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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范文汇编10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范文汇编10篇在人们越来越信任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避开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一、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约定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定情形:下列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
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对应前款: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主要针对事业单位改制,对应前款的订立;国有企业改制,对应前款的重新订立前款:订立或重新订立时,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40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对应前款: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其次个合同期满,就满意了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3、只要劳动者提出续订,用人单位只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换言之,只要进入了其次个合同期,除非劳动者放弃,必定会导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遏制劳动合同短期化,提高就业的质量和稳定性。因此,在订立第一次合同时,用人单位不能以一年为最佳选择,除非你一年换一批人;职工中劳动合同到期时段应当拉开距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合同:出现了法定情形,仍旧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只规定优先留用;放宽了经济性裁员的条件。这些规定的目的除了提高就业的稳定性外,还考虑了市场经济下企业对劳动力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又要合理流淌的需求。3种情形已经逻辑地包含了原劳动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4、同的情形。因此,原劳动法规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不作为一种情形排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2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准确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接着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相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许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
5、想方设法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躲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受劳动者的工作年限限制。在第(2)、(3)、(4)种情形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权,必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践中用人单位应当留意:1、在劳动者符合法定三种情形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也默认接受,但时隔数月或者数年,突然要求公司从该固定期限合同订立之日起先每月支付两倍工资,从法律规定看,其主见是可以成立的
6、,因为劳动者并没有提出过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本应当主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者口头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劳动者的意思订立,但履行一段时间后,劳动者反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假如用人单位不能举证系劳动者提出的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面临支付两倍工资的风险。对策:当劳动者符合上述情形的,订立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当增加证据意识,实践中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征询需订立哪种类型的合同,如劳动者同意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肯定要保留劳动者同意的书面证据,避开事后被劳动者利用而导致用工成本增加的风险。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
7、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假如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这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符合三个条件,即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申请。三个条件缺一不行,实践中当劳动者符合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往往表示不同意续约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无法达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目的。由于劳动法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率极低,对劳动者的
8、职业稳定和用人单位的长远发展均有不利影响。(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
9、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须要具备两个条件即:一,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十年以上.二,劳动者希望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假如本人没有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肯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劳动法设立的,但至今仍有不少人对这一制度
10、相识模糊,实践中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存在不少误区,本文作者将做全面分析。二、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的误区。实践中,不少人误会为只要劳动者工作满10年,用人单位就与其必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下面笔者进行分析。我国目前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包括:1、劳动法第20条其次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持续劳动合同的,假如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第16条规定:“依据劳动法其次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
11、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3、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第20条规定,本条中的“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是指已有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延的。并非指原固定工同意而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4、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看法第20条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根据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样,无论初次就业的,还是由固定工转制的,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5、劳动部关于实行劳
12、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2条规定:“在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转变过程中,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假如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劳部发(1994)360号)规定:“关于续延劳动合同的问题,要仔细执行劳动法其次十条其次款的规定。此外,用人单位与原固定工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考虑到
13、两种用人制度存在的差异。为使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平稳过渡,应依据劳动法规定的不同合同期限,对工作时间较长,距离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老职工,假如本人有要求,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应留意爱护其他老弱病残职工的利益。”7、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9号)第1条规定:“关于签订和续延劳动合同问题。对于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应按劳动法其次十条其次款的规定执行;对距离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老职工,按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劳部发1994360号)的规定,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其他固定职工,在当前新旧用工制度转换的过程中,作为
14、一次性的过渡方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据当地状况,从爱护工作时间较长职工的利益动身,做出一些特殊规定。”从上面内容可知,签订无固定期限既要具备客观条件,又要具备主观条件,客观条件是劳动者在原单位工作满十年,主观条件是劳工双方都情愿签订该合同。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4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新规定,其立法本义就是为了稳定劳动关系,将“不定期劳动合同确定为劳动合同的主要形式,限制定期劳动合同的运用,并降低定期劳动合同转为不定期劳动合同的条件”。在劳动合同法(草案)起草和修改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组对各地用工市场的调查表明:有60%以上的用人单位
