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员基础培训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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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1页共 8888页物业管理员基础培训资料物业管理员基础培训资料新入职员工基础培训资料(重庆市渝北区物业服务手册)前 言随着渝北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化,物业管理服务区域不断扩大,业主对物业服务也呈现多层次需求,物业服务规范程度、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识等多种因素导致各 种冲突纠纷也日益突出, 物业管理服务已成为城市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有效地化解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的各种冲突纠纷, 打造美妙家园, 建立 和谐社会是须要业主和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解决的课题。为了更加有效的指导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明晰各方权、责、利关系,履行各自担当的义务和责 任,便利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2、) 、居(村)民委员会刚好有效协调解决各种冲突纠纷,渝北区房地产和物业管理协会依据物权法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建设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方法 、 重庆市物业专项修理资金管理方法 、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 城乡规划 法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 、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 、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第 2 2页共 8888页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重庆市环境爱护条例 、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 、 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 、 重庆市主城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主城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中有关违法建(构)筑 物认定查处问题的复函 、 重庆市业主大会和
3、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试行) 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仔细吸取多年来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的阅历教训, 组织物业行业 专家结合渝北区实际编制了重庆市渝北区物业服务管理手册(试行) (以下简称手册 ) ,现印发到全区各机关、 企事业单位和小区业主, 供大家在涉及物业 服务管理工作中参考。 手册虽经过多方征求看法和反复修改,由于物业管理涉及众多法律法规和政策,也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能职责,我们在编写当中, 难免还存 在没有提到的问题以及不妥当的地方, 敬请在运用过程中提出看法,以便进一步完善。重庆市渝北区房地产和物业管理协会一、基础概念1、什么是物业?答:指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如:住宅、商业门面、小区
4、道路、园林绿化、车库车位、消遣设施、地上地下管网、消防设第 3 3页共 8888页施、监控设施设备等等均属物业。2、什么是物业服务企业?答:指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经营)活动的企业。物业企业是依据市场经济法则参加物业管理服务。物业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3、什么是业主?答:业主是指物业小区管理范围内房地产权证载明或者其他法定文件确定的物业全部权人(如产权人的父母、子女、承租运用人就不是业主) 。4、什么是业主代表?答:业主代表是小区需召开业主大会,而业主子数较多时,以栋、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的业主,并就业主大会拟探讨的事项征求所代表的业主的看法,并进行公示(不
5、少于 3 天) ,并将书面表决看法经业主本人签字后,代表业主照实反映业办法见。5、什么是业主大会?第 4 4页共 8888页答: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对应物业管理区域成立的,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责、利关系由业主大会确定。6、什么是业主委员会?答: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并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备案。7、什么是物业运用人?答:指物业的承租人或者其他实际运用物业的人。8、什么是物业管理?答:业主通过选聘物业企业,由业主和物业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
6、修理、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9、什么是物业管理区域?答:依据物业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结合物业的共有或共用设施设备、 建筑物规模、 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的区域。如:一个小区在规划的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建筑物(含住宅、商业第 5 5页共 8888页门面等) 、共有或共用的设施设备(休闲消遣设施,公共的地下、地上管网、 停车库、 消防设施设备等) 、 园林绿化等均属一个物业管理区域。10、什么是物业服务收费?答: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企业根据与业主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修理、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向业主所收
7、 取的费用。 即通常所说的物业服务费。分包干制和酬金制。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企业享有或担当的物业服务 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 享有或担当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目前,绝大部分物业小区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实行的包干制。11、什么是物业修理?答: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影响业主住用及平安的情形时,须要进行的修理处理的过程,简称物业修理。12、什么是物业专项修理资金?第 6 6页共 8888页答:专项修理资金是指业主缴纳的,专项用于物
8、业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满后的修理、更新、改造的资金。二、怎样选择物业企业1、多个企业参加竞争,是否选择物业收费低的企业?答: (1)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 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2) 物业企业在开展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 须要设置必要的门岗、清洁人员、管理修理人员、保卫人员等,要发生公共修理费、人员工资、税费、合理利润等成 本,还有可能产生不行预见的费用。因此,过分偏低的物业服务收费企业,不肯定保证服务质量,最终影响业主的权益受损。(3)为了做到物业服务收费合理,又要保证服务质量,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可以托付渝北区物业行业专家 (物业协会) , 对物业服务质量、收费标准
9、等进行评估。2、物业企业参加小区竞争应公示的资料。答:物业企业须首先向小区业主公示“企业星级”、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和“诚信度证明” (前期物业企业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公示) ,第 7 7页共 8888页并作为合同备案要件之一。3、什么是“企业星级”?答:“物业企业星级考核”是渝北区政府对在我区服务的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及诚信度的一项综合考核体系,对考核结果实行五星级管理。90 分以上挂五星,80 以上挂四星,70 分以上挂三星,60 分以上挂二星,60 分以下挂黄牌。4、什么是物业企业“诚信度证明”?答:以百分制为基础、对物业企业的经营行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爱护消费者权益以及业主投诉等状况,实行信
