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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预案(2022年修订版) XX 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预案(2022 年修订版)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建筑工程应急抢险管理体系,提高建筑工程突发事故的处置实力和快速反应实力,最大限度地避开和削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结合我区建筑工程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务应对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平安事故应急预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查处
2、工作规程(建质2022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深圳市突发事务总体应急预案、XX 区突发事务总体应急预案等要求编制。1.3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削减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养;公开透亮,刚好发布原则。1.4 突发事务分级依据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建质20224 号),根据建筑工程突发事故的可控性、严峻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筑工程抢险事务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特殊重大(Ι级)。1.一般抢险事故(级)符合下列条
3、件之一的,为一般抢险事故:(1)造成 3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 10 人以下重伤的建筑工程事故; (2)造成干脆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事故; 2.较大抢险事故(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抢险事故:(1)造成 3 人以上死亡、1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的建筑工程事故; (2)造成干脆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以下的建筑工程事故; (3)超出本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实力的建筑工程事故。3.重大抢险事故(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抢险事故:(1)造成 10 人以上死亡、3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 50 人
4、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的建筑工程事故; (2)造成干脆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1 亿以下的建筑工程事故;(3)超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实力的建筑工程事故。4.特殊重大抢险事故(Ι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殊重大抢险事故:(1)30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 100 人以上重伤的建筑工程事故; (2)造成干脆经济损失 1 亿以上的建筑工程事故; (3)超出省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实力的建筑工程事故。1.5 适用范围 1.本预案的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本预案适用于在XX区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在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平安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
5、产损失,须要由区政府负责处置的一般建筑工程抢险事务或参加处置的特殊重大、重大、较大建筑工程抢险事务,以及须要区政府协调处置的未达级别的建筑工程应急抢险事务。本预案指导各街道办编制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预案。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 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本区建筑工程突发事务处置工作。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区住房建设局的区领导担当,区住房建设局局长担当副指挥长。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区委宣扬部、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局、卫生健康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XX 公安分局、XX 社保分局、
6、市生态环境局 XX 管理局、深圳市 XX 区消防救援大队、XX 供电局、XX 交警大队、深圳市深水 XX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各街道办等单位组成。2.2 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预防和应对建筑工程突发事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预防和应对建筑工程突发事务的政策措施;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突发事务的监测、预警体系,开展建筑工程突发事务的风险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工作; 3.刚好确定建筑工程突发事故的等级与响应级别,按规定程序启动预案和结束应急响应,统一指挥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程; 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2 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
7、责 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区住房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房建设局分管建筑工程施工平安的局领导担当,办公室成员由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各成员单位须分别指定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络人。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组织落实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的工作部署,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2.建设和完善建筑工程突发事务应急体系; 3.负责建筑工程事故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的指令; 4.负责刚好组织发布或协作上级单位发布关于建筑工程突发事故及其处置状
8、况信息; 5.负责对建筑工程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看法; 6.负责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的日常沟通和应急协调工作; 7.开展建筑工程突发事务应急宣扬、教化和培训等工作; 8.负责建筑工程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应急演练; 9.其他与建筑工程突发事故相关的应急抢险救援管理工作。2.3 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宣扬部:负责统一发布事故信息,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引导社会舆论,确保信息发布的一样性和权威性。2.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协调 XX 区内各基础电信运营商为抢险救援指挥系统供应通信保障。3.区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受灾群众做好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工作。4.区财政局:负责为