15、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短期合同,合同期限大都在1年之内。针对我国目前呈现劳动合同短期化的现状,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利于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变更我国劳动合同短期化的局面。另外劳动合同法对不签订劳动合同,及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了较高的违法成本,这将运用人单位自觉遵守法律。劳动合同法构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的主要形式,向劳动者倾斜的立法意图自不待言,但是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理解,有很多用人单位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固定工,意味着重拾铁饭碗,它将运用人单位的负担加重,并影响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概述依据劳动
16、合同法和劳动合同实施条例规定,员工在满意法律规定的状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上述第(1)项,劳动者在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这里的十年期限包含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工作年限,而且非
17、因劳动者本人缘由发生调动的,期限合并计算。第(2)项是与国企改制对接而定,爱护一部分国企老职工的同时为国企减负。第(3)项,20xx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假如在其次次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劳动者没有出现过失性辞退、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支配工作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情形,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假如劳动者没有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要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员工达到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后,还须要表示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
18、合同的意思,在这一点上,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所区分。从立法的层次上来说,劳动合同法的效力明显要高于其实施条例,应以劳动合同法为准,只要劳动者满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除非劳动者明确表示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实践中,有解决此问题的方法。因为劳动合同法还规定,遇到这些情形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一条:员工要求与公司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4)项用人单位假如20xx年1月1日起用工时间超过一年且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干脆规定双方已经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9、。二、如何避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洪水猛兽,在某些情形下也是可以予以解除的。但是,一旦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他/她可能自己也理解为终身合同,员工的这种心态可能对企业经营管理和员工的工作主动性有着很大的负面影响。一旦签订或被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其没有到期时间,不能到期自动终止,用人单位假如没有合法的理由而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往往会被认定为违法辞退。所以,用人单位假如可以不签,应当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尽量避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签订较长或合适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可以依据员工的状况区分对待:假如从公司长远发展角度考虑,员工属于公司业务须要,而且不会造成成
20、本太高,公司可以考虑与之签订较长时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一些将来不确定是否须要的员工,公司可以考虑与之签订合适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与之刚好终止。有的公司在08年与员工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现在面临是否续签的问题,对于这种状况,企业要谨慎的作出风险分析后再确定。2、非全日制用工企业也可实行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避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这种用工形式,公司须要完善考勤制度,留意用工时间和工资支付期限等方面的风险。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5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
21、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相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许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想方设法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躲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不是无终止时间,而是指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即期限长短无法提前预料和确定。没有固定的合同终止期限,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间的最大区分。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
22、强、技术困难、工作又须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削减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
23、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之间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像许多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所认为的那样一旦签订就无法解除。法定情形出现或者双方协商一样,同样可以解除。下列状况出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解除:(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峻失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
2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运用人单位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
25、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及经济补偿金问题(一)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样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但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三)劳动者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马上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6、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四)劳动者严峻失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马上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马上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运用人单位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马上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
27、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马上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6案例张某是一家公司的老员工,在公司工作了许多年,每5年与公司签订一次劳动合同。20xx年,张某已经在该公司工作了12年,但其劳动合同还有3年没有到期。张某想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公司的人事部门告知张某其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因此没有方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假如签订的话,也须要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才可以签订。公司的说明是否成立呢?评析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
28、定期限和以完成肯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持续劳动合同的,假如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以上规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有3个:一是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二是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三是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3个条件同时具备的状况下,双方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上规定还表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只在双方续订劳动合同时发生,是对双方劳动合同续订中有关期限的一种限制性规定。但是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
29、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而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就应当与他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就应担当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因此本案中,张某的劳动合同虽然还没有到期,但其已经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了,已经具有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了。因此,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该公司应当与张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7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同
