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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反担保合同模板汇编6篇反担保合同模板汇编6篇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运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反担保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反担保合同 篇1抵押人: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居处地: 抵押权人: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居处地:年 月 日 (以下称主合同借款人)向 (以下称主合同贷款人)申请办理了人民币 万元的 贷款业务,期限为 个月。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编号为 。 乙方为主合同借款人的该项借款向主合同贷款人供应了连带责任保证担
2、保,保证合同编号为 。为了确保乙方权益不受侵害,甲方情愿以自有财产向乙方供应抵押反担保。依据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样,订立本合同。一、甲方抵押反担保的主合同债权种类、数额、贷款期限:二、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状况等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位于 。基名称、数量、价值详见抵押物清单。(该抵押物清单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抵押物价值的确认及抵押率甲方所供应的抵押物经甲、乙双方一样确认,或经乙方所认可的中介机构评估,在本合同签字之日的评估价值为 。抵押率为 %,双方暂确认的权利价值为 ,但最终的权利价值以抵押实现时抵押物的实际价值为准。
3、若抵押物价值削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复原抵押特的价值,或供应与削减的价值相应的担保。若甲方拒绝,乙方有权通知主合同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担当赔偿责任。四、抵押反担保的范围本合同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1、乙方为主合同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等;2、乙方与主合同借款人签订的协议书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评审费、违约金、赔偿金等;3、乙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询问费、差旅费等;4、
4、从乙方代偿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全部抵押反担保义务之日止甲方应付的违约金及其他应付费用。五、抵押反担保期间本合同所确定的抵押权与其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歼灭其抵押权也一并歼灭。六、甲方的保证与承诺1、甲方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借款的状况,了解本合同中抵押人的责任,向乙方供应抵押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本合同项上意思表示真实。2、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特拥有完全、有效与合法的财产权利。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抵押物做出过任何嫠及事实上的处分。特殊是未在抵押物上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让与第三人。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抵押特做出任何法律及事实上的处分。特殊是未在抵押特上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让与第三人。本合同签订前抵押物不
5、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等不利于乙方抵押权实现的任何状况。3、本合同签订前,如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特已出租,甲方应将租赁合同交乙方验证并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特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出借或转让行为不得对抗乙方的抵押权。七、抵押相关事宜的约定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供应本合同项下抵押特的全部有效法律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抵押特的权利凭证或权属证明文件的原件交付乙方。2、甲方应严格按法律的规定和本合同中的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到抵押权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特的他项权证
6、书或抵押权登记凭证交由抵押权人执管。如甲方违反本约定造成抵押特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样,并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担当赔偿责任。同时,若甲方示根据前述约定在三日内到抵押权登记部门办理登记的。乙方可恳求甲方赔偿损失或者恳求其接着履行办理抵押登记的义务。3、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当保管抵押特,负责抵押特的修理、保养,保持抵押特完好无损。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运用、管理状况,有权要求甲方避开抵押特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抵押期间,因抵押特产生的相关费用(如仓储、修理、保养等费用)均由甲方担当。4、在抵押期间,若抵押特发生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状况,甲方
7、应刚好实行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在事发后两日内将此状况书面通知乙方,并帮助乙方办理该抵押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的申领手续。若甲方违反此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担当赔偿责任。5、当发生下列状况之一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外重新庙宇或增加抵押物,以的确保障乙方的权益不受损害。1)因国家建设须要征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2)因抵押特的价值削减、汇率改变或其他缘由导致抵押率高于本合同约定。3)抵押特遭遇损失。若甲方拒绝,乙方有权通知主合同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担当赔偿责任。6、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
8、利、代位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等。7、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馈赠、转让、出售、出租、再抵押等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经乙方书面同意,处分抵押特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八、出现下列状况之一的,乙方在担当保证责任,为主合同借款人代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后,有权处分抵押物,并从处分抵押特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1、主合同贷款人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2、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已到,主合同借款人未依约归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九、抵押权的实现主合同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甲方双方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
9、情形,在乙方代偿后,甲、乙双方应在乙方代偿的10日内协商将抵押物折价处理或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甲方授权乙方对抵押物予以拍卖、变卖处理,甲方应当主动协作,不得设臵任何障碍。对抵押财产折价价款或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乙方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乙方处分抵押物所得,不足以补偿乙方担当保证责任所代偿的全部金额的,乙方有权依法另行追偿,在补偿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十、抵押物的保险如乙方须要,甲方应到乙方指定或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物的全额保险手续,保险费由甲方担当。保险期限至少且必需长于乙方与主合同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中的保证期限。在保险有效期内,乙方为该抵押物财产保
10、险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应将保险单据交由乙方保管。抵押财产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受偿。十一、清偿依次双方一样同意,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依次依次安排:1、甲方尚未支付的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询问费、差旅费、拍卖费、变卖费用、运输费、劳务费等:2、乙方为主合同借款人代偿的贷款本自及乙方代偿的其他款项;3、甲方及主合同借款人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除本条前两款规定外甲方在其抵押反担保范围内应付的其他费用;4、清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十二、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
11、,甲、乙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因所作保证与承诺不实而影响乙方抵押权的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担当赔偿责任。3、若主合同借款人至期未能偿还主合同下的借款或发生甲乙双方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乙方担当保证责任为主合同借款人代偿后,乙方依法成为甲方的债权人,并有权依法向甲方追偿。甲方应在乙方代偿后两日内根据约定履行抵押反担保义务。若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履行抵押反担保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乙方担当保证责任后其次日起,每天
