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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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XX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案(修订)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事务分级 1.3.1 特殊重大环境事务(级) 1.3.2 重大环境事务(级) 1.3.3 较大环境事务(级) 1.3.4 一般环境事务(级)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1.5.1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 1.5.2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的原则 1.5.3 坚持属地负责,先行处置的原则 1.5.4 坚持平战结合,科学处置的原则 2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 现场指挥机构 2.4区指挥机构 2.5 现场处置机构 2.5.1综合组 2.5.
2、2 救治组 2.5.3 监测组 2.5.4 救援组 2.5.5 警戒组 2.5.6 善后组 2.5.7 后勤组 2.5.8 宣扬组 2.6 相关专业指挥机构 2.7 专家组 2.8 事发单位 3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工作 3.1.1 开展全区范围内的污染源普查 3.1.2 开展突发环境事务的应急演练和风险评估 3.1.3 建立环境应急人才及资料库 3.2 预料系统 3.3 预警支持系统 3.4 预警级别和发布 4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4.1.1 报告程序和时限 4.1.2 报告方式和内容 4.2 先期处置 4.3 应急响应 4.3.1 分级响应机制 4.3.2 应急响应程序 4.3.3
3、应急响应措施 4.4 指挥与协调 4.4.1 指挥和协调机制 4.4.2 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4.5 应急监测 4.6应急监察 4.7 平安防护 4.7.1 应急人员的平安防护 4.7.2 受影响群众的平安防护 4.8信息发布 4.9 应急响应终止 4.9.1 应急响应终止的条件 4.9.2 应急响应终止的程序 4.9.3 应急响应终止后的行动 4.10 后期处置 4.10.1 善后处置 4.10.2 突发环境事务危害调查评估 5应急保障 5.1 资金保障 5.2 装备保障 5.3 通信保障 5.4 人力资源保障 5.5 技术保障 6监督管理 6.1 预案与演练 6.2 宣扬 6.3 应急实力考
4、评 6.4 嘉奖及责任追究 6.4.1 嘉奖 6.4.2 责任追究 7附则 7.1 预案的说明 7.2 预案的实施时间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刚好限制和消退突发环境事务的危害,明确相关政府部门及企业处置突发环境事务的职责,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全区对突发环境事务的防控和应急反应实力,将突发环境事务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编制本预案。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务应对法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案管理暂行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案XX省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
5、案XX省突发事务应急预案管理方法XX市突发事务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及XX市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1.3事务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事务严峻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殊重大环境事务(级)、重大环境事务(级)、较大环境事务(级)和一般环境事务(级)。1.3.1特殊重大环境事务(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殊重大环境事务:(1)因环境污染干脆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1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干脆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丢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爱护物种灭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
6、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峻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务。1.3.2重大环境事务(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务:(1)因环境污染干脆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1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干脆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丢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爱护野生动植物种群
7、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务。1.3.3较大环境事务(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务:(1)因环境污染干脆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干脆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爱护的
8、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务。1.3.4一般环境事务(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务:(1)因环境污染干脆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干脆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
9、;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耀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 (6)对环境造成肯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务级别的。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区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务的应对工作。突发环境事务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难、生产平安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平安,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须要实行紧急措
10、施予以应对的事务,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务和辐射污染事务。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务、船舶污染事务的应对工作根据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根据XX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1.5工作原则 1.5.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要加强对危急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严格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务风险防范体系,主动预防、刚好限制、消退隐患,提高对环境事务的防范和处理实力,避开或削减突发环境事务的发生。环境事务一旦发生,要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平安作为首要任务,还要留意做好应急救援人员的自身平安防护工作。1.5.2坚
11、持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分级负责。区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所辖区域一般突发环境事务的应急工作以及较大、重大、特殊重大突发环境事务的先期处置工作;较大、重大、特殊重大突发环境事务的应急工作接受省、市政府的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1.5.3坚持属地负责,先行处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对突发环境事务的处置,对限制事态、减轻后果、抢险救援、战胜灾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辖区发生突发环境事务时,所在地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在刚好上报状况的同时,应快速实行措施,主动进行处置。1.5.4坚持平战结合,科学处置的原则。主动做好应对突
12、发环境事务的思想打算、物资打算、技术打算、工作打算,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气,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采纳先进的预防、监测、预料、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务的科技水平和指挥实力。2组织指挥体系 2.1领导机构 XX区突发公共事务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委员会)下设XX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作为全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在区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探讨确定全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
13、工作重大决策和实施看法; (2)依据区应急委员会的确定,启动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响应; (3)依据区应急委员会的确定,结束突发环境事务应急状态; (4)组织制定和修订XX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案,开展全区突发环境事务预防、应急打算、应急处置和事后复原与重建工作,指导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做好突发环境事务应急工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有: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科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委宣扬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
