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培训管理工作,为受训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指派临床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医德医风好的医师承担带教培训工作。3、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培训效果。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每年至少进行4次监督检查;培训医院和受训医院要主动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定期召开专题座谈会,及时了解和反馈受训学员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调整,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六、监督管理和总结评价(一)省卫生厅负责全省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市、州卫生局负责本地区培训医院和县级医院的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对工作突出的医院要予以表扬,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二)考核评估。各市、州卫生局每半年、一年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项目结束后,省卫生厅对全省项目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骨干医师水平能力提高情况、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对医院重点科室建设的贡献情况、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情况等,评估结果报卫生部医管司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 8 页 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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