12、按乙方向银行代偿的全部债务金额的余额的万分之五计收。4、甲方没有根据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办理抵押物的保险,影响乙方抵押权的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担当赔偿责任。5、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影响乙方抵押权的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担当赔偿责任。6、甲方担当上述违约责任后,对未履行完毕的本合同义务仍须接着履行。十三、本合同如因不行抗力必需作肯定修改补充的,甲方保证任何变更将不会免除或削减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担当的责任和义务,不影响或侵扰乙方在本合项下的全部权益。十四、无论主合同及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甲方仍在抵押反担保范围内对乙方因履行
13、前述保证合同而产生的全部损失担当赔偿责任。十五、生效条款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所指向的抵押权是否生效与本合同的效力无关。若因本合同中约定的抵押物存在权利瑕疵而未能办理抵押登记的,在其事由消退后,乙方依旧得向甲方主见办理抵押权登记之权利。同时,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亦不因抵押物未能办理抵押权利登记而归于无效。对以上约定,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十六、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乙方居处地法院管辖。十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十八、补充说明条款本合同中所指的借款合同包括全部与银行贷款业务相关的,能够确
14、定借贷法律关系的合同;本合同中的保证合同则指全部与前述借款合同配套运用,能够确定保证法律关系的合同或合同条款。十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各方签字盖章:抵押人(盖章): 抵押权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托付代理人: 或托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反担保合同 篇2编号: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债务人:(以下简称丙方)鉴于:1.乙、丙双方已签订托付保证合同,约定由乙方为丙方向(以下简称债权人)申请的为期年,金额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贷款供应连带保证担保。2.为保障乙方在代丙方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自
15、身担保债权的实现,经各方充分协商,甲方情愿以其拥有全部权的向乙方供应抵押反担保,并担当反担保责任。为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订立本合同。第一条、释义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接受甲方供应的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权人,也是为丙方供应保证担保的保证人。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的反担保人,即向乙方供应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人。3.本合同中的债务人是指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并由乙方为该债务供应了保证担保的被保证人。4.本合同中的债权人是指对债务人拥有债权并接受了乙方供应的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其次条、抵押标的甲方以下列财产作为反
16、担保抵押物:1.抵押物名称:2.抵押物数量:3.抵押物所在地:4.房屋全部权证:第三条、抵押物事项1.双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2.该抵押物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第四条、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反担保范围为托付保证合同下的乙方因担当保证责任而向贷款银行偿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向贷款银行或第三方偿付的与追索该项贷款有关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丙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在追偿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
17、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乙方获得清偿前所产生的代偿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的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相关裁判文书裁定加倍支付拖延履行利息的,应当依法支付,如遇基准贷款利率和加倍拖延履行利息两种情形并存时,以金额高者为准。第五条、甲方的承诺和保证1.甲方保证其对抵押物享有独立的、完整的、合法的全部权和处分权。2.甲方保证其供应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签订前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争议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诉讼或仲裁。3.甲方保证其供应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第六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全部权人。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移、转让
18、、出售、赠与、重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并不得实施削减或降低抵押物价值的行为。2.由于甲方的行为而使抵押物价值削减或降低的,由甲方担当责任,甲方应在15日内向乙方供应与削减的价值相当的新的担保物。非甲方缘由而使抵押物价值削减或降低的,乙方有权在甲方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供应担保。3.在抵押期间,甲方对设定的抵押物应须妥当占有、保管,并负责修理、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有关费用(如仓储、经营、修理、保养等)由甲方担当。4.甲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权的任何状况。5.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鉴定、保管以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担当。第七条、抵押登记手
19、续抵押须要办理登记的,则甲、乙、丙三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同时共同到财产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正式登记手续,并由乙方持有正式的抵押登记证明。托付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费用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费用由丙方担当。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在乙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15日内未受丙方清偿的,乙方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变卖该抵押物(抵押物价值由乙方托付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并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变卖后所得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乙方有权就不足部分接着向丙方追偿。在抵押、质押、保证等各种反担保方式并存的状况下,乙方向各反担保人的追偿无依次限制。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款约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复
20、原抵押物原状,并要求甲方供应乙方认可的新抵押物,同时可要求甲方按抵押物价值总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3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复原抵押物原状并重新供应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第3款的约定,又未能按乙方要求将抵押物复原原状或供应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则乙方有权要求甲丙任何一方供应其他方式的反担保,同时有权要求甲丙双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以及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丙双方应担当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甲方或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行使
21、抵押权:(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条款。(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或义务、责任。(3)丙方未能向债权人偿还债务而使债权人向乙方主见代偿的。(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关闭、解散或破产。(5)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实行查封、冻结、拍卖或实行其他强制执行措施。甲方、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行为或危害乙方正值利益足以阻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丙方擅自与贷款银行变更借款合同。丙方擅自提前向贷款银行还款。甲方、丙方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还款并导致乙方代为清偿的,则乙方有权在任何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等纸质媒体、网络媒体等)上
