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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独资企业章程(独资企业,章程) 第一篇:外商独资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法,投资方有限公司(或个人)确定在_投资设立外资独资有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其次条本公司的名称为:中文:_英文:_法定地址:_法定代表人:_第三条投资方名称_;法定地址_;法定代表_。第四条本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爱护,其一切活动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_市的条例、规定并遵守。其次章经营范围与规模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_。(法律、法规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须要专项审批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限制经营的项目,未获审批前不得
2、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专项审批且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未限制经营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第六条本公司的生产规模:_。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七条本公司投资总额为_人民币。第八条本公司注册资本_人民币。第九条公司出资方式为_。第十条公司在经营期间,不得削减注册资本。第十一条投资方缴资安排:第一期_元,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缴齐,全部注册资本在_年内缴齐。缴足出资后,经会计师事物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第十二条投资方增资,或本公司汲取其它方参资,或以公司自身积累部分用于再投资等形式来扩大注册资本时,须经董事会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司若要转让资本,不论全部或部分,须经投资方书面同
3、意,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第十四条经投资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本公司可与国外其它经济组织建立合资、合作公司以及在国内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五条本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第十六条董事会由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名,乙方委派_名,董事长一名,由_方指定,副董事长_名,由_方指定。第十七条董事任期_年,经委派方接着委派,可以连任。第十八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确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项需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样通过确定:1修改公司章程;2解散公司;3调整公司注册资本;4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5一方或数方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
4、6公司合并或分立;7抵押公司资产。第十九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董事长未明确授权的,由副董事长代理。其次十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在公司居处或董事会指定的其它地点实行,由董事长召集主持会议。经_名(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议事日程,且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体董事。会议记录归档保存。其次十一条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应当出名(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实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其次十二条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
5、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参与董事会会议,应出具托付书,托付他人代表其出资会议。其次十三条假如一方或数方所委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托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致使董事会_日内不能就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决议,则其它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及委派他们的一方或数方(被通知人),根据该方法定地址(居处)再次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在规定日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其次十四条前条所述之敦促通知应至少在确定召开会议日期的60日前,以双挂号函方式发出,并应当注明在本通知发出的至少45日内被通知人应书面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假如被通知人在通知规定期限内仍未答复
6、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则应视为被通知人弃权,在通知人收到双挂号函回执后,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开董事会特殊会议,即使出席该董事会特殊会议的董事达不到实行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经出席董事会特殊会议的全体董事一样通过,仍可就公司之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有效决议。其次十五条不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金。与实行董事会会议有关的全部费用由公司担当。第五章管理部门其次十六条公司设若干经营管理部门,由董事核定。其次十七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_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其次十八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向董事会全面负责,执行董事会议决,主持领导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
7、和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的详细职责如下:1根据公司的章程,执行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规定和一系列制度,组织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2组织编制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经营安排,各项经营目标和利润目标,送交董事会审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后负责执行和实施。3主持制定公司的经营管理规章制度,财务制度、劳动工资制度、职工考勤、奖罚制度等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4提出公司资金筹措,年度预算、决算草案、基建规划等交董事会审议批准。监督限制公司的财务收支状况。5按董事会通过的经营目标和年度经营安排,组织编制年、季、月生产开发和经营进度表组织实施,负责完成量事会提出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6提出适合公司管理的
8、结构设想,送交董事会审议批准,订立下设部门的职责条例,聘用部门经理,报董事会备案,并按董事会通过的有关规定,确定该类人员的工资等待遇、福利奖惩和提升。7负责向董事会提出年度工作报告及其它报告,接受董事们质询。8按各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统计报表。9负责做好其它应做的经营管理工作,全权处理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有关正常业务,以公司的名义签发各种文件处理董事会托付的其它事宜。10副总经理帮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总经理的职责。其次十九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第三十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职员恳求辞职应提前_天向董事会提
9、出书面报告,经董事会探讨获准后,交接工作完结方可离任。以上人员如有假公济私或严峻失职行为的,或有损本公司利益活动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并追究其经济责任。经董事会考核认定不称职者董事会亦可对其予以撤换。第六章财务会计第三十一条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遵照独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_市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状况制定。第三十二条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纳公历年制,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度。第三十三条公司的一切凭证、账簿、报表均需专人妥当保管,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销毁。第三十四条公司采纳分币种真实记账,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外币同人民币换算以实际发生之日国家外汇局公布的汇价计算
10、,合营公司采纳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第三十五条公司财务会计记账法应记载如下内容1公司全部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2公司全部的物质出售,购入及库存状况。3公司资产及状况。4公司注册资本的交纳时间,增加及转让状况。5公司在与其它经济组织合资或合作的公司中出资、收益、负债状况。第三十六条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应经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核后提交董事会、投资方、_市有关部门各一份。第三十七条公司董事会或董事有权随时查阅当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投资方有权聘请审计师查阅公司账簿,查阅时合营公司应供应便利。第三十八条公司应按中国有关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开办费的摊销年限。第三十九条公司应在_市经中国政府批准
11、的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币账户。第四十条公司一切外汇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列和_市有关规定办理。第七章利润安排第四十一条公司所提取的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和职工嘉奖基金,应在公司依法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提取比例由董事会确定。第四十二条公司依法交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剩余的利润的安排方案,由董事会确定。但经董事会一样同意另行规定者除外。第四十三条公司上一年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安排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安排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后进行安排。第四十四条公司的税后利润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转为扩大注册资本或储备基金转为扩大注册资本或参资其它经济组织需经董事会,探讨得一样同意