14、村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气象局、区人武部、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城投公司、各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等。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区住建局:负责供应事务处置所需的相关工程技术支持。区生态环境局:接受报警信息并组织核查,刚好上报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参与现场污染状况监测和污染趋势预料,向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报告事务的基本状况和处置预案,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参与事务责任的调查;监管污染残留物的清除和环境复原工作;参与事务评估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参与现场应急救援、事务责任调查和事务评估工作。区科工信局:组织协调XX电信XX分公司、XX移动XX分公司和中
15、国联通XX分公司等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区公安分局:设置警戒线,限制现场人员和物资出入,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维护旁边的交通秩序,负责救援人员及物资运输的交通畅通,参与人员疏散和现场处置行动,对明确的事务责任人进行必要的监控;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参与涉及土地、矿山资源的突发环境事务的调查和处置工作。区委宣扬部:组织好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环境污染防控科普学问宣扬,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指导、协调对突发环境事务的宣扬报道。区财政局:供应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的经费供应,并做好经费运用状况监督检查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参与涉及因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不合理运用引起的
16、突发环境事务的调查和处置工作。区林业局:监督指导属地政府开展野生动(植)物及林业部门主管自然爱护区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务调查和处置工作。区水利局:协调供应实时水情信息,帮助污染趋势的预报工作,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负责对所辖防洪排涝工程的调度,帮助调控相关江河的水体流量。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征调运输救灾物质、人员所需的车船;负责管理赣江XX段水上交通平安,防止船舶污染;负责船舶污染事故的处置和调查工作。区城管局:确保区本级管理的城市燃气、市政设施、垃圾处理等平安正常运行;负责协调、调查区级管理的城市燃气、市政设施、垃圾处理等应急事务处置工作; 区卫健委:负责协调有关医疗机构对事故现场开展紧急医学救援,
17、组织医务人员、抢救药品和设备参加救援;帮助有关部门对救援人员进行必要的防护指导和事务的调查处理。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储备服务工作。区气象局:负责供应突发环境事务周边气象监测数据,开展气象条件对突发环境事务的影响分析,必要时组织开展负责极重污染状况下的人工降雨组织与实施。区人武部:组织指挥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与突发环境事务应急抢险工作。区消防救援大队:参加危化品污染形成对人员生命财产构成威逼状况下的应急处置工作。主动搜救和疏散污染区域被困人员。区城投公司:负责协调并供应事务处置所需的相关工程机械设备。各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负责所辖区域范围内突发环境事务的属地响应,组织人员疏散安置
18、、现场救助,确保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做好受害者及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处置等工作。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可由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依据突发事务处理工作的须要,相应增减和变更。区直其他有关部门也应依据本部门工作性质与职责,协作实施突发环境事务应急处理措施,完成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工作。2.2办事机构 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其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执行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的确定和指示; (2)负责全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3)联系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其履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状况进行指导、督促和
19、检查; (4)编制和修订XX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案,建立专家库,建立和维护突发环境事务应急指挥平台,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受理和收集有关环境事务信息并刚好上报; (5)发生环境事务时,负责甄别环境事务级别,提出实施预警、启动应急响应、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依据职责分工组织应急环境监测、污染处置和消退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务发生的缘由、发展趋势及污染影响等进行评估,为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决策供应依据。2.3现场指挥机构 特殊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环境事务发生后,依据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成立现场指挥部;一般环境事务发生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可以依据须要,在事发地设立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事发地
20、各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主要领导担当,或者由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指定,当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在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详细负责事发觉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全面驾驭事务发展态势,刚好向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状况,为上级决策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各项防治措施落实状况。2.4指挥机构 突发环境事务的处置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各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应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地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实施各项应急措施。2.5现场处置机构 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依据须要下设若干现场处置职能组,各组组成及职能如下:2.5.1综合组:组织协调各部门根据
21、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完成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工作。综合组职责由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牵头部门担当。2.5.2救治组:制定紧急医学救援方案,组织协调医疗机构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救治组职责由区卫健委担当。2.5.3监测组:驾驭事务发生地环境爱护现状及相关企业的有关状况,监督指导污染源的限制和处置;负责事务现场布点监测、采样及分析化验,刚好报告监测结果,预料和估算污染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参加事务现场调查取证和事务性质、等级的认定。监测组职责由区生态环境局担当。2.5.4救援组:负责现场污染限制、搜寻救助、现场泄漏污染物的洗消和危急装置的抢险救援工作。救援组职责区城投公司、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
22、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担当。2.5.5警戒组:负责救援现场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以及事发地周边职工和群众的劝导和疏散;对责任人进行限制,对事务性质进行界定。警戒组职责由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担当。2.5.6善后组:负责对受害人员进行救助和理赔,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开展污染消退和生态复原工作,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善后组职责主要由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民政局担当。2.5.7后勤组:负责运输保障,确保道路畅通无阻,应急人员、设备及物资刚好到达现场。运输及车辆保障职责由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担当;应急物资保障由区民政局负责综合协调、区财政局供应资金保障。
23、2.5.8宣扬组:指导协调应急信息和新闻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指导协调对公众开展环境平安教化。宣扬组职责由区委宣扬部、区生态环境局等担当。2.6相关专业指挥机构 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环境爱护职责规定的行政机关,均应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在发生突发环境事务时,成立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各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应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机构之间建立并保持工作联系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在发生突发环境事务时,各相关专业指挥机构在做好本部门应急救援的同时,要协作区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对污染源的限制和处置等工作。须要其他部门增援时,向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提出增援恳求。2.7专家组 聘请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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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突发 环境 事件 应急 预案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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