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二氧化碳排放的核算和比较——基于行业能耗碳与责任碳视角-陈庆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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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3 6卷第5期2 0 1 7年 5月 技术经济T e c h n o l o g y E c o n o m i c s V o l . 3 6 , N o . 5M a y , 2 0 1 7中国二氧化碳排放的核算和比较基于行业能耗碳与责任碳视角陈庆能1 , 2 ,沈满洪1 , 3 ,向永辉2(1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杭州3 1 0 0 2 7;2 .浙江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杭州3 1 0 0 2 3;3 .宁波大学,浙江宁波3 1 5 2 1 1)摘要:基于生产者责任原则,提出了行业能耗碳理念并构建了行业能耗碳指标;基于消费者责任原则,提出了行业责任碳理念并构建了行业责任碳指标。证明
2、了两者均为性质优良的碳排放考核指标。利用上述两种指标,核算并比较了1 9 9 7年、 2 0 0 2年、 2 0 0 7年和2 0 1 2年中国的行业碳排放。结果表明:中国的行业碳排放呈现出5种典型特征,其中能耗碳型关键行业的碳排放以能耗碳较多且能耗碳责任碳率较大为特征,能耗碳型一般行业以能耗碳责任碳率较大为特征,责任碳型关键行业以责任碳较多且责任碳能耗碳率较大为特征,责任碳型一般行业以责任碳能耗碳率较大为特征,普通行业以能耗碳与责任碳比较接近为特征;这些特征在研究期间均较为稳定。建议根据不同类型行业的碳排放特征有侧重地考核其碳排放责任,并有针对性地实施碳减排政策。关键词:碳排放;能耗碳;责任
3、碳;碳排放责任中图分类号: F 4 2 6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 0 0 2 - 9 8 0 X ( 2 0 1 7 ) 0 5 - 0 1 1 9 - 0 8收稿日期: 2 0 1 7 - 0 3 - 1 2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国二氧化碳排放的结构分解分析” ( 1 0 Y J C 7 9 0 0 2 5 )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浙江省与能源相关二氧化碳排放的结构分解分析” ( 1 0 C G J J 1 2 Y B Q )作者简介:陈庆能( 1 9 7 3 ) ,男,湖南郴州人,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浙江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
4、向:低碳经济;沈满洪( 1 9 6 3 ) ,男,浙江东阳人,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宁波大学校长,研究方向: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向永辉( 1 9 7 4 ) ,男,湖南永州人,浙江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资源与环境经济学。1 研究背景减少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排放是解决全球气候变暖问题的关键 1 。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以“自主贡献”的方式积极参与全球碳减排行动中,制定了中国碳排放总量在2 0 3 0年前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的减排目标。将碳减排目标有效分解至行业等经济主体,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而构建科学而合理的碳排放考核指标是有效分解碳减排目标的基础
5、。鉴于此,本文基于行业视角探讨如何科学而合理地构建碳排放考核指标。研究此问题可为碳减排目标的分解、碳排放权的初始配置及行业碳减排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构建科学而合理的环境责任指标须遵循一定的环境责任分配原则。现有的环境责任分配原则主要有7种。其中,生产者责任原则、消费者责任原则和收入责任原则为基本责任原则。以这3种责任原则为基础,基于加权核算思路可形成另外4种不同的共担责任原则 收入加权责任原则、消费加权责任原则、综合利益责任原则、加权综合利益责任原则 2 。生产者责任原则是最基本、最流行的原则;消费者责任原则和收入责任原则与生产者责任原则有类似之处,但是它们缺乏清晰的定义而不如前者流行 3 -
