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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股份分配协议书范文合集5篇股份安排协议书范文合集5篇在当下社会,协议的运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股份安排协议书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须要的挚友。股份安排协议书 篇1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 、 、 四方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特于20xx年7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居处 第一条 公司名称: 其次条 公司居处:其次章
2、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国内零售、批发贸易(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公司增加或削减注册资本,必需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削减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
3、称: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与或推选代表参与股东会并依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担当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担当
4、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全部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一年半时间内无特别状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贬值为当下股值的60%被公司收回,由股东会管理。)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探讨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假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居处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5、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 下列职权:(1)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安排;(2)选举和更换董事,确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酬劳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确定监事的酬劳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作出决议;(12)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
6、和主持。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 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般东会议也可书面托付他人参与股东会议,行使托付书中载明的权力。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别缘由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托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托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削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
7、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而议事项的确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7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猜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决议。(3)确定公司的经营安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股
8、份安排协议书 篇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协商一样的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其次章 公司基本状况其次条:联合经营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代表:公司地址: 第三条:公司类型: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第三章 投资资本及出资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和出资所占比例的基本状况为: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乙方: ,身份证号: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第四章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9、: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安排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时足额缴纳所认 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 年内不得抽回出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比例,对公司担当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遵守法律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第九条:在日常工作中,必需确立和支持甲方
10、(即管理方)的肯定管理权,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响,从而避开管理结构混乱的状况发生。第十条:除甲方以外,其余股份持有人,不得参加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异议,应在股东会议上向甲方提出,由股东共同制定相应措施。第五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假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六章 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十四条:(一)、第一期资金到位:各股东于投资预算制
11、定后 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的 %金额汇至公司指定账户。(二)、其次期资金到位:各股东的第一期资金到位后 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运营前日,%金额汇入公司指定账户。第十五条:本店营运前,全部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公司指定账户。第十六条:全体出资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金额时,每逾期 天,违约方应交付应交出资额的 %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各股东同意接着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七章 组织管理第十七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
12、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本店,在与甲方自由协商的基础上,特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公司。第十八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第十九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其次十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其次或第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供应)。其次十一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各股东均按其出资比率共同担当。第九章 其它其次十二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安排、出资人的变
13、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其次十三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丙方: 日期:丁方: 日期:本合同签署地点:江运大厦劳务施工承包 共同投资合作协议书第一条 投资人的姓名及居处甲方:_身份证号码_ 乙方:_身份证号码_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其次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 60_%;乙方_元,占出资总额的年_月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
14、解入指定的银行:_。 第三条 利润共享和亏损分担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的比例共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因一方自身所造成的损失由自身担当全部责任及损失。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担当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担当责任。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四条 事务执行1.双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双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按相应比例担当。3.双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
15、人损失时,应担当赔偿责任。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假如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确定。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并指派以下施工管理人员: 施工员: 工资:每月 施工员: 工资: 每月 资料员: 工资:每月 塔吊工: 工资: 每月 塔吊工: 工资:每月 第六条 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样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贰 份,股东各执一份。甲方(签字):_ 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乙方(签字):_ 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股份安排协议
16、书 篇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协商一样的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其次章 公司基本状况其次条:联合经营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公司地址:第三条:公司类型: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第三章 投资资本及出资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和出资所占比例的基本状况为:甲方: ,身份证号: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乙方: ,身份证号:,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丙方: ,身份证号:,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
17、资本比例 %;第四章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安排的资产;(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三)、公司依法成立后年内不得抽回出资额;(四)、以其出资额比例,对公司担当责任;(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六)、遵遵守法律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第九条:在日常工作
