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docx(4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第一篇:012.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11013.8.8)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颁发单位颁发时间实施时间终止日期 国务院 110130808 110130808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制的阅历,特制定本条例。其次条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三条 承包合同应当实行书面形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承包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以及资料、图表等,也是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四条 列入国家安排内的重点建筑安装工程,必
2、需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安排签订合同。假如双方不能 达成一样看法,由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处理。第五条 签订承包合同必需遵守国家法律、符号国家政策,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已经批准;2.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安排;3.当事双方均具有法人资格;4.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实力。5.承包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6.工程名称和地点;7.工程范围和内容;8.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9.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10.工程造价;11.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方法;12.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供应日期;13.材料和设备
3、供应和进场期限;14.双方相互协作事项;十、违约责任。第七条 单项工程较多,施工期较长的建筑安装工程,应依据国家长远安排,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签订总合同,进行施工准 备;然后,再依据批准的年度安排,施工图和预算(或技术设计和修正概算)签订详细承包合同,进行施工。假如施工打算工程量较大,又有条件作施工打算的,双方可以先签订施工打算合同,据以进行施工打算工作并应限期补签承包合 同。第八条承包合同建立在科学牢靠、切实可行的基础上。双方的权利、义务必需在全同中明确加以规定。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可依据工程的特点、对承、发包双方的责任作特别的规定。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双方的主
4、要责任是:发包方1.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申请施工许可证执照和占道、爆破以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等的许可证;2.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座标限制点;3.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也可托付承包方担当);4.按双方协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材料和设备;5.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所需的文件(实行贷款或自筹的工程要保证资金供应),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6.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和份数交付给承包拨款和结算;7.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藏工程办理中间
5、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应帅发包方解决 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8.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工程价款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承包方1.施工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打算工作;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选购、供应和管理;4.刚好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安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藏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供应月份施工作业计 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以及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供应安排;5.严格根据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6、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6.已完成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7.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与竣工验收;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合同工期。除国务院另有规定者外,应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主管部颁发的工期定额。短暂没有规定工期定额的特 殊工程,由双方协商确定。工期一经确定,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工程结算方式,依据详细状况可实行施工图预算或工程概算加签证的结算方法;也可以实行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按工程概算 包干和房屋建筑平方米造价包干等方法。实行包干的工程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规
7、定包干范围,对合同工程价款一次包定。属于包干范 围以外的设计变更、国家规定的材料设备价格调整,人力不行抗拒的灾难等,可对合同工程价款进行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的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发包方可将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托付一个承包单位承包,也可托付几个承包单位分别承包。承包单位可将承包的工程部分分包给其他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承包单位对发包方负责,分包单位对承包单位负责。但承包单位不得通过将所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而从中渔利。违反承包合同的责任二、承包方的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
8、金;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发包方的责任未能根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发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是非曲直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实行措施弥补或削减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 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工程未阅历收,发包方提前运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担当责任;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有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方法或“工程价款结算方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9、。第十四条违约金、赔偿金的偿时,企业(包括施工企业及改、扩建建设单位)应从自有资金中开支,不得计入成本;行政、事业 单位,应从概、预算包干的节余经费中开支,或先由建设资金垫付,然后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筹建新建项目的单位,应先从建设资金中垫付,然后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第十五条合同正本由签订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报双方主管业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经办银行备案。合同管理与合同纠纷仲裁,按国务院有关合同管理和合同促裁的规定执行。全民全部制组织之间、集体全部制组织之间或全民全部制组织与集体全部制组织之间签订承包合同,均按本条例执行。个体户与全民、集体全部制组织之间签订承包合同,应参照本条例执行。涉外建
10、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不适用本条例。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有关的其他问题,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方法。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其次篇: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人单位(总公司):承包单位分公司(项目部):合同编号:东阿联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制订建筑安装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发包单位:(简称总包方) 分包单位:(简称承包方) 总包方经过仔细运作、协调符合法定程序总包的工程,在内部双方仔细磋商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双主同意由承包方承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
11、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章制度,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名称其次条工程地点第三条承包的范围和内容1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共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2安装工程名称以上工程均按施工图设计的内容范围承包。第四条工程造价承包的工程总造价元,假如合同期内发生劳务、材料价格调整、取费标准变动按文件规定执行。第五条承包方式本工程按下列第项方式进行承包施工;1:2:3:第六条承包上交管理费,工程总造价的%,合同签订,一次付清,不得隐瞒和拖欠,否则追加责任人法律责任。第七条施工期限执行总包合同的有关条款。第八条双方的主要责任。一、 总包方:1负责本工程开工前的组织、协调工作;2负
12、责与业主或发包方的合同签订,帮助分包基层单位办理开工前的有关手续,其费用由分包单位担当。3搞好监督、指导、协调、服务职能,尤其帮助承包方处理好与主管部门、业主、甲方(部承包方)及社会各界的关系。4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奖优惩劣,通报总公司工作动态。二、 承包方:1负责本工程管理班子的配备,保证材料、设备人员按规定时间进场。2听从总公司管理,按时参与总公司组织的有关会议、各种检查及职工的岗位培训,否则,后果自负。3按时上报工程量及完成质量、文明施工、平安生产的各种指标的上报。4按月上报每月资金收支报表,报表真实,依据收入比例,按时上交管理费。确有困难,写书面报告,申明拖欠原及缓交时间。第九条工程质
13、量、平安生产、文明施工等项责任与义务执行总包合同。第十条严格执行大合同约定的保修责任,因本工程发生的一切质量及平安责任有本工程承包人全部担当。第十一条本合同承包性质;承包单位及承包人在总包合同的框架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担当因本工程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工程类别状况,补充条款同时有效。法定代表人:(章)承包负责人:(章)年月日第三篇: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一)建设单位:_(以下简称发包方)施工单位:_(以下简称承包方)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名称_。其次条工程地点_。第三条建筑面积_。第四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_。第五条工程期限(开工、竣工
14、时间)_。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_。第七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_。第八条发包方义务1开工前_天,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_份,并做到“三通一平”;办好施工许可证。(甲方可托付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签订协议执行)2按协议分工,开工前_天甲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乙方签认。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监督工程质量。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5_。第九条承包方义务乙方负责: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开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4竣工后,5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甲方。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根据国家施
15、工验收规范进行。6_。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嘉奖条款_。第十一条其他帮助条款_。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_份,承包方、发包方各一份,报送_各一份。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争议解决_。第十四条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_。发包方(盖章):_承包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第四篇: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发 包 方:承 包 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批准文号 (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
16、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它: 。五、工程造价: (万元),其中土建: (万元),安装: (万元)。其次条 施工打算一、发包方: 月 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修理。 月 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意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须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合同签订后 天内(以收签最终一张图纸为准)供应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 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限制点) 份。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
17、与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天内供应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 份。二、承包方: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运用和修理工作;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安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安排(包括月安排),用水、用电安排,送发包方。第三条 工程期限一、依据国家工期定额和运用须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二、开工前 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三、如遇下列状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
18、,工期相应顺延:按施工打算规定,不能供应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须要或因交验时发觉缺陷须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供应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变更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缘由而影响进度;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天以上(每次连续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非承包方缘由而监理签证不刚好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人力不行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第四条 工程质量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探讨要求达