9、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管理、行动发生的费用供应资金保障。5.区人力资源局:负责因突发事故引起的劳动仲裁、劳资纠纷处理。6.区住房建设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本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预案;统筹建筑工程专业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调用;负责建筑工程突发事务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应急演练;在突发建筑工程事故时,负责调遣建筑工程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负责组织专业检测机构对事故建筑工程结构进行检测和评估;负责事故抢险救援信息的汇总上报。7.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受伤、危重人员的救治与伤员转移工作,统计并向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报告事务伤亡状况和伤病人员救治信息。8.区水务局:负责组织抢修与复原在建
10、筑工程突发事故中受到破坏的给排水设施。9.区应急管理局:帮助总指挥做好建筑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综合协调;负责协调相关应急力气、应急资源参加应急抢险工作;发生较大以上的建筑工程事故时,帮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救灾工作;根据区政府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10.XX 公安分局:负责建筑工程突发事故现场平安保卫、治安秩序、受灾群众疏散等工作;参加事故调查。11.XX 社保分局:负责突发事故后,人员伤亡赔偿协调处理工作。12.市生态环境局 XX 管理局:负责对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评估、鉴定、处置等相关工作。13.XX 供电局:在建筑工
11、程突发事故中引发电力系统事故的状况下,组织实施管辖范围内的电网复原及设备抢修工作,为建筑工程突发事故抢险救援供应电力保障;组织管辖范围内电力设备的停电及事后复原工作。14.XX 交警大队:负责突发事故现场交通疏导和交通管制。15.深圳市 XX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事故现场的火灾扑救和综合应急救援。16.深圳市深水 XX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抢修与复原在建筑工程突发事故中受到破坏的供水管网。17.各街道办:成立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机构,配备相应工作人员,结合本预案,制定街道应急预案,负责本辖区建筑工程突发事务的预防、应急打算、应急值守和先期处置工作。2.4 应急专家组及职责 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
12、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建立由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应急抢险专家库,并依据建筑工程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须要,召集相关专家组建应急专家组,供应决策询问。1.对建筑工程突发事故的发展趋势、抢险救援方案、处置方法等提出看法和建议,为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的决策、指挥供应技术支持。2.对建筑工程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料、评估。3.参加建筑工程事故调查。2.5 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队伍 为满意我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工作的须要,区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队伍。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队伍的职责为:1.在建筑工程突发事故发生时,依据区建筑工程事故现场指挥部指挥部署,携带建筑工程抢险所需的装备,参加建筑
13、工程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参与区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的建筑工程抢险应急演练。3 运行机制 3.1 预防、监测 3.1.1 预防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将建筑工程事故的预防工作贯穿在建筑工程规划、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建设、运行等各个环节,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建筑工程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特殊是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平安督导检查,落实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做到专人负责、分工明确。3.1.2 监测 1.在建工程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根据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刚好进行整治
14、。各街道办、区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整治状况进行监督。对无法完成整治,须要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协调解决的重大平安隐患,责任主体应刚好形成书面报告,经项目所在地街道办审核后,上报给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建筑工程重大平安隐患排查信息台账。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 XX 区平安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加快建设各责任主体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高平安隐患监测信息化水平。3.2 应急处置与救援 3.2.1 信息报告和共享 建筑工程突发事故发生后,应按以下要求快速、精确、多渠道报送相关信息。1.信息报告的时限要求 发生(或发觉)建筑工程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应
15、马上向 110、119、属地街道办、工程监管单位报告事故信息。街道办接到建筑工程突发事故报告后,应马上赶往事故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并按以下规定的时间报告。(1)属于一般事故的,应在 30 分钟内将现场基本状况通过电话、传真方式向区应急管理局、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在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期间,应每隔15 分钟向区应急管理局、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先期处置状况;经先期处置,事态得到有效限制的,无需启动本预案的,应在事故处理完毕后 12 个小时内将具体状况书面报告区应急管理局、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2)属于较大、重大和特殊重大的突发事务,应在 20分钟内将基本状
