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实施方案(202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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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实施方案(2022)(征求看法稿)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文明发展,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推动全社会主动参加生活垃圾分类,依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方法,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方案。一、激励对象和方式根据公允、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实行通报表扬为主,资金补助为辅的方式,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家庭、个人、住宅区和单位进行激励。二、激励条件和标准(一)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指主动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家庭成员主动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精确分类投放垃圾每年累计不少于120天
2、(以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的督导记录或智能投放设备的投放记录作为依据)。2.参加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现场督导、入户走访或宣扬等活动,每年累计不少于6次。(二)个人生活垃圾分类主动个人指主动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个人,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志愿者、老师以及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其他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督导员。主动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工作,全年督导时间不少于200小时(以街道办事处审核作为依据);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仔细开呈现场督导,表现突出。2.志愿者。主动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全年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0小时(以志愿者管理系统记录或街道办事处审核作为依据);主动践行生活垃圾分类
3、,带动身边家庭或个人参加生活垃圾分类。3.老师。所在学校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在推动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表现突出。4.其他人员。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宣扬、教化、培训、管理等相关工作不少于2年,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主动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带动身边家庭或个人参加生活垃圾分类。(三)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住宅区,详细条件详见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标准(附件1)。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的激励对象。(四)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1.党
4、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详细条件详见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标准(附件2)。2.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和高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详细条件详见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学校标准(附件3)。3.社会组织。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回收利用、宣扬教化以及公益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或者获得市级及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奖项。4.农贸(批)市场和超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三、激励措施(一)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1.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2000元。2.优先举荐申报参评深圳市文明家庭和深圳市最美家庭。(二)生活垃圾分类主动个人
5、1.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1010元。2.相关信息纳入市民文明诚信分采集书目。(三)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1.通报表扬并根据10万元/1010户的标准补助,不足1010户的,每削减101户,补助资金削减5%,超过1010户的,每增加101户,补助资金增加5%,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补助资金仅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设施选购、宣扬培训以及劳务补贴等方面。2.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优先申报深圳市级绿色物业管理评价标识,通过市住房建设部门审核后获得绿色物业管理评价补助资金。(四)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1.通报表扬。2.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经办人分别认定为
6、生活垃圾分类主动个人(不占用各区主动个人名额),赐予补助资金1010元/人。3.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学校可优先举荐申报参评绿色学校。四、激励名额每年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家庭、个人、住宅区和单位赐予激励,限额分别为5000个、1010个、500个,单位不限定名额。各区家庭限额如下:福田区625个、罗湖区415个、南山区573个、盐田区95个、宝安区1265个、龙岗区915个、龙华区645个、坪山区173个、光明区240个、大鹏新区60个。各区个人限额如下:福田区125个、罗湖区80个、南山区115个、盐田区20个、宝安区250个、龙岗区185个、龙华区130个、坪山区35个、光明区50个、大
7、鹏新区10个。各区住宅区限额如下:福田区101个、罗湖区73个、南山区80个、盐田区25个、宝安区110个、龙岗区60个、龙华区40个、坪山区5个、光明区5个、大鹏新区5个。五、工作保障(一)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和全市激励资金的总体绩效评价工作;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详细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开展辖区年度激励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和初审工作。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激励经费纳入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市财政部门可依据激励资金绩效评价及上年度激励对象抽样复查的结果,适当调整各区经费补贴。(二)激励程序各区
