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火堂血缘的依附与独立石仓省略家族年的住屋史王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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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香火堂 ” 血缘的依附与独立 香火堂 ” 血缘的依附与独立 石仓阙盛宗家族 1710 -1850年的住屋史 王媛 摘要本文以清代浙南石仓村阙盛宗家族的定居、兴业以及营建居屋的历史为线索,解释乡村大屋在家族血缘传 承中的功能、意义以及主人营建大屋的动力。文章通过对大屋中 “ 香火堂 ” 的分析,说明 “ 大屋 ” 其实具有 “ 纪念碑 ” 的功能。 对大屋营建的执着,体现了大屋主人力图在祖先的荫庇之下确立自身文化地位的 _种努力。 关键词 石仓 ;家族 ;香火堂;纪念碑 中图分类号 K820.9文献标识码 1 A文章编号 1007 - 1873(2011)05 -0085 -10 昨者简介 王
2、嫒 , 上海交通大学科技史系副教授 200030 追求 “ 永生 ” 与 “ 不朽 ” 是人生心理上最普遍而深刻的要求之 _。孔子把这一个期求变成为子 孙对于父母祖先的一种人生义务与责任,所以论语上说: “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 ” 家庙与祠堂 的建造,即是使祖先活在世世代代子孙的纪念中而 不朽 ” ,同时也由于显示子孙对于祖先之 孝 德 ” 而使子孙得以荫庇。 在艺术史中,巫鸿对中国早期的礼仪建筑进行过深入的讨论。他指出在商和西周时期,历代祖 先均供奉于宗庙,宗庙从设计时起就是一个集合式的建筑 ,宗庙中地位最高的只是家族的始祖。东 周时期祖先祭祀中心从宗庙转移到墓地,与宗庙不同的是,墓地总
3、是为个人建造 “ 在个人野心蓬勃 高涨的东周时期,丧葬建筑的宏伟程度迅速增加。诸侯把高大的陵墓看成是个人的纪念碑 ;他们为 自己修建陵园,并颁行法令以确保它们的竣工 ” 。宗庙与陵墓,都是为了使某人 永生 ” 与 “ 不朽 ” 而建,只是前者中的个人只是家族世系和血缘结构之中的一分子,而后者具有绝对的 “ 专属性 ” ,包 括个人对墓葬空间的命名权、设计权以及独立使用权。这一现象让我们意识 到,在中国早期的礼仪 艺术与建筑中,建造者在面对 “ 慎终追远 ” 的同时,还有追求自我生命的 “ 个体性 ” 这样一个人生基 本问题的向度。 有趣的是,通过对中国乡村社会的研究,人类学家普遍认为:在传统中
4、国个人成长和人格形成 过程中,祖先崇拜和家族组织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家庭生活中以父子关系为轴心,有四世同堂 的大家庭理想,家族中的个人利益必须服从于家族的利益。那种独立、自立、自主的个人在传统中 国社会也几乎不可能存在。这一看法强调了个体利益对家族利益的服从,是 20世纪以来人类学 家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人格的一般概括。 传 统社会的住宅一向被认为是礼制和生活方式的载体 , 我们也因此能够将传统住屋作为一个 透视社会文化和生活方式的窗口来反观人类学家的观点。本文是以 1710 -1850年的浙南山区阙 盛宗家族的住屋建造史为例的一项研究。阙氏家族于明末清初从福建上杭迁居松阳县石仓村,在 钱穆:灵
5、魂与心,钱宾四先生全集第 46册,合联经北出版公司 1998年版,第 13页。 巫鸿中国古代艺术与建筑中的 “ 纪念碑性 ” ,李清泉郑岩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9年版,第 015页。 许烺光:祖荫下:中国乡村的亲属、人格与社会流动,王芃、徐隆德译,合北南天书局有限公司 2001年版,第 7页。 85 71994-2015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 史林 5/2011 清代中期陆续建造起二十几幢至今仍在使用的精美的大屋。这些大屋的存在、对村民的调查访谈、 以