12、后方可进行。第八章职工第四十五条公司职工的雇佣、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和劳动纪律等事宜,在遵守_市有关部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公司的详细状况办理。第四十六条本公司聘请职工,按_市的规定办理,职工进入公司要有试用期进行考查,试用期间要订立试用合同,试用期满转为正式雇佣,应订立劳动合同,合同上应包括工资待遇、应遵守的事项和雇佣双方签名等内容。第四十七条公司有权对违反本公司制度、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中规定事宜的职工给警告、记过和降薪等处分,对情节严峻者,可赐予辞退、开除、对开除的职工应报_市劳动人事部门备案。第四十八条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爱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
13、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第四十九条公司待遇,原则上参照_市现工资制度和结合本公司实际状况制订,详细方案由董事会审议确定。第九章期限终止清算第五十条公司经营期限为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五十一条公司的投资方若同意延长经营年限,经董事会决议,公司可在经营期满的六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手续。第五十二条公司一样认为终止经营符合最大效益时,可提前终止经营。公司提前终止经营由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确定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第五十三条公司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经营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和_市的规定,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公司财
14、产进行清算。第五十四条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和债进行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书目,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清算,清算期间如有必要,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第五十五条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的酬劳应从公司的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第五十六条清算原则。1对公司的资产应依据账面折旧程度,参考当时的价格重新估价。2对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其剩余的财产归属投资方或按经董事会探讨后一样通过的安排方案进行安排。第五十七条清算结束后,公司应按原审批机关提出报告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手续,缴交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第十章规章制度第五十八条公司应通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规章制度。1经营管理制
15、度,包括管理部门的职权和工作规程;2职工守则;3劳动工资制度;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5职工福利制度;6财务制度;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8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第十一章附则第五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补充,必需经董事会会议一样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第六十条本章程用中文书写,正本一式_份。第六十一条本章程须经投资方法定代表同意和签字后,并报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正式生效。投资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其次篇:独资企业章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其次条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居处
16、:*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是:*(以营业执照为准)。第五条公司经岳阳市岳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其次章股东第六条公司股东名称:*居处:*第七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有选任他人或自任公司董事或监事的权利;(三)有领取公司红利的权利;(四)有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的权利;(五)有增加出资的权利;(六)有根据规定转让出资的权利;(七)有公司解散清算后获得剩余资产的权利;(八)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给予的其他权利。第八条股东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 有按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的义务;(二) 有以非货币出资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 1 -担当补交其差额的义务;(三) 有以认缴的出资对公
17、司担当责任的义务;(四) 有公司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五) 有遵守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第九条 股东根据认缴的出资担当民事责任,当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担当连带责任。第十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成为股东,由公司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如继承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实力或者无民事行为实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担当股东义务,并按该继承人认缴的出资,以该继承人的财产担当民事责任。如有多个继承人的,公司由一个自然人设立的有限公司转为两名以上股东的有限公司。如其中有不情愿成为股东的,其股份由同一继承依次的、情愿成为股东的其他继承人收购,也可
18、以转让给股东之外的其他人,收购或志让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执行。如继承人不情愿接着经营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公司。第三章第十一条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万元人民币,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四章 公司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一节股东会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股东行使下列职权: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一) 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安排;(二) 确定和更换公司的董事、监事,确定有关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三)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9、(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 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对外担保、转投资、变更公司登记事项作出决议;(十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由股东以书面形式载明并签名或盖章。其次节 执行董事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自任。 第十四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后,由股东重新以书面文件确定。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 向股东报告工作;(二) 执行股东的决议;(三
20、) 确定公司的经营安排和投资方案;(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 确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 确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酬劳事项,并依据经理的提名确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营、财务负责人及其酬劳事项;(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 确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二) 公司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三节经理第十六条本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兼任,同时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
21、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安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详细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确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确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第四节 监事第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壹名,由股东聘用。第十八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返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高级管理人员予以订正;
22、(四)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五)公司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五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九条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执行董事,其产生条件、方式、程序及工作职权与执行董事相同,并可以同时行使经理职权。第五章 附则其次十条公司营业期限为*年,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计算。其次十一条公司股东可以确定对外担保或转投资数额。但是,对外担保累积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转投资累积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80%(以转投资所获利润再投资除外)。超出规定数额或比例,监事有权要求公司订正。其次十二条本章程条款变动,由股东签署章程修改案或修改后的章程,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