16、况电话向区应急管理局、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30 分钟内将详细状况书面对区应急管理局、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办报告。区应急管理局、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上报市相关应急机构。(3)对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较大以上突发事务的事务,不受分级标准限制,一律根据较大以上突发事务信息的规定和要求报送。2.信息报告内容 (1)建筑工程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状况; (2)初步判定缘由、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和干脆经济损失状况; (3)事故发展趋势、初期处置措施等信息 3.2.2 先期处置 1.事发部门(单位)、事发地
17、的街道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马上组织应急救援力气和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1)快速组织人员疏散,限制事故现场,防止次生灾难发生; (2)刚好向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现场处置进展状况。2.事发地的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等组织要根据当地政府的确定、吩咐,进行宣扬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帮助街道办组织人员疏散,维护社会秩序。3.2.3 应急响应先期处置未能有效限制事态发展,作为第一响应的事故所在街道应刚好向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依据事故的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应急响应分为级(特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1.一般事故
18、(级)的应急响应 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经指挥部批准后,启动相应的级应急响应。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马上召集各成员单位,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及事发建筑企业,成立现场指挥部,快速根据本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没有实力单独处置和限制时,应刚好通过区应急管理局,向市级相关应急机构报告。2.较大事故(级)的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建筑工程突发事故时,由市相关应急机构负责启动级应急响应。在级相应的基础上,根据属地原则,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统一协调XX 区各方面应急资源,主动协作市级相关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3.重大事故(级)的应急响应 重大事
19、故(级)应急响应工作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在级响应的基础上,根据属地原则,由市应急机构负责统一协调深圳市各方面应急资源,主动协作省级相关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4.特殊重大事故(级)的应急响应特殊重大事故(级)应急响应工作由国家相关应急机构组织实施,在级响应的基础上,由市应急机构负责统一协调深圳市各方面应急资源,主动协作国家、省级相关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3.2.4 指挥协调 启动级应急响应时,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根据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详见附件 5XX 区建筑工程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1.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主
20、要开展以下工作:(1)组织协调有关街道、区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应急专家和应急队伍参加应急救援或事务处置。(2)协调有关街道、区有关部门(单位)供应人力、物资、装备、技术、通信等应急保障。(3)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或事务处置的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务。(4)根据有关规定刚好向上级报告突发事务信息。2.区相关应急机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1)刚好驾驭突发事务事态进展状况,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区委宣扬部; (2)帮助区领导综合协调指挥处置突发事务,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确定事项和区领导批示和指示。3.事发地的街道在区相关应急机构、区建筑工程应急抢
21、险救援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实行以下措施:(1)依据应急预案,实行措施限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救援和事务处置工作,刚好向区委、区政府和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报告状况。(2)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人力、物资、装备、技术等应急保障工作,维持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当地社会稳定。(3)组织动员、指导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须要有关部门(单位)支援的,向区相关应急机构、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提出恳求。3.区有关部门(单位)在区相关应急机构、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机构的指挥或指导下,实行以下措施:(1)依据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或事务处置工作,向区应急办、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
22、援指挥部报告状况。(2)派出或协调有关领域的应急专家组参加事务处置工作,供应应急救援、处置事务、减灾救灾等方面决策建议。(3)须要其他部门(单位)支援时,向区应急机构或区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恳求。市级、省级、国家级有关应急指挥机构确定启动级以上应急响应后,区应急委、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根据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在级响应的基础上,统一协调全区各种应急资源,在市级、省级、国家级有关应急指挥机构的组织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2.5 现场指挥部与现场指挥官实行级应急响应时,依据应急处置工作须要,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牵头,区委宣扬部、区应急管理局和事发地街道协作
23、,组织成员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实行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区委宣扬部、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帮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设置现场指挥官和 3 名现场副指挥官,实行现场指挥官负责制。现场指挥官负责现场处置,指挥调度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资源。各有关部门(单位)、公众应当听从和协作现场指挥官的指挥。现场指挥官由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担当。现场副指挥官原则上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委宣扬部和事发街道办的负责同志分别担当。其中,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同志协调有关部门的应急力气和应急资源,协作现场指挥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区委宣扬部的负责
