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办法.docx(1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xx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办法xx 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方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切实做好监管代理工作,依据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法湖北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方法湖北省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管理方法(试行)武汉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和集体资金选购管理方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法。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撤村后代行原村集体职能的居民委员会(社区)、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适用本方法。第三条村集体三资归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共同全部,受国家法律爱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侵占、平调、挪用。村集体资金是指农村集体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村集体资产是指农村集体全部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资产、农业资产、存货及无形资产等。村集体资源主要是指法律规定属于村集体全部的自然资源,包括耕地、林地、园地、草场、荒山、荒地、荒坡、荒滩、水面、建设用地、矿藏等。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必需确权给村集体。第四条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应根据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规范管理、强化监管、加强服务,逐步达到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要求,保障村集体成员权利,
3、保证农村集体三资科学运用,保值增值。第五条 成立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农经中心)办公。区农经中心会同区财政局负责指导、监督和审计农村集体三资,制定监督管理措施,完善规范工作程序,培训考核从业人员,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区审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村集体审计业务工作。区民政部门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监督检查村务公开工作。各街乡(开发区)是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责任主体,负详细管理责任。村集体是三资管理的主体,自主开展经济活动,独立担当主体责任。村集体负责人是财务行为的主要责任人,对本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资
4、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六条 在保证农村集体三资全部权、运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制度,统一纳入武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动态监管,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区农经中心与区财政局负责对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状况进行定期指导、检查、考核。代理记账中介机构负责程序性审核,并对票据合法性、账务处理正确性负责。其次章监督管理职责第七条 街乡(开发区)成立以行政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纪工委、财政及民政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负责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及日常工作的管理。第八条 街乡(开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负责设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5、代理中心和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服务站,在区农经中心和区财政局的业务指导下,依法开展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对村集体三资的运用、购置、处置等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第九条 监管工作职责(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1.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及交易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每半年组织一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专题会议和状况通报。每年组织一次村报账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集中培训。2.负责督促三资监管代理中心指导村集体组织编制年度预决算方案。3.制定村集体三资管理年度考核方案,审核村干部酬劳、养老保险办理。4.每年组织一次村集体三资的清理核查工作。5.组织对村集体实施年度审计、专
6、项审计、换届及离任人员的财务审计和移交工作。审计结果要刚好公开,抓好整改落实,并报送区农经中心。6.负责审批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项目,审定交易方式。7.对违反三资管理方法的人员刚好进行责任追究。8.协作区纪委监委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对违规违纪人员的查处工作。(二)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工作职责1.代理睬计核算。实行统一制度、统一记账、统一票据、统一流程、统一公开、统一建档的六统一管理。村集体全部收支(包括财政转移支付的村两委干部酬劳)全部纳入账内核算。加强村集体全额出资或上级扶持成立的村办企业的建账管理和指导监督。中介机构应在代理记账的街乡(开发区)指定一名会计主管负责管理及审核工作,履行会计监督职能,
7、杜绝违规票据入账。2.加强预决算管理。指导、审核、监督村集体年度收支预决算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预算执行状况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并汇总上报。3.代管资金。村集体全部收支纳入财政所开设的村级资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和报账员对公账户的利息收入应按季度安排核算到村。4.代理现金收付。村集体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根据收支内容刚好办理资金报账业务。5.做好资产、资源的动态管理工作。刚好核对,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6.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刚好整理睬计档案,分类编号,装订成册,统一保管。7.供应会计信息。按月向街乡(开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定期向村集体供应财务公开数据,按季度向
8、区农经中心和区财政局报送科目余额汇总表。8.帮助村集体产权交易监管。(三)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服务站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实施村集体工程建设公开招投标及资产资源产权流转交易。2.组织交易当事人签订、履行交易合同,调解交易纠纷;帮助有关部门开展对交易活动中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3.组织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等活动进行检查,对发觉未按规定进行处理的,刚好向街乡(开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报告。4.负责村集体工程建设及资产资源交易处置的档案管理。第十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民主理财,履行如下工作职责:(一)参加制定村集体的财务安排、财务事项决策和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对村集体重大支出