23、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股东签署的章程修改案或修改后的章程,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后生效。其次十三条公司股东签署的有关本公司章程的补充决议和其它文件,均为本公司章程的组成部分。其次十四条本章程经公司股东签署章程的股东后生效,由公司股东负责说明。如有未尽事项,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股东签名或盖章:*年*月*日第三篇: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范本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范本第一章 总 则其次章 宗旨经营范围第三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四章 董事会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第六章 税务、财务会计、外汇管理第七章 保 险第八章 利润 提取第九章 职 工第十章 工会组织第十一章 期限 终止 清算第十二章 规章制度第
24、十三章 附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_公司(投资者,也可以是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拟在_成立外商独资企业: 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公司章程。其次条 公司的名称为:_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公司法定地址为:第三条 投资方为:英文名称;法定地址:英文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第四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对公司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第五条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爱护,其一切活动必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第六条 公司宗旨:第七条 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 公司经营规模:第九条 公司产品在境内外销售,外销_%,内销_%。外汇
25、收支由公司自行平衡。第十条 公司的投资总额:_公司注册资本:_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由公司贷款解决。第十一条 出资方式: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应由董事会一样通过后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原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第十三条 投资额者在缴清出资额后,经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书。验资报告书的主要内容是:出资者名称、出资内容,出资日期、发给验资报告书日期等。第十四条 公司在经营期内,不得削减其注册资本数额;第十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一样同意后,报原审批_机构批准,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重登记手续。第十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
26、最高权力机关。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立之日即是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第十七条 董事会确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1、确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表(如经营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借款等);2、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入预算、年度利润安排方案;3、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4、确定建立分支机构、修改公司章程;5、探讨确定公司停产或与其它经济组织合并。6、确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7、负责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8、其它应由董事会确定的重大事宜。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_名董事组成,均由投资者委派。董事任期_年,连续委派可以连任。第十九条
27、 董事会董事长由投资者委派,设副董事长 名(由投资者委派)。其次十条 董事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其次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应在公司所在地召开,依据状况也可以在异地召开。其次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董事长托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其次十三条 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2o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其次十四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托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如届时未出席也未托付代理人出席,当作为弃权。其次十五条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时,其通过
28、的决议无效。其次十六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具体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运用中文。该记录由公司存档。其次十七条 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一样通过:1、修改公司章程;2. 终止和解散公司3、调整公司注册资本。4. 向他方转让本公司的股权5、将本公司的股权抵押给债权人6抵押公司资产;7、公司与他人的合并或分立;其次十八条 下列事宜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确定公司每年经营方针、经营安排及发展安排;2、审查和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及年度会计报表;3、审查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年度经营报告;4、确定公司的年度利润安排方案;5确定公司的劳动合同及各项规章制度;6
29、、确定公司的资金运用、贷款限额;7、任免正、副总经理及其他由总经理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并确定其工资待遇。8、按中国有关规定制订公司职工的福利制度;9、确定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增加和撤销下属职能部门。其次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_人, 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由投资者举荐。第三十条 总经理干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确定,组织领导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帮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第三十一条 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确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须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详细规定。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任期为_年。经董
30、事会聘请,可以连任。第三十三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它高级职务。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第三十五条 公司设工程师、会计师和审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请。第三十六条 工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领导。会计师负责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行经济责任制。审计师负责公司的财务工作,组织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总经理第三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工程师、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恳求辞职时,应提前一个月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
31、告。以上人员如有假公济私或严峻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第三十八条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第三十九条 公司职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四十条 公司的财务会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办理。第四十一条 公司会计年度采纳公历年制,从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单据、报表,用中文书写第四十三条 公司采纳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计算。第四十四条 公司在中国银行或其它银行开立人民币及
32、外币帐户。第四十五条 公司采纳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第四十六条 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1、公司全部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2、公司全部的物资出售及购入状况;3. 公司注册资本及负载状况;4、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状况。第四十七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第四十八条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有关规定,由董事会确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第四十九条 公司的有关外汇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规定办理。第五十条 公司的各项保险,应当向中国境内
33、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投保险值、保期等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确定。第五十一条 公司依照中国税法的有关规定,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嘉奖及福利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确定第五十二条 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归公司全部。第五十三条 公司每年提取利润二次。提取的数额由董事会依据公司经营状况探讨确定。第五十四条 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弥补前不得安排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末分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的利润安排。第五十五条 公司职工的招收、聘请、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嘉奖等事宜,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五
