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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7 施工合同的索赔管理 6.7.1施工索赔的概念 6.7.2施工索赔的程序 6.7.3工期索赔计算 6.7.4费用索赔计算 6.7.5施工索赔技巧6.7.1施工索赔的概念 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原则是:不期望承包商在投标时就把各种风险因素和未知费用全部事先打进标价里,使得报价含有水分和难以进行相互比较,而是通过合同手段及条款规定,由业主额外随时补偿在实施中可能产生的有关经济损失。因此,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有可能发生索赔,但在施工阶段索赔发生较多。对施工合同的双方来说,都有通过索赔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利,依据双方约定的合同责任,构成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的制约关系。一般情况,习惯把承包商向业主提
2、出的索赔称为施工索赔;而把业主对承包商的索赔,通常称为反索赔。 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己方的原因而遭受损失,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对方承担责任,从而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拓展思考9索赔与反索赔的区别联系 合同索赔权利的享有是双向的。由于实践中承包商向业主索赔发生的频率高,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频率低,因此,索赔一般指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而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叫反索赔。合同双方在索赔中的实施难易是不同的:业主在反索赔中往往占据主动地位,他可以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抵或者没收履约保函、扣留。保留金甚至留置承包商的材料设备作为抵押等来实现自己的赔偿要求;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相对
3、是比较困难的,但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范围非常广泛,一般认为只要是因非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其工期延长或者成本增加,都有可能向业主提出索赔。 在工程建设中,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管理,对于利益双方而言,索赔与反索赔都起着同等的至关重要的作用。 1.施工索赔的特征(1)索赔是双向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3)造成费用增加或者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己方的过失。(4)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定的单方行为,对对方尚未形成约束力,其索赔能否实现,必须有切实有效的证据,经过确认,才能实现。(5)索赔是合同双方依据合同约定维护自身合
4、法利益的行为,其性质属于经济赔偿行为,而非惩罚。案例分析7【案例分析7】某开发商新建某办公楼,建筑面积50000,通过招投标手续,确定了由某装饰公司进行室内精装修施工,并及时签署了施工合同。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后,该装饰公司又进行了劳务招标,最终确定某劳务公司为中标单位,并与其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某装饰公司工程进度款,该装饰公司以此为由,拒绝劳务公司提出的支付人工费的要求。本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劳务公司是否可以就劳务费问题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分析:不可以。因为劳务公司作为某装饰公司的分包单位,应该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
5、承包单位(某装饰公司)负责,同时,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公司支付劳动报酬也是总承包单位的义务,所以劳务公司应该就劳务费问题向该装饰公司提出索赔。 2.施工索赔的分类(1)按索赔目的分类工期索赔 费用索赔 (2)按索赔依据分类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 (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和其他索赔(4)按索赔处理方式单项索赔总索赔 3.索赔产生的原因施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索赔的发生是必然的,这是由工程自身的属性所决定的。(1)工程项目有其特殊性。(2)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3)参与工程建设主体的多元性。(4)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及易出错
6、性。拓展思考10施工索赔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施工索赔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1)当事人违约(2)不可抗力事件(3)合同缺陷(4)工程变更(5)工程师指令 4.施工索赔的依据(1)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及附件等资料;(2)往来的书面文件。如发包方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方问题的答复信等;(3)施工合同协议书及附属文件;(4)业主或监理签认的认证。承包人要求预付通知,工程量合适确认单;(5)施工现场记录;(6)工程会议记录。建设单位(发包方)与承包方、总承包方与分包方之间召开现场会议讨论工程情况的记录;(7)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