8、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辖区激励工作实施细则。具备条件的家庭、个人、住宅区和单位应主动向辖区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供应相关佐证材料;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对象举荐上报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街道办事处举荐对象进行审核,依据辖区名额择优确定候选激励对象;候选激励对象名单在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经公示的激励对象如无异议由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布并实施激励。(三)经费落实各区财政每年按以下额度支配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共6250万元):福田区1152.5万元、罗湖区806万元
9、、南山区940.5万元、盐田区286万元、宝安区1393万元、龙岗区816.5万元、龙华区557万元、坪山区102.5万元、光明区118万元、大鹏新区78万元。市财政每年支配最高限额3125万元,采纳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上述各区每年实际拨付的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的50%,对各区予以经费补贴。各区依据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和实际状况,可适当扩大激励补助范围。因扩大激励补助范围而增加的资金,由各区财政全额担当。(四)监督管理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对上年度激励对象进行抽样复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觉被激励对象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10、可向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反映;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有关投诉后应当刚好进行调查核实,如状况属实,应当刚好订正。被授予激励的对象若被发觉申报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由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追回补助资金,并向社会予以公开,同时纳入深圳信用体系。(五)宣扬报道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媒体对激励对象进行宣扬报道和社会监督,激励相关部门支配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和主动个人代表出席市区各级文体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附件:1.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标准2.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标准3.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学校标准20xx年5月23日附件1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标准序号一
11、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工作内容评分细则1管理台账(5分)管理台账5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具体记录垃圾类别、数量、分类收运以及宣扬培训等状况,定期向街道办报送数据。无台账记录扣5分,台账记录不完善酌情扣14分,没有定期向街道办报送数据扣1分。2宣扬引导(15分)人员培训5每年对物业管理人员、清洁员、督导员进行培训不少于2次,培训记录应包括现场照片、签到表、培训材料等。每少一次培训扣2分,培训记录不完善扣1分。静态宣扬5主要出入口、宣扬栏、楼栋大堂或电梯间等显著位置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引或宣扬海报。依据宣扬氛围酌情打分。入户宣扬5入户宣扬覆盖率达到小区实际入住户数的80%。入户覆盖率达到小区实际入住
12、户数80%及以上不扣分,达到73%但不足80%扣1分,达到60%但不足73%扣3分,不足60%不得分。3定时定点督导(15分)定时定点督导15晚上7-9点,组织党员、志愿者、热心居民、物业管理等人员在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开展宣扬督导,全年督导天数不少于273天。督导天数达到273天不扣分,达到240天但不足273天扣2分,达到210天但不足240天扣4分,达到180天但不足210天扣6分,达到150天但不足180天扣8分,达到120天但不足150天扣10分,少于120天不得分。4设施建设(40分)集中投放点18每个垃圾投放点改造为集中投放点,统一设置有害垃圾、废弃玻璃、废弃金属、废弃塑料、废弃纸
13、类、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收集容器,并设置投放指引牌、洗手池、照明和语音提示设施。每缺少一类分类容器或设施扣2分。楼层撤桶5禁止在楼层设置垃圾桶,原有楼层垃圾桶应撤除。楼层设置垃圾桶不得分。废旧家具投放点5至少设置1个废旧家具投放点,投放点应设置围挡、指引牌、消防设施。未设置投放点扣5分,每缺少一类设施扣1分。废旧织物回收箱2小区至少设置1个废旧织物回收箱,箱体应标示备案编号、回收及监管电话、投放指引及回收处理流程。未设置回收箱扣2分,箱体标示不规范扣1分。分类标记5分类收集容器、指引牌及投放点分类标记正确、清楚。每发觉一处分类标记错误或污损严峻扣1分。日常管理5分类收集容器和设施干净整齐、功能
14、完好。每发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5分类成效(15分)知晓率8居民熟识垃圾分类学问,了解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状况,知晓率达90%以上。发放调查问卷,问卷平均分在90分及以上不扣分,达到80分但不足90分扣2分,达到73分但不足80分扣4分,73分以下不得分。参加率7居民主动参加垃圾分类,参加率达50%以上。居民参加率达到50%及以上不扣分,达到40%但不足50%扣1分,达到30%但不足40%扣3分,达到20%但不足30%扣5分,20%以下不得分。6回收利用率(10分)回收利用率1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依据小区每月产生的玻金塑纸、有害垃圾、废旧织物、废旧家具、厨余垃圾等分流分类回收
15、量与其他垃圾量,计算回收利用率。回收利用率达30%及以上不扣分,达到28%但不足30%扣2分,达到25%但不足28%扣4分,达到22%但不足25%扣6分,达到20%但不足22%扣8分,20%以下不得分。合计101分(85分以上为成效显著)附件2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标准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工作内容评分标准1组织管理(15分)工作方案5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经费,专人负责。无工作方案扣5分,无经费保障扣3分,无专人负责扣2分。管理台账10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具体记录垃圾类别、数量、分类收运以及宣扬培训等状况,定期向街道办报送数据。无管理台账扣10分,台账不完善酌情扣15分,没有定
16、期向街道办事处报送数据扣3分,每少一类垃圾收运记录扣1分。2宣扬教化(20分)静态宣扬10张贴宣扬海报、分类指引,有电子显示屏的定期播放宣扬片或标语,洗手间张贴节约用纸、用水提示,食堂张贴光盘行动提示。无宣扬资料扣10分,少于三处扣5分。人员培训10每年组织职工、物业等人员至少开展一次生活垃圾分类学问培训。未开展培训扣10分,培训记录不完善酌情扣13分。3设施配置(35分)集中投放点15每个单位或围合至少设置1个集中投放点,设置有害垃圾、废弃玻璃、废弃金属、废弃塑料、废弃纸类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无集中投放点扣15分,每缺少一类分类容器扣2分。餐厨垃圾10食堂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与餐厨垃圾收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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