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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三十岗乡2022年度安排生育“三项制度” 实施方案 为确保2022年度安排生育“三项制度”有序开展,实行中心确定和安徽省人口与安排生育条例,依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内容 安排生育“三项制度”包括四项详细政策: (一)农村安排生育家庭嘉奖扶助制度 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安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心或地方财政支配专项资金赐予嘉奖扶助。国家统一嘉奖扶助标准每人960元/年,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由省财政出资提高到每人1200元/年;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对象每人1560元/年,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死亡的对象由省财政出资提高到
2、每人1800元/年。上年度死亡的对象,以及其他情形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应刚好退出奖扶范围。已超过60周岁的,从其嘉奖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嘉奖扶助金。 (二)安排生育家庭特殊扶助制度 1、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殊扶助 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发放特殊扶助金。国家统一标准为:城镇子女伤残扶助标准每人3240元/年,城镇子女死亡扶助标准每人4080元/年,农村子女伤残扶助标准每人1800元/年,农村子女死亡扶助标准每人2040元/年。2022年省财政出资提高农村扶助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3240元/年、4080元/年,实现城乡统一。特殊扶助金自女方
3、年满49周岁起先领取,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已超过49周岁的,从其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特殊扶助金。 2、安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殊扶助 2022年起,安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全部纳入特殊扶助制度范围。三级并发症人员,赐予每人1200元/年的扶助金;二级并发症人员,赐予每人2400元/年的扶助金;一级并发症人员,赐予每人3600元/年的扶助金。并发症人员治愈、康复或死亡的,应刚好退出特殊扶助制度。 以上两项制度根据以下规定进行连接:(1)已经享受嘉奖扶助、且同时符合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殊扶助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特殊扶助范围;(2)符合独
4、生子女伤残死亡特殊扶助条件的农村对象,年龄达到60周岁以后,仍接着执行本方法规定,不再重复执行嘉奖扶助制度;(3)安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特殊扶助制度,不影响其按规定享受嘉奖扶助制度及其他嘉奖优待政策。 (三)长效节育措施嘉奖制度 农村地区依法生育的农村双女户,在2008年10月1日之后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赐予一次性嘉奖,其中市级审批日期在2009年9月30日之前的,赐予1500元的一次性节育嘉奖金,区级赐予3000元的一次性节育嘉奖金。 (四)安排生育家庭嘉奖扶助扩面制度 1、农村安排生育家庭嘉奖扶助扩面 从2022年起先,庐阳区扩大农村安排生育家庭嘉奖扶助范围。嘉奖对象是年龄在5059周岁
5、之间符合农村安排生育家庭嘉奖扶助条件的夫妇,扶助标准是每人960元/年。 农村嘉奖扶助扩面对象年龄达到60周岁以后,假如基本信息无改变,自然过渡为嘉奖扶助对象,同时退出嘉奖扶助扩面范围。 2、非公企业独生子女户退休一次性嘉奖 嘉奖对象是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年满50周岁无用工单位的夫妻双方或单方,一次性发放补助金3000元。 二、资格确认 (一)扶助对象资格条件 1、农村安排生育家庭嘉奖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包括政府统一规划农转非),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至2022年没有违反安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6、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诞生,年满60周岁。 2、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殊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诞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3、安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殊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施行了安排生育手术; (2)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并持有县级以上并发症鉴定结论或看法; (3)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 4、长效节育措施嘉奖对象应同时具备以
7、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2)夫妇双方没有违反我省有关生育数量政策规定生育,现有两个女孩,并自觉落实绝育措施。 5、农村安排生育家庭嘉奖扶助扩面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包括政府统一规划农转非),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至2022年没有违反安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龄在5059周岁之间。 6、城市无用工单位居民嘉奖扶助扩面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73年至2022年没有违反安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8、; (2)现存一个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1933年1月1日以后诞生,年满50周岁; (4)养老保险金全部由个人缴纳,或没有参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非农业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的居民。 (二)资格确认基本程序、进度和要求 嘉奖扶助、特殊扶助、奖扶扩面对象每年集中进行资格确认,长效节育措施嘉奖在落实绝育措施之后的一个月内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必需履行以下程序: 1、摸底调查(2022年1月31日前) (1)村级调查摸底。在广泛宣扬,群众知晓的基础上,村级计生专干逐村逐户对新增嘉奖扶助、特殊扶助、奖扶扩面对象进行调查摸底。 2、本人申报(2022年1月31日前