6、及我们在村中搜集到的大量民间文书 一 分家书、卖屋契、执照等,为我们深入解读阙盛宗家族 的定居、发展史以及阙氏成员在住屋中表达的理想与追求提供了翔实的资料基础。 通过对阙盛宗家族各代住屋生成的历史过程细致地追溯,我们认为在祖先崇拜、血缘组织、伦 理及各种礼制的约束背后, _个传统中国家族中的个体仍然能在服从家族和集体利益的同时,保持 自我的 “ 个体性 ” ,并最终将自己的意愿体现在住屋的建造中,使住屋成为自己的 “ 纪念碑 ” 。 香火堂 ” 开基祖与建造者 松阳县石仓村位于浙江省南部山区,石仓溪由南向北流过石仓,经小港注入松阴溪,茶排等大 大小小十几个自然村分布于石仓溪两岸。明代中叶,石仓
7、属于浙南山区银矿采掘的中心地之 _。 随着矿产资源的枯竭,浙南山区经历了矿盗之乱所引起的社会变迁。康熙前期的 “ 三藩之乱 ” 带来 了浙南山区人口的大量死亡。这一时期的石仓,土著人口急剧减少,而来自闽汀的大量移民迅速 成为石仓的新主人。阙氏是这些移民中人数最多,繁衍最盛的 _个姓氏,今天在石仓的 6000多人 口中,阙姓约占 60%。 阙盛宗家族由于经营铁砂致富,在 不到 _百年的时间里,繁衍出 _个庞大的支派,把茶排变成 繁盛的村落。道光阙氏族谱中载: “ 阙氏自康熙年间由闽杭而迁徙于松邑石仓之源,当时,如祥 公居厚(后)宅,盛宗公居茶排,弼文公居下宅街。俱各贸易立业,婚娶成家,厥后瓜瓞绵
8、延,至嘉庆 时尚未有祠 ” 阙盛宗的三子中以小儿子阙其兴一支最为兴盛,我们现在茶排看到的大宅,都是 阙其兴这一支的 “ 天 ” 字辈和 “ 德 ” 字辈、即第二代和第三代修建的。 石仓曾有一座最大的家族宗祠 一 阙氏宗祠,建成于道光二十五年 ( 1845), 1974年因建小学 被拆毁。通过供奉 “ 共同的先祖 ” ,阙氏宗祠将十几个阙姓支派联系起来,建构起阙氏宗族。各支阙 氏自己的 “ 香火堂 ” ( 即小宗祠)则形成了一个分支清楚的宗祠 一 香火堂体系。 香火堂 ” 是在住宅中专门用来供奉祖先牌位的一个空间,与家庙和宗祠不同,它实际上的空间 范围只是位于住宅后进的 _间厅或堂,而不是整个建
9、筑。但由于其所具有的祭祀功能,使其成为整 幢建筑的精神核心 ,人们常常以香火堂开基祖的名谓指称整幢住宅。 在石仓,村民直接以 “ 某某公香火堂 ” 指称其所住的大宅,无疑 “ 某某公 ” 就是这座大宅中的香 火堂的开基祖开基祖 ” 意味着他拥有 香火堂 ” 空间的所有权 ,他是每个个体的血缘源头和纽 带 ,更为重要的是,整座建筑将以他的香火堂命名,传诸后世。与祠堂和墓地相比,香火堂无疑具有 祖先与后代之间更加紧密和直接的联系,这种祭祀空间与居住空间合二为 _的形式 ,使血缘与地缘 融合起来,把一座大宅的空间范围变成了他世代专属的领地。 由于香火堂与居住空间结合在一起,所以香火堂的开基主又与住屋
10、的建造史有密切关系。人 们常认为香火堂的开基祖就是此堂建造者之意。但有时建造者是子代,而其父辈才是香火堂的开 基祖,所以这两者并不完全一致。同样 “ 香火堂 ” 龛中的神祖牌上可能写有几代祖先的名号 ,但香 火堂的开基祖只有一位,而且不一定是神主牌上最早的那 _代先祖,所以也不能根据神祖牌判断香 关于石仓文书的发现和搜集情况,参见曹树基石仓地契的发现、搜集与整理 来自浙南山区 _个客家村庄的 报告 ,收入罗勇主编客家学刊 ( 创刊号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9年版,第 146 -172页。 关于对 “ 纪念碑 ” 的概念的探讨见巫鸿:中国古代艺术与建筑中的 “ 纪念碑性 ” ,李清泉郑
11、岩等译 ,上海人民出版 社 2009年版,第 1-5页。 据光绪松阳县志卷 10兵制,从顺治三年 ( 1646)至康熙四十八年 ( 1709),松阳县共经历了六次兵乱与匪乱,其 中四次与石仓直接相关。 合族题序天开倡议建祠序,道光阙氏宗谱,卷 1序,编号 P5050027。 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资料室藏(电子 本 ) 。原书只有分卷页码,无连续页码,编号系用数码相机拍摄时自然形成。下文同,不一一说明。 86 71994-2015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 :香火堂