6、 4 ;虽然共担责任原则有许多优点,但是其基于加权的核算思路会导致诸如生产者特征或消费者特征等重要信息丢失等问题 5 。因此,本文基于生产者责任原则和消费者责任原则构建行业碳排放考核指标。科学而合理的环境责任指标也须具备相应的特征。理想的环境责任指标须同时具备以下6个特征: 可加性; 标准化条件; 核算间接效应; 经济因果关系; 单调性; 生产者消费者对称性 6 。现有的环境责任指标大都满足特征 、特征和特征 6 ,特征并非必须,原因是经济主体的生产者责任和消费者责任并不具有对称性 7 。因此,本文将能否具备或部分具备特征和特征作为评判所构建的碳排放考核指标是否具有优良性质的主要标准。根据生产
7、者责任原则,经济主体须为生产过程中消耗化石能源而产生的碳排放承担责任。现有文911万方数据献中,化石能源碳排放主要是根据经济主体的化石能源消耗量计算获得的,本文称之为传统能耗碳理念。这一理念的不足之处在于:将生产和转换电力、热力等能源产生的能耗碳统计在能源生产与转换行业名下 8 ,使得该理念仅适用于核算国家等经济主体的能耗碳;若将之用于核算行业等经济主体的能耗碳,则所获得的能耗碳不能准确地体现行业应当承担的生产者责任。部分学者基于“电热分摊”原则解决这一问题 9 - 1 0 。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行业能耗碳理念,基于化石能源净消耗量来解决这一问题。根据消费者责任原则,消费者须为其消费的
8、商品和服务中所含的碳排放(隐含碳)承担责任。现有研究主要从完全碳排放的视角探讨最终需求如何引致碳排放 1 1 - 1 4 ,其优点在于能同时核算最终需求引致的直接碳排放和中间投入引致的间接碳排放。基于上述优点,本文将消费者责任原则引入行业分析,提出行业责任碳理念,以明确行业间的碳排放责任关系。行业能耗碳和责任碳分别体现了行业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应当承担的碳排放责任。对两者进行分类比较,可明确行业的碳排放特征,有助于制定差异化的碳减排政策,有助于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施效果。从理论上说,行业的生产者责任和消费者责任并不具有对称性 7 ;就实践而言,中国部分行业的碳排放责任以生产者责任为主,部分行业则
9、以消费者责任为主 1 5 - 1 6 。这意味着,中国行业的能耗碳与其责任碳存在差异。基于此,本文基于中国的数据,分类比较行业的能耗碳与责任碳,以明确中国行业的碳排放特征及其变动趋势。相比现有文献,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基于生产者责任原则提出了行业能耗碳理念,构建了行业能耗碳指标,并对该指标作为碳排放考核指标的性质进行了证明; 基于消费者责任原则提出了行业责任碳理念,构建了行业责任碳指标,并对该指标作为碳排放考核指标的性质进行了证明; 将中国行业碳排放特征归纳为5种典型类型,并对这些特征在研究期间的稳定性进行了证明。 含直接碳排放和间接碳排放,分别表示最终需求(直接效应)和中间投
10、入(间接效应)引致的隐含碳。 可将所有类型的碳排放责任视为广义碳排放责任,将责任碳所对应的消费者责任视为狭义碳排放责任。2 理论框架2 . 1 行业责任碳核算行业责任碳的方法是非竞争型投入产出法,其核心可表述为两组矩阵方程,即AdX+Yd=X和AmX+Ym=M。进而可得:X=(I-Ad)-1Yd=LdYd; ( 1 )M=AmLdYd+Ym。 ( 2 )式( 1 )和式( 2 )中:Ad和Am分别为国产品和进口品的直接消耗矩阵;Yd和Ym分别为国产品和进口品的最终需求矩阵;X和M分别为国内总产出矩阵和进口品矩阵;Ld=(I-Ad)-1为国产品里昂惕夫逆矩阵。基于隐含碳理念,本文采用非竞争型投入
11、产出法核算行业责任碳。首先,将能耗碳视为总产出的隐含碳,可得CEe=eX。 ( 3 )式( 3 )中:CEe为行业能耗碳总和;e为直接碳排放系数,ei=CEei/Xi,表示行业i的单位总产出能耗碳。其次,对于上述能耗碳,使用非竞争型投入产出法,将总产出视为最终需求的函数,可获得责任碳。将式( 1 )带入式( 3 ) ,可得CEr=e(I-Ad)-1Yd=eLdYd=e1Ld1 1Yd1 e1Ld1nYdn enLdn1Yd1 enLdnnYdn。 ( 4 )式( 4 )中,CEr为责任碳;元素eiLdij表示行业j生产一单位国产品的最终需求引致行业i的碳排放 ,因此矩阵元素eiLdijYdj表