22、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黑名单或公告形式)甲方、丙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事实。第十条、合同的独立性1.本合同项下甲方全部义务和责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当然解除或终止。2.本合同项下甲方全部义务和责任不因各方上级单位的指令,或各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减轻或免除。3.本合同项下甲方全部义务和责任不因各方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破产、解散、撤销等事项或变更企业有关登记事项而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所列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继人接着担当反担保责任。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国业已公布并正在执行的法律,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
23、方居处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2.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须经三方协商一样并订立书面协议。第十三条、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债务人归还对债权人的全部债务或甲方的担保债权得到全部清偿后终止。第十四条、其他第十五条、文本及签署本合同正本壹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及相关机构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房地产抵押物清单编号:抵押物名称所在地产权人产权共有人面积用途权证名称及编号评估值抵押价值上述抵押物可作抵押价值合计:人民币抵押权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抵押人(签字或
24、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反担保合同 篇3贷款方:_借款方:_经中国_银行_(下称甲方)与_(下称乙方)充分协商,依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双方经协商一样同意,在乙方以其全部的_(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供应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乙方。第一条自_年_月_日起,由甲方向乙方供应_(种类)贷款(大写)_,用于_,还款期限至_年_月_日,利率按月息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详细用款、还款安排如下:其次条抵押物事项1、抵押物名称:_。2、评估价值:_。3、抵押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
25、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三条本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乙方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第四条抵押物登记1、乙方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本合同、_、_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2、乙方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第五条抵押物的运用和保管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变
26、更。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变更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2、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担当责任。3、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需妥当保管,负有修理、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担当责任。第六条抵押物的保险1、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遇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难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
27、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接着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2、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3、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4、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全部费用由乙方支付。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刚好供应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28、。6、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第七条提前还款之规定1、乙方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还款,乙方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2、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3、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第八条贷款的展期申请乙方因特别缘由而无法按期归还贷款,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_年。第九条抵押物的处分发生以下状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
29、分抵押物:1、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2、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第十条在乙方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甲方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3、扣还依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第十一条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第十二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运用状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状况,了解乙方的安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状况。乙方对上述状况应完整照实地供应。对乙
30、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赐予信贷制裁。第十三条乙方声明及保证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1、向甲方供应的一切资料均真实牢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2、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对抵押物进行检查;3、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改变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4、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乙方造成经
31、济上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违约责任。2、乙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运用贷款,一经发觉,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的罚息。3、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甲方有权从乙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的利息。4、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
32、,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1、提交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提交_仲裁委员会裁决。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接着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第十六条其他1、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_。2、乙方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全部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帮助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财产全部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贷款方(公章):_银行法定代表人(签字):_地址: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借款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地址:_年_月_日签订地点
33、:_反担保合同 篇4编号:_反担保保证书(法人反担保)反担保保证书(法人反担保)致:(以下简称贵公司)依据贵公司与(下称债务人)签署的编号为_ 的托付担保协议书的规定,贵公司为债务人向 (下称债权人)所申请的期限为(年/月)金额为(币种) 万元 (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综合授信/保函/其他)供应担保。本公司 (下称反担保人)应债务人的恳求,情愿以反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供应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行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书(下称反担保书):1、本反担保书担保的债权种类为:依据债务人与贵公司签订的托付担保协议书的约定,由贵公司为债务人向债权人供应的金额为 (币种)