18、中,必需确立和支持甲方(即管理方)的肯定管理权,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响,从而避开管理结构混乱的状况发生。第十条:除甲方以外,其余股份持有人,不得参加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异议,应在股东会议上向甲方提出,由股东共同制定相应措施。第五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假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六章 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第十四条:(一)、第一期资金到位
19、:各股东于投资预算制定后 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的 %金额汇至公司指定账户。(二)、其次期资金到位:各股东的第一期资金到位后 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运营前 日,按投资比例缴纳预算之总投资的%金额汇入公司指定账户。第十五条:本店营运前,全部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公司指定账户。第十六条:全体出资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金额时,每逾期天,违约方应交付应交出资额的 %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各股东同意接着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七章 组织
20、管理第十七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本店,在与甲方自由协商的基础上,特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公司。第十八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第十九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其次十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其次或第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供应)。其次十一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各股东均按其出资比率共同担当。第九章 其它其
21、次十二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安排、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其次十三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日期:乙方:日期:丙方:日期:本合同签署地点:股份安排协议书 篇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协商一样的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其次章 公司基本状况其次条:联合经营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代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公司地址:第三条:公司类型: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三章 投资资本及出资人第六
22、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和出资所占比例的基本状况为:甲方: ,身份证号: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乙方: ,身份证号: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丙方: ,身份证号: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第四章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安排的资产;(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第八条:出资人的义
23、务:(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三)、公司依法成立后年内不得抽回出资额;(四)、以其出资额比例,对公司担当责任;(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六)、遵遵守法律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第九条:在日常工作中,必需确立和支持甲方(即管理方)的肯定管理权,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响,从而避开管理结构混乱的状况发生。第十条:除甲方以外,其余股份持有人,不得参加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异议,应在股东会议上向甲方提出,由股东共同制定相应措施。 第五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
24、出资时,必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假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六章 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第十四条:(一)、第一期资金到位:各股东于投资预算制定后 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的 %金额汇至公司指定账户。(二)、其次期资金到位:各股东的第一期资金到位后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运营前 日,按投资比例缴纳预算之总投资的 %金额汇入公司指定账户。第十五条:本店营运前,全部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公司指定账
25、户。第十六条:全体出资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金额时,每逾期 天,违约方应交付应交出资额的%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各股东同意接着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七章 组织管理第十七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本店,在与甲方自由协商的基础上,特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公司。第十八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第十九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其次十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
26、,并依法经审查验证,其次或第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供应)。其次十一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各股东均按其出资比率共同担当。第九章 其它其次十二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安排、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其次十三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日期:乙方:日期:丙方:日期:本合同签署地点:股份安排协议书 篇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协商一样的原则,共同
27、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其次章 公司基本状况其次条:经营公司名称: 包头市嘉苑绒毛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代表: 麻爱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50207000015764公司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工业开发区第三条: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畜产品、绒毛加工;绒毛制品、针织品、纺织品、五金机电、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剧毒危急品)的销售。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自 20xx 年 3 月 20 日至 20xx 年 3 月19日第三章 投资资本及出资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人民币,实际购资为265万元。出资人和出资所占比例的基本状况为:甲方: 麻爱国
28、,身份证号: 150207197202219024 ,出资额: 106 万万元人民币(内含 出资额13.25万元, 身份证号: ) ,麻爱国、 共占注册资本比例 40 %,麻爱国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35 %, 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5 %元人民币;乙方: 李栓林 ,身份证号: 150207196908178016 ,出资额: 106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40 %;丙方: 张春林 ,身份证号: 152824197208043618 ,出资额: 53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20 %;第四章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选举和被
29、选举为董事、监事;(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安排的资产;(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三)、公司依法成立后 3 年内不得抽回出资额;(四)、以其出资额比例,对公司担当责任;(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六)、遵遵守法律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第九条:在日常工作中,必需确立和支持甲方(即管理方)的肯定管理权,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响,从而避开管理结构混乱的状况发生。第十条:除甲方以
30、外,其余股份持有人,不得参加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异议,应在股东会议上向甲方提出,由股东共同制定相应措施。第五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假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六章 组织管理第十四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本店,在与甲方自由协商的基础上,特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公司。第十五条:董事、监事的
31、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七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第十六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十七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其次或第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供应)。第十八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各股东均按其出资比率共同担当。第八章 其它第十九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安排、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其次十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股份安排协议书模板股份安排协议书模板。甲方:麻爱国日期:乙方:日期:本合同签署地点:第24页 共24页第 24 页 共 24 页第 24 页 共 24 页第 24 页 共 24 页第 24 页 共 24 页第 24 页 共 24 页第 24 页 共 24 页第 24 页 共 24 页第 24 页 共 24 页第 24 页 共 24 页第 24 页 共 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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