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暂行规定.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暂行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暂行规定.docx(1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确定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纪发20031号 各市、县(区)纪委、党委组织部,市、县(区)监察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 现将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确定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福建省纪委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监察厅 福建省人事厅 二OO三年一月十四日 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确定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党纪政纪的肃穆性,加强党纪政纪处分确定的执行工作,明确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在处分确定执行工作中的职责范围,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
2、、人事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本规定所指的党纪政纪处分确定(以下简称处分确定),是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纪检监察机关作出或批准的党纪政纪处分确定。处分确定的执行工作是指处分确定生效后有关党政工作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处分确定的行为。 第三条 处分确定执行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实施,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负责执行。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在执行处分确定工作中应各司其职,加强协作,保证落实。 第四条 处分确定的送达 (一)送达受处分人 作出处分确定的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将处分确定书和处分确定执行状况报告表(见附件一)干脆送达受处分人
3、;或者干脆送达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党组织送达受处分人。 受处分人收到处分确定书后需由本人在处分确定执行状况报告表的有关栏目中签字,注明收到日期,并由送达人员收回该表,受处分人拒收处分确定书的,由送达人员联名注明,视同送达。 (二)送达受处分人所在单位 处分确定书和处分确定执行状况报告表干脆送达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必要时也可以邮寄送达或者托付有关纪检监察机关、主管部门代为送达。 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收到处分确定书后,须在处分确定执行状况报告表的有关栏目中载明收到文件的名称、份数和日期,签上收件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收到文件承办部门送的处分确定书后,应
4、召集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基层党委的负责人就处分确定的宣布、归档,受处分人的职务支配、享受待遇、处分期内的考察以及违纪款物的退赔和非经济利益的取消等事项进行探讨,作出支配布置。 (三)抄送组织人事部门 处分确定书应抄送同级或有关主管机关的组织人事部门及其档案管理部门并附上受处分人员管理状况回告表(见附件二),组织人事部门的签收人员应分别在该表的有关栏目载明收到文件的名称、份数和日期,签上收件人的姓名。 组织人事部门收到处分确定书后,应在十日内将处分确定等文书材料按规定的份数移送所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第五条 处分确定的宣布 (一)党纪处分确定的宣布 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于
5、收到处分确定书或处分批复之日的十五日内,在党委(党组)以及受处分人所在的支部党员大会或指定的范围内宣布。 1.受处分人所在的基层党委召开会议,传达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的确定精神,通报状况,统一相识,探讨确定受处分人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和宣布事项,明确宣布的组织分工。 2.受处分人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基层党委派出代表传达上级党委会议精神,宣读党纪处分确定;党员可以就处分确定发表看法;支部党员大会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3.受处分人所在党支部刚好将党纪处分确定宣布状况书面报告所属的基层党委,并抄送本单位的纪检部门。 处分确定由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应宣布上级党组织的
6、处分批复。 (二) 政纪处分确定的宣布 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应于收到政纪处分确定书之日的十五日内在中层以上干部会议或行政首长确定的范围内宣布。 (三) 处分确定宣布后,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应在处分确定执行状况报告表的有关栏目载明宣布的时间和范围。 第六条 处分确定的生效 赐予党员的纪律处分,从处分确定批准之日起生效;赐予行政监察对象的行政处分经确定或者批准后即生效。受处分人不服处分确定提出申诉的,不停止处分的执行。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期,从受处分人签收处分确定书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 处分确定的存档 处分确定宣布送达后,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应当自收到处分确定书之日的六十日内将处分确定执行状
7、况报告表报送作出处分确定的机关;有关主管机关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自收到处分确定书之日的三十日内将受处分人员管理状况回告表回寄给作出处分确定的纪检监察机关;由作出处分确定的纪检监察机关一并归入案卷。 根据受处分前的干部管理权限对受处分人进行管理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需将处分确定等文书材料装订归入本人人事档案,档案管理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在受处分人员管理状况回告表的有关栏目载明归档材料的名称和归档日期,签上姓名,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受处分人因职务被降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须要将其人事档案移交下级管理的,应在处分确定执行完毕后即办理移交手续。 第八条 处分确定的执行 (一) 党纪处分确定的执行 受党内警
8、告、严峻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举荐担当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当和向党外组织举荐担当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离于原任的职务。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当领导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已改正错误的,留党察看期满后按期复原其党员的权利;对于受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如未能收到预期察看效果的,可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但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坚持错误不改,又犯有其他应受党纪处分错误的,应开除其党籍。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
9、员,复原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当和向党外组织举荐担当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的职务。 受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干部,按低于原任职务安排其他党内或党外工作,组织人事部门应根据本级党委、政府的确定或处分确定书载明的降低职级事项重新确定其职务、级别并办理相关手续。受开除党籍处分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对违法犯罪而受到刑罚的党员,凡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三十一条规定可以不开除党籍的,赐予留党察看处分。其在服刑期间,停止过党的组织生活,留党察看期限从刑满之日起计算。 (二) 政纪处分确定的执行 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受处分期限(半年)未满的,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受记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执行 党纪政纪 处分 决定 暂行规定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