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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建项目三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施代建项目托付人、代建人、运用人三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托付人:*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权 利托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予以订正及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参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托付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或要求代建人依法解除其与专业工作单位的合同;托付人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缘由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托付人有权对要求代建人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至施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托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托付人有权监督代建人进行设计、施工及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选购招
2、标;托付人有权审查项目年度投资安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托付人有权审查参建单位的付款申请;托付人有权审查工程结算。义 务托付人应负责协调代建人、运用人及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托付人应监督和指导代建项目的建设实施,并组织代建项目的决算、竣工验收和移交。 托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及代建人提出的付款安排和付款申请,刚好审核并将应付款干脆拨付各参建单位;托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确定的一切事宜赐予书面答复。 托付人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工作。 托付人应在待检工作完成后,组织对代建人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 托付人负责上报项目年
3、度投资安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托付人应参加项目安排的编制、规划、可行性探讨等前期工作,组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初审。负责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管及对项目资金运用绩效进行跟踪评价;托付人应定期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项目进展状况和反映存在的问题。责 任托付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托付人有权就因其他缘由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假如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因不行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托付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行抗力包括因斗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
4、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肯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难。 代建人:代建公司权 利代建人依据托付人和运用人的授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依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 (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 (3)对项目建设资金的运用进行管理。 (4)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5)进行项目各参加方的协调工作。 代建人有权拒绝托付人和运用人提出的合同约定之外要求。 代建人有权取得代建酬劳,并有权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结余额中提取奖酬金。义 务代建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
5、护托付人和运用人的合法权益。 代建人在签订代建合同的同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托付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代建人应组建能够满意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须要的项目管理部,根据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托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将汇报材料抄送运用人。 代建人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限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运用。 代建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钱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缘由必需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看法后,由代建人报托付人核准。 代建
6、人应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接受托付人和运用人监督。 代建人应依据项目进度须要,向托付人提出资金安排申请。 代建人应在项目建成后,帮助托付人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运用人办理移交手续。 代建人应在项目移交前,签订保修服务协议。 代建人应依据运用人提出的项目运行管理方案,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代建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运用人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代建人应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及投资概算并报批,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组织施工图设计并报审;代建人应负责办理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建
7、设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相关手续;代建人应负责组织项目设计、施工、主要设备材料选购的招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报省代建办和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备案工作。 代建人应负责项目预算(施工图预算及相关费用)编制工作,并报省代建办审批;依据实际工作进度和资金需求,代建人应负责编制提出年度投资安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代建人应定期向省代建办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运用安排,依据项目进度向省代建办提出项目付款申请;代建人应负责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和平安生产状况;代建人应刚好将项目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设计变更、概(预)算调整及其他重大问题上报省代建办和运用人;代建人应负责组织项目中间验收和专项验收,申报、协作相
8、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代建人应负责整理汇编项目建设及竣工的技术资料,并向项目业主单位移交;代建人应负责向项目业主单位办理资产移交;代建人应负责组织协调工程保修期内的修缮维护,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责 任代建人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代建人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改变,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他经济损失的,代建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担当相应赔偿责任。 代建人有权就因其他方缘由造成的损失提出赔偿,假如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因不行抗力导致
9、合同不能全面履行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行抗力包括因斗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肯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难。运用人: 权 利运用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监督,并向托付人反映各种问题。 运用人有权对工程变更内容提出看法。 运用人有权对托付人核准的变更结果进行申诉上报。 运用人有权对代建人的建设管理行为进行监督。义 务运用人应为代建工作供应以下必要条件: (1)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供应具体的项目运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 (2)办理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种审批手续。 (3)按合同约定为代建
10、人供应必要的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 运用人应对政府资金运用状况进行监督,并负责项目自筹资金的筹措,刚好、足额将资金拨入项目专户;运用人应参加项目设计的审查工作,并对专业工作单位的选择过程进行监督。 运用人应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协作完成工程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接收手续。 运用人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运用人应提出项目运行管理方案,协作代建人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运用人负责编制、报批项目建议书,提出项目运用功能配置、建设标准和投资建议;运用人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探讨报告,参加编制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运用人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办理土地、规划、四通一平
11、、环保、抗震、消防、人防、园林绿化、市政配套等手续;运用人应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与建设阶段的连接,帮助代建人办理项目实施及竣工验收阶段的各项手续;运用人应参加工程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接收、运用和管理建成项目。责 任运用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运用人有权就因其他方缘由造成的损失提出赔偿,假如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因不行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或部分履行,运用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行抗力包括因斗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肯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难。 第11页 共11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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