30、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下面请看“租赁合同:租花业务合同”一文:租赁合同:租花业务合同甲方:_乙方:_甲方室内、外租花业务由乙方承接摆设,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条款:1.摆放各种花卉植物的品种以双方能接受的价格为准,并将花木价格清单(经双方盖章签名后确认的)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本合同确定花摆放地点为:_,双方核定租金为_,租金付款日期为每月_日前。3.如甲方提出须要增减或更换其它花卉的品种,按预算标准进行增减相应的费用。4.经双方协商本租花合同从_ 20xx年xx月xx日至 20xx年xx月xx日止。5.甲方职责:要爱惜全部摆放的植物,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的需按花
31、的价值给以赔偿。6.乙方职责:保证所摆放的植物生长正常,无病虫害,刚好修剪植物残枝,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并定期派人检查植物生长状况,生长不好的植物免费替换。7.双方必需遵守合约,一方如解除合约,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以免造成对方的损失,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执行本协议,如发生争吵双方协商解决。8.本合同一式_份,甲方执_份,乙方执_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代表(签字):_ 代表(签字):_ 20xx年xx月xx日 _ 20xx年xx月xx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8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不是无终止
32、时间,而是指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即期限长短无法提前预料和确定。没有固定的合同终止期限,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间的最大区分。一、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33、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拒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三、如何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一样,可以依据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进行变更。变更合同条款时,双方应当根据自愿、同等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实行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同时还必需留意变更后的内容不违法。四、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像许多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所认为的那样一旦签订就无法解除。法定情形出现
34、或者双方协商一样,同样可以解除。下列状况出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解除:(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峻失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运用人单位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
35、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五、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及经济补偿金问题(一)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样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根据劳动者
36、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但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三)劳动者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马上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四)劳动者严峻失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马上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
37、可马上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运用人单位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马上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马上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应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此条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随后还应当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38、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应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用人单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9其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留意,此工作年限包括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在十年以内的。这种情形与前面第一种情形怎么区分,这是许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怀疑的问题。首先,我们须要理解,这里的“用人单位初次
39、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其意义绝非是说用人单位原来都不签订劳动合同,而现在起先签订劳动合同,而主要是指“事业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初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此之前,该单位实行的都是“铁饭碗”。国企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与之类似,这里指的是国企改制打破铁饭碗,要求重新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制度是为了加强用工的敏捷化而不是僵化,因此此种情形下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更加严格。在这种情形下(事业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初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国企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制度),签订无固定期限除了连续工作满十年之外,还须要另一个条件:距法
40、定退休年龄在十年以内。也就是说,在这种状况下,即使连续工作满十年,也不要求必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洁的说,假如是属于“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状况,那么只有“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在十年以内的”状况下,用人单位才必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法律不要求用人单位必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有在不是属于“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状况下,才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其它情形,确定是否属于用人单位必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过失
41、性解除情形和医疗期满解除、不能胜任解除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种情形包括四个条件:一,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次数从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起先计算。假如施行前已经多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次数不计入“两次”内。假如连续签订两次甚至更多次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不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解除情形和第四十条医疗期满解除、不能胜任解除情形;三,续订劳动合同的;四,劳动者没有明示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10法官为你解
42、惑: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只要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不间断工作满十年,而不区分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数和的期限,劳动者就有权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甲20xx年1月1日入职乙公司并连续不间断工作,那么到20xx年1月2日甲就可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对于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无论劳动者之前有无签订劳动合同,只要符合“双十”条件(连续工作满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劳动者就有权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连续订
43、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此种情形是指无法定除外情形时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就有权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践中,此种情形相当普遍,条件也比较简单成就,也比较简单产生问题和纠纷。很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并没有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是与用人单位接着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没有提出书面要求和异议,这种情形则可能视为劳动者以实际行为同意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依据劳动合同法该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于入职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实践中,此时双方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不能视为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能不仅得不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效爱护,也可能因超过仲裁时效而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恳求得不到支持。第27页 共27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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