12、 ” 血缘的依附与独立 火堂的开基祖。 我们参照阙氏口传的香火堂名谓,最终发现使用 “ 份 ” 的概念,即所有香火堂的居民都有 份 ” 的那位最近先祖就是香火堂的开基祖这一原则,适用于石仓所有的香火堂。 关于 香火堂 ” 的开基祖,需要强调的还有两点 :第作为香火堂的开基祖,必须是大宅单独的 建造人。在兄弟合建或父子合建的情况下 ,香火堂的开基祖只能是他们的父亲,而不是兄弟之中的 任何一位或儿子。第二,个人建造者在去世后才成为大宅的 “ 香火堂 ” 中的开基神主,其所建住宅起 初被称为 “ 新屋 ” 。但这幢新屋在日后的某个时刻成为他的 “ 香火堂 ” 是完全可以预期的。 香火堂的香火与其子孙
13、的际遇息息相关,随着子孙在老屋中的人口状况变化,其香火的状况也 会变化。一般来说,小型的香火堂有两种可能 : 一,由于子孙各自建宅,搬离老屋,老屋不再担负居 住功能,成为纯粹的 “ 香火堂 ” ;二,子孙无嗣或将老宅转卖他人 ,老屋香火堂便会改奉他人。 我们在石仓发现这样 _份契约: 立领屋价字人王国元,原因日前房兄国琴所卖住屋一契,出卖与阙翰礼亲边,尚存有屋价 铜钱五千文正以领香火支付。但系国琴亡故,已无嗣裔又无亲屋,仅有祖宗香火,春秋并无祭 扫。余仍异祖同宗,虽疏犹亲 ,念及国琴虽死,香火尚存,故向阙翰礼亲边领出所存屋价铜钱五 千 ,并领国琴股下香火以续礼祀。其屋价自领之后任凭阙边租人,受
14、剳,开田,造架,王姓并不 敢异言阻执等情。此出两厢情愿,与内外房亲伯叔子侄人等无涉。恐口难凭,故立领屋价字付 出阙边为据。 光绪十年二月二十八日立领香火字人王国元 这份契约说的是王姓香火堂主人将老屋卖与 阙姓,但保留老屋中的祖先香火,去世后,其房弟 将香火领出之事。可以看出,香火在某种程度上与老屋的地缘关系甚至强于与其子孙的血缘关系, 即使子孙离开了,也要尽量将祖宗香火保留在老屋中。这一种人与地缘之间的强烈归属关系,在中 国文化中有许多表象。 可以理解,相对于小屋,大型住宅由于居住空间的范围大 ,容纳的子孙多,其香火堂的 “ 稳定性 ” 也较强,更容易持久。在延续香火的意义上,居住在其中的人富
15、裕与贫穷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要在 数量上 “ 发达 ” ,保证他的子孙世代在这座老屋中繁衍。 二阙氏家祠:第 一 代 “ 香火堂 ” 阙盛宗被尊 为茶排阙氏的开基祖,实际上他的儿子们先于他到达石仓。最初其家 无中人之 产 ” ,靠 谋铁砂之业 ” 过活。 根据三人长子出生的年月推断,三兄弟的结婚年龄应该在 45岁、 39 岁和43岁, 其中老二、老三的结婚时间都在乾隆元年 ( 1736)左右。结婚之晚显然与缺少住房有 关。阙盛宗父子最早的居所只是一处 “ 棚屋 ” ,从盛宗长子阙其春到达石仓桐坑算起 ,他们在石仓建 起第一幢住宅用了整整 26年。 他们建造的 “ 茶排杨庄开基房屋 ” 是一幢规
16、模不大、 总面积为 167平米的五间两搭厢老宅(图 1)。有着整齐的天井石条、精致的檐下雕饰 ,共 6居室和 _间堂屋。根据其春兄弟结婚的年份,我 们将房子完工的时间定为 1735年。这座房屋落成的第三年 ( 1737),便容纳了 3个核心家庭,三代 共 9 口人 ,他们是盛宗夫妇和未婚的小儿子其兴、其春一家 3 口、日春一家 3 口和未婚的其兴,平 均每个家庭有两间居室。 本文中界定只有一进天井的住宅为小型住宅即小屋;带有两进或两进以上天井的住宅为大型住宅,称为大屋。 宋宗京:其兴公墓志铭,光绪阙氏宗谱卷 1墓志铭,编号 P5050416 5050417。 本文对男子结婚年龄的推算均根据族谱
17、所载其长子出生之年前推三年。下同。 盛宗公浙江尝,光绪阙氏宗谱卷 1祭祀田,编号 P5050190。 根据石仓研究小组成员所制石仓阙氏宗谱人口数据库统计 ,数字不包括家庭中未婚女子。下文同。 87 71994-2015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 史林 5/2011 1741年其春三兄弟第一次分家,以分田为主, 1742 年,他们的父亲盛宗公去世 ,1750年三兄弟 第二次分家,主要是分房产。在三兄弟的分家书中提到其春在 “ 阙氏家祠 ” 的右首有自己的 “ 长房
