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合同法课件.ppt
《第五章-合同法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五章-合同法课件.ppt(8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五章 合同法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判断:下列哪些合同属于合同法第2条所规定的合同?1、甲乙两人书面协议约定将甲的一处临街铺面租给乙使用1年。2、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抵押给银行,并从银行贷款80万元。3、甲乙两家协议约定:甲(男方):垫付乙(女方)大学四年的学习费用6万元,女方须于大学毕业后,2013年10月1日结婚。4、甲乙两家协议约定将甲对其儿子的监护权转移至乙家。5、汪飞和黎雅鹏协议约定夫妻财产独立制。6、某局机关与其下属部门签订的收费协议。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总结
2、:1、从调整的法律关系看,广义上的合同包括物权合同(如抵押合同)、债权合同(如租赁合同)、身份合同(如抚养协议、离婚协议、订婚协议、结婚协议)、身份财产合同(如约定夫妻财产制)2、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3、国家(机关)以平等民事主体身份出现的合同属于合同法第2条规制的合同。4、合同的内容是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客体是一定的行为,如运输合同是运输行为,买卖合同是交付行为等。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二、合同法立法概况1999年合同法及解释(一)、解释(二)合同法分为合同法总则和分则。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案例1】2000年5月17日,三原告来到被告成都某快餐店就餐。被告店门口的灯箱广
3、告中宣称:每位18元,国家公务员每位16元;1.3米以下儿童每位9元。原告每人交纳了18元在饭店就餐后,认为被告的就餐价格规定是对原告(非公务员)的消费歧视,为此,2000年6月,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多收的人民币,撤销广告中的内容,并向三原告赔礼道歉。问题:你认为本案该如何处理?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案例2】原告周恩泽因脚穿拖鞋、身着短裤而被罗杰斯中关村分店拒绝入内。原告俗称,只有消费者选择消费的权利,没有经营者选择消费者的权利,被告拒绝其入店内就餐侵害了其对于消费的自由选择权。你认为此案如何判决?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一、合同形式: 1、书面(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和当事人约定采
4、取书面形式的合同。但如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如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口头:当面谈判和通过电话协商 3、其他(主要为推定)判断:下列案例分别属于哪种订立合同的方式?【案例】1、顾客王某在超市内拿一堆商品,一声不吭,到收款台交付货币的行为。 2、甲乙订立一房屋租赁合同,租期5年,从1997年3月1日起,每月5日付当月租金。2002年3月1日后,甲(房客)未搬出,乙(房主)亦未催甲搬出,到2002年4月5日,甲照常交租金,乙照收不误。问:甲乙行为于法律上有何效力?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二、合同的内容与主要条款(合同法第12条、61条)【案例4】汉江江畔
5、某县城,甲为一建筑工程公司,乙为一专事挖河沙的公司。6月1日,甲乙签订一买卖河沙的合同。合同约定:(1)甲买乙的河沙100车;(2)每车河沙150元。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假设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主张合同中的“车”为东风大卡车,乙则主张应为本公司的农用四轮车。法官丙认为:双方关于数量条款规定不明,现又存在争议,而数量条款为买卖合同必备条款,故认定合同无效。问:合同是否成立?思考:合同内容的八大条款是否为任何合同都须具备的条件,缺一不可?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答案:合同成立。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条款,可以补充或补正:1)当事人补充协议确定;2)依合同有关条款确定;3)依交易习惯确定。第二节 合同的订