7、记录和证明;(8)工程财务资料;(9)工程检查和验收报告;(10)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6.7.2施工索赔的程序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施工方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施工方递交索赔报告施工方递交最终索赔报告监理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收到14天内28天内28天内索赔处理结果接受不接受支付按争议解决约定处理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 1.承包人处理阶段(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
8、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3)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监理工程师处理阶段(1)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索赔报告存在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
9、明材料后的28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索赔要求;(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争议解决”约定处理。13拓展思考11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有何区别索赔意向通知书主要内容有:事件发生情境;事件发生的时间和情况的简单描述;对该事件发展动向的分析;合同依据的条款: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该事件对工程成本和工期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索赔报告主要内容有: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等;批复的索赔意向书;编
10、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证明材料般详细计算资料)等。14 3. 发包人的索赔发包人的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人应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并附有详细的证明。 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权利。发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154.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
11、后,应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发包人证明材料; (2)承包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果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则视为对发包人索赔要求的认可;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可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赔付的金额或延长缺陷责任期;发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争议解决”约定处理。165.提出索赔的期限提出索赔的期限 (1)承包人按“竣工结算审核”约定接收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视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2)承包人按“最终结清”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
12、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17拓展思考12索赔期限是否可以理解为“索赔过期作废”? 2103合同示范文本加大了对1999版FIDIC文本的借鉴和吸收。 FIDIC条款2.5款雇主的索赔中规定:“当雇主意识到某事件或情况可能导致索赔时应尽快地发出通知。涉及任何延期的通知应在相关缺陷通知期期满前发出。”该条款并未明确规定雇主过期索赔的后果。 20.1款承包商的索赔中规定:“该通知(指索赔的通知)应尽快发出,并应不迟于承包商开始注意到,或应该开始注意到,这种事件或情况之后28天。如果承包商未能在28天内发出索赔通知,竣工时间将不被延长,承包商将无权得到附加款项,并且雇主将被解除有关
13、索赔的一切责任。”该条款明确规定了承包商过期索赔作废的后果。186.7.3工期索赔计算 工期是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之一,工期延误对合同双方一般都会造成损失。工期索赔主要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如施工日记、工程进度表等。工期索赔的计算主要有网络图分析法和比例计算法。191.网络图分析法网络图分析法 网络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延误的时间为索赔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差限制而成为关键时,索赔的时间为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
