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党风政风监督员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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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党风政风监督员管理办法*县党风政风监督员管理方法广办字2022101号各乡镇(街道),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县党风政风监督员管理方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仔细贯彻执行。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18日*县党风政风监督员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中心“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和改进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保证县党风政风监督员正确履行职责,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其次条县党风政风监督员由有关部门和单位举荐,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审查、考核、公示,由县委
2、、县政府颁发聘请证书。第三条县党风政风监督员兼任县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员。第四条县党风政风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为两年,聘任期满后,因工作须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其次章选聘条件第五条县党风政风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党风政风建设工作。(二)工作仔细负责,有肯定的组织协调实力,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和分析归纳实力。(三)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有肯定的法律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四)公正廉洁,敢于讲真话,不怕得罪人,原则性强,对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勇于揭露和指责。(五)能主动深化基层,调查探讨,驾驭各方面的真实状况;亲密联系群众,切实维护群众
3、利益。(六)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能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七)本人自愿,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老干部代表年龄可适当放宽),有较充裕时间参与日常的各项活动。第三章人员构成第六条党风政风监督员的人员构成:党风政风监督员共20名,由社会各界代表组成,妇女、青年头表应占肯定的比例。其中: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名,老干部代表1名,民主党派、无党派和工商联代表各1名,学问分子代表2名、企业界人士代表3名,乡镇(街道)代表5名。第四章选聘程序第七条县党风政风监督员按下列程序进行选聘:(一)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人大、政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单位、群众团体等单位发函明确举荐条件,举荐方
4、法。(二)各部门(单位)依据党风政风监督员基本条件确定党风政风监督员举荐人选,填报*县党风政风监督员举荐人选登记表(附后)后按举荐类别报归口部门。(三)归口部门对各部门(单位)举荐的人选进行初审,按名额要求以1:2的比例提出党风政风监督员举荐人选名单。(四)对各归口部门举荐上来的人选,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考核,提出县党风政风监督员候选人员名单,按程序报县委审定。(五)县委探讨确定县党风政风监督员,在媒体上公示后以县委、县政府名义颁发聘书。第八条党风政风监督员的举荐工作实行分级分口负责制。各乡镇(街道)的监督员分别由乡镇(街道)负责举荐;党代表、学问分子代表由县委组织部负责举荐;人大代表由县人大
5、常委会负责举荐;政协委员由县政协负责举荐;老干部代表由县委老干部局负责举荐;民主党派、无党派和工商联代表由县委统战部负责举荐;劳动模范代表由县总工会负责举荐;企业界人士代表由县工信委负责举荐。第五章工作方式第九条县党风政风监督员在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行下列工作方式参加监督检查工作:(一)参与明查。县领导小组组织党风政风监督员,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对各乡镇(街道)、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进行日常检查。(二)参加暗访。依据工作部署,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带队,组织党风政风监督员对全县落实中心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状况进行暗访。(三)现场处理。党风政风监督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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