34、_万元的(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综合授信/保函/其他)项下债务担保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详细的内容以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贵公司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以及债务人与贵公司签订的托付担保协议书之约定为准。2、本反担保书担保的范围包括:21 贵公司为债务人担保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担保费、逾期担保费、滞纳金、利息、违约金、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等。22 债权人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3、本反担保书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在反担保
35、人按反担保书约定担当责任之状况下,如还有其他保证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担当连带共同保证责任。4、本反担保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反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贵公司代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担保债务之日后两年止。5、本反担保人保证对债务人的上述全部债务负有法律上和经济上代为清偿的义务和责任。若债务人未能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其与贵公司签订的托付担保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本反担保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代为清偿,不得有任何异议。6、本反担保人特殊保证:如贵公司还同时享有由债务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供应的物的反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不论贵公司是否向上述物的反担保人
36、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提出担当反担保责任的恳求,本反担保人自愿优先担当对贵公司的连带保证反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本反担保书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务人供应物的担保的,贵公司有权要求本反担保人先于物的担保担当保证担保责任。债务人供应了物的担保的,贵公司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本反担保人同意接着根据本反担保书的约定供应并担当连带责任保证。7、若贵公司在保证期间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则本反担保保证债权同时转让,本反担保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担当反担保保证责任。若在保证期间,贵公司为债务人担保的债务的主合同发生变更的(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的标的、数量、价款
37、、币种、利率、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及方式等内容变更),则本反担保人同意接着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向贵公司担当连带保证责任。8、本反担保书的效力独立于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贵公司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以及债务人与贵公司签订的托付担保协议等相关合同或协议,本反担保书不受上述合同或协议效力的影响,上述合同或协议无效不影响本反担保书的效力。9、本反担保人在此确认并保证:91 本反担保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照有关法律、公司章程及公司财务状况,本反担保人有权作出并有实力履行此项担保;92 本反担保人将按贵公司要求供应企业财务报表及其它有关文件,并保证供应的全部资料均是真实的,对其真实性担
38、当法律责任;93 本反担保人接受贵公司以任何方式进行的定期或随时的检查和监督;94 未经贵公司同意,本反担保人不得出租、出售、转移、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分企业资产清单上所列财产;95 如需变更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地址、电话等工商登记事项或发生企业分立、合并以及其它重大经营决策的变更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贵公司,并不得影响贵公司的权益。10、本反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债务人分立、合并、重组、改制、破产、无力清偿、丢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或发生其他任何改变而有任何变更。对本反担保人的违约情形,贵公司有权向有关部门或
39、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11、本反担保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反担保书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按以下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壹)向本反担保书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贰)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2、本反担保书自反担保人签字或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3、贵公司的任何通知以及向反担保人提出的要求可以书面形式按本反担保书列明的地址送达反担保人,反担保人联系方式发生改变,反担保人在改变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贵公司。任何通知或要求根据该联系方式发送,应视为在下述时间送达: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如为专人递
40、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的,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任何文件或要求送达到反担保人的地址或指定联系人,即视为送达。反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按指模): 电话:指定联系人: 年月 日反担保合同 篇5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住址:身份证号: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住址:身份证号:依据乙方与甲方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供应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向甲方供应反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样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乙方情愿依据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依据保证合同的有关条
41、款约定,在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担当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需马上足额向甲方偿付: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其次条:反担保保证方式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3、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担当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恳求乙方先行担当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恳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担当保证责任,然
42、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担当保证责任。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状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旧有效。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丢失民事行为实力、自然灾难等)而受影响。第五条:声明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1、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实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2、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供应超出其自身负担实力的担保。第六条:
43、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供应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赐予帮助和协作。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刚好书面通知甲方: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务;3、乙方出现严峻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担当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供应抵押、质押担保;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实力的状况。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状况之前,必需书面通知甲方,并照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3、其他须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供应超出其自身担保实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实力的方式处置资产。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
限制150内