24、同志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事发街道的负责同志组织街道有关应急资源参加处置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要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各自的专业处置工作。依据实际状况,现场指挥部可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专家组、抢险救灾组、治安疏导组、医疗卫生组、新闻宣扬组、后勤保障组、交通运输组、调查评估组、善后处理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的详细职责见附件 4。3.2.6 响应升级 因建筑工程突发事务次生或衍生出其它突发事务,已经实行的应急措施不足以限制事态发展,需由多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多个部门(单位)增援参加应急处置的,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应刚好报告区委、区政府,协调其它专项应急指挥部、部门(单位)参加应急处置
25、。假如建筑工程突发事务的事态进一步扩大,依靠 XX 区现有的应急资源和力气难以实施有效处置时,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应刚好报告区委、区政府,由区委、区政府协调省和市驻 XX 区单位、驻军部队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务波及周边地区时,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应刚好报告区委、区政府,以区委、区政府的名义,协调周边地区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当突发事务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 XX 区自身限制实力,须要其他区或者深圳市供应救济和支持的,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应刚好报告区委、区政府,由区委、区政府报请市委、市政府协调相关资源和力气参加事务处置 3.2.8 社会动员 依据建筑工程突发事故的危急程度、
26、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状况和应对工作须要,须要在全区范围内的突发事务社会动员的,由区政府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政府组织实施;须要在街道、社区等局部小范围的突发事务社会动员的,由区政府确定并组织实施。3.2.9 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的要求:统一快速有序规范。2.信息发布机构:发生一般建筑工程突发事务,由区委宣扬部负责协调指导的新闻宣扬组,指定事发地的街道作为新闻发布责任单位,在启动应急响应 3 小时之内发布突发事务基本信息;当发生较大以上建筑工程突发事务,由区委宣扬部报请上级新闻发布主管机构统一协调组织信息发布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指导的新闻宣扬组,指定我区政府或市有关部门(单位)作为新闻发
27、布责任单位,在启动应急响应 2 小时之内发布突发事务基本信息。3.信息发布形式:授权发布、供应新闻通稿、接受记者采访、举办新闻发布会等。一般以上建筑工程突发事务信息应当刚好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政务微博等予以发布。4.信息发布的内容:事故发生的地点、性质、人员伤忙、财产损失、救援进展、提示公众留意事项、事故区域的交通管制、建筑工程供应信息、临时解决措施以及依法应当予以公开的其他信息等。3.2.10 应急结束 建筑工程突发事务及其次生、衍生事务造成的威逼和危害得到限制或基本消退,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一般建筑工程突发事故,由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响应结束。较大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突发
28、事故根据市、省、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3 后期处置 3.3.1 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事发街道办事处以及区有关部门(单位)马上开展善后处置工作。详细包括:清理现场、卫生防疫、治安管理、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复原生产、法律救济、心理询问辅导等事项。同时开展设备设施的修复和现场清理工作,尽快消退建筑工程事故产生的影响,妥当安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障社会安定。3.3.2 社会救助 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民政局负责统筹突发事务社会救助工作,根据政府救济和社会救助相结合的原则,会同街道办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同时会同区发改局、街道办组织救灾物资的调拨和发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3.3.3 保险 区有关
29、部门(单位)刚好组织和督促保险机构做好灾难损失的查勘、理赔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协作保险机构开展查勘理赔工作。3.3.4 事故调查评估 1.事故调查机构:发生一般建筑工程突发事故,由区政府托付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区有关规定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发生较大以上建筑工程突发事故,事故调查组组成根据市、省、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区级事故调查部门主动协作上级政府等有关部门开展调查。2.调查要求: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缘由、人员伤亡状况及干脆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3.总结评估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
30、状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干脆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缘由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组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3.4 复原与重建 突发事务处置工作结束后,应结合调查评估状况,马上组织制定复原与重建安排。受到突发事务影响的街道应刚好组织和协调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建设、城管等部门复原社会秩序;交通运输、住房建设、水务、城管等部门和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企业应主动协作事发地的刚好修复被破坏的基础设施。区政府依据实际状况,对须要支持的街道组织供应人力、资金、物资和技术支持。必要时,区委、区政府向市委
31、、市政府提出申请,恳求省和市供应人力、资金、物资和技术支持。4 应急保障 4.1 人力资源保障 1.专业应急队伍。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负责组建和管理建筑工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担当建筑工程突发事务应急处置及跨灾种突发事务应急处置任务。2.社会应急力气。发挥共青团、义工联、红十字会的作用,激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志愿者等人员参加突发事务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有相关学问、阅历和资质的志愿者成立应急志愿者队伍,参加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学问的宣扬、教化和普及工作,参加突发事务的信息报告、抢险救援、卫生防疫、群众安置、设施抢修和心理疏导等工作。4.2 经费保障 1.