9、) (2)填写申报表。凡符合安排生育“三项制度”扶助条件,并要求进入扶助对象确认程序的人,应当在规定时间,由村(社区)计生专干帮助填写对应的嘉奖扶助、特殊扶助、奖扶扩面申请表和申报表(一式三份,贴申请人本人近照),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村级评议(2022年1月31日前) (3)群众民主评议。召开村(社区)居民代表、村(社区)计生协理事联席会议,邀请熟识状况的知情人、“五老”会员参与,对嘉奖扶助和奖扶扩面申请人填报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嘉奖扶助资格条件逐人逐项进行评议,照实在评议表上记录评议内容、过程及结果。特殊扶助对象不须要评议。 (4)第一榜公示。村(社区)两委依据群众评议结果
10、,探讨提出拟上报扶助对象名单。根据规范要求,将拟上报人员名单及基本状况在村(社区)公开栏和自然村(小区)人群集中的醒目位置张榜公示10天。特殊扶助对象不须要公示。 (5)向乡(镇)报送个案材料。对公示有异议的,由村(社区)负责重新调查审议,不符合条件的须入户告知本人,并做好说明工作。对公示无异议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署看法、签名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申请表、评议表报送乡(镇)安排生育办公室。 4、镇级初审(2022年2月15日前) (6)镇级走访调查。由两名以上乡(镇)干部和计生办工作人员入户与申请人见面,调查核实状况。同时,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向其他人了
11、解、核实申请人状况,至少要有两名以上与申请人年龄相近的老邻居或知情者签字证明。照实在审核表上记录。 (7)其次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组成审核组,依据走访调查状况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提出拟上报人员名单。将拟上报人员名单及基本状况分别在乡(镇)及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自然村(小区)张榜公示10天,乡(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特殊扶助对象不须要公示。 (8)向县报送个案材料。对公示有异议的,由乡(镇)负责重新调查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须入户告知本人,并做好说明工作。对审核、公示无异议的,乡(镇)主要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署看法、签名并加盖公章,将申报表连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申请表、评议表、
12、审核表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一人一卷装订成册,报送县卫生计生委。 5、县级确认(2022年3月10日前) (9)县级全面复核。县卫生计生委组织人员对乡(镇)上报的扶助对象进行全员复查审核,同时对村级评议和镇级初审程序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并在审核表上记录。 (10)第三榜公示。将审核通过的扶助对象名单反馈给所在乡(镇)安排生育办公室,分别在镇、村、组张榜公示10天,并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多种途径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特殊扶助对象县级确认结果可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11)审批确认。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县卫生计生委负责重新调查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须入户告知本人,并做好说明工作。对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县
13、卫生计生委主要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署看法、签名并加盖公章,将其中两份申报表反馈给镇、村。本年度新增扶助对象由县卫生计生委刚好下文确认。 6、年审和回头看(2022年3月10日前) (12)村级回访。2022年1月31日之前村(社区)对上一年度享受嘉奖扶助、特殊扶助、奖扶扩面的对象逐户上门回访,在年审表中登记年审结果,并且扶助对象和村回访人员分别签名。 (13)镇级复核。2022年2月15日之前乡(镇)人民政府对上一年度享受嘉奖扶助、特殊扶助、奖扶扩面的对象年审结果逐户上门复核,其中特殊扶助对象还要向本户索取特殊扶助证,乡(镇)安排生育办公室签署年审看法并加盖公章。上年度扶助对象本年度不符合条件的
14、,要向申报人或其家人说明缘由,并分类填写退出审批表(一式两份),将年审退出对象名单在村(社区)、自然村(小区)分别公示10天以上,退出审批表报送县卫生计生委。 同时,对历年来累计确认的省长效节育措施嘉奖对象进行回访、审查,对发觉的假手术、违法超生多孩等不符合嘉奖条件的对象,要立案查处,追究责任,然后书面对县级申请取消嘉奖资格,已发放的嘉奖资金要全部追回。 (14)县级评估。2022年3月10日之前县卫生计生委在复核新增扶助对象同时,对乡(镇)人民政府年审和回头看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对往年各类扶助对象进行审核、确认。发觉乡(镇)年审和回头看工作不到位的要组织人员重新审查。 7、信息录入(2022年
15、3月31日前) (15)个案信息录入和变更。2022年3月31日前,县卫生计生委将最终确认的嘉奖扶助、特殊扶助新增对象和年审退出对象个案信息录入国家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生成下载本年度花名册。奖扶扩面新增对象录入省嘉奖扶助目标人群信息管理系统。 农村双女户绝育对象也参照奖扶进行资格确认,兑现嘉奖金。一要严格核实申报对象生育和手术信息,而且个人档案要附有本户、施术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承诺书。二要严格执行规范程序,拟确认对象名单和基本状况须在申报对象所在村、组张榜公示10天,同时公布县、乡举报电话。三要严格问责制度,对工作失职、弄虚作假以及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嘉奖资金
16、等问题,要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肃穆查处。经县卫生计生委复核确认后的双女扎,先由乡(镇)计生办微机员录入省人口信息综合业务平台长效节育子系统,县卫生计生委再网上审批。 8、信息报送(2022年4月15日前) (16)数据报送。2022年4月15日前,县卫生计生委向市卫生计生委和县财政局报送当年嘉奖扶助、特殊扶助、奖扶扩面人数及资金测算表。 9、档案整理(2022年5月31日前) (17)县卫生计生委将新确认的扶助对象个人档案装订整齐,妥当存档,并返还给乡(镇)安排生育办公室两份申报表和一份退出审批表。县、镇、村每年对安排生育“三项制度”个人档案和工作档案进行整理归类,分年度保存。 10、资金发
