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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规范我县农村低保对象管理,进一步强化农村低保工作,坚持低保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依据中心、省、州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省委第十一巡察组反馈看法及整改要求和县关于省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要求,为全面落实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确定于 2022 年 2 月至 5 月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实行党中心、国务院、省、州、县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坚决筑牢低保兜底保障底线、切实改进民政系统工作作风、肃穆查处群众
2、身边的腐败问题、建立低保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为总体目标,以低保对象大清理、工作机制大完善为重点,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按户施保、按标施保,实现工作程序规范、对象认定精准、基础数据精确、动态管理有效、人民群众满足的阳光低保、廉洁低保。二、重点内容 (一)低保对象大清理全面深化细致地排查农村低保对象是否符合享受条件。结合大清理严格根据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审核认定农村低保对象,特殊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低保对象精准认定问题,符合条件的要依法依规实施保障,不符合条件的根据产业扶持、就业扶持来帮助提高收入,清退出兜底保障范围。凡退出低保范围的,应根据相关规定列
3、出政策依据和详细缘由,进行书面告知。通过大清理进一步摸清困难家庭状况,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数据信息,建立工作台账。(二)认定依据 依据州人民政府 2022 年政府令第 39 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镇低保动态审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重新认定。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必需是持有本县常住农村户口,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 350 元,不能通过产业扶持、就业扶持提高收入,财产状况与日常实际生活水平明显属于本地区低等水平的可纳入农村低保对象。申请人及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不得纳入保障范围:(1)去世和户籍迁出本县人员;(2)经民政部门批准的特困人
4、员、孤儿;(3)参加危害国家、社会平安;(4)财政供给人员及其家庭成员;(5)家中有商品房等固定资产、注册公司、企业股东;(6)家中购买有小轿车、货车、客车等机动车辆;(7)持有本县常驻户口,长期不在本县生活,不履行相关义务,且又不供应相关证明的人员;(8)因参加吸毒、赌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屡教不改;(9)供应虚假证明;(10)拒绝协作核查工作组及其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工作人员对其家庭收入、生活等状况进行调查、核查、无法真实、精确的认定其家庭人均收入;(11)有其他收入,日常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三)工作机制大完善 切实建立健全防患风险隐患的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
5、,倒查制度机制根源,找到风险点,依据省最低生活保障规程、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探究并逐步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机制,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受理和审核审批机制,进一步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成员亲属享受低保备案机制,完善低保申请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近亲属备案等关键环节的规范制度,依法依规把好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审批五个关口,坚持三级公示制度,对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收入状况、保障金额等非隐私信息实行长期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低保工作阳光透亮。同时要协作人社、农牧等部门探究建立困难群众就业创业、产业扶持等激励机制,彻底解决低保对象等、靠、要思想,防止
6、养懒汉,最大限度的激发低保对象的内生动力,增加致富奔康的实力。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 年 3 月 15 日前)。制定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成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整合力气,明确职责,学习宣扬省最低生活保障规程和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法等法律法规,于 3 月 15 日前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摸底排查,并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治理睬议,部署专项治理有关工作,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报县民政局救助股备案。(二)清理整治阶段(2022 年 3 月 16 日-4 月 20 日)。对已享受农村低保的对象进行全面清理和重新核查认定,凡是操作程序规范,评定对象精确的,
7、要接着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认定条件要马上清退,加强档案管理,建立资料台账,全面驾驭低保对象的基本状况。(三)民主评议阶段(2022 年 4 月 20 日-4 月 25 日)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对象,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组织村民开展民主评议,并形成评议结果备案。(四)公示公开阶段(2022 年 4 月 26 日-5 月 10 日)经村民主评议结果在村(居)委会公开栏张榜公示 7 个工作日,同时县、乡两级公开设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五)系统录入阶段(2022 年 5 月 11 日-5 月 20 日)完成省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系统低保数据的录入调整工作,确保数据刚好更新。实现低
8、保对象审核审批、补助资金发放明细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六)总结阶段(2022 年 5 月 21 日-2022 年 5 月 30 日)一是对专项治理工作发觉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仔细探讨,突出问题刚好整改到位,建立健全低保管理长效机制。二是总结工作中的做法和阅历,形成特色、亮点报县民政局。各乡(镇)要在 2022 年 5 月底之前完成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月底前向县民政局报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加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政治站位,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今年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心组织实施。刚好成立农村低保专项治
9、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层层落实责任。(二)强化制度连接,做好政策宣扬。各乡(镇)要结合前期开展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民政干部职工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发挥农村低保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农村最困难的群众能够得到政策性保障。要以低保工作的认定条件、审核审批、动态管理等政策规定为重点,充分利用网络、微信、村村响等媒体和宣扬栏、宣扬册等形式,深化细致做好政策宣扬,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完善信息档案,强化动态管理。一是要分别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归类管理、建立台账,农村低保档案由县民政局和乡(镇)分别存档。二是要加强动态管理,根据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建立保障对象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仔细落实有效期管理、定期核查、定期报告等制度。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7页 共7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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