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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平安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平安生产管理,防止和削减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平安,促进发展,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凡在本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平安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平安生产贯穿于工业生产的全过程,必需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各车间必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平安与效益、平安与生产、平安与发展、平安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平安生产。 第五条 厂长、车间主任、班组长是班组的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从业
2、人员有依法获得平安生产保障的权利,也应依法履行平安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与本平安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平安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平安生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平安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仔细履行平安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 车间、班组应实行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平安生产学问的宣扬,提高职工的平安生产意识。 第十条 激励和支持平安技术探讨和平安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平安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 对在改善平安生产条件、防止平安事故、参与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单位和个人赐予嘉奖。 第十二条 平安生产委员会
3、办公室是本平安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的平安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管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平安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其次章 平安管理体系及管理网络 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建立以经理(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平安生产决策、平安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建立以分管领导为首的平安技术、平安技术措施安排、平安技术经费保证体系;建立以平安管理部门为主的专业平安生产管理、平安生产检查保证体系;建立以党、工、团贯穿于生产全过程的政治思想、群众监督检查保证体系,形成层层负责、专群结合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第
4、十五条 成立以厂长为主任的平安生产委员会,探讨、统筹、协调、指导重大的平安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平安生产活动。分析、预料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形势,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单位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的运行。 各部门成立以部门经理为组长的平安生产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平安生产检查,协调相关事故处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第十六条 各车间、班组应设专(兼)职平安员,负责对班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和订正,负责车间、班组平安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的落实与检查。 第十七条 专职平安管理人员要懂得平安生产的基本理论和学问,要熟知党和政府有关平安生
5、产工作的方针、政策,熟知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要能够娴熟应用现行的平安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应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 全部人员要支持并帮助专职平安管理人员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其工作主动性。 第十九条 必需根据“只能加强,不能减弱”的原则,足额配置兼职平安管理人员。 其次十条 车间必需加强对机电设备、平安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平安运行。 第三章 平安生产管理 其次十一条 平安生产工作考核: 1、为推动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进程,提高整体平安管理水平,对各部门的平安生产工作实施考核管理。 2、平安生产委员会对全平安生产考核工作实施组织和领导,平安生产考核工作应逐级进行。 3、平
6、安生产工作考核的依据: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平安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等。 4、平安生产委员会每年对机关有关部门、组织进行一次平安生产工作考核;平安生产委员会分会每半年对其下属各单位组织进行一次平安生产工作考核。 5、机关有关部门及平安生产职能部门的平安生产管理工作考核重点: 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及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状况; 平安生产规划的制定和监督执行状况; 平安生产投入的监督落实状况; 平安生产活动的组织及实施效果; 专业平安管理队伍的建设状况; 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状况; 年度伤亡事故限制及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状况; 全员平安生产管理及群防群治状况;
7、平安生产制度建设及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 平安生产教化及培训管理状况。 6、平安生产管理工作考核重点: 平安生产责任制及平安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状况; 平安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状况; 平安设备、设施配备维护状况; 专职平安生产人员配备状况; 职工平安生产教化、培训状况;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状况; 平安防护费用的投入状况; 职业健康平安管理及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状况; 平安、文明工地创建状况; 年度伤亡事故限制状况。 7、平安生产工作考核标准由平安生产委员会统一制定,实行百分制,90分(包括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包括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包括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
8、为不合格。保证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得分,总考核成果为不合格。 8、平安生产工作考核要纳入及所属各单位的目标管理中,每年考核工作结束后,平安生产委员会将对机关各部门、的考核状况予以通报,并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平安生产责任书的有关条款进行奖惩兑现,奖优罚劣。 其次十二条 平安生产例会: 1、为充分发挥平安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各单位平安生产状况的探讨分析及重大平安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实行平安生产例会制度。 2、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平安生产工作会议,对全上一年度的平安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年度的平安生产规划及平安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平安生产会议,分析、探讨本单位的平安生
9、产形势,落实年度平安生产管理目标。 4、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平安生产会议,组织对本项目的平安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制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5、平安生产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平安生产委员会会议,对本季度的平安生产形势进行分析,探讨、统筹、协调、指导的重大平安生产问题。 6、平安生产委员会分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平安生产会议,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进行协调,落实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7、平安生产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平安生产会议,对本项目平安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完成对本项目管理人员平安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8、各单位必需坚持使平安生产例会制度化,常常化,并仔细做好会议记录,
10、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肯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肯定的实质问题。 其次十三条 平安生产检查: 1、为增加职工的平安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刚好消退事故隐患,确保平安生产,必需加强平安生产检查。 2、平安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有关平安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平安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化培训、查平安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运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4、平安检查应以定期平安检查为主,以查处“制度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 区域(专业)平安检查应以定