12、示行业j生产全部产出引致行业i的碳排放。根据消费者责任原则,如果某行业购买和使用其他行业的产出,那么该行业须为相应的碳排放承担责任,因此行业j须为引致行业i产生的数量为eiLdijYdj的碳排放承担责任。最后,将行业j使用所有行业生产的产出而发生的碳排放加总,便可获得行业j的责任碳,即CErj=ni=1eiLdijYdj。 ( 5 )式( 5 )中,CErj表示行业j的责任碳 。行业责任碳满足特征 ,且部分满足特征 ,是性质优良的碳排放考核指标。首先,由式( 5 )可知,行业j的责任碳包含直接碳排放和间接碳排放两部分,因此行业责任碳具备核算间接效应的性质,即满足特征 。其次,式( 5 )体现了
13、行业j使用其他行业的产出而应承担的碳排放责任,即从消费者责任的视角体现了行业j因获得经济利益而应承担的碳排放责任,反映了行业的消费者经济因果关系,因此行业责任碳部分满足特征 。021技术经济 第3 6卷第5期万方数据2 . 2 行业能耗碳传统能耗碳理念的主要不足之处是,所核算的行业能耗碳未能准确地体现行业应承担的碳排放责任。能耗碳的核算范围主要包括行业生产、能源生产和转换、家庭燃料使用等将二氧化碳排放到空气中的具体生产活动 5 。其中,能源生产和转换与其他生产活动在能源使用和碳排放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能源生产和转换行业不是能源的实际使用者但却是碳排放者,其他生产活动的经济主体既是能源的实际使用者
14、也是碳排放者。传统能耗碳理念并未对此进行差异化处理,而是将能源生产和转换过程中产生的能耗碳核算在能源生产和转换行业名下,使得能源生产和转换行业不是转换能源的实际使用者,却需要承担相应的碳排放责任,而转换能源使用行业是转换能源的实际使用者,却无需承担碳排放责任。可见,这部分能耗碳并未反映行业的生产者经济因果关系。虽然由此获得的能耗碳总和并无偏差,但是这会高估能源生产和转换行业的能耗碳,而低估其他行业的能耗碳。鉴于电力、热力等转换能源导致的能耗碳占能耗碳总和的比重较大,因此由此获得的某行业能耗碳较大幅度地偏离了该行业应承担的碳排放责任 。 能源生产和转换可分为未导致碳排放(类型I )和导致碳排放(
15、类型I I )两种类型。其中,类型I的能耗碳核算方式与其他生产活动并无差异,因此本文所述的能源生产和转换特指类型I I ,如电力、热力的生产等。 例如,本文核算结果表明: 2 0 1 2年,电力热力导致的能耗碳占能耗碳总和的4 8 . 0 4 % 。为此,本文提出行业能耗碳理念,以解决传统能耗碳理念的不足。本文将行业能耗碳定义为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化石能源的净消耗所产生的碳排放。其中:非能源行业的化石能源净消耗等于该行业消耗的化石能源;能源行业的化石能源净消耗等于该行业消耗的化石能源与能源产出量之差,即行业在生产和转换化石能源过程中的能量损耗。在核算行业能耗碳时所涉及的能源不仅包括一次化石能源,而
16、且包括由一次化石能源生产出来的二次能源(如电力、热力等) 。这样便可根据各行业的电力、热力使用量,将在生产和转换电力、热力过程中产生的能耗碳分摊给相应的使用行业,使得行业的能源使用与碳排放责任匹配,从而解决了传统能耗碳理念存在的行业能耗碳未能准确反映其碳排放责任的问题。可利用清单法 1 7 核算行业能耗碳。核算思路如下:利用发热值将以质量为单位的化石能源转换为以热量为单位的化石能源。通常采用低位发热值(净发热值)表示化石能源在正常情况下燃烧产生的实际热量。 计算二氧化碳排放因子。该值度量了单位热量化石能源被氧化时产生的二氧化碳,由碳含量、氧化碳因子及转换系数共同决定。其中:碳含量是指单位热量化
17、石能源所含碳的质量;氧化碳因子是指碳在燃烧生成二氧化碳的过程中被氧化的概率,碳不被氧化的概率很小,因此其缺省值为1 ;转换系数涉及这一过程中发生的质量变化,碳的分子量为1 2 、二氧化碳的分子量为4 4 ,因此转换系数为4 4 / 1 2 。 计算二氧化碳排放系数。该值度量了单位质量化石能源被氧化时产生的二氧化碳,等于化石能源的低位发热值与其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之积。核算行业能耗碳。该值等于行业化石能源净消耗量与其二氧化碳排放系数之积。利用清单法 1 7 核算行业能耗碳的公式如下:CEei=Kk=1EikNCVkCCkCOFkTC=Kk=1EikCECk。 ( 6 )式( 6 )中:k(k=1 ,
18、 2 , ,K)为化石能源类型;i为行业类型;CEei为行业i的能耗碳;Eik为行业i中第k类化石能源的净消耗量;NCVk为第k类化石能源的低位发热值;CCk为第k类化石能源的碳含量;COFk为第k类化石能源的氧化碳因子;TC为转换系数;CECk为第k类化石能源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数。也可利用非竞争型投入产出法核算行业能耗碳。式( 4 )中,eiLdijYdj表示行业i为满足行业j生产全部产出而产生的碳排放。根据生产者责任原则,如果某行业向其他行业提供产出,那么该行业须承担相应的碳排放责任。因此,行业i须承担为满足行业j的生产而产生的数量为eiLdijYdj的碳排放责任。将行业i向所有行业提供产出
