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docx
《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docx(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审慎经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其次条 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汲取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市信用社以及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适用本指引。政策性银行和实施条线管理的商业银行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绩效考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落实监管要求和实现自身发
2、展战略,通过建立考评指标、设定考评标准,对考评对象在特定期间的经营成果、风险状况及内控管理进行综合评价,并依据考评结果改进经营管理的过程。 第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稳健经营。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树立稳健绩效观,确定稳健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安排,制定稳健的绩效考评目标和详细指标。 (二)合规引领。绩效考评应当体现监管要求,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和有序竞争,培育合规文化,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三)战略导向。绩效考评应当以发展战略为导向,以经营安排为目标,通过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坚持既定市场定位,执行既定发展战略,实现差异化发展、内涵式发展、均衡性发展,提高服务实体经济
3、的实力。 (四)综合平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统筹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建立兼顾效益与风险、财务因素与非财务因素、当期成果与可持续发展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全面客观地实施绩效考评。 (五)统一执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有效的考评管理机制,注意绩效考评的过程和质量管理,强化绩效考评执行力和约束力,确保经营管理要求逐级传导的一样性。 其次章 考评指标 第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指标包括五大类:合规经营类指标、风险管理类指标、经营效益类指标、发展转型类指标、社会责任类指标。 第六条 合规经营类指标用于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内部限制建设及执行的状况,包括合规执行、内控评价、违规
4、惩罚等方面。合规经营类指标中的内控评价,应当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或外部审计的年度评价结果相一样。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区分内部自查、外部检查以及违规程度,确定合规经营类指标中违规惩罚的详细分值和权重。对于外部检查发觉并实施监管措施或行政惩罚的,应当调低绩效考评等级。 第七条 风险管理类指标用于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状况及变动趋势,包括信用风险指标、操作风险指标、流淌性风险指标、市场风险指标、声誉风险指标等。在计算风险管理类指标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充分考虑考评对象风险分类、识别和计量的精确性。对于发生案件的考评对象,应当调低绩效考评等级。 第八条 经营效益类指标用于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成果、经营
5、效率和价值创建实力,包括利润指标、成本限制指标、风险调整后收益指标等。在经营效益类指标中,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以风险调整后收益指标为核心,确定合理的分值和权重。采纳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基于高级方法得出的风险参数作为计算风险调整后收益指标的重要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充分考虑资产期限及风险延期暴露等因素,降低中长期资产收益对经营效益类指标的贡献度。 第九条 发展转型类指标用于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宏观经济政策、结构调整及自身须要,推动业务发展和战略转型的状况,包括业务及客户发展指标、资产负债结构调整指标、收入结构调整指标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据考评对象的经营地域、客户结构、市
6、场需求以及服务实力,合理确定发展转型类指标。对于以贷转存、以贷收费和转嫁成本等不规范经营的考评对象,应当调低发展转型类指标的考评得分。 第十条 社会责任类指标用于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供应金融服务、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爱护、提高社会公众金融意识的状况,包括服务质量和公允对待消费者、绿色信贷、公众金融教化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社会责任类指标的,慈体状况。 第十一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据监管要求,结合本行发展战略、风险偏好和市场定位等因素,确定绩效考评的详细指标及其权重。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突出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合规经营类指标和风险管理类指标权重应当明显高于其他类指标。
7、第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设置考评指标、确定考评标准和分解考评指标时,应当符合审慎经营和与自身实力相适应的原则,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设立时点性规模考评指标; (二)在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外设定单项或临时性考评指标; (三)设定没有详细目标值、单纯以市场份额或市场排名为要求的考评指标; (四)分支机构自行制定考评方法或提高考评标准及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考评对象在细化绩效考评指标时,应当与总行(公司)的绩效考评要求总体保持一样,全面执行总行(公司)的战略目标、经营理念和风险政策。 第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计算绩效考评指标时,应当运用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数据。 第三章 考评机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银行业 金融机构 绩效 考评 监管 指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