34、十六条 公司所须要的职工,可以由当地劳动部门举荐,或者劳动部门同意后由公司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试,择优录用。第五十七条 公司有权对违反公司的规定和劳动纪律的职工赐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峻,可予以开除,对开除、处分的职工须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第五十八条 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中国有关规定,依据公司状况由董事会确定;公司随着生产发展,职工业务实力和技术水平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第五十九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爱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定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第六十条 公司的职工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35、第六十一条 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帮助公司支配和合理运用福利、嘉奖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技术学问,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化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第六十二条 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第六十三条 公司探讨确定有关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劳动者保 护、和保障问题时,工会代表有权列席,公司应当听取工会看法,取得工会的同意。第六十四条 公司工会参与调解职员和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第六十五条 公司应当主动支持本企业工会的工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为工会组织供应必要的房屋和
36、设备,用于办公、会议、举办职工集体福利、文化、体育事业。公司每月按公司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公司工会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方法运用工会第六十六条 经营期限为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六十七条 公司经营期满需延长经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国家 工商商行政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六十八条 公司若认为终止经营符合公司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经营。公司期满或提前终止经营,须要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确定,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第六十九条 公司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经营时,依据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条例
37、,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公司依法按帐面净值进行清算。清算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债权人开会;2、提出财物作价和计算依据;3、接管并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书目;4、规定清算方案。5、收回债权和清偿债务;6、追回股东应缴而未缴的款项;7、安排剩余财产。第七十条 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公司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书目,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第七十一条 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或应诉。第七十二条 清算委员会对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其剩余的财产,归投资方。第七十三条 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公司现
38、存财产中优先支付。第七十四条 公司在清算结束前,投资者不得将本公司的资金汇出或者携出中国境外,不得自行处理企业财产。第七十五条 清算结束后,公司应向原审批机构提出报告,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布。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1、经营期限届满;2、经营不善、严峻下损、投资者诙定解散;3、因自然灾难、斗争等不行抗力而遭遇严峻损失、无法接着经营;4、破产;5、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6、公司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出现。第七十六条 公司结束后,其各种帐册由投资者保存。第七十七条 公司由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如下: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管理
39、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2、职工守则;3、劳动工资制度;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金制度;5、职工福利制度;6、财务制度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8、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第七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必需经董事会会议一样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用中文书写。第八十条 本章程须经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修改时亦同。第八十一条 本章程由投资者法定代表于_年_月_日在_签字。投资者:第四篇:外商独资企业章程样本(外商独资企业章程样本)_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规定,_申请在确定-区成立独资经营的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资公司),特订立本
40、公司章程。其次条 独资公司名称:中文名称:_有限公司公司的法定地址:_第三条 投资方的名称:_注册地:_法定地址: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国籍:_第四条 独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第五条 独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爱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其次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 独资公司宗旨为:采纳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使投资方获得满足的经济效益。第七条 独资公司经营范围为:_ _第八条 独资公司生产规模为:年产_。第九条 独资公司生产的产品:外销_%,内销_%。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十条独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万美元。独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万美元。第十一条
41、 投资方认缴出资额为_万美元,以_出资。第十二条 投资方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注册资本的15%,其余部分依据生产须要在_年内分期出资。第十三条 投资方缴付出资额后,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第十四条 经营期内,独资公司不得削减注册资本数额。第十五条 独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转让须经董事会一样通过。第十六条 独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董事会一样通过后,报原审批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七条 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独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第十八条 董事会确定独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确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
42、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运用,借款等)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安排方案;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确定设立分支机构;修改公司章程;探讨确定独资公司扩产、停产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确定聘用总经理等高级职员;负责独资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其它应由董事会确定的重大事宣。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_名董事组成,由投资方委派,任期3年,经投资方委派可连任。其次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_名。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次十一条 投资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其次十二条 董事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及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临时会议。其次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原
43、则上在公司所在地实行。其次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其委派人召集并主持。其次十五条 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其次十六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托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如届时未出席也未托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其次十七条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其次十八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具体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运用中文,该记录由公司存档。其次十九条 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一样通过:1、独资公司章程的修改;2、独资公司的终止、解散;3、独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4、独资公司与其它经济组织的合并。第三十条 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的董事通过。发展安排;经营方案;三项基金(储备基金、职工嘉奖及福利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提留;利润安排;劳动工资安排;高级职员任命;招收职工及职工的权限待遇等。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三十一条 独资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下设业务、技术、生产等部门。第三十二条 独资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聘任。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