19、到:。二、承包方必需严格根据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需遵守下列规定:由承包方供应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需按有关规定供应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由发包方供应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需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变更或代用必需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隐藏工程必需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刚好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
20、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刚好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探讨,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选购;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选购的材料、设备,必需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供应的材料须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
21、,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担当;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供应材料、设备方担当。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方法:。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依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方法执行。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 备料款,计人民币 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 计人民币 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 计人民币 万元;材料设备差价 万元,分 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需在 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 时,
22、按规定比例逐步起先扣回备料款。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 的违约金。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担当。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 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 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恳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
23、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二、施工中如发觉设计有错误或严峻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刚好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刚好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探讨确定修改看法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行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安排。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需由原设计单
24、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需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第八条 工程验收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需具有隐藏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刚好办理验收签证手续。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运用。第九条 质量保修一、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25、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运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担当质量保修责任。二、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见附件三)。三、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2.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质量保修责任;4.保修费用。第十条 违约责任承包方的责任: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运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发包方的责任:一、未能根据合同的规定履行
26、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实行措施弥补或削减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三、工程未阅历收,发包方提前运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担当责任。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 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方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27、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附 则一、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附件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需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须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样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发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托付代理人(签章):开户银行:帐号:电话电挂:邮政编码:年 月 日发包
28、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托付代理人(签章):开户银行:帐号:电话电挂:邮政编码:年 月 日经办建设银行(盖章)年 月 日建筑管理部门(盖章)年 月 日鉴(公)证看法鉴(公)证机关(盖章)经办人:年 月 日第五篇: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详细状况,经双方协商一样,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安排批准单位及文号:;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其次条工程期限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2本
29、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3如遇下列状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觉有缺陷,须要修配、改、代、换而耽搁施工进度者。(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供应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
30、者。(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7)因遇人力不行抗拒的自然灾难(如台风、水灾、自然缘由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2如遇下列状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改变;(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改变;(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6)其他。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
31、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办理。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1)进口特别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当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4)全部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
32、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觉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需快速将其运出场外。(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担当;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缘由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运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33、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选购供货的,应依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干脆费。(2)发包方供应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供应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4)发包方托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运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天内一次付清。(5)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需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
34、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须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帮助进行调剂串换运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担当。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1承包方必需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需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担当的任务。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特地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需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
35、,刚好供应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需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运用。5隐藏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藏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藏接着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需根据(1);(2);(3
36、)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协作,共同进行。试车中须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供应。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供应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
37、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担当。交工验收中如发觉有不符质量要求,须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缘由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终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运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缘由,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由施工造成
38、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2施工图的重大修变更更,必需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变更、标准提高、工艺改变、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
39、、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合同造价。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需马上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样,如地质、地下水状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别困难等。确认的事实必需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
40、,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担当。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1发包方(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藏的),并供应有关隐藏、障碍物资料;(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供应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修理;(3)依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状况,实行措施满意施工用水、用电的须要;(4)按规定供应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担当所发生的费用;(5)合
41、同签订后天内(以收签最终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供应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套;(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限制点;(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与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天内分送有关单位;(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刚好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刚好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以满意工程进度的须要;(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藏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
42、他必需的签证;(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协作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刚好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2承包方(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安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安排,用水、用电安排、开竣工通知书、隐藏工程验收单等,并刚好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选购、供应和管理;(4)于每月底前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安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安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5)严格根据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
43、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7)供应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与竣工验收;(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额的)的预付款,计人民币万元。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需在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时,逐步按比例起先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天内支付的价款,留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方法或工程价款结算方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鉴(公)证看法地址:地址:经办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鉴(公)证机关(章)托付代理人(签名):托付代理人(签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电挂:电挂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