10、用记分制,运用加减分进行评价。物业企业诚信记分与星级考核结合,并向社会公布,供业主选聘物业企业参考。5、小区面积与选择物业企业资质的关系。答:一个小区面积与选择物业企业资质必需适用以下规定:一级资质物业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二级资质物业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三级资质物业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第 8 8页共 8888页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6、物业服务类别?答:物业服务分为前期物业服务和后期物业服务。7、什么是前期物业管理、后期物业管理?答: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大会成立之前进行的物业管理。新建
11、物业的建设单位在物业销售前,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企业,确定物业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费,其中物业服务费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期物业管理是小区入住率达到 50%以上,小区成立了业主大会起先。物业服务费是由业主大会在选聘物业企业时依据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的凹凸协商确定。8、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后期物业服务合同有什么区分?答:合同主体不一样。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建设单位与物业企业签订的;后期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企业签订。9、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是否允许几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服务?答:只能是一个物业企业实施服务。开发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企业选聘时,不能将一个物业服务区域第 9 9页共 8888页分散
12、招投标,只能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投标。10、业主选聘物业企业的方式有哪些?答: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企业可实行招投标方式或者协议方式。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企业必需经业主大会(双过半)同意。11、物业服务合同需不须要业主大会审议通过?怎样备案?答: (1)须要业主大会审议通过,物业服务合同草案必需向全体业主公示 7 天以上。(2)物业服务合同订立、变更后,由物业企业一月内向街道办事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 物业企业未将物业服务合同报送备案的, 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12、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的关系?答: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监
13、督物业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向物业企业反映业主合理诉求, 协调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冲突纠纷,沟通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第 1010页共 8888页业主委员会不能强迫物业企业开展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服务。13、业主大会续聘或重新选聘物业企业,应何时做出确定?答: (1)重新选聘新的物业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2)业主大会做出续聘或者选聘新物业企业的确定,应书面告知物业企业。(3) 业主大会确定续聘的, 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一个月前与物业企业续签物业服务合同。14、物业企业确定不再与物业小区续签合同的,如何处理?答: (1)物业企业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在
14、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并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2) 物业企业退出物业服务的, 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物业档案。(3)物业企业在退出原物业管理区域时,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在一年内不得参与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15、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的,业主大会没有作出续聘或者选聘第 1111页共 8888页的确定,双方怎样处置?答:原物业企业自愿根据原合同约定接着供应服务的,物业服务合同自动持续至业主大会作出选聘或续聘确定为止。16、业主大会确定选聘新的物业企业,原物业企业不按规定退出的,业主如何处理?答:
15、向物业所在地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由物业所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三、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1、业主大会如何成立?答:(1)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出售并交付运用的建筑面积达到该区域建筑物总面积的 50%以上,业主可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2)占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 20%以上的业主可书面对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求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也可同时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3)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4)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 50%以上的业主参与。第 1212页共 8888页2、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必要条件及筹备工作?答: (1)物业出售并交付运用
16、的建筑面积达到该区域建筑物总面积的 50%以上时, 由小区 20%的业主书面对所辖街道办事处 (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并附上签字的书面要求原件和业主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或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2)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 30 日内通知建设单位报送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时间、业主清册等材料,并负责核实材料和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3)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街道办事处通知后 10 日内报送材料,并帮助成立筹备组。(4) 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和街道办事处、 建设单位派员共同组成。3、业主大会会议有效确定遵从的原则?答: (1)业主大会有效确定遵从的原则是:少数听从多数。(2)
17、 业主大会须要作出确定时, 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和业主均超过 50%以上的确定才有效。(3)业主大会作出的确定,物业小区内全部业主、物业运用人均第 1313页共 8888页应遵守执行。4、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有哪几种形式?答:两种形式:一是以召开业主会议集体探讨的形式;二是由业主委员会采纳书面征求业办法见的形式。(业主子数较多,集体探讨不易实现的,一般采纳书面征求看法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5、 业主是否可以托付他人参与业主大会会议?答: 可以书面托付,但受托付人必需真实反映业主的意愿。6、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条件?答: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未成立业主委员
18、会的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须要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由 20%以上的业主以书面形式提出,业主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7、若业主委员会到期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怎么办?答:业主可以联名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督促业主委员会限期按规定要求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8、业主大会的职责是什么?第 1414页共 8888页答:(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2)选举、补选或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3)确定业主委员会的必要经费及来源以及经费管理运用方法;(4)撤销或者变更业主委员会超越权限的确定;(5)选聘和解聘
