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理论课程实践性教学改革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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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理论课程实践性教学改革解析 摘要: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法学理论课程实践性教学改革的不足主要在于“以学生为中心”理念不够深入、法学理论课程的社会实践环节成效有限、法学理论课程的实践教学主体的参与积极性不高等等。本文认为对其进行完善的方法可以从案例教学方法在法学理论课程中的充分应用、使学生尽可能的参与到模拟法庭相关竞赛中去、有效组织学生进行相应的法律实习或见习等方面入手。 关键词:法学理论;法学实践;教学改革 2022年到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曾说过:“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这是因为法学的理论固然十
2、分重要,但是法学不仅仅强调理论学习,还要重视社会实践。单单的进行理论教学对于那些想进行学术探索的学生来说是有很大助益和帮助的,但面对毕业就要找工作的学生来说,教导他们理论得以运用才是最实际的。因此对于高校法科学生来说,大学四年对于法学理论的学习虽然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如何在理论学习中更好的使他们与法学实践有一个更好的接触,使理论与实践更好的衔接,是新时代法学教育不能逃避的研究课题。 一、法学理论课程实践性教学改革的意义 法学教育,要特别注重对应用型的法律人才的培养,这一点对于地方本科高校尤其重要。但是,传统的教学模式和理念,对进入新时代的法学教育来说,亟需革新。某种程度上来说,传统教学理念是以教
3、师为中心,而新时代则要求要以学生为中心;传统法学理论课程主要侧重于考核对知识的机械性记忆,而新时代则要求侧重于考核学生对知识的灵活运用与创新;传统法学教学方法是以课堂讲授法为主其他方法为辅,而新时代则要求多种类型教学方法并行运用。在当今中国,各个地方需要应用型的法律专业人才,为应对这一挑战,对法学理论课程的应用型教学改革势在必行。对于法学理论教学模式的创新,我们应该注重培养学生对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学生解决专业问题的创造性能力,以及学生与他人(包括教师、同学)互动合作的沟通能力。法学学生所应具有的法律实务能力和法律职业能力,不能仅仅依靠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还要依靠实践性教学环节与课程。1 二、法
4、学理论课程实践性教学改革的不足 对于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来说,有一部分学生会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领域继续进行法学学术研究,但更多的学生将会选择走上与法学专业相关的工作岗位,例如,成为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顾问,不难发现,以上都是将法学理论转化为实践的法律职业。然而,目前的法学教学模式,仍然主要是由教师利用传统的讲授教学方法将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输出、给予给学生,有的学生会将这些理论知识内化为自己的知识体系,并且灵活地加以运用,但是,还有的学生会用自己所固有的思维死记硬背的记住这些理论,当他们在寻找工作的过程中,则会发现自己的理论知识难以在社会实际中运用,主要原因在于:(一)法学理论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以
5、学生为中心”理念。不够深入法学理论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虽然包括见习、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模拟审判、实习等等多种方式,但是,从近年来法学理论教学的实际来看,实践教学内容脱离实际、与部门法学脱节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在实践教学环节,教师仍然没有真正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还是以书本上的理论知识为重点,在课堂上滔滔不绝地进行讲解,却很少有让学生真正的实践环节。对于案例教学的使用、带领学生去法院旁听、对于学术问题的充分讨论、模拟法庭审判活动的次数,这些真正让学生接触实践的教学环节,仍然十分有限。以课堂讲授为重点的教学方法不能让学生理解法学中涉及的一些解决案件的方法,和诉讼法当中所涉及的
6、审判程序,反而使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降低,建立了一个固有的思想,教师说什么听什么,没有一个独立思考的过程,也导致人云亦云的现象出现,使学生在大学阶段缺少了应有的批判意识的形成。因此法学理论课程教师应该重新学习“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教学上不仅仅以课堂讲授为唯一,而应当采取多样化的方式进行,使实践教学环节焕发生机,让学生在四年法学教育中对法学实践有一个初步而真实的接触。(二)法学理论课程的社会实践环节成效有限。虽然一些高校在法学专业开设了一些实践教学环节或者课程,例如模拟法庭教学、法院见习、参观法庭、旁听审判等等,但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并没有完全或是全面的展开。有的实践课程也只是重在讲授而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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