32、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所需突发事务预防和应对工作资金,按规定程序纳入年度区财政预算,区财政应予以保证落实。2.实施详细抢险行为所发生的现场消耗费用,本着合理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特地的工程(工作)计价方法及相关规定做出经费预算,经造价管理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向区财政部门申报解决。3.激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应对突发事务供应资金捐赠和支持。4.3 物资保障 1.依据建筑工程突发事务的种类、频率和特点,根据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实力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选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及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分区域、分部门合理储备应急物资。区政府、
33、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专业管理、专物专用的原则,自行调拨运用本部门(单位)的应急物资。跨部门(单位)调用应急物资时,申请运用的部门(单位)应向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联席会议提出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2.激励和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激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应对突发事务供应物资捐赠和支持。4.4 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组织建筑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对建筑工程突发事故所引起的干脆伤亡以及应急救援人员的间接伤亡赐予主动的救治。4.5 交通运输保障 XX 交警大队牵头建立健全应急通行机制
34、,保障紧急状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支配、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平安畅通。依据应急处置须要,对建筑工程突发事务现场及有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处置突发事务期间,配备应急标记的工作人员和交通工具可以优先通行。4.6 治安保障 XX 公安分局应做好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区域的现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负责设置警戒线,限制和爱护现场,并依据须要协作所在街道办组织受灾群众快速疏散。4.7 人员防护保障 在处置建筑工程突发事务过程中,各单位应充分考虑对人员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全部危害种类,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先进适用、平安牢靠的平安防护设备,实行必要的防范措施
35、,确保人员平安。4.8 通信和信息保障 事故处置期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协调 XX 区各基础电信运营商要保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通讯正常运作。4.9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依据自身应急管理业务的需求,根据平战结合的原则,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和器材,建立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4.10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区民政局负责检查指导区各类避难场所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结合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建设,规划足够的突发事务人员避难场所,并提出建立和改造建议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应根据要求设置各种设施设备,划定各类功能区,设置全区统一规范
36、的标记牌,储备必要的物资,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制度和紧急疏散应急预案。4.11 法制保障 在突发事务发生和持续期间,区政府依据须要依法制定和发布紧急确定和吩咐,区法制部门根据区政府的要求对突发事务应对工作供应法律看法。5.监督管理 5.1 应急演练 1.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预案演练制度,组织开展建筑工程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及通信联络,确保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做好演练评估工作,通过应急演练,培训熬炼应急队伍,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2.建筑企业应依据本预案,制定企业应急预案,成立企业应急抢险队伍,开展建筑工程突发事
37、故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建筑工程工作人员的抢险救灾实力,并确保负责应急抢险的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打算状态。5.2 宣扬教化 1.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以及平安实景模拟教化基地等多种载体,宣扬建筑工程应急避险、逃命、自救、互救等基本常识,增加公众的平安意识和社会责随意识。2.建筑企业应以建筑工程施工平安为核心内容,以施工人员为对象,通过建筑工程平安学问学习,切实加强宣扬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5.3 培训 1.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针对建筑工程突发事故特点,对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平安意识、应
38、急实力。2.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培训。区建筑工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依据现场应急救援特点,对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处置救援和平安防护技能,提高实施救援协同作战的实力。3.建筑企业人员培训。建筑企业应将应急教化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开展相关培训。建筑企业应加强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平安生产学问,驾驭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具备本岗位平安操作技能和处置建筑工程平安事务的实力;平安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证上岗 5.4 预案管理 5.4.1 预案修订 区住房建设局结合实际状况,刚好对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 3 年修订 1 次,有关法律法规对应急预案修订周
39、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生下列情形时,区住房建设局应当对本预案进行修订:1.法律、法规或规章关于应急预案的规定发生了改变。2.与上级部门应急预案的规定相冲突。3.在处置突发事故或应急演练中认为应急预案有必要刚好修订的。4.其他应当刚好修改预案的情形。5.4.2 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区住房建设局负责说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印发的XX 区住房和建设局建筑工程抢险应急预案(深龙住建2022161 号)停止执行。6.附则 6.1 名词术语、缩写语的说明 1.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2.敏感地区:是指重要的政府办公场所、大型公共活动场所、人员密集的居住区、商业区。3.敏感时间:是指国家规定的重大节假日、重要社会活动,如国庆节、两会期间。6.2 参照本预案,各街道办及相关部门各自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27页 共27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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