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考评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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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员考评管理办法 党员,即政党的成员,是赞同某党的纲领和政策、遵守党章、自愿加入该党的成员。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党员考评管理方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党员考评管理方法第一条 为了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教化管理工作,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净性,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化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有关法规,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学院党委负责党员考核工作的总体支配、督促、实施、抽查、核实。原则上一年考评一次,一般在年终进行考评,其考评结果与学院
2、年度评先评优相对接。第三条 党支部负责对支部党员考核评价工作的详细实施。为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推动,各党支部应特地成立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支部书记担当,小组成员一般由本支部委员担当。跨单位、跨部门的党支部应将党员考核结果刚好通报其党员所在单位或部门。第四条 考评重点内容:1.学习提高的先锋。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化培训,仔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途方针政策,自觉贯彻党的教化方针,自觉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增加四个意识,坚决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学习新学问、新技能,成为担当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和业务标兵。2.爱岗敬业的先锋。具有剧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个人的
3、小我自觉听从学院教化事业发展的大我,在从事的本职工作岗位上,敢于担责、擅长担责,工作中做到不相互推诿、不计个人名利得失,干事创业中做到作风扎实,埋头苦干,无私奉献,为师生作出表率。3.创建业绩的先锋。具有剧烈的创新意识和较高的实力素养,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带头攻坚克难,在完成本职工作中创建一流业绩,成为教科研工作、业务工作的骨干力气和提高工作实效的标兵,为推动学院发展作出主动贡献。4.促进和谐的先锋。主动联系师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当好联系师生的桥梁和纽带,主动为师生办实事、解难题,擅长化解师生中的各种冲突,不发表不利于团结稳定的话,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在促进学院和谐稳定发展中为师生作出表率。5.诚
4、恳守信的先锋。坚持实事求是,敢讲真话、善讲真话,不搞阴谋、不耍小聪慧、不与他人斗心眼,有看法或建议按组织程序反映;不传播虚假信息,自觉维护学院各项工作秩序;讲道德,具有优良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在诚信遵守法律上为师生作出表率。6.遵纪遵守法律的先锋。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纪党规,主动参与党的组织生活;带头遵守校规校纪和工作纪律,自觉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敢于同违纪行为作斗争,在遵章守纪上为师生作出表率。第五条 考评坚持个人评价与组织评价相结合、党内评价与群众看法相结合的原则,对党员进行全方位考评,确保考评方向不偏、内容完整。注意工作业绩考评,以党性促业绩,以业绩见党性,强化考评
5、结果运用。第六条 考评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定为优秀;具有下列情形超过5项者(含5项)不能评定为合格。1.时常迟交或不足额缴纳党费;2.参与党组织会议、学习、培训或活动,时常无故不参与、迟到、早退;3.不能按要求提交学习笔记或心得体会等资料;4.参与党组织的活动时常不按要求佩戴党徽;5.不能在急、难、险、重的任务中冲锋在前、领先垂范;6.对党组织支配的任务有抵触,有不听从组织支配行为;7.对工作对象远近亲疏,不能同等对待;8.对待前来办事人员看法恶劣;9.不仔细听取师生看法、建议;10.工作和生活中影响党员形象;11.工作中时常旷工、迟到、早退;12.同
6、事之间,不能做到真诚、真心和谐相处,有不团结行为;13.讲话、做事不能顾全大局,不留意场合和影响;14.当他人有困难、须要帮助时,能够帮忙,却不能主动伸出救济之手;15.有违反社会公德行为;16.工作中推诿、拖拉,躲避责任,不能勇于担当作为;17.有打击报复他人等行为;18.转发有违社会公德、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和图片、视频;19.违反党组织纪律、廉政纪律,未达到开除党籍程度;20.受到学院通报指责或处分处理。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党支部查实,可以干脆视为不合格党员,根据党内相关规定进行处置。1.参加群体上访、闹事;2.以任何形式进行拉票贿选,影响党内正常组织生活;3.有意制造、
7、传播谣言,诋毁他人、搬弄是非,影响学院团结稳定;4.散布违反中心、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5.参加民族分裂活动;6.参加封建迷信、邪教;7.有违法违纪及其他违反政策行为;8.泄露党和国家以及学院隐私。对违反党纪的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赐予党纪处分。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组织规定程序赐予除名处置。1.志向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已经丢失党员条件的,予以除名;2.信仰宗教,经党组织帮助教化仍没有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3.因思想蜕化提出退党,经教化后仍旧坚持退党的,予以除名;4.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以退党相要挟,经教化不改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5.限期
8、改正期满后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6.没有正值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与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安排的工作,根据自行脱党予以除名。第九条 党员考评尽可能做到量化,考评分值由各党支部集体探讨确定,根据分值对每位党员进行排序,将考评结果报学院党委备案。对工作业绩突出并获得殊荣的党员,可以根据获得殊荣类别、等级进行加分,对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党员也可以作为加分项。其中,优秀党员占党支部全体党员的比例一般在30%以内。假如考评后,符合优秀人数较多,超过学院党委要求的优秀人数所占比例,可根据党员考评分值排名择优确定优秀党员。第十条 本方法适用于全院党员,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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