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法律硕士研究生用书)-姚辉-著-第七章--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新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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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原理与案例系列2022-4-191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姚辉 编著 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原理与案例系列2022-4-192第七章第七章 所有权所有权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 第三节 所有权的取得 第四节 共有 第五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 第六节 不动产相邻关系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原理与案例系列2022-4-193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 一、财产、产权、所有权 二、所有权的权能及限制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原理与案例系列2022-4-194一、财产、产权、所有权一、财产、产权
2、、所有权财产(property)是英美法所常采用的概念,在英美法中,财产(property)既可指客体,又可指对客体的权利,因此,property可以是财产,也可以是财产权或所有权。 在大陆法系民法中,财产和所有权在很多情况下确实也可以通用,但财产是有体物与无体物总称,而大陆法系的所有权,按照传统的物权观念,必须以有体物为客体。另外,财产并不限于绝对权,可以包括各种权利与利益:既可以指所有权、其他物权、知识产权,也可能是指债权,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权只是财产的一种形态。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原理与案例系列2022-4-195一、财产、产权、所有权一、财产、产权、所有权所有权
3、与产权也是不同的。严格说来,产权乃经济学上用词,在法学上大体对应于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某种物质利益的权利,是与非财产权(人格权与身份权)相对应的概念。产权包含的内容较为广泛,凡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权利都可以纳入其范畴。可见,产权是一个上位概念,所有权是一个下位概念。所有权不过是产权的一种。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制度构成民法中一项相对独立的制度,统称为物权法,而产权并非单一权利,是民法中多项制度如物权法、债权法、知识产权法等的集合。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原理与案例系列2022-4-196一、财产、产权、所有权一、财产、产权、所有权 对于所有权的概念和定义,各国立法和学说主要有两种
4、形式: (1)具体的列举方式,即通过具体地列举所有权的具体权能或效用确定所有权的概念。 (2)抽象的概括方式,即不具体列举所有权的具体权能或作用,而是通过规定所有权的抽象作用确定所有权的概念。 【问题与思考】所有权的类型化 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原理与案例系列2022-4-197二、所有权的权能及限制二、所有权的权能及限制 (一)所有权的权能 所有权的权能,理论上有不同认识,主要有权利说、作用说和内容说。权利说认为,所有权是由所有权的各项权利组成的集合体,所有权的权能,就是构成所有权的各项具体权利。 一般认为,所有权乃是所有人对于所有物为全面支配的权利。依通说认为,所有权的
5、权能包括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积极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消极权能,即排除他人干涉的权能。 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原理与案例系列2022-4-198二、所有权的权能及限制二、所有权的权能及限制 (二)所有权的限制 现代学者研究所有权的限制时,基本上是在区分公法、私法的基础上加以论述。所有权的公法上限制,大都在于保护、保障国家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共同生活利益。至于私法上的限制,则主要表现为相邻关系等具体的民法上制度对所有权的限制。 【问题与思考】“公共利益”的界定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原理与案例系列2022-4-199第二节第二节 国家、集体和私人所
6、有权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 一、国家所有权 二、集体所有权 三、私人所有权 四、社会团体所有权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原理与案例系列2022-4-1910一、国家所有权一、国家所有权 作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一种所有权形式,国家所有权,是国家对国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本质是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 物权法第45条第1款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原理与案例系列2022-4-1911二、集体所有权二、集体所有权集体所有权是我国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法律形式。集体所有权,是指劳动群众集体对特
7、定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物权法第58条通过列举加概括的方式,分四项规定了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 【新闻扫描】“小产权房”的法律困境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原理与案例系列2022-4-1912三、私人所有权三、私人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的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而且包括这些非公有制法人或者非法人团体,即除国家、集体组织之外的各种权利主体。 私人所有权的客体,包括法律不禁止成为私有财产的各类不动产和动产,其范围极其广泛。物权法第64条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21世纪法学系
8、列教材原理与案例系列2022-4-1913四、社会团体所有权四、社会团体所有权社会团体所有权,是指各类社会团体依法对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所享有的权利。 典型的社会团体财产主要有宗教财产、基金会财产、信托财产以及工会财产等。 物权法确认社会团体所有权,为新的所有权类型的发展预留了法律上的空间。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原理与案例系列2022-4-1914第三节第三节 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的取得 一、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二、善意取得 三、拾得遗失物 四、时效取得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原理与案例系列2022-4-1915引例引例 装修确权案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21
9、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原理与案例系列2022-4-1916一、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一、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两种。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一般认为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法主要有生产、收取孳息、先占、添附(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遗失物的取得、埋藏物及隐藏物的发现、善意取得、时效取得,等等。也有学者认为善意取得是继受取得而不是原始取得。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这种方式是以原所有人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作为取得的前提条件的。继受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买
10、卖、赠与、继承遗产、接受遗赠、互易等形式。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原理与案例系列2022-4-1917【快速浏览】添附制度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而形成不可分离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 添附有三种形态: 1附合。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而形成新的财产,虽未达到混合程度,但非经拆毁不能达到原来的状态。 2混合。指不同所有人的动产相互结合为一个物,对原物已经不能加以识别,或者加以识别在经济上不合理。 3加工。指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加工改造为具有更高价值的财产。 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原理与案例系列2022-4-1918二、善意取得二、善意取得 (一
11、)功能 对于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依据,一直以来存在五种观点: (1)取得时效说。 (2)权利外像说。 (3)法律赋权说 。 (4)占有效力说。 (5)法律特别规定说。 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原理与案例系列2022-4-1919二、善意取得二、善意取得 (二)要件 1受让人取得财产时为善意。 2转让人为无权处分人。 3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 4善意取得的财产已发生物权变动。 【案例71】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 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原理与案例系列2022-4-1920二、善意取得二、善意取得 (三)效果 第一,原始取得说。 第二,继受取得说。 第三,原始取得或
12、继受取得之争无意义说。 采继受取得说,似乎更能避免这些矛盾及例外的存在。物权法第108条规定:“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原理与案例系列2022-4-1921二、善意取得二、善意取得 由于原权利人因善意取得使其标的物的所有权消灭,而又不能请求受让人返还原物,法律上遂对原权利人提供其他救济。 物权法规定,受让人依照善意取得的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学理上,权利人可以基于债权上的请求权要求转让人承担合同责任、侵权责任或不当得利的返还责任
13、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原理与案例系列2022-4-1922二、善意取得二、善意取得 (四)善意取得与物权行为理论 在物权行为理论争论中,比较重要的争论话题之一,是善意取得制度是否能够替代物权行为理论。 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原理与案例系列2022-4-1923三、拾得遗失物三、拾得遗失物遗失物,即所有人遗忘或失掉于某处不为任何人占有的动产。所谓拾得,通说认为属于事实行为,以“发现”和“占有”为其主要构成要素。 【案例72】李珉因返还拾得物诉朱晋华等履行悬赏广告案 中国物权法中的拾得遗失物法律制度尚有待完善。 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原理
14、与案例系列2022-4-1924四、时效取得四、时效取得时效取得,即取得时效制度。一般认为,是指没有权利的人以一定的状态占有他人财产或行使他人财产权,经过法律规定的期间,便依法取得该财产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的制度,是物权取得的方式之一。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原理与案例系列2022-4-1925四、时效取得四、时效取得 取得时效的构成要件如下: 1占有。 2期间。 关于取得时效的效力,约有两说:(1)一般认为因取得时效所有权之取得,为原始取得,即非因他人有权利而取得,乃不管他人之有权利,独立取得,其结果是他人权利归于消灭。而且,原来的权利人不成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2)另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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