14、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 网络分析要求承包商使用网络技术进行进度控制,依据网络计划提出的工期索赔,其计算科学合理,容易得到认可。202.比例计算法比例计算法 通过分析增加或减少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工程造价)与合同总量的比值,推断出增加或减少的工程工期。 (1)按工程量进行比例计算 当计算出某一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延长后,将局部工期转变为整体工期,此时可以用局部工程的工程量占整个工程工作量的比例来折算。 工期索赔值原合同总工期额外增加的工程量工期索赔值原合同总工期额外增加的工程量/ /原合同工程量原合同工程量 (2)按造价进行比例类推 若施工中出现了很多大小不等的工期索赔事由,较难准确地单
15、独计算且又麻烦时,可经双方协商,采用造价比较法确定工期补偿天数。 工期索赔值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总工期工期索赔值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总工期/ /原合同总价原合同总价216.7.4费用索赔计算费用索赔是指承包商在非自身因素影响下遭受经济损失时向业主提出补偿其额外费用损失的要求。费用索赔是承包商根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向业主索取的合同价款以外的费用,承包商提出费用索赔是一种正常现象和合情合理的行为。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主要有总费用法、修正的总费用法和分项法。221. 总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总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总费用法又称总成本法,就是计算出该项工程的总费用,再从这个已实际开支的
16、总费用中减去投标报价时的成本费用,即为要求补偿的索赔费用额。具体公式为: 索赔金额索赔金额= =实际总费用实际总费用- -投标报价总费用投标报价总费用 一般认为在具备以下条件时采用总费用法是合理的:(1) 已开支的实际总费用经过审核,认为是比较合理的;(2) 承包商的原始报价是比较合理的;(3)费用的增加是由于对方原因造成的,其中没有承包商管理不善的责任;(4) 由于该项索赔事件的性质以及现场记录的不足,难于采用更精确的计算方法;(5)施工中干扰严重,多个索赔事件混杂,难以准确地进行分项记录和收集资料,也不容易分项计算出具体的损失费用的索赔。231. 总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总费用法和修正的总
17、费用法 修正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修正内容如下: (1)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 (2)只计算受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受的损失。 (3)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中。 (4)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按所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乘以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作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 按修正后的总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公式如下:索赔金额索赔金额= =某项工作修正后的实际费用某项工作修正后的实际费用- -该项工作修正的报价费用该项工作修
18、正的报价费用242.分项法分项法分项法是将索赔的损失的费用分项进行计算。(1)人工费索赔(2)材料费索赔(3)施工机械使用费索赔(4)现场管理费索赔(5)总部(企业)管理费索赔(6)融资成本损失和利润的索赔25 人工费索赔包括额外雇佣劳务人员、加班工作、工资上涨、人员闲置和劳动生产率降低的费用。 对于额外雇佣劳务人员和加班工作,用投标时的计日工单价乘以工时数即可;对于人员闲置费用,窝工单价一般折算为人工单价的一定比例(如0.75),在合同专用条款里事先约定最好;工资上涨是指由于工程变更,使承包商的大量人力资源的使用从前期推到后期,而后期工资水平上调,因此应得到相应的补偿;劳动生产率降低导致的人
19、工费索赔,可采用如下方法计算: 实际成本和预算成本比较法。 正常施工期与受影响工期比较法。(1)人工费索赔)人工费索赔26 材料费索赔包括材料消耗量增加和材料单位成本增加两个方面。追加额外工作、变更工程性质、改变施工方法等,都可能造成材料用量的增加或使用不同的材料。材料单位成本增加的原因包括材料价格上涨、手续费增加、业主原因造成的运输费用(运距加长、二次搬运等)、仓储保管费增加等。由于承包商采购、现场管理不善造成的材料费的增加不能列入索赔计算。(2)材料费索赔)材料费索赔27 施工机械使用费索赔包括增加台班数量、机械闲置或工作效率降低、台班费率上涨等费用。 台班量的计算数据来自机械使用记录;工
20、作效率降低,应参考劳动生产率降低的人工索赔的计算方法;台班费率按照相关部门(如定额站)发布的信息取值。 对于机械闲置费,如系租赁设备,一般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如果有)的分摊计算;如系承包商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而不能按台班费计算,因台班费中包括了设备使用费。 (2)施工机械费索赔)施工机械费索赔28 索赔款中的现场管理费是指承包商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现场管理费,包括工地的临时设施费、现场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工资、办公费、通讯、交通费等。现场管理费索赔计算的方法一般为: 现场管理费索赔金额索赔的直接成本费用现场管理费率现场管理费率的确定选用下面的方法: 合同