18、 屋 ”日春和其兴分别分得 “ 阙氏家祠 ” 的左边 _半和右边一半,而 “ 老屋正厅,安作香火,前至照墙 外檐头直入厅后花台,三房众管 ” 。 这幢住屋的正厅在盛宗公去世后作为其 “ 香火堂 ” 由三房共 同管理。这是茶排最早的第一代香火 堂,也是所有阙氏成员都有 “ 份 ” 的香火堂,今天又称为 “ 阙氏 家祠 ” 。 图 1阙氏家祠 盛宗公香火堂 其春的 “ 长房屋 ” 现仍存,包括 _座五间两厢的楼 屋和一座五间的平屋仓房 , 在平面上与 “ 阙氏家祠 ” 正 屋方向垂直, 做为其横屋。其春的 “ 长房屋 ” 无论从房 屋数量还是面积上看,都大大多于两个弟弟所分的半堂 家祠。最合理的推
19、断是:在 1741年分家后,其春用自己 积累的财富建造了自己的房屋,并且因为有了这幢新 房,放弃了自己在 “ 阙氏家祠 ” 中的份额。 其春的房屋做为盛宗公香火堂的横屋,即使其体量 大于老屋,也在地位上附属于老屋。老屋既已经被 “ 安 着 ” 为盛宗公香火堂,其春三兄弟便不可能成为这座香火堂的开基祖,他们的名字可以被列于开基 祖牌上,但若想要获得自己专属的香火堂,只能另外再建新房。 在石仓,除了阙氏家祠,现存的第一代移民住屋还有建于明万历年间的蔡宅老 香火堂 ” 和山边 文予公 “ 香火堂 ” 、建于乾隆初年的下宅街盛京公 香火堂 ” 、茶排胡氏老屋、雷氏老屋等。这些住宅 共同的特点是纵向只有
20、一进正屋、不带横屋,只有 _个天井。与第二代们建造的 “ 大屋 ” 相比,它们 都属于 小屋 ” 。 从 “ 天 ” 字辈开始,阙其兴的后代在人数和影响上便远远超过了其春和日春两系的后代。茶排 的大屋都属于其兴的儿孙。表 1列出了从 1710年至 1850年的 140年间其兴一系男丁的人数,每一 个男丁都意味着在他们成年后组成的 _个家庭 ,展现了其兴家族人口繁衍之快速。撰于道光二十 五年 ( 1846)的一份其兴公墓志铭称: 迄今子孙绳绳,胶痒继美,人丁不下三百余口,家产百倍 其前 ” 。与表 1中的数据对照,稍有夸大。人口快速增长带给居住空间的压力是我们对石仓茶 排大宅规模之大、房间之多所
21、做的最初解释。 表 1阙其兴家族男性人口变动 年份 1710 1730 1750 1770 1790 1810 1830 1850 男子数 1 1 2 6 16 45 88 251 年平均增长率 ( V) 0 35.3 56.5 50.3 53.1 34.1 53.8 资料来源:石仓阙氏宗谱人口数据库 乾隆十五年阙其春兄弟分家书称: “ 今吾父生我兄弟三人, 蓄积微产田地,父在拨分,早已阄坐明白 ” 可知三 兄弟第一次分家在盛宗公 ( 1670-1842)在世之时。本文所引各种分家书均来自石仓阙盛宗后代所藏,共 37种。文书原件 藏石仓村,电子版收藏于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资料室。以下同,不一一说
22、明。 乾隆十五年阙其春兄弟分家书。 在嘉庆十九年 ( 1814)其兴的四个儿子分家时,这些房屋包括 “ 阙氏家祠 ” 左边原分给日春的 _间正房已经悉数为其 兴后代所有。 参见王媛、曹树基浙南山区明代普通民居发现的意义 以松阳县石仓为例,上海交通大学学报 2009年第 2 期,第 73 -80页。 宋宗京:其兴公墓志铭,光绪阙氏宗谱卷 1墓志铭,编号 P5050417。 88 71994-2015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 :香火堂 ” 血缘的依附与独立 阙其兴
23、育有四子:长子天有、次子天贵、三子天培、四子天开。据嘉庆十九年天有兄弟分家 书,阙其兴的儿子们在乾隆五十五年 ( 1791)开始兴建大屋之前,拥有的房屋如下: 坐落念壹都茶排详庄,坐北向南老屋西首半堂,又老屋东首正间壹直贰间 一 坐落老 屋西首,坐西向东平屋五间,又平屋后接连楼屋五间两厢共壹座,又楼屋门前余坪壹片;一坐落 老屋西首,坐西向东楼屋北边墙外仓房合面两三间两厢房共壹座,又仓房后牛栏基地壹片; _ 坐落念壹都茶排庄,土名樟树下,坐西向东三间两厢平屋壹座 ,并左右手余地 以上俱系三 房分下产业。 这些房间的数量全部加起来,仅居室就有 18间,但都是五间两厢或者三间两厢的 “ 小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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