17、放(2022年6月30日前) (18)县卫生计生委负责资金预算和申请上级配套资金,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县级配套资金和资金监管,乡(镇)安排生育办公室和财政所负责登记和注册扶助对象的银行账号,待专项资金到位后通过代理发放机构将扶助资金采纳“直通车”方式干脆拨付到个人账户。 长效节育措施嘉奖在落实绝育措施之后的45个工作日内兑现嘉奖。 安排生育“三项制度”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县卫生计生委详细组织实施,实行终身问责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参加调查审核的人员为干脆责任人。要严格按规定政策口径和程序进行资格确认,确保公允、公正、透亮。 三、资金来源、管理和发放 (
18、一)资金筹措 1、嘉奖扶助 农村安排生育家庭嘉奖扶助根据国家统一标准发放的扶助金,中心与省财政按8:2比例担当,其中我省对只生一女每人每年增加240元的提标部分,由省财政担当。 2、特殊扶助 特殊扶助资金筹措与嘉奖扶助一样,根据国家统一标准发放的扶助金中心与省财政按8:2比例担当。我省提标部分由省财政担当。我县从2022年起先将特殊扶助标准全部提高到4800元/年,超过国家、省基本标准部分由县财政担当。 3、长效节育措施嘉奖 长效节育措施嘉奖所需资金,根据省统一标准发放的资金,由省和县财政按3:1比例担当。我县将2022年1月1日之后落实绝育手术的嘉奖标准提高到8000元,其中提标部分4000
19、元,全部由县财政担当。 4、奖扶扩面 农村安排生育家庭嘉奖扶助扩面和城市无用工单位居民嘉奖扶助扩面所需资金均由县级财政担当,市级财政依据工作落实状况年底赐予适当奖补。 (二)资金管理和发放 安排生育“三项制度”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根据“国库统管、分帐核算、干脆补助、到户到人”的原则,由县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监管。 扶助资金依托现有金融服务体系,由县财政局、县卫生计生委与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签订代理服务协议,建立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实行专账核算,采纳“直通车”方式干脆发放到户到人。农村地区纳入财政补贴农夫资金“一卡通”渠道统一发放,并在“一卡通”里注明“计生嘉奖”字样。城镇居民的代理发放机构由县财政局、县
20、卫生计生委确定。扶助金以人为单位按年计算,一年发放一次。 四、监督机制 (一)实行四权分别 安排生育“三项制度”实行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权分别”的监督运行机制。根据客观、公正、公开、透亮的原则,实行多种有效形式,对安排生育“三项制度”实施全过程监督。 县卫生计生委负责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组织管理,刚好对扶助对象的申报和资格确认、个案信息档案建立、数据汇总分析和信息反馈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监督资金管理和代理发放机构履行协议状况。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刚好对资金预决算、专户管理、资金拨付和封闭运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监督托付代理发放机构将扶助资金刚好足额划转到个人账户。 代理发
21、放机构负责资金发放,刚好对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和资金发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扶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觉,肃穆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资金代理发放机构不按代理服务协议履行资金发放责任,截留、拖欠、抵扣扶助资金的,取消代理发放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强化社会监督 安排生育“三项制度”的社会监督实行行政监督、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相关部门亲密合作,相互连接、相互制约,做到政策透亮、程序规范、结果公开、一卡发放、到户到人。县卫生计生委、县财政局、代理发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主动接受审计部门
22、对扶助资金管理运用状况进行审计,主动协作监察机关对履行职责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照实反映状况,供应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区卫生计生委、乡(镇)人民政府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在社会上公开,建立接听、记录、处理的专项制度,指定专人受理群众的指责、建议、申诉、检举、举报,为群众的询问和查询供应服务。区、乡(镇)将安排生育“三项制度”的落实状况纳入群众评议行风建设活动,刚好了解群众看法,让广阔群众对工作开展状况公开进行评价。 五、组织管理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安排生育“三项制度”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卫生计生委和县财政局组织实施。区卫生计生委成立安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领导小组
23、,由家庭发展股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常常性沟通协调机制,刚好探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做好安排生育“三项制度”实施工作。 (二)严格兑现奖惩 安排生育“三项制度”落实状况纳入区年度安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年度民生工程双项考核,从组织实施、政策宣扬、资格确认与信息管理、资金管理与发放、实施效果等方面确定若干项考核评估指标。对制度实施出现重大问题的实行“一票推翻”。 (三)统一政策口径 实施安排生育“三项制度”中涉及的详细业务管理问题,根据国家、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制定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各乡(镇)安排生育“三项制度”实施状况要刚好报告区卫生计生委和区财政局。 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三项制度教化实施方案 落实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新化村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实施方案大纲 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三项机制实施方案 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8页 共18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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