6、立三、合同订立的方式(一)要约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概念(重点)2、要约的生效3、要约的撤回与撤销4、要约的失效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案例1-1】某公司于报纸上发广告称:我公司现有某型号的水泥1000吨,系*水泥厂名牌产品,每吨价格为300元,我公司可送货,先来先买,欲购从速,现货供应。问题:此广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案例1-2】出租车停在路边,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案例1-3】:悬赏广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案例2】要约的生效:甲于3月1日向乙发出一个商业要约普通信函,要以优惠价格购买乙的某种商品。3月5日,要约函件到达乙的信箱,恰巧乙外出办事,3月7日回来后才发现该要
7、约函件。问:该要约何时生效?【案例3】要约的撤回:假设案例2中甲3月1日发出要约后,逢3月2日市场行情突变,于是3月3日发出撤回原要约的信函,以特快专递寄出,3月4日到达乙处。问:3月5日到达乙处的要约有无效力?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案例4】要约的撤销(对已生效但未获承诺的要约消灭其拘束力的意思表示;撤销必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甲于3月1日向乙发出一个商业要约普通信函,要以优惠价格购买乙的某种商品。3月5日,要约函件到达乙的信箱。要约中写道:你若承诺,必须在3月10前作出,过期不候。如果甲3月5日,甲发现市场行情突变,当日以特快专递发出撤销要约的通知,于3月
8、8日到达乙处。问:乙可以作出承诺吗?重点掌握: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P130)(二)承诺【案例1】甲给乙一个要约,乙收到后未置可否,丙于乙处见到该要约,即以乙名义对甲发出一承诺函,承诺函到达甲处,甲未置可否。问:甲、丙之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案例2】甲建筑工程公司向乙丙两个水泥厂各发一函件,称:急需1000号水泥1000吨,价格300元/吨,货到付款。乙水泥厂收到后即传真给甲:函收到,即日发出。丙收到后未回,但当即组织车队运输1000号水泥1000吨,给甲送去。问:甲与乙、丙之间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案例3】假设案例2中甲发给乙水泥厂要约函件后,乙当即回函:同意发货,款到交货。甲收到回函后立
9、即汇去30万元至乙账户。问:乙之回函是什么性质?甲、乙之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案例4】假设案例2中乙当即回函称:同意发货,价300.01元/吨。问:乙之函是否为新要约?【案例5】假设案例4中甲收到乙的回函,发来传真称:贵方擅改吨价,不可。那么甲乙之合同能否成立?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二)承诺【案例6】北京甲于3月1日发一要约给广州乙,载明乙务必于3月10日前承诺,该要约3月5日到达乙处。乙于3月11日作出承诺,以特快专递邮出,3月12日到达甲处。甲未置可否。问:甲乙合同是否成立?【案例7】假设案例6中甲收到承诺函后,当日回电称接受该承诺函。问:甲乙之合同是否成立?【案例8】假设案例6中,乙于3
10、月8日作出承诺,以特快专递寄出,本应3月9日即到。但由于快递公司疏忽,甲于3月15日才收到该邮件。甲收到后未予任何回复。问:甲乙之合同成立否?【案例9】假设案例8中,甲收到邮件后,于次日通过电话告诉乙,不接受该承诺。问:甲乙之合同是否成立?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四、合同的成立(一)合同的成立时间承诺生效的意思是指合同成立(合同法第25条)承诺通知生效采到达主义(合同法第26条)(二)合同成立的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四、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须具备以下要件:1、须发生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以要约生效为起点,以合同成立为终端。2、违反了缔约阶段上的义务 1)假借
11、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3、须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4、须有损失存在。5、须有因果关系。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四、缔约过失责任【案例1】:甲乙两人各开一酒店并且相邻,生意都很兴隆。后甲因投身其他行业欲将酒店转手给丙,并出价80万元。乙得知后担心财力雄厚的丙接手甲的酒店后,在日后竞争中自己落于下风。于是乙积极与甲磋商,表明自己有决心买下酒店并出价100万元。甲见乙出价高,遂终止与丙磋商,转而一心一意与乙谈判。乙见丙推出,即对甲表示自己无意买下该酒店。对此,你认为如何处理?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四、缔约过失责