9、、资源交易、资产经营处置进行审议。(二)审核村集体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审查村集体开支,对合理合规支出签字盖章确认,推翻不合理开支,接受本集体成员托付查阅、审核财务账目。(三)监督村集体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执行财经纪律状况;监督、检查村集体财务公开及预算执行状况,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民主理财状况。(四)向村集体提出经济发展和财务管理方面的看法和建议。(五)协作区农经中心、财政或审计部门做好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协作区纪委监委机关、街乡(开发区)纪(工)委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第十一条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落实村集体三资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五议五公开议事制度。涉及村集体三资的下列事项,应由村民建议、村党
10、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协商、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做到提议事项公开、审议程序公开、决议结果公开、实施方案公开、办理结果公开。(一)年度财务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及年终收益安排方案;(二)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出租、转让;大中型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三)村集体投资和工程建设;(四)大额资金借贷、重要资产借用以及对外捐赠;(五)村集体应收款项的核销;(六)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抵押、担保;(七)其他应当经村民(代表)会议探讨确定的事项。第三章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第十二条 财务预决算制度。村集体是财务预决算的编制、执行、公开的责任主体。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每年
11、 1月份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决算,12 月份完成下一年度预算编制。预算方案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预算执行状况和决算结果应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定。(一)编制预算。每年 12 月底前,村集体制定下一年度预算安排(重点是非生产性支出),由街乡(开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核定支出总额和标准,经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协商、村党员大会审议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形成预算方案。(二)审核发文。预算方案报街乡(开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审核后发文执行,作为街乡(开发区)对村集体绩效考核的依据。(三)组织实施。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将预算数额量化到月份或季度,村集体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12、下,严格按预算方案实施。村集体报账金额超预算后,中介机构应当中止报账业务,并报请街乡(开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处理。(四)公开公示。村集体应刚好将预算方案、执行状况及决算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村集体财务预算一经通过,原则上不予变更,若遇不行抗力或重大改变等特别状况,按预算编制程序进行调整。第十三条 收入管理制度。村集体的全部经济活动都必需签订规范的合同或协议,必要时进行公证或鉴证,并报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备案。全部收入必需全额、刚好缴入财政所统一开设的财政专户,实行票款同行,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第十四条 集体审批制度。村集体全部支出须有事由说明、经手人、证明人、
13、财务负责人签字,并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审核后方可入账。大额支出(详细标准由各街乡<开发区>确定)必需经村民(代表)会议审核通过,并报街乡(开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备案。若人事变更,村集体应刚好将财务负责人、报账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名单、签字字模、印鉴等报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存档,同时报区农经中心和区财政局备案。第十五条 资金直达制度。原则上不运用现金结算,对涉农补贴款、优抚救助款、村干部酬劳、农户拆迁及土地征收补偿费等涉及个人款项,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核实数据(新增部分要求逐一入户核实),代理银行负责将资金直达个人账户;对一事一议项目等专项建
14、设资金,由三资监管代理中心依据施工合同、项目预决算报告及验收相关状况直达施工单位账户。第十六条 备用金制度。备用金的限额,由三资监管代理中心依据各村业务量大小、地理位置及支出状况确定,原则上限定在 10000 元以内,特别因素须要增加备用金额度的村,必需经街乡(开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审批。备用金经报账员申报、负责人审核、三资监管代理中心主任审批后打入财政所统一为报账员开设的对公账户。第十七条 票据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入一律运用省财政厅监制的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支出票据必需是从外部取得的合法原始凭证,无法取得税务部门正式发票的零星小额支出,统一运用财政部门监制的农村集体
15、经济组织小额支付单,禁止白条入账。全部票据的申领、启用、保管、核销均应履行领、用、核手续,并建立票据台账。第十八条 定期报账制度。村集体根据日清月结或月清季结的原则进行报账,严禁跨时报账。村报账员应将报账期内的全部会计凭证交由代理睬计入账,不得瞒报和虚报,同时,运用武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代理睬计每月分别与财政所和村报账员核对账款,做到账账、账款、账实相符。第十九条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村集体应建立债权债务明细账,定期核实清理,做到账账、账实相符。严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债用于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发放村组干部酬劳补贴。对兴办集体事业确需举债并有偿还来源的,根据量力而行
16、、量入为出的原则,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探讨,并报街乡(开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备案后方可实施。其次十条 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村集体应当建立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簿,刚好精确记载资产、资源的名称、类别、位置、数量、金额、经营状况等重要内容及其改变状况。依据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方法,村集体应建立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至少每年末开展一次资产清查,将清产核资数据统一纳入平台管理。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集体资源和租赁农村集体厂房等集体资产,其承包、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0 年。承包(租赁)合同条款中应明确承包费(租金)每两年或三年递增肯定比例,详细比例数额由村民(代表)会
17、议确定。承包、抵押、担保、租赁、处置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以及村集体工程项目,可依据武汉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和集体资金选购管理方法(试行),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招标文件、拍卖方案、公告、合同、协议应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街乡(开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和区农经中心备案。同等条件下,本集体成员享有承包、租赁、购买优先权。其次十一条 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中介机构配备专职代理睬计和主管会计,应具备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村集体应配备 1 名报账员,新任报账员须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报账员的更换应由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审核任职条件后,报街乡(开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同意,并报区农经中心和区财政局备案。其次十二条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集体应根据会计档案管理方法规定,确定专人,建立专柜,妥当保管会计档案。会计年度终了后,财政所.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4页 共14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