21、百分比法。即管理费比率在合同中规定; 行业平均水平法。即采用公开认可的行业标准费率; 原始估价法。即采用投标报价时确定的费率; 历史数据法。即采用以往相似工程的管理费率。(4)现场管理费索赔现场管理费索赔29 总部管理费与现场管理费相比,数额较为固定,一般仅在工程延期和工程范围变更时才允许索赔总部管理费。索赔款中的总部管理费主要指的是工程延期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包括总部职工工资、办公大楼折旧、办公用品、财务管理、通讯设施以及总部领导人员赴工地检查指导工作等开支。 目前国际上应用最多的总部管理费索赔的计算方法是 Eichealy 公式。该公式是在获得工程延期索赔后进一步获得总部管理费索赔的计算方
22、法。对于获得工程费用索赔后,也可参照本公式的计算方法进一步获得总部管理费索赔。(5)总部(企业)管理费索赔总部(企业)管理费索赔30 融资成本又称资金成本,即取得和使用资金所付出的代价,其中最主要的是支出资金供应者的利息。由于承包商只有在索赔事件处理完结后一段时间内才能得到其索赔的金额,所以承包商往往需从银行贷款或以自有资金垫付,这就产生了融资成本问题,主要表现在额外贷款利息的支付和自有资金的机会利润损失,在以下情况中,可以索赔利息: 业主推迟支付工程款或错误扣款的利息,索赔利息通常以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 承包商借款或动用自有资金弥补合法索赔事项所引起的现金流量缺口,此种情况,可以参照有关金融
23、机构的利率标准。(6)融资成本损失和利润的索赔)融资成本损失和利润的索赔316.7.5施工索赔技巧索赔工作既有科学严谨的一面,又有灵活的一面。对于一个确定的索赔事件往往没有预定的、确定的解决方法,它往往受制于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各自的工程管理水平和索赔能力以及处理问题的公正性、合理性等因素。因此索赔成功不仅需要令人信服的法律依据、充足的理由和正确的计算方法,索赔的策略、技巧也相当重要。32 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 在投标报价时就应考虑将来可能要发生索赔的问题, 要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和规范,仔细查勘施工现场,探索可能索赔的机会, 在报价时要考虑索赔的需要。(1)及早寻找索赔机会)及早寻找
24、索赔机会33 在商签合同过程中, 承包商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 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以“谈判纪要”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条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特别要对业主开脱责任的条款要注意。(2)商签好合同协议)商签好合同协议34 在合同文件相关条款中规定了发包人、承包人的责任、义务;工程总进度、阶段性进度;质量要求;工程进度款、预付款的支付方法及其他。承包人要善于利用合同中的这些条款及合同、防疫明示或默示的有利条款,当符合索赔的事件发生时能进行合理索赔。(3)熟悉合同文件、合同条款及法律规定)熟悉合同文件、合同条款及法律规定35 监理工程师常常乐于口头指令变更, 如果承包商不对
25、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予以书面确认, 就进行变更工程的施工, 以后, 有的监理工程师矢口否认,拒绝承包商的索赔要求,使承包商有口难言。(4)对口头变更指令要得到确认)对口头变更指令要得到确认36 建设工程施工中,索赔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中规定的索赔程序和索赔时限提出索赔,否则,如果承包人错过索赔时效,发包人有权利认为承包人自动放弃索赔权利而拒绝补偿。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时,可依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规定:当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索赔通知;承包人应在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或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向监理工程师递交详细索
26、赔报告。(5)把握索赔时效)把握索赔时效37 索赔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承包商对索赔作出的解释和强有力的证据材料。因此, 就要求承包商注意记录和积累保存以下资料, 并可随时从中索取与索赔事件有关的证据资料。 有关资料主要有:施工日志、来往文件、气象资料、 备忘录、会议记要、工程照片、工程声像资料、工程进度计划、工程核算资文件、 工程图纸、 招投标资料。(6)注重证据的收集,索赔报告要论证充足)注重证据的收集,索赔报告要论证充足38 索赔计算时采用“附加成本法”容易被对方接受, 因为这种方法只计算索赔事件引起的计划外的附加开支, 计价项目具体, 使经济索赔能较快得解决。另外索赔计价不能过高, 要
27、价过高容易让对方发生反感。还有可能让业主准备周密的反索赔计划, 以高额的反索赔对付高额的索赔,使索赔工作更加复杂化。(7)索赔计算方法和费用要适当)索赔计算方法和费用要适当 39索赔报告、签证等对事件描述基本准确、数据计算准确。(8)描述事实准确)描述事实准确 40 要有谈判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也需要熟悉工程实务的项目工程师、了解合同体系的造价工程师共同参与。(9)谈判人员的组成要科学)谈判人员的组成要科学 41 索赔谈判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合同一方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进行索赔谈判时,措辞应婉转,说理应透彻,以理服人,而不是得理不让人,尽量避免使用抗议提法。如果对于合同一方一次次合理的索赔要求,对方拒不合作或置之不理,并严重影响工程的正常进行,索赔方可以采取较为严厉的措辞和切实可行的手段,以实现自己的索赔目标。索赔处理时作适当必要的让步。在索赔谈判和处理中,根据情况适当做出必要的让步。可以放弃金额小的小项索赔,坚持大项索赔。这样使对方容易做出让步,达到索赔的最终目的。(10)掌握谈判技巧,达到索赔目的)掌握谈判技巧,达到索赔目的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