12、任【案例2】:甲欲购买乙的汽车。经协商,甲同意3天后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1000元给乙,乙出具的收条上写明为“收到甲订金1000元”。3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隐瞒了该车证照不全的情况,故拒绝签订合同。你认为,此案如何处理?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一、合同效力的概念合同可划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二、有效合同(一)概念。合同生效不等于合同成立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案例判断题】下列合同何时成立?何时生效?1:甲乙于6月1日签订一水果买卖合同。2:甲乙于6月3日签订一房屋买卖合同,甲将位于A城B区的房屋一栋卖给乙,两人于6月15日办妥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13、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二)合同生效的要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4、订立合同的程序和形式合法。第(三)合同生效的时间【案例】1:甲乙订立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若甲父亲死亡,则甲提供房屋供乙居住。该合同是附条件还是附期限的合同?2:甲乙约定,若太阳从西方升起,甲赠给乙100万元。这个合同有效吗?3:甲乙约定,若乙暗杀丙成功,甲给乙50万元。该合同有效吗?4: 甲乙约定,若甲的母牛生一小牛,则赠予乙小牛。后母牛受孕,甲杀之。合同生效吗?5:假设例4中母牛受孕后,不幸感染疯牛病,甲杀之。合同生效吗?第三节 合同
14、的效力(三)合同生效的时间补充:所附条件必须为:1)将来发生的事实;2)不确定性;3)合法事实;4)当事人约定而非法定的事实。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区别是:期限是一定能到来的,而条件则具有不确定性。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三、无效合同【案例判断】1:甲(国有企业)与乙(私营企业)签订合同,乙欺诈甲,致甲损失10万元。问:该合同效力如何?2: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费用远远高于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该装修费用条款效力如何?3:甲为一个乘客(老烟民),乙为一个小商贩。乙在火车站外叫卖:中
15、华香烟,10元一条。甲欣然买之。经查,该烟为假烟。甲乙之间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三、无效合同【案例判断】4:某经济特区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一部*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内有一条规定:凡在本市出租房屋,不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租赁合同无效。适逢该市居民甲于2001年将私房出租给打工者乙,二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但未经登记。后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该合同违反了上述条例的强行法规范,依法判决租赁合同无效。问:你如何看待法院的判决?四、效力待定的合同(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
16、适应而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与“表见代理”区分)3、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案例】1:甲在自己的商店里向乙出售一套价值2000元的西服,恰好期间有个电话找甲,甲对前来看望他的朋友丙说:”请帮我看管一下店,我马上回来“。甲出去以后,乙提出自己有事不能久留,要求丙尽快把西服卖给他,丙提出要等待甲回来。后来丙见乙要走,于是答应代替甲出售该西服。双方经过协商以1800元价格出售给乙。甲打电话回来以后,得知西服以1800元的价格被出售,觉得卖亏了,立即找到乙要求退款并取回西服。乙以构成表见代理为由予以拒绝,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甲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该买
17、卖合同。问题:你认为此案如何解决? 【案例】2:杨某家中饲养了耕牛3头,在农忙季节因有一头牛闲置不用,遂于2000年8月出租给同村农民李某,双方约定租期2年,每年租金为200元。在被告租用10天以后,耕牛突然走失,李某寻找一天无果,于是李某与杨某双方协商,如果李某1个月内不能找回耕牛,则由李某赔偿原告1500元损失,并支付尚未支付的租金100元。几天后,李某终于找到了耕牛。在将牛牵回家的途中,李某打听到市场上耕牛的价格已涨至2000元,李某遂将牛牵到集市上出售给邻村的张某,获价款2100元。李某回家以后,谎称牛没有找到,向杨某交付了约定的1600元。不巧几天以后,杨某上邻村做活,在张某家发现了