11、期平安检查、专业性平安检查和重点抽查为主,以查处“装置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 项目部平安检查应以常常性平安检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为主,以查处“操作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周组织进行一次。 检查都应对检查状况刚好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平安评比的主要依据。 5、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大型机械设备等专业性或重大危急项目的平安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及所属各单位应依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改变,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平安检查。 7、平安检查结束后,要仔细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觉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状况刚好反馈到检查部门。 其次十
12、四条 平安教化、培训: 1、为提高职工的平安技术素养,防止伤亡事故,削减职业危害,必需加强平安教化、培训工作。 2、人力资源部对平安教化、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3、各单位的平安教化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培训教化年度安排和长期规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以充分保证,经费从职工教化经费中列支。 4、各单位应实行会议、板报、标语、印发宣扬品、图片展览、平安学问竞赛、专场教化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平安教化。 5、及所属各单位应健全平安教化、培训档案,平安教化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行分级管理。 6、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平安生产学问和管理实
13、力的教化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平安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其每年平安教化的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其它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一般作业人员不得少于40学时。 7、新进场工人必需接受、施工队、班组三级平安教化,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平安教化的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级平安教化由经理和专职平安管理人员组织实施。 施工队级平安教化由各施工队(联营队)负责人组织实施。 班组级平安教化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 8、特种作业人员必需经特地的平安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9、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后重新上岗时,必需通过相应的施工队及班组级平安教化。 10、在实施新
14、工艺、新技术或运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需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专项平安教化和培训。 其次十五条 平安技术管理: 1、平安生产管理应逐步完成由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的转变,要不断加强平安技术管理工作。 2、工厂开工前,都必需针对工厂结构形式、施工工艺、施工机具、周边环境和气候等特点,编制相应的平安技术措施。 3、对危急性大、高温期或冬(雨)季施工期长的工厂,应 单独编制季节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实行措施,以搞好高温燥热季节的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工作,搞好雨季施工的防雨、防潮、防汛、防漏电工作,搞好冬季施工的防寒、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工作。 4、应实行逐级
15、平安技术交底制度。 工厂开工前,项目主管工厂师应将工厂概况、施工方法和平安技术措施向工厂负责人及施工员进行交底。 每个分项工厂施工前,施工员应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平安技术交底,并监督班组长将交底内容落实到每一位施工作业人员。 平安技术交底要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交底要一式三份,由交底人、接受人及项目平安管理人员分别存档备查。 施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未经平安技术交底的工作内容。 施工作业人员必需严格依照交底的要求组织进行施工作业。 5、各单位必需严格按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标准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平安技术档案,平安技术资料必需齐全、
16、真实、完整、标准、规范。 其次十六条 平安评估、报监、报表: 1、应在其所工厂开工前,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刚好办理开工项目的平安监督手续,并刚好为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损害保险。 2、应严格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平安评估(平安核验)工作,做好对平安达标及文明创建的工作。 3、应指定专人,刚好、仔细、精确地做好各类平安生产报表。 其次十七条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1、各单位必需免费为从业人员供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化从业人员根据运用规则佩带、运用。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选购、验收、
17、保管、发放、运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3、各单位选购、发放和运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需是具有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平安生产许可证或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条件资格认可证和平安鉴定证的产品。各单位平安生产管理部门应协同材料管理部门仔细做好对新购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杜绝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 4、从业人员必需按规定正确运用和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运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 其次十八条 危急作业管理 1、各单位必需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急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急作业的管理。 2、危急作业必需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3、临时用电必需做到
18、三级配电两级爱护,其安装、拆除、修理必需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需切断电源并做妥当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需切断电源并 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急场所作业,必需运用平安电压。 4、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 5、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运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猛烈振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6、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需保持防护设施的平安、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修理作业时,必需加强通风。 其次十九条 工伤事故管理: 1、对工伤事故实行统一管理。 2、工伤事故报告应实行快报方式,逐级完成。 事故现场负责人(或现场目击
19、者)应在事故发生后,马上用电话、电报、电传等最快方式,向工厂部或领导进行报告。 领导应在接到事故现场负责人的报告后,同时责成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重伤事故的报告不超过24小时,死亡事故的报告不超过4小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 3、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应爱护好事故现场,并快速实行必要的抢救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缘由必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需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拍照或录像、写出具体书面记录,妥当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方可移动现场物件,待调查组确认调查取证完毕,充分记录后,方可清理现场。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事故隐瞒不报,不得拒绝、阻碍
20、、干涉事故调查工作,不得在事故调查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 5、事故调查处理文件、图纸、照片、录像等资料应长期完整保存,以便探讨改进措施,进行平安教化,开展平安科学探讨。 6、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虽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按伤亡事故上报和查处,不得隐瞒不报。 7、事故调查完毕,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看法和防范建议,由发生事故单位负责落实与处理。 8、各单位必需按规定,仔细填写工伤事故报表和月度工伤统计报表,不得瞒报或迟报。 第四章 奖 罚 第三十条 对在平安生产管理工作中成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嘉奖,对违反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惩罚,对事故
21、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予以追究。 第三十一条 全年无死亡、重伤事故,负伤频率不超标、无重大机械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各项平安管理全面达标,并且全面做到以下几点的,将予以嘉奖。 第三十二条 对各部门、各车间的罚款不得摊入成本,对个人的罚款要当场签字,五日内到财务科付款,特别状况可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奖金中扣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予以报销。 平安生产规章制度1 车间平安生产规章制度1 平安生产规章制度 平安生产规章制度 平安生产规章制度 平安生产规章制度 平安生产规章制度 平安生产规章制度 平安生产规章制度 平安生产规章制度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7页 共17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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