19、物业企业,确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6)确定提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申请;(7)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9、业主大会的宗旨是什么?答: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履行相关的义务。10、筹备组应当做好哪些筹备工作?答: (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2) 参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 结合小区实际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草案; (3)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子数和业主全部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4) 拟订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方法, 审查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第 1515页共 8888页确定
20、候选人名单;(5)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打算工作。11、首次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街道办事处、建设单位的职责?答: (1)由街道办事处牵头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筹备组长由街道办事处派员担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中起的作用是组织、指导作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以后召开业主大会或召开业主委员会应请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派人参与。(2)建设单位有帮助成立筹备组的义务。(3) 建设单位不移交物业档案, 由物业所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予以通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12、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及产生?答: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必需是物业产权人或配偶,其他人员(如:父母、子女
21、、其他物业运用承租人等)均不能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举荐,30 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举荐委员候选人 1 名。举荐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必需在业主第 1616页共 8888页大会召开前 7 天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示。13、担当业主委员会成员条件是什么?答: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授权的自然人代表,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实力,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2)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按期履行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专项修理资金等业主义务,无乱搭建行为。(3) 本人、 配偶以及直系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供应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
22、内工作或兼职;(4) 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 业主委员会副主任或主任原则上只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担当。(5)具备肯定组织实力,且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社会公信力,未参与过违法组织;(6)书面承诺主动、刚好、全面履行工作职责;(7)无挪用、侵占公有财产及以权谋私行为;(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14、业主委员会人数、领导设置、任期年限及备案?第 1717页共 8888页答: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一个物业管理小区的业委会委员成员一般由 5 人11 人组成且为单数,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3 名。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不超过 5 年, 业主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产生后 30
23、日内由业主委员会向所在辖区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备案。15、业主委员会委员是否可以实行候补制,怎样产生?答: (1)业主委员会委员可实行候补制。(2)候补委员的名额和产生程序由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方法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出缺时,由候补委员以得票多少依次递补。递补的委员作为候补委员参与业主委员会,并由下一次业主大会确认是否成为正式委员。(3)候补委员可以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但不具有表决权。16、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答: (1)制定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2)召集并主持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状况,公示业主大会确定;第 1818页共 8888页(3)为业主大会续聘、选聘、解聘物业企业做好相关打
24、算工作,经业主大会确定和授权,代表全体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企业签订、变更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4) 执行业主大会作出的决议, 向业主大会报告有关决议执行的状况;(5) 公示物业专项修理资金运用状况, 组织或者参加物业共有部分修理、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6)每半年公示一次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等运用状况;(7)刚好了解业主、运用人的看法和建议,监督和帮助物业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协调业主、运用人与物业企业的关系;(8) 依据业主大会的确定, 代表全体业主参与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或者仲裁;(9)协作有关部门,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的相关工作;帮助物业企业催收业主拖欠的物业管理费;(10)
25、组织并监督管理规约、业主大会给予的其他职责的落实。17、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由谁主持?假如上届业主委员会已辞职,第 1919页共 8888页由谁主持换届选举?程序如何进行?答: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两个月前,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逾期未换届的,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要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组织换届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员集体辞职的,应当根据组织首次业主大会的方式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18、业主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怎样罢免?答:假如业主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有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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