18、其耕牛。杨某要求带回耕牛,遭到张某拒绝。杨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耕牛,赔偿损失。李某辩称,已经向杨某支付了1600元,杨某的请求没有道理。问题:你认为此案应该如何解决?五、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案例1】2000年10月,养殖户杨树青购得8头奶牛,每头800元。同时,杨与本村周某达成购买饲料的口头协议,每公斤0.2元,购买4000公斤,次年2月10日交货。次年元旦,杨树青自家存放的饲料草不慎起火烧尽,杨便找到周某请求提前交付饲料草。周某笑称,他现在要牛不要钱,800元的饲料钱需以2头牛来折抵。杨迫于饲草供应艰难,同意了周某的提议。但次日,杨树青找到周某,表示愿以1500元再买回两头牛,周某予以
19、拒绝。你认为此案如何处理?五、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案例2】1996年8月10日,吉祥服装厂携服装样品到大华商厦协商签订了服装购销合同。经双方共同鉴定,样品用料为纯棉布料,约定,吉祥厂向大华商厦提供按样品及样品所用同种布料制作的女式裙9000件,总价款为36000元。双方履行合同后,9月1日,一位顾客购买裙子后认为不是纯棉布料,要求退货。大华商厦立即请有关部门检验,的确不是纯棉布料,含有15%化纤。大华认为吉祥厂欺诈,要求退货。吉祥厂辩称,其厂业务员去南方某市购买此布料时是按照纯棉布料的价格购买的,有发票为证,且当时是经过大华商厦验货的,因此没有欺诈。后因商厦主管人员调离岗位,此争议搁置,知道
20、次年9月26日,商厦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换全部制成品,并要求吉祥服装厂赔偿损失。你认为吉祥服装厂与大华商厦之间的纠纷应当如何解决?五、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1、撤销权的主体: 1)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的合同中,仅受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 2)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均可行使撤销权。2、撤销权的性质:除斥期间为一年。3、行使:必须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不得由当事人自己确认。4、撤销权和变更权的关系: 1)当事人请求变更,法院、仲裁庭可予以变更,但不得撤销 2)当事人请求撤销的,法院仲裁庭可酌情予以变更或撤销。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原则【情势变更原则】
21、2010年4月18日,原告李某向被告的员工潘某(房产销售部员工)咨询:原告夫妻名下已经有三套房是否还能按揭?潘某承诺,可以帮原告办到按揭,首付30%,利率为基准利率的70%,最坏的结果首付也是50%。双方遂签署了认购书,原告缴纳了2万元的定金。原告回家后于2010年4月19日看到新闻说,国家发布了通知,据此通知,深圳市已经暂停对第三套房的贷款。原告知道后,立即与被告协商退款事宜。你认为此案应如何处理?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三、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案例1:同时履行抗辩权】:甲乙订立一商品买卖合同,约定甲给付乙10吨货物,乙付款10万元。后甲交付了7吨货物,同时请求乙付款100万元。问:乙应如何行使抗
22、辩权?【案例2】:先履行抗辩权:2000年8月20日,甲公司和乙公司订立承揽合同一份:甲公司按乙公司要求,为乙公司加工300套桌椅,交货时间为2000年10月1日。乙公司应在合同成立之日起10日内支付加工费10万元人民币。合同成立后,甲公司积极组织加工。同年8月28日,当地消防部门认为甲公司生产车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要求其停工整顿。甲公司因此将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乙公司在得知这一消息后,遂于同年9月1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辩称:合同尚未到履行期限, 其行为不构成违约。你认为此案如何解决?【案例3】:2010年3月8日,甲向乙借用电脑一台。3月15日,乙向甲借用
23、名牌手表一块。5月10日,甲要求乙返还手表,乙以甲尚未归还电脑为由,拒绝返还手表。根据合同法律制度和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 乙是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B. 乙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C. 乙是在行使留置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D. 乙应当返还手表四、合同履行中的债权保全制度合同相对性的突破(一)代位权制度1、代位权定义: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享有的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2 2. .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代位权行使的条件 3 3. .代位权的行使代位权的行使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五 合同法 课件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