19、而导致的碳排放加总,便可获得行业i的能耗碳,即CEei=nj=1eiLdijYdj。 ( 7 )式( 7 )中,CEei表示行业i的能耗碳,等于利用式( 6 )核算出的行业i的能耗碳。与行业责任碳类似,行业能耗碳同样满足特征 ,且部分满足特征 ,是性质优良的碳排放考核指标。首先,由式( 7 )可知,行业i的能耗碳包含直接碳排放和间接碳排放两部分,因此行业能耗碳具备了核算间接效应的性质,即满足特征 。其次,式( 7 )体现了行业i向其他行业提供产出而应承担的碳排放责任,即从生产者责任的视角体现了行业i因获得经济利益而应承担的碳排放责任,反映了行121陈庆能等:中国二氧化碳排放的核算和比较 万方数
20、据业的生产者经济因果关系,因此行业能耗碳部分满足特征 。2 . 3 行业能耗碳与责任碳比较就总量而言,行业能耗碳总和等于行业责任碳总和;但就单个行业而言,行业的能耗碳与其责任碳并不一定相等。分别利用式( 7 )和式( 5 )将所有行业的能耗碳和责任碳加总,可得ni=1CEei=ni=1nj=1eiLdijYdj;nj=1CErj=nj=1ni=1eiLdijYdj。 ( 8 )由式( 8 )可知,行业能耗碳总和等于行业责任碳总和。但就单个行业而言,某一行业的能耗碳和责任碳是基于不同的经济理论得到的,分别反映了某一行业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经济利益,体现了某行业的生产者碳排放责任和消费者碳排放责任
21、。而行业的生产者责任和消费者责任并不具有对称性,甚至有些行业仅承担了生产者责任或消费者责任,因此各行业的能耗碳与责任碳并不一定相等。为此,本文对各行业的能耗碳与其责任碳进行比较。为了便于比较,本文引入2个指标,据此将中国的所有行业分为5种类型。指标1为行业的能耗碳责任碳率或责任碳能耗碳率 ,指标2为行业的碳排放量。根据指标1 ,将行业分为能耗碳型、责任碳型和普通3种,并将能耗碳责任碳率较大的行业纳入能耗碳型行业,将责任碳能耗碳率较大的行业纳入责任碳型行业,其余纳入普通行业。根据指标2 ,将行业分为关键行业和一般行业,将能耗碳(责任碳)较多的行业纳入关键行业,余者纳入一般行业或普通行业。2 .
22、4 数据处理本文主要需要投入产出表及能耗碳数据。对于投入产出表,本文使用由中国国家统计局提供的1 9 9 7年、 2 0 0 2年、 2 0 0 7年和2 0 1 2年序列表。为了消除价格变动的影响,将序列表转化为以1 9 9 7年价格为基准的可比价投入产出序列表。上述可比价投入产出序列表为竞争型投入产出表,其中间投入和最终使用都包含了进口产品。为了消除进口产品对核算结果的影响,本文将之转换为非竞争型可比价投入产出序列表。中国分行业的化石能源净消耗量来自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的“中国能源平衡表”及“分行业工业终端能源消费量” 。根据分行业化石能源净消耗量,利用式( 6 ) ,便可获得1 9 9
23、7年、 2 0 0 2年、 2 0 0 7年和2 0 1 2年的分行业能耗碳。此外,考虑到基于投入产出表的行业划分与基于能源数据的行业划分存在一些差异,本文对其中的一些行业进行合并,统一后的行业如表1所示。 能耗碳责任碳率、责任碳能耗碳率分别为行业能耗碳与其责任碳之比、行业责任碳与其能耗碳之比。 能耗碳率为各行业能耗碳占能耗碳总和的比重。表1 中国行业及其代码农业( 1 )煤炭采选业( 2 )石油开采业( 3 )金属矿采选业( 4 )非金属矿采选业( 5 )食品制造业( 6 )纺织业( 7 )服装业( 8 )木材加工业( 9 )造纸印刷业( 1 0 )石油加工业( 1 1 )化学工业( 1 2
24、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 3 )金属冶炼业( 1 4 )金属制品业( 1 5 )机械工业( 1 6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1 7 )电气机械制造业( 1 8 )电子工业( 1 9 )仪器仪表制造业( 2 0 )其他制造业( 2 1 )电力热力供应业( 2 2 )煤气供应业( 2 3 )自来水供应业( 2 4 )建筑业( 2 5 )交通运输业( 2 6 )批发零售业( 2 7 )其他行业( 2 8 )注:括号内数字为行业代码。3 实证分析本节基于2 0 1 2年的数据,利用能耗碳责任碳率(责任碳能耗碳率)和碳排放量2个指标,分类比较中国行业的能耗碳与责任碳,并基于1 9 9 7年、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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