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民事再审申请书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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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民事再审申请书3篇民事再审申请书3篇在眼下市场经济活跃的社会,我们会常常运用申请书,请留意不同种类的申请书有着不同的格式。你还在为写申请书而苦恼吗?以下是我细心整理的民事再审申请书3篇,欢迎大家共享。民事再审申请书 篇1申请人:杨X,男,1976年5月15日诞生,汉族,现住北京市西城区xx门外大街乙2号1号楼3门112号。申请人杨X对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200X)X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不服,申请再审。恳求事项:恳求撤销原判决,重新审理。事实与理由:原审原告张XX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将被告云X及被告杨X诉至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经XX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
2、1月XX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定申请人杨X作为车主担当事故赔偿连带责任。因作出判决时正好赶上春节期间,诸多证人及证据未能刚好收集与出示,待放假后时间紧迫未及上诉。并且,因为一审判决中没有明确申请人杨X属于名义车主的事实,故而导致判决不公,判决书中将申请人认定为实际车主,与车辆驾驶员即被告云X共同担当连带赔偿责任的认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撤销,重新审理。事实上申请人是肇事车辆的名义车主,车辆的实际全部人是高X(在本领故中已撞成植物人)。除此之外,申请人与涉案车辆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关涉案车辆的运用、年检、保险、缴纳养路费等均由高宇享有和担当,所以应由其享有和担当由涉案车辆所产生的一切
3、权利和义务。本案中,应由事故责任人及实际车主高X担当因交通事故所产生的相关赔偿责任。申请人作为名义车主,因车辆已经由实际车主高X占有和运用,申请人不行能再支配和限制该车辆的运用,也未从车辆的运用或运营中取得过或约定取得任何利益。因此,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律中有关民事主体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基本原则,申请人不应担当任何赔偿责任。在原审判决作出后,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依据此生效判决,又作出(200X)X民初字第19XX号判决书,此判决仍旧沿用原审判决书中认定的归责方式导致申请人再次蒙冤。现对19XX号判决已经上诉。但假如不能从源头上撤销原审判决,对19XX号判决的上诉仍将对申请人不利。申请人已经在19X
4、X号判决的审理过程中出示了大量的证据和证人,足以认定申请人是名义车主的事实,但奈何XX法院以原审判决已生效为由仍作出19XX号对申请人不利的判决,依据在19XX号判决书中出示的新的证据和证人证言,现申请人恳求法院依法撤销原审,重新审理,还申请人以公正。综上,为查明事实真相,还申请人以清白,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之规定,依法提请再审,恳求北京市XX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订正原审错误判决,维护申请人杨X的合法权益。此致XXX人民法院申请人:XXXXX年XX月XX日民事再审申请书 篇2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陈贵忠,男,汉族,生于1962年4月9日,住成都市成华区圣灯乡圣灯村1组被申请人
5、(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成都市成华区圣灯街道办事处建北社区第一居民小组申请人因诉被申请人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不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成立民中终字第171号民事裁定,现依法申请再审.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79条第一款第一项、其次项、第六项规定的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认定的基本领实缺乏证据证明;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应当再审的事由,提出如下再审申请.再审诉讼恳求:1、撤销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成立民终字第171号民事裁定;2、依法再审支持申请人在一审时提出的全部诉讼恳求事项.3、本案各审级的诉讼费用全部由被申请人担当.事实与
6、理由:一、本案的事实经过:原告于1994年8月23日依法入户到成都市成华区圣灯乡圣灯村1组,并经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圣灯寺派出所依法审核登记入户,并颁发有原告户口薄,经行政机关依法确认原告属于成都市成华区圣灯乡圣灯村1组的居民,并且该户口薄至今仍合法有效.其后,国家对村委会和居委会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将成都市成华区圣灯乡圣灯村1组转变为成都市成华区圣灯街道办事处建北社区第一居民小组.被告在20xx年1月左右将本居民小组的集体收益以补助费的名义安排给了该组的其他成员每人4000圆人民币,却以组委会扩大会议、安排签字名单、20xx年补助费用明细表等特别明显的违法方式剥夺了原告依法应享有的集体收益安
7、排权(人民币4000元).一、一二审法院适用法律严峻错误.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本案,因为除了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外,还有最干脆的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探讨室关于人民法院对农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安排纠纷是否受理问题的答复(法研20xx51号)中就明确答复如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粤高法20xx25号关于对农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安排的争议纠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请示收悉.经探讨,答复如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之间因收益安排产生的纠纷,属同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当事人就该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本案属于管辖地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案
8、件的理由从最高人民法院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收益安排纠纷相关案件的答复并结合本案的事实状况来看,本案系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其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因集体收益安排产生的纠纷.且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需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干脆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详细的诉讼恳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本案再审申请人系本案被申请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符合法定的原告地位;本案一审有明确的被告即再审被申请人;本案也列出了详细的诉讼